推動台積電、聯電合併公投

本文發表於 2007 年 11 月 13 日 14:48

聯華電子創辦人曹興誠先生,以300萬自費,在兩大報、兩小報各刊登廣告,發表他對台中兩國關係的想法:

敬請 馬英九先生、謝長廷先生(以姓氏筆劃序)合作推動制定「兩岸和平共處法」,以徹底解決兩岸問題,終止國內之政治惡鬥。

台灣是個言論自由的國家,曹興誠先生任何主張都是他的個人自由。不過,我也要來行使一下我的言論自由的啦。這也是我多年來心中的夢想:推動台積電、聯電合併公投!

台積電(右上圖,南科12吋晶圓廠)、聯電創辦之初,資金來自台灣人民納稅錢,我手上雖沒有兩家公司任何股票,但是我是雙雄的廣義原始股東之一。我來推動這個夢想促成台積電併吞聯電、台積電統一聯電、台積電和平統一聯電、台積電吃掉聯電(隨便一個名字都可以啦),當然是合情、合理、合法,公平、公正、公開的啦!

曹興誠先生提到:

敬請 馬英九先生、謝長廷先生(以姓氏筆劃序)合作推動制定「兩岸和平共處法」,以徹底解決兩岸問題,終止國內之政治惡鬥。

太好了,我也正為國內晶圓雙雄惡鬥而煩心不已呢!敬請張忠謀先生、曹興誠先生,合作推動制定「晶圓雙雄和平共處法」,終止世界晶圓市場之惡鬥。

曹興誠先生提到:

今天台灣如欲舉辦「獨立公投」,可能被大陸解釋為「分割祖產」的行為,所以可能堅持十三億人都需參與投票。但台灣如果辦的是「統一公投」,則等於以前被強迫離散的一群親戚,決定要不要回家團圓。此時當然要尊重這些離散親戚的自主決定,不能「強押」親戚「回家」。所以「獨立公投」可能需要兩岸百姓一起來投票,「統一公投」則僅需台灣全體住民來參與,這才是正確的邏輯。

曹董的講法真是深得我心!聯電如果自己要辦「獨立公投」,當然會被台灣人民、台積電解釋為「分割祖產」的行為!

所以,聯電要主張自己是一家獨立公司,必需廣義最原始股東及其繼承人、子孫,亦即台灣人民2300萬一起來投票(對啦!聯電還不是一家獨立的公司,我也有份的啦)。但是,聯電如果要辦「併入台積電公投」,聯電經營團隊、股東、員工去投就可以啦。

曹董如果能贊成我的主張,回到聯電推動「台積電、聯電合併公投」,我就會去曹董的Blog,以網路投下我支持曹董理念的一票!

曹興誠先生提到:

本人畢生從事科技產業之創設與發展,對參與政治全無興趣。惟感兩岸問題,已讓台灣陷入分裂混亂,相對於許多國家的進步神速,台灣正逐漸迷失於政治惡鬥之中。鑒於國家興亡匹夫有責,乃不得已野人獻曝,希望能夠拋磚引玉,敦請政治領袖們檢討以往行不通之堅持,改以彈性與創意,來消弭衝突對立。因本人無意涉足任何政治活動,故不會「推動」以上提出之構想,亦無意對任何人施加壓力。本人因此希望,凡反對本人意見者,敬請自提高見,交付公評,而毋須將本人視為敵對政客,加以批鬥攻擊。此點立場,尚祈尊重。

嗯!本人畢生從事與科技產業無關之事業,對參與科技競爭全無興趣。惟感晶圓雙雄問題,已讓世界晶圓市場陷入分裂混亂,眾多股民不知該選誰,整天擔心受怕聯電股價泡沫化。相對於許多股票上市公司的進步神速,聯電正逐漸迷失於商業惡鬥之中。鑒於雙雄興亡,原始股東有責,乃不得已野人獻曝,希望能夠拋磚引玉,敦請晶圓雙雄領袖們檢討以往行不通之堅持,改以彈性與創意,來消弭衝突對立。

