麻豆總爺國小抗爭無理

本文發表於 2008 年 07 月 17 日 09:06

2008.05,台南縣長蘇煥智執意將麻豆鎮總爺國小併入文正國小,原校地預定供台南藝術大學使用,或做未來南瀛總爺藝文中心整體運用。

這件事遇到總爺國小家長與學生的強烈反對,且因為總爺國小家長帶學生到教育部陳情,並直接向中國台北馬英九先生喊話,使得此事件從地方新聞鬧上全國性版面,總爺國小家長運用各種法律手段,希望能阻止併校。

這事件見報以後,大多數媒體與閱聽人,基本上是比較同情總爺國小。因為近十年來,教育部為了精簡教育資源,節省預算,鼓勵各縣市政府,合併一些學生數少及偏遠的學校。這政策衝擊到憲法保障的義務教育受教權,會讓某些山地原住民國小廢校後,原有學生需改到5-10公里外的學校上課。

因為我對南瀛總爺藝文中心還算熟悉,所以在深入了解這件事的始末後,發現總爺國小的抗爭根本是無理取鬧。

兩校的基本資料:

1.總爺學生數160,文正學生數111。兩校皆是六班。

特別說明的是,總爺原本是台糖子弟學校,直屬台糖;1960年代末期才轉為縣有公立學校,目前並無校區限制,任何家長只要不怕遠,都可以送子弟來此唸書就學。文正則是正常的有校區的國小。

2.總爺面積0.46公頃,文正面積2.6公頃

特別說明的是,兩校面積相差近六倍;總爺校地顯然是「極小不符規定」(依教育部頒國民中小學設備基準,12班以下國小位於都市計劃區內,不得低於2公頃,都市計劃區外不得低於1.8公頃)。不過現況是總爺國小就位於南瀛總爺藝文中心(原總爺糖廠)內,整個藝文中心十多公頃綠地歷史建築都是總爺國小學生活動範圍。總爺的訴求是,哪有「大校併入小校」的道理(從學生數來看),但從面積上來看,文正才是大校,是總爺六倍面積的大校。

以下是雙方的立場:

台南縣政府:

1.2008/07/16:南藝大與併校案無直接必然關係 三道公文是為利於後續排課作業

2.2008/07/15:縣府:總爺國小與文正國小併校作業照常進行

總爺國小校友及家長:

1.搶救總爺國小反併校行動聯盟的部落

總爺國小位於十多公頃的藝文中心綠地內,這塊漂亮的草皮是拆除糖廠宿舍而來的。

總爺國小的訴求,檯面上是基於歷史感情,同時他們認為總爺環境優美,整個總爺藝文中心都是他們腹地,是絕佳的學習環境。

問題在於,如果總爺國小不併入文正國小,總爺藝文中心一樣會有新的開發利用計劃,總爺藝文中心不再會是總爺國小腹地;如此一來,總爺校地太小的問題總有一天會發生。

總爺國小併入直線距離只有300公尺的文正國小,我想破了頭也想不出這對總爺國小學生的受教權有何戕害。這跟山地濱海偏遠學校被迫併入五公里、十公里外的學校是不能相提並論的。

要特別說明的是,直線距離是300公尺,但若以道路距離是1300公尺。1300公尺看來很遠,可是我從衛星圖來看,總爺國小為圓心,半徑300公尺內幾乎沒有住家,半徑500公尺內住家約十戶(注意,此範圍內已涵蓋文正國小了)。也就是說,1300公尺也是沒有意義的計算,因為總爺國小的學生改到文正國小就讀,並不是每個學生上學路程都增加1300公尺!因為沒有一個學生就住在總爺校門口附近。甚至,總爺國小自由學區的關係(學生來自附近數公里內),併入文正國小後,所有總爺國小學生上學的距離,我認為是整體來看是減少的。

再者,身為一個納稅人,我不能容忍兩個國小只有三百公尺距離,而要供養兩組校長、兩組教務總務訓導主任,兩組工友,兩套校長室,兩套廚房,兩座禮堂,兩座運動場………。兩校合併,人事費用起碼可以省下五人(月薪五萬計,年省300萬),經常門預算(水電辦公文具儀器設備)一年起碼省下100萬元,合計一年省400萬以上是沒問題的。奇怪咧,前一陣子靠夭政府浪費可以改做學童營養午餐的七百多萬人到哪裡去了?

國民小學是義務教育,由政府支持,全體納稅人供養,基於憲法上國民教育的精神,是有平等精神在內。教育部頒國民中小學設備基準,(一)校地選擇就寫到:

1.校地應位在本學區之適中位置、交通便利、鄰近大多數居民之適當地點,以學校為中心之學區面積,其半徑以不超過1.5公里,徒步通學所耗費之時間不超過半小時為原則,俾利學生就學及推行社區活動。

也就是說,國民小學設校地點,不該讓學童上學距離超過1.5公里。總爺國小當初做為糖廠小學,學生來源是糖廠內員工子弟。今糖廠早已廢除,學生歸零,不再有台糖員工;且因歷史因素,總爺國小一直未定義學區,目前學生來源甚至是數公里外,上下學由家長接送。

今天任何家長可以抗議他子弟唸的國小條件差(例如環境差附近有公害、師生比懸殊、校地太小、每班人數過多等等),任何家長都有權要求地方政府做到受教權平等;反過來說,全體納稅人也可以抗議某些學校太得天獨厚,資源分配浪費。也就是說,總爺國小家長所講的環境優美確是事實,但因這一百多位師生享受優美環境,一年要浪費400萬,而文正國小除了隔壁沒有大綠地外,看不出有啥不好;以全體納稅人眼光來看,反而是受教權上的不平等。

憲法規定:國民受教育之機會,一律平等(憲法159條),國家應注重各地區教育之均衡發展(憲法163條),人民有受國民教育之權利與義務(憲法21條)。請注意憲法159條163條,希望教育「平等」與「均衡發展」,偏遠小校不能輕易廢除,但非偏遠,人口稀少,直線距離300米的總爺國小與文正國小,其中必有一校該廢。至於誰該廢,從區位、校地面積來看,因為總爺國小面積(0.46公頃)遠小於標準面積(1.8-2.0公頃),僅為文正國小的六分之一,該廢的當然是總爺國小。

去過總爺國小的人都同意校園極為優美,附近有大片綠地草地。需注意者,這些優美的環境,並不是該校的校地範圍內。如果有一天,總爺藝文中心需要開發利用時,總爺國小校地不足的事實就會被突顯。

總爺國小家長指控蘇煥智縣長圖利財團(可能開發BOT藝文中心的財團)之嫌,圖利可能進駐此藝文中心的台南藝術大學。

但依我看這批家長也是捨不得這所環境優美的學校;總爺國小家長指控蘇煥智縣長霸道不重視民意,可是非總爺國小家長的納稅人民意並沒有被調查出來。

身為納稅人的我一樣有權利要求政府對這塊綠地做更合理的開發,引進大學設系設研究中心,引進財團BOT經營。而建築專業者的我來看,總爺國小的校舍極為醜陋,毫無保存必要,甚至是整個南瀛總爺藝文中心的視覺障礙。

最後,回應捍衛總爺國小人士的幾個訴求:

1. 如果硬要繼續執行,那就是犯了執政者最大的錯誤---「罔顧民意」。

他的問題出在他沒定義「民意」的範圍在哪裡,他的民意只存在於總爺國小家長。總爺國小設校是公共事務,不是這一百多個學生家長的私人事務。

2. 我敢說,假如台南縣舉行縣民公投的話,結果一定是「保留總爺國小」的議案獲勝

這位仁兄不知道縣府蘇煥智只要拿出兩校距離圖表,及併校前後花費的預算金額比以後,縣民公投會一面倒。

延伸閱讀:

729 回應 針對 “麻豆總爺國小抗爭無理”

  1. 小南表示:

    感覺上,這是縣府派人建置的網站,和縣府的說法一致,且在還沒有討論之前就已經下結論
    這可以從BLOG的名稱副標題得知,一個先入為主的BLOG怎麼還那麼大言不慚,帶有那濃烈
    的操作對立色彩,恐怕是誤導了大眾吧!莫非陳先生和蘇煥智是同一掛的??


    [站長回覆]:快昏倒了。你真是個網路白癡。

    我這個Blog三、四年了,累積三百多篇文章,全國部落格排前前99.5%以內,每天近2000人來我這裡(大部份是從搜尋引擎來的陌生訪客);我Blog有那麼多篇文章你不「懂」得去看。

    你看了你就知道我跟蘇煥智有啥小關係。

    再者,誰規定一個網站是不預設立場的?或者,誰規定網站的討論要符合你的立場的?

    我的網站就架在我家裡,100%用的是我的錢。我當然可以在我的網站發表我的心得。世界上任何人都是有立場的(答:只有植物人才沒有立場)。我以我的專業來判斷這個事件,認定廢校符合我專業的判斷,也符合我納稅人的利益。

    顯然你是網路白癡,連Blog是什麼都不知道,連網路的精神都不懂。

    再說,我的立場與縣府說帖一不一樣,根本不重要;而是我這裡呈現的是不是真實的事件背景,有沒有假造、避重就輕,我是公開讓世界檢驗,接受質疑,提出自己解釋。

    老實說,我跟蘇煥智的立場並不相同,我主張把蘇煥智移送監察院,因為他六年前就該廢總爺國小而沒廢;拖到今天才廢,已浪費不少教育資源。

  2. sckang表示:

    真是白濫到可以賣了。

    這個部落格存在多久了?除了陰謀論動機論走狗論,能不能有一些夠水準的說法出來??