最好合併成一家公司,避免股民無所適從;尤須於最短期間,促其實現。是所至矚。

43 回應 針對 “推動台積電、聯電合併公投”

  1. Tenky says:

    支持

  2. 慕容理深 says:

    身為聯電廣義兼狹義股東的我也支持^^

  3. 鉑鎂鑼 says:

    不支持不行,而且聯電為消滅公司,11/13收盤:台積電61.7、聯電18.9

  4. JB says:

    推動台積電、聯電合併公投!
    不限次數,而且投到死,投到過為止!

  5. 膺懲暴支 says:

    沒錯,聯電自古是台積電不可分割的神聖領土!!
    卻讓曹興誠這個一小撮偏激聯電獨立主張者, 竊佔多年!!!
    聯電是該回歸台積電的時候了!!
    支持!!!!

  6. 大腸 says:

    當然支持!

    像聯電這種沒有效率的公司,還是早些讓台積電併了,省得國內產業內耗影響了競爭力啊!

  7. a-fu says:

    推!推!推!

  8. thau says:

    加個聽說, 免得惹上麻煩. 一個剛從聯電南科離職的博士班工程師聽說, 聯電高層決定不做研發. 另外聽說要小心五鬼搬運法. 小股東们, 該醒醒, 今年的減資案只是起頭而已.

    台積電有權拒絕吧?

  9. 台積電拒絕的話就是傷害全球 pureplay foundry 產業的情感!

  10. 逸峰 says:

    你這篇真是他,馬的,寫得好。
    可惜不能成為我們南社的聲明,不過你如果要推廣理念不會介意idea借一下,我來改寫一下。
    一定廣為宣傳。反應好我們就真的來辦連署,感謝他,馬的,曹興誠。

  11. single army says:

    當初政府花大錢扶植半導體產業,結果養出張汝京、曹興誠之流的背骨貨。

    我要是政府就把這些錢收起來,免得養老鼠咬布袋。


    [站長回覆]:當年李某鼎在規劃台灣高科技時,在分配資源時,是有血統檢查的。

    本土台灣人於戒嚴時期,在政治上不能出頭;但本土台灣旅美學人在高科技、醫學表現是很強的。可是這批優秀人才,並沒有機會在1980年代那一波高科技發展時回祖國台灣參與。

    李某高瞻遠囑,早就佈好這個局,讓幾十年後台灣高科技業會自動回歸李某祖國。

    台灣人再認不清這群中國人面目,死好應該。

  12. UMC小員工 says:

    你們是不是該去檢查一下精神狀態是不是正常
    聯電內部事務不干你們的事


    [站長回覆]:這位聯電小員工您好。站長我的精神狀態與聰明才智,跟你們曹董相同而已。

    您怎可拐個彎罵自己前老闆精神狀態不正常呢?

  13. E says:

    為了能夠行使我公投”兩圓和平共處法”(又名”台積電併吞聯電”、”台積電和平統一聯電”)的權利
    那張令人捶心肝見之唾之不斷提醒自己是厭頭的股票 我考慮忍痛留著

    (老曹 300萬耶 可以給多少學生吃營養午餐哪)

    還有 看在您提出了這麼別有用心的建議 網頁上這麼多支持您的聲音 別寄望謝馬了 您就考慮走一條不同藍綠的路 出來酸宗痛吧 喔耶~)


    [站長回覆]:這位E網友您好。台積電和平統一聯電以後,據站長推估,極可能會效法1949歷史典例,採取「四萬股換一股」的措施。

    所以咧,您手上的聯電股票,嗯,啊,嗯,啊,我又沒有證券分析師執照,再說下去證管會會取締我的。

  14. Tiat says:

    按照曹先生的說法,這個公投也是台灣社會大家的事,怎麼會是聯電內部的事呢?UMC小員工,你要不要來發起連署?XD

  15. trajan says:

    頑固的一小撮聯電分裂分子再這樣下去是絕對沒有好下場的!!