    真是受不了這些網路小白。

  3. Masako表示:

    小南桑,
    個人覺得你閱讀有問題,因為站長把他的論點post於此時7/17,大致上總爺國小家長聯盟會已知自毀後退去路,沒啥好爭的。若站長「陳先生和蘇煥智是同一掛的」,那我可告訴你驚人動地的大新聞,陳先生絕對會在七年前就把它總爺給廢了!
    不可能讓它延續至今!
    建議蘇煥智先生下任之前要把任何公務情報資料通通公開,讓選民自由閱覽監督。

  4. forrest表示:

    to 小南
    你的眼睛瞎了嗎?這前面洋洋灑灑六百餘則的留言不叫討論,那叫廢話嗎?
    你的留言比廢話還沒有價值,叫你讀書不讀書,叫你學著用你頭腦討論公共事務不會用,站長已經用節省教育資源,避免資源浪費,不損害學童受教權,不違法等幾方面提出裁撤總爺國小的正當理由。
    什麼叫還沒有討論之前就已經下結論?難道站長還得做個民意調查問你爽不爽、高不高興、同不同意才能發表自己的意見,什麼叫做先入為主?這個網站本來站長開的,難道主人寫篇文章還要跟你買使用權嗎?又不是欠你的,真是Adama 秀斗 。
    如果說贊成縣府裁撤總爺國小就代表是和蘇煥智是同一掛的,那你不贊成裁撤的又是跟誰一掛的?是總爺家長、老師、國民黨樁腳、統派媒體、還是阿共一掛,假設做一份全台南縣的民意調查,如果多數人同意裁撤總爺那是不是大多數人都是跟蘇煥智一掛?
    小南,快回火星吧, 地球是很危險的!

  5. 膺懲暴支表示:

    我發現一件很嚴重的事 那就是

    反總爺國小併校廢校的人似乎沒察覺
    他們的主張是在浪費納稅人的錢
    他們以為他們主張是公平正義合理 且自我感覺良好

    只能說 事件的真相越揭露
    他們會敗得更慘
    蘇煥智反而會獲得台南縣民多數支持

    蘇煥智早就老神在在 一開始就知道他廢校併校合理不會輸

    反而是當初押在總爺國小這邊的民代政客 卡緊跳船啦

  6. Halolo表示:

    >有部分家長把子女轉到麻豆國小
    >要求和同在總爺轉來的同學編在特定老師的班級
    >麻豆國小表示如果早點來辦理就容易處理
    >但是這些人偏要在編班作業已完成的時點才來作這樣的要求
    >無異是將原先麻豆國小的學生權益視為無物
    >若真從善如流按照這些人要求不就承認他們有特權?
    *********************************************************

    看來這些總爺家長真是被慣壞了
    即使不在總爺國小也一樣喜歡要特別待遇
    我還記得全民開講中有引用某位小朋友受訪的畫面
    她提到轉到別的學校會被欺負 會被人瞧不起 因為她的學校被廢校
    其實這些孩子如果是平平靜靜地轉學 沒有老師或學生會對他們有異樣的眼光
    可是總爺的事件越鬧越大 正當性越吵越薄弱
    很多人可能對這件事原本是沒有絕對的立場
    可是現在反而是越看越倒彈
    如果總爺國小的家長還是不改這種要不到就亂的態度
    孩子們到別的學校去
    老師或其他學生及家長會用什麼樣的眼光來看他們呢
    我不知道家長們在吵的時候有沒有真正顧慮到孩子的感受
    孩子們必須要轉學這件事對他們來說 可能原本影響並不大
    可是這事件在這幾個月這樣沸沸揚揚的在媒體上 在地方上被一再炒作後 最不能得到平靜的反而是孩子了
    從媒體的偏頗報導 從家長的言談中 他們也意識到自己似乎成為了焦點
    難怪會敏感地覺得自己如果沒有了總爺國小這個保護傘 到一個新的環境中可能會受到異樣的待遇

    到底家長們真的在位孩子而戰嗎? 還是你只是在為自己而戰? 被別人利用而戰?

  7. 小孔表示:

    在今日的台灣政壇中,能夠展現無畏的魄力、為貫徹意志想方設法不達目的決不罷休的,首推蘇煥智莫屬。相較於許多人批評的馬英九:毫無魄力、被中共牽著鼻子走、宅男….,我個人在此鄭重推薦大家拱蘇煥智出馬競選下任總統!

    我個人是小學教師,長期擔任高年級導師,每次我接手的班級我都刻意營造班上的學習氣氛與感情,那是非常細膩的工程,細膩到你必須熟稔每位學生的特質,掌握每次班上發生的大小事並轉化為學生的共同生命。

    總爺親師生在這段時間的種種努力,分外觸動我心的就是那份全校情感的追求,猶記得有一年我班上一位學生因為父母離異必須轉學,全班與這位學生感情的割捨萬分不捨,那一班也是我教書生涯中經營得最滿意的一班。一位學生轉學在孩子心中已是如此難以承受,更何況整個學校被廢。而看到總爺親師生積極堅定的護校行動,我相信這一定是一所經營非常成功的學校,尤其她是總爺藝文中心的一部分,擁有非常難得、每位老師視為珍寶的「境教」功能,蘇煥智如果體認到這一點,維護總爺猶嫌不足了怎麼會想去廢掉她呢?所以教育部訴願書:「…本案該府…執行結果又將對訴願人等之受教權發生損害,」。教育部訴願委員皆為教育專業深厚之士,蘇煥智真該深深省察。