  16. liau says:

    同意, 不過聯電得先賠我十八萬.
    什麼爛董事長曹宣二丑, 股價剩十幾塊, 你們兩支在掏空時有想過我等小股東嗎?

  17. CHWu says:

    要不要投到自由或蘋果?
    一定可以獲得廣大股東的迴響!

  18. 支持!我也支持欄主的提議!
    身為被聯電無預警減資兩股的股民,
    以致白白損失二十多萬的股民,
    為了不讓我們這些股民在未來更血本無歸起見,
    懇請聯電推動「台積電、聯電合併公投」,
    我一定會去投贊成的神聖的一票同意!

    聯電願意推動「台積電、聯電合併公投」,
    我們這些股民才有可能會同意和中國統一公投。

  19. CASPER says:

    牠,碼的,UMC,
    當初讓俺憑空損失許多”無條件援助匪區投誠致寶島打工少女”的資金,
    害的我”以地下經濟統一中國,以金援促近兩岸人民團結”的遠大目標及理想原地踏步,徒勞無功,真是太可惡了!!
    早該舉辦雙電合併公投了!!

  20. k2 says:

    趕快投書到各大報啦
    酷斃了

  21. 浮雲 says:

    初次留言~
    這當然要雙手雙腳舉起來支持阿XD

  22. prince says:

    To 前面那位「UMC小員工」:
    趁還沒翻船時快跳船,免得成了被淹死在海裡的老鼠,
    到時候你一定又要怪阿扁害你失業吧?

    http://www.socialforce.tw/Comic/c133.gif

    http://www.socialforce.tw/Comic/mk_comic.php

  23. gonlinaj says:

    > 當年李某鼎在規劃台灣高科技時,在分配資源時,是有血統檢查的。
    我只聽說高普考有血統檢查
    高科技業又是怎麼回事勒?


    [站長回覆]:台灣的高科技業,是以政府資源(台灣人民納稅錢)扶植起來的。是靠犧牲農業,轉移農工資本而起來的。

    是給他們租稅的減免、土地的優惠,給他們特區的待遇,才建立起來的。

    台灣這些科技公司的老闆名人們,絕大多數並不是真的白手起家的,都是當時刻意欽點的。

    美國矽谷也有很多科技新貴、科技老貴啊;但他們並沒有像台灣這樣坐享龐大公共資源。

    (鴻海郭董,算是解嚴以後才崛起的,比起在他以前出道的科技業鉅子,他比較接近白手起家的定義)

    如果去分析這些人的血統比例,與台灣實際人口血統比例,你就會發現,跟你講的公務人員高考沒兩樣,獨厚特定族群。

    一樣道理,你若去分析1950年代的紡織、水泥、食品業,嘿,也是如此。

  24. Pig says:

    等一下,有意見的也應該是我們這些小股東吧,員工是拿錢辦事的人啊。

    (當然,員工有極大的機會也是小股東就是了 :p)

  25. 杜斯脫拉褲司機 says:

    “UMC小員工”說得很對.顯然版主這篇文章讓很多人頭腦清楚了.

    他也應該建議他們老闆,以”台灣小市民”的立場,對中國說:

    你們是不是該去檢查一下精神狀態是不是正常
    台灣內部事務不干你們的事

  26. 正牌聯電老員工 says:

    一位清大教授說,U的員工絕對不會比T的員工差, 但…問題在哪裡 ? 正直的老員工都知道. 合併公投保證一次過關.
    統一公投?? 股價都低於淨值了還在大放厥詞, 得了便宜還賣乖.


    [站長回覆]:其實我早知道,如果U電併入T積電,U電的中低員工90%會性高采烈地贊成。寫這篇是反諷。

    曹董心裡在想什麼,也難以得知,我看他把他自己放在U電之上,把內心深處的祖國又放在自己之上吧。

  27. 正牌聯電老員工 says:

    很多同事在 曹&宣 說不拿U股票的時候, 就開始出脫 2303, 我還忠心耿耿都沒賣, 就是對U太有感情, 太相信他們.
    水牛身上一堆水蛭, 誰在失血? 誰在吸血? 查一下 歷史新聞&對照股價 就可得到驗證.
    今天 “傳出私募基金有意以每股新台幣約25元收購” 站長真是真知灼見啊!!