    貴站一直以經濟效益、成本考量來看待總爺,我想強調的是「教育重質不重量」,有時候純粹以量化的角度看教育真的會抹煞許多教育特質,但是量化卻是被認為最科學、最有力也做簡單的衡量技術。包括總爺「自由學區」的設計我也認為是必需的,因為在制式的教育體制中,會有一些適應不良的學生,所以會有一些彈性的設計,如:在家教育、巡迴療育或各種特教教學,那何妨再多個彈性空間有何不可呢?我覺得台南縣府投資在總爺的教育經費非常值得、非常划算,不過要證明我的眼光對或錯,可能必須10或20年,教育效益的展現就是這麼漫長。

    姑且不論廢總爺過程毫無程序正義(蘇煥智老是說5年前就有裁併計畫,但中間幾年毫無動靜,今年4月才忽然舊事重提,且一紙公文就立即執行),當人民循法制途徑爭取到應有的權益(教育部訴願贏了),縣府卻可以不認輸,然後為自己量身打造法令(修改裁併校要點),最後還是把這些權益剝奪了,那以後誰還會守法呢?

    僅以以上論點與貴站討論,總覺得為政者影響層面甚是廣大,若其行不端,我們身為教師者實在不知如何面對學生。


    [站長回覆]:非常佩服你能以國小老師的身份來討論。

    就我所知教育部訴願委員會並沒有找台南縣府去答辯,就作成駁回台南縣政府的結論。所以文正國小在300米以外,總爺國小所依存的社區早已不存的事實,教育部訴願委員會根本沒列入討論(或故意不討論)。

    教育部訴願委員會作成駁回,也僅就蘇煥智的廢校辦法沒有距離及同學區內這一條。

    我之前講過了,蘇煥智修法怠惰,也該移送監察院,他早該在發出併校公文時自己先改好併校辦法。

    但教育部的訴願委員會一樣鄉愿,裁併國小是教育部一貫政策(且為時已久),國民教育屬地方自治事項,教育部自打嘴巴,也違反憲法原則。蘇煥智說他要聲請大法官釋憲,再由更高層的來作判決,教育部訴願並非最終審判。

    「教育重質不重量」是你自己發明的,憲法沒有這條,憲法裡關於「教育」有:

    國民受教育之機會,一律平等(憲法159條),國家應注重各地區教育之均衡發展(憲法163條),人民有受國民教育之權利與義務(憲法21條)。

    看到沒,這三條沒講到「質」啊!這三條裡強調的是平等、強迫國民教育、均衡發展;裡面可沒有說為了培養超級明星,所以要設天才魔法學校;光是300米內有兩所國小,就是一個難以解釋的浪費了(當然有它歷史因素,總爺國小一開始等於是未受縣府管轄的私立學校)。

    憲法更明定「平等」,當這群學生並非弱勢,我不知要用什麼理由讓他們擁有「特殊」的彈性,有什麼理由讓他們多耗費教育上的資源。我的確如你所說的,「以經濟效益、成本考量」,一個納稅人當然這樣考量。但遇到弱勢、偏遠國小,這個考量的優先性我就會降低,這也是憲法上的教育平等精神。

    總爺國小校地非常狹小,僅0.46公頃;它的「環境優美」實在該校界線之外。我之前也講過兩校必有一校該廢,今天若是文正國小校地小於總爺國小,那麼該廢的就是文正,著毋庸議。

    一所學校有其情感,但學校由納稅人所成立,縣長受縣民之託行管理之責。縣民要求教育資源平等分配,不得浪費;我也不是惟錢是問,所以我一直主張偏遠地區弱勢國小不該輕易廢校;但總爺國小並非偏遠,亦非弱勢,更與鄰近國小僅300米之距離。一所學校存廢非僅以感情因素就能衡量,若僅以感情因素,則社會資源分配的不公平都無法調整。

  8. verybad33表示:

    沒人注意到嗎,
    如總爺國小這樣心態的家長會教育出怎樣的下一代?
    我為那一百多位孩子擔憂….

    看了一晚終於看完全部留言,
    很多法律條文哩哩雜雜是不懂,
    不過就個人認知的基本正義來說,
    的確立場也站在陳大哥這方,
    人心自有公道這類的話,
    我想該送回給總爺的家長與藏鏡人。

    小弟政治立場雖與陳大哥不同,
    但知您的立論確是為公民著想,
    那些無謂攻擊藍綠立場、轉移話題的人,
    徒然令人厭惡,
    也期待您繼續關懷公眾利益,
    堅持地筆戰下去!

  9. 路人甲表示:

    我覺得版主是台灣意識很濃厚
    並非藍綠意識分明
    希望各位不要模糊焦點
    講出你的理由
    經濟效益只是可以量化的一個指標
    目的除了省錢之外也可在人的方面上做到不錯的效益
    例如打散到各學校
    需聘用老師並未增多
    但是少了一個學校少聘用一個校長工友等
    雖然各位一直強調省錢並不是最佳的方法
    但是最好的方法當然是能省錢然後教學上的品質也沒太多改變
    如果你們執著在教學品質上
    那為什麼環境一定是必要
    老師更重要吧
    而且義務教育沒必要滿足消費端也就是家長這方的所有需求
    只要能夠達到義務教育的基本要求罷了

    其實這樣省下來的錢可以去做更多事情不好嗎
    不要把總爺小學的情感拿出來綁住大家
    也不要把省錢當成原罪
    兩件事情都沒有錯
    可是重點在於這些事情哪部分是屬於大部分人的民意
    如果你認同這是法治社會
    請多多思考並且了解多數人的意見
    最後政府機關執行請不要毫無理由的就是反對
    講到最後不贊成廢校的都是情緒發言或是嗆聲
    理由也都訴諸情感
    牽拖太多沒有用
    自私可以
    不過你是少部分人還是更多的民意
    局勢很清楚了
    哪個民代跳出來他就準備玩完了
    不是嗎
    這樣你們還要一直往上鬧大
    最後不是兩敗俱傷
    其實你們家的小朋友更可憐
    可能到新學校自己內心會有預設立場別人會排斥他
    其實小朋友倒是還好不會這麼在乎
    但是新學校的老師可能就得多花時間注意他們了
    免得出現什麼狀況

  10. colin表示:

    我覺得道理並沒有站在總爺國小家長 or 老師那邊
    而且理虧的同時
    還將小朋友推上火線
    以祈博取同情

    當新聞播出時
    仿佛看到一堆活象棋般任人擺佈

  11. 小孔表示:

    1. 「教育部訴願委員會並沒有找台南縣府去答辯」,是因為台南縣府作法明顯違法粗糙,所以教育部即刻判定台南縣政府輸。
    2. 鄙人再次強調-教育部訴願書:「…本案該府…執行結果又將對訴願人等之受教權發生損害,」教育部訴願委員乃為全國性教育專業長才或法學素養深厚之士,依其專業觀點,台南縣政府已侵奪人民受教權,無庸置疑。
    3. 「教育部的訴願委員會一樣鄉愿,裁併國小是教育部一貫政策」,裁併國小是教育部一貫政策沒錯,但教育部也設了評估指標,總爺國小依其指標作評估根本不用廢校。
    4. 「教育重質不重量」是在闡述教學實務上注重教學個別化、差異性等作為,不以統一的分數、硬性的標準評定優劣,這不是鄙人發明的,這是很多教育工作者的理念、依據,在法令規章中當然遍尋不著。
    5. 「平等」要看怎樣的平等,齊頭式的平等,鄙人認為其實是假平等,蓋因天生人人不同,一個人性化、負責任的教育政策,自應保留部分彈性空間,而總爺入學條件並沒有設限,人人可就讀,我們不應把總爺人視為特權份子。
    6. 「總爺國小校地非常狹小,僅0.46公頃」,但是陳先生您知道嗎?台南縣很多學校每生可分配之平均校地空間,其實都比總爺學生還少,就以麻豆國小為例吧!肯定低於總爺。「總爺國小創校六十年來,雖然總共只有1500多位畢業生,但卻有108位博士及社會各界精英,分佈全世界」-以上節錄自總爺網站,麻雀雖小相關教育設施卻一應俱全,故知校地大小無損教育功能,甚至吾人應稱讚總爺對於學校空間資源之利用得當,充分發揮該校境教之優勢。

    僅以上述淺見,供貴站關心此議題者供同參酌。


    [站長回覆]:你的很多意見,其實前面都討論過了,不過這六百多篇回應要你從頭看到尾也很折磨。

    1.台南縣府的確違自己舊的併校廢校辦法,但沒有粗糙。

    2.訴願會只審程序,不做實質審查。所以他們只查到台南縣政府違反自己併校廢校辦法就做出決定了。他們完全沒有看台南縣府提出的配套,以及總爺與文正的地理環境關係。國小是為學區而生,共存共榮,我沒看過國小是以「越區」而生的。

    3.這正是本案的盲點。台灣自古以來應該沒有一個豬頭縣市長,在設立新國小時,會在一個非偏遠,人口稀少地區,然後在舊校300公尺外再設一個新學校,且兩校都是六班。所以,全台灣不會有一個縣市,在制定廢校併校辦法時,會考慮總爺國小這種特例。會這樣,是因為總爺國小在1968年以前等於是私立,且晚於文正,兩者沒有距離過近的問題。

    4.憲法保障的是就學機會與條件的儘量均等。資源(預算)是有限的,甚至是固定的,有人多拿了,就有人少拿了。不是弱勢的總爺拿走了一所學校的設校預算,那就代表其他學生(包含真正弱勢的學生)的資源少了。