  28. Ainn says:

    寫太好了!!大快人心~~

  29. beckett says:

    曹董今天又登報紙啦。

    不知道誰幫他代筆的,寫這種自嗨文章,明明是給曹董漏氣。


    [站長回覆]:應該是北京的濤哥請人幫他代筆的吧。

    曹董可能LP被濤哥夾住了,不得不寫;也有可能是他高貴的中國人血液衝了他腦門吧。

    曹董文章,其最重要的邏輯就是,他服膺中華人民共和國的反分裂國家法。以它做最高邏輯指導原則。

    曹董今天的聲明,駁斥別人扣他紅帽子。曹某這麼遵守紅國的法律,紅帽子早就黏在他頭上,密不可分,還敢駁斥別人扣他紅帽子,好笑至極。

    外國制定的一部法律,原本是他家的事,曹董卻信得不得了,要台灣遵從。地球上實在找不到這麼慷慨的人了。

    太好了,我家來製定一部「曹興誠應為我家看門」法。條文是:曹興誠有幫我家看門之義務,汪汪,若不從,阿魯巴伺候,汪嗚。

    以曹董這麼慷慨的個性,我相信他會尊從別人家(我家)所訂定的法律的。

    各位網友們,大家可以來制定「曹興誠的錢是我家的錢法」、「曹興誠的房子是我家的法」、「曹興誠的車子是我家的法」。

  30. 狹義聯電股東 says:

    謝金河曾經評論曹興誠是”梟雄”
    曹就告謝誹謗
    結果謝金河無罪
    但是後來謝說曹和王又曾沒兩樣
    曹又告謝誹謗
    至今尚未了結
    其他尚有許多曹”在意”的事情正在法院裡走程序
    這些曹”在意”的事情多半是遣詞用字或圖案的認知不同

    雖然曹在這方面的官司不見得會贏,
    也許站長您有把握曹不會和你計較,
    或是站長已經有所準備了,才敢說”曹興誠是我家…”
    總之,請保重..


    [站長回覆]:感謝您的提醒。

    他老兄當然有控告別人的權利,但利用這種文字枝節去濫訟,只會倒彈回去他自己。

    他老兄告別人不起訴的前案記錄越多,對他以後控告別人妨害名譽,更不利而己。他被反控「誣告」的機率越大(誣告是非告訴乃論)。

    以謝金河說他跟王又曾一樣,以曹某這種被起訴(雖然一審無罪,但檢方上訴中)的嫌疑罪犯,當然是可以談論、類比的,這場妨害名譽的官司不用想也知道,曹某必敗無疑。

    就妨害名譽的官司而言,原告、被告的地位權力也是檢察官、法官會考量的重點。

    謝金河是媒體人,擁有百萬讀者,跟我這小老百姓開網站,讀者幾百人的權力地位又明顯不同。

    就像總統如果去控告一個小老百姓,100%都不會起訴,因為權力絕對不對等;但總統去告媒體、媒體人、立委,容或還有討論的空間,因為這種人權力地位遠比小老百姓高;但實務而言,法官會認定總統位高權重,被批評尺度遠比任何人還大,總統要告贏媒體,只有一個可能,媒體所寫的100%是捏造,且所述之事嚴重破壞總統名譽,之後又不平衡報導或更正。呂秀蓮告新新聞會鸁,就是如此。

    曹某曾長年是我國重要上市大公司領導人,一舉一動對我國股市、經濟有極大影響,他自費登報,本來就是讓人自由評論的;我一個平凡小民不過是根據其邏輯引申而已。

    我當然是有準備了啊。

  31. 大石頭 says:

    寫的太好了
    看看umc可不可以以四萬股換TSMCㄧ股
    以儘快滿足曹董的心願

  32. 曹某的兩篇作文…

    曹興誠\r\n\r\n商人跨足政治,就好像政客說要帶領台灣拚經濟:同樣都是不務正業\r\n\r\n其實曹某的廣告很有趣。他在兩篇洋洋灑灑的作文之後都註明「我不懂政治」、「我是政治外行」…

  33. 鄉民 says:

    正如:
    搞投機的都要對衝避險
    玩魔法牌的要先放地牌
    來一句「我不懂」金鐘罩,能奈他何?

    誰說曹桑頭腦不好?

  34. 妳耍白痴喔…
    兩個上市的企業團體不是人民說決定就可以決定的
    也要大多數持股股東說了算

    有啦… 妳有錢把兩家所有股票買下來超過 50% 妳就可以這樣做了,也不必辦什麼公投


    [站長回覆]:你才是真腦殘白癡,連反諷都看不懂。

    還有你的「白癡」批評完全適用曹興誠,一介平民奉外國制定的「反分裂國家法」為宗主,再來說三道四;我會幫你轉告給曹興誠的。

  35. Pig says:

    「兩個上市的企業團體不是人民說決定就可以決定的
    也要大多數持股股東說了算」

    這點確實去問曹興誠比較好,如果照他的理論來看,聯電配股還要看台積電臉色咧 :p

  36. RK says:

    合併後…
    改名”台聯”@@?

  37. 沒~有~啦~ says:

    >>也要大多數持股股東說了算

    沒錯
    只是你這句話可打到你想幫忙辯護的對象了
    他們之前偷偷搬錢運設備去中國設廠
    可沒有徵求大多數持股股東的同意
    所以也才會因此吃上背信官司
    哪天晶片大亨追隨邱毅腳步鋃鐺入獄,那也是一絕
    哈,久聞猶如網路蟑螂一樣的藍丁丁之腦殘白爛
    但是樓上那隻的腦殘白爛程度仍是讓人大開眼界

  38. says:

    站長
    您應該推動全民免納所得稅公投
    刷卡不用還公投
    加油不用錢公投
    到大潤發買東西不用付款公投
    中國應該向台灣投降公投
    加州應該併入台灣公投
    陳凱X應該是美國總統公投
    我想這應該會全票通過吧
    不過who bird you


    [站長回覆]:你果然是邏輯零分。

    我發動「聯電併入台積電公投」可是有邏輯對應的,對應到曹董的專文。而且,我們台灣全體人民,都曾是聯電的股東,聯電創立之初資金是全體台灣人納稅錢,我們當然可以發動這個公投。

    你發動這些公投,哪一個有邏輯的對應性的?這跟你躲在房裡打手槍,打完後性慾全失,是一樣的。

  39. 大盜 says:

    幹,樓上就是來一個泛藍白癡看不懂人家的文章原意。
    人家這篇文章就是在諷刺曹興誠的公投是在話唬爛。
    你老婆如果要我給我用,就讓我跟你還有你老婆三人來投票。
    三票有兩票就可以了,沒通過之前我不會動他的。但你也不能用喔請自己打手槍。
    我會讓這投票一直投投到過為止。
    幹,白癡。

  40. double.s says:

    曹興誠,靠台灣政府才能有今天這個地位,結果背地裡搞一堆有的沒有的,把專利拱手讓人,還理由一堆。誰不知道到大陸會比較好(人工便宜)。你以為台灣是白吃嗎,給你優惠,就是希望你能「專心」把產業留在台灣,要不然還要你幹麼。還以為自已很厲害。

  41. hongkan says:

    Goooooooooooooooooooooooooood

  42. 台積電長期股東 says:

    聯電憑什麼併台積電
    爛企業併優質企業
    前所未聞


    [站長回覆]:是啊,你去問曹興誠,為何他主張台灣應併給中國。爛國家併優質國家,是前所未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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