    5.要成為總爺國小學生並沒有門檻,任何人皆可登記沒錯;但不把浪費預算當一回事,與特權無異。人人可讀的理由並不足以扺銷兩校過近的浪費。

    6.麻豆國小面積3.5公頃,學生1456人(48班);總爺國小0.46公頃,學生160人。麻豆確實密度高於總爺,但麻豆是曾文地區最大的國小。再者,一所學校無論人數多少,幾乎都會有運動場、校門等設施,所以。這也是為什麼教育部的學校設備標準要規定一所國小至少要有1.8公頃(都市計劃區)或2.0公頃(非都市計劃區)。總爺0.46公頃是極不合理的小。再說總爺國小校友為什麼博士多,這跟家長都是糖廠員工有關。糖廠員工等同公務員,有教育補助,在非義務教育的過程中,比起農工子弟具更多優勢,家長也比農工子弟重視教育,這是特殊家長背景使然;再說一個博士養成,難道只有國小有功勞?你人在教育界服務,應該很清楚教師子女的學歷情形吧,教師這種特殊族群子女,就是比其他族群子女有更高的學歷。即使校友再優秀,也不能扺銷兩所學校太近而浪費的事實啊。

  12. 總爺庄人表示:

    TVBS的2100全民開講關於總爺國小的影音
    part.1
    http://tw.youtube.com/watch?v=r6ykbRIFy8E
    part.2
    http://tw.youtube.com/watch?v=TiirvzYqsb4

    ———–
    http://tw.youtube.com/watch?v=Foc4uyg7wCo
    小孩子笑著走進來
    哭著接受訪問
    只有背影的是林秀真或是亮槿老師
    中間訪問的是執行秘書簡妃君

    總爺國小家長監察院陳情
    a.
    http://tw.youtube.com/watch?v=q0helU9_glE
    徐澤佼~正媽一枚,
    比鄺麗貞高上許多級數,台風佳,口才也比較順暢,
    是曾文農工圖書館主任

    當初總統難得公開發表關心此案之談話
    http://tw.youtube.com/watch?v=9pTNLcdbC9o
    相當大之原因是當初他到台南longstay時
    是住在總爺國小家長會幹部家長徐澤佼家
    b.
    http://tw.youtube.com/watch?v=LQ2grXHx-Fg&NR=1
    前段中年禿頭男是特別顧問陳明義
    其為總爺國小工友[已調往麻豆國小]之夫
    並非家長,曾競選麻豆鎮代失利
    和他互動的白髮男是會長李博雄

    後段正媽徐澤佼又出現,有比較賞心悅目,不過鏡頭在燈光下
    明顯看的出還是熟女,不過還是比新聞局長正

    自稱是扁迷[就像政治版面自稱是中間選民的板友 ]的是
    簡妃君,是狀告大縣長的小學生鄭雅心之母,

    旁邊的是梁若梅,之前有爆過八卦,
    在附近曾文農工任教(總爺國小東北方 車程小於五分鐘)
    竟大言不慚的要求除非提供保母以及專車接送
    (因為其子女行動不便)否則免談
    c.
    http://tw.youtube.com/watch?v=FhsSJ2NcR7o

    有提出具體指控
    指控縣長圖利特定人士
    這部分我會詳細追蹤調查
    再挖八卦出來
    看看是真的
    還是假的

    ———
    徐澤佼和梁若梅是同事
    和簡妃君 會長李博雄是家長會核心
    陳明義來亂的

  13. Halolo表示:

    謝謝總爺庄民提供的這些訊息

    我在猜想過一陣子壹周刊也要來採訪這件事了
    現在又牽扯到甚麼蘇煥智樁腳的利益
    感覺像是無招可使 爛招盡出了
    選舉時支持蘇煥智的人 現在都要小心啦
    過幾天隨時都有可能被牽扯入這個事件
    感覺好像整個麻豆鎮 或說是整個台南縣(因為有些不是麻豆人)就這幾個總爺國小的代表最清高
    這整個事件的還真像齣民視或三立的長壽劇啊
    搞不好過一陣子那些連續劇中常有的戲碼又要輪番上演
    不過我想這些家長的目的大概也只是想爭取更多的曝光率 爭取更多同情票
    台灣社會現在一提到甚麼特定利益 最能吸引注目了
    我倒是覺得他們要求監察院調查這種事實在太慢啦
    王聖人院長還有更多更重要的大案要查
    倒不如這些代表去委託邱毅好了
    前第一家庭下台後 邱毅最近似乎落寞了些
    找個事給他做做吧

  14. Halolo表示:

    補充點在地新聞給大家知道好了
    我是麻豆人
    就順著上頭那位總爺庄民的陳述
    來做一些演員背景介紹好了

    陳*義先生:太太是原總爺國小工友 住在總爺國小附近 目前沒有子女就讀總爺國小

    李*雄先生:總爺國小家長會長 其親戚是前總爺國小姜姓主任但是姜主任後來落跑了 住在麻豆鎮上 其子女學區不在總爺國小學區內

    簡*君女士:曝光率蠻高 他的女兒是那位狀告縣長的小妹妹 家住在中營(不是麻豆人)

    徐*佼女士:家住中營(不是麻豆人)

    梁*玫女士:家住新營(不是麻豆人)

    怎麼都沒有找學區內的家長演這齣戲啊
    感覺上像是:明明該是一齣鄉土劇 卻找一堆還要提供配音的港星來演

  15. 回 幫小孔補充表示:

    1.教育部有找南縣政府進行答辯:「經原處分機關答辯略以,本合併案係依據國民教育法第4條第2項規定,基於學區劃分原則,將相近之2校….」並有根據答辯內容進行裁決,而且做到了實質審查。可是訴願結果是撤銷原處分。於是南縣政府又說教育部沒有給他們答辯,又上書一次訴願答辯書,但是內容有針對判決結果的部分提出辯駁。所以第一次訴願時教育部就有依據兩校同一學區、空照距離300m與總爺藝文中心的發展做過裁定。

    2.第一次訴願結果之所以撤銷原處分,理由有兩個,一個是南縣政府違反自己的併校要點,第二個就是危害到小朋友的受教權。所以「本案該府處理學校合併並未符合其所定裁併實施計畫,執行結果又將對訴願人等之受教權發生損害」、「有違法之虞,爰將原處分撤銷,由該府另為適法之處理」。然而,即使縣政府修法硬讓併校案通過,但只要受教權的問題沒解決,同樣二次訴願仍會是撤銷原處分。這部分在訴願答辯書裡,縣政府就極力論述了受教權的意思是「讓學生進到學校,學生只要進到學校,政府的責任就盡了」。總爺國小是特例,卻也是存在的事實,教育部沒有說不能併校,但併也要顧及學生的權益,學生問題沒有解決前,二次訴願(連三次)結果應該都是撤銷原處分。 (個人認為7:3,總爺國小勝。)

    3.而關於受教權的部分。就我曾寫到的兩校磨合期,舉個例子,比如現今一岡多本下,同一年級的學生所學的知識會有所不同,知識的鋪成也有差異,所以在一段緩衝期中,應該就學生的身心做調整,在課業兩校對新進的年級統一教材或對現今的學生做銜接課程等,硬塞到其他老師的班級,在教學上反不利於學生吸收;而當初兩校原班原導牽過去,也容易造成一國兩制的矛盾現象等。當初總爺國小要求一年緩衝期實屬合理,而且也要求的少,但蘇縣長趕時間,說時間不允許,要讓南藝大先進駐,就把老師調走嚕。

    4.就教育品質來說,可以解釋成我們完成了多少教育目的。

    就教育基本法第二條寫道:

    人民為教育權之主體。
    教育之目的以培養人民健全人格、民主素養、法治觀念、人文涵養、愛國
    教育、鄉土關懷、資訊知能、強健體魄及思考、判斷與創造能力,並促進
    其對基本人權之尊重、生態環境之保護及對不同國家、族群、性別、宗教
    、文化之瞭解與關懷,使其成為具有國家意識與國際視野之現代化國民。
    為實現前項教育目的,國家、教育機構、教師、父母應負協助之責任。

    所以「受」教權的指標要參考頗多的。而在第八條有提到學生之人格發展權,國家應予保障,可見學生的身心發展也是評估之一。第十三條有明文寫出「教育品質」四個字。


    [站長回覆]:很好,看來你有教育部訴願書的全文(我上教育部訴願會網站找不到)

    你我爭執焦點在於,底下這段教育部的訴願書的文字,是兩回事,還是一回事

    「本案該府處理學校合併並未符合其所定裁併實施計畫,執行結果又將對訴願人等之受教權發生損害」

    就司法判決書(或法律文件)的慣例,這若是兩回事,那麼就該交待,什麼樣的原因下會讓受教權發生損害。

    它沒有交待,顯然文意是指,蘇煥智要將總爺併校(廢校),違反他自己縣府的裁併實施計劃(辦法),單就這件事而言,對受教權發生損害。

    教育部把「裁併實施計劃(辦法)」當做受教權的指標。如此而已。

    好啦,今天我若是教育部訴願委員之一,而且我的立場就是總爺不該廢,或者我討厭蘇煥智,那麼,我起草的訴願裁定書,就只寫到此為止,因為再寫下去,就不對勁了。我也會感謝蘇煥智修法怠惰不力,留了這個尾巴讓我可以打他一巴掌。

    至於你寫的其他部份,是你的看法,未見教育部訴願會文書。

    至於「教育品質」,我國教育法規僅規定基本品質,並未要義務教育追求「最高品質」,也沒有無限上綱到,一個學生必需要保障他在他入學的學校畢業,也沒有說要相鄰300米內維持兩所學校,來保障某生的學習品質。

  16. sweet potato表示:

    This is a good article. If the media in Taiwan (like TVBS, udn,etc) can produce reports in the same quality as your article, perhaps Taiwan will not be so divided politically. As your blog shows, those people against the merge only care about their own children, not really the education system. The rest of people who are against the fact is really due to the political preference, not judging by the facts. They are neither logical or rational. I support your analysis.

    A job well done.

  17. 台北訪客表示:

    回兄,很佩服你.~~

    加油~~

  18. 膺懲暴支表示:

    個性上勇於浪費大家辛苦納稅錢而無愧色的人
    一但有官方權位在手上
    當然就可能是人人喊打的貪官污吏了

    原來總爺國小的家長裡有教育界的人士
    另人訝異
    我本來以為總爺國小家長只是一般平民百姓呢
    還覺得平民百姓有抗議的言論自由
    現在我也準備行使我反對浪費的言論自由了

  19. 回 站長x4表示:

    訴願決定書要用提訴願的小妹妹的名字找。

    對於「本案該府處理學校合併並未符合其所定裁併實施計畫,執行結果又將對訴願人等之受教權發生損害」這句的解讀,我著墨在「執行結果」,第一講述未依法,第二講述按照原本計畫執行之結果,也就是併校作業:『本件台南縣政府於97年5月2日以府教國字第0970096948號函通知總爺國小,自97學年度起(97年8月1日)將總爺國小與文正國小「合併」。』另外,受教權的依據,在文中有提到就學關係勢必受到影響,但此點在於說訴願人資格,不過「又」這個連詞也有趣。至於修法有沒有效,就是二次訴願的問題了,但我也不好懷疑蘇縣長七月三十弄了幾張公文想做些什麼。而訴願的審核既然是委員制,一個人的立場要影響訴願書的內容十足有限,我想要是蘇縣長能夠被那麼多委員討厭,也真有他的。

    至於你說的教育品質的問題。我國有規定教育僅提供基本品質嗎?教育的品質是從目的性來看,有良好品質的教育可以有效達到教育目的,它是一個動態的過程,問題點在於如今國家提供的教育方法是否有效達到教育目的,是否成功養成所欲之健全國民。憲法保障的是人人的教育機會均等,規範政府要致力發展教育,它僅是個程度上的問題,而非全無或全有的概念,也沒有說政府僅提供什麼樣品質的教育,但我們能說現今政府提供了怎樣的教育,能不能改進。

    而關於畢業與兩所學校的問題,那我也只好回答:法律沒有說不行。而且也沒有說直線距離300m外不能蓋另一所學校,但既然有了,且前人在不違法的情況下蓋了這間學校,裡面的老師、學生、家長的權益自然受到相關法律的保障。此外,國民中小學設備基準僅是個參考指標,可以作為學校評鑑用,就土地因子而言,只要不影響孩子的學習,也不足以作為法律上的立論依據。


    [站長回覆]:你又陷入無窮迴路了。「受教權發生損害」若是獨立事件,那就必需另行解釋,不然,它只是依附在牴觸蘇煥智舊的併校廢校辦法(僅以人數做廢校併校依據)的補充說明罷了。

    教育部訴願會作出「有違法之虞,爰將原處分撤銷,由該府另為適法之處理」,注意到沒有,教育部並沒有作出「總爺國小應維持原狀不得併校廢校」之決議,教育部如果有此意,他就不該加一條尾巴:「由該府另為適法之處理」。

    也就是說,教育部訴願會就是打了蘇煥智怠惰修法這件事一巴掌罷了,無關廢校併校事件本質之情理對錯。

    總爺創校時,距文正國小300米,不違法,不違情理的最大原因是,它是台糖的私立小學,不涉及縣府的教育預算支出。而1968年以後,這個理由消失了,它不再是私立小學,而與文正國小一樣成為公立學校。

    以前存在,不代表合理,萬年國會老賊也是「存在」四十年,只要存在一天,一樣不合理。兩所學校在300米內同時存在,且各自是小校,這就是浪費,違反憲法所提教育資源應合理分配的重大原則。

    需要追求更好品質的弱勢偏遠學校還很多,但不屬弱勢的總爺國小來跟弱勢國小搶資源,我納稅人就要譴責之。

  20. 總爺庄人表示:

    蘇煥智抗命併校 家長求公道
    2008年08月05日蘋果日報

    再聚人氣
    重新開張的監察院,再度匯聚民眾陳情的人氣台南縣麻豆總爺國小遭裁併,學生家長組成反併校行動聯盟槓上台南縣長蘇煥智,昨北上赴監院陳情,期盼監院調查總爺國小廢校案。

    台南市出身的監委錢林慧君昨對此案提出申請自動調查,也向教育部了解情況。

    家長代表徐澤佼痛批,整個廢校過程粗糙,展現蘇煥智的權力傲慢;隨後一行人在立院舉行記者會演出行動劇,強調總爺國小向教育部訴願,教育部判總爺訴願成功,但蘇煥智竟仍執意併校,家長代表要求縣府舉行公聽會與民眾溝通,否則堅決反對併校。

    蘇煥智表示,他尊重人民有集會遊行及陳情的權利,但希望社會大眾理性看待此案,縣府立場不會改變。
    ———————————-

    傲慢又自私的總爺國小家長

    >原來總爺國小的家長裡有教育界的人士
    >另人訝異
    >我本來以為總爺國小家長只是一般平民百姓呢

    總爺國小因為人數過少而有成本的問題,這些成本如果轉嫁到這些抗議家長身上,我相信短短幾秒鐘之內就會讓它們改變想法,不失為一個好方法,事實上國內很多實驗學校,像森林小學、人文中學等等,很多是家長或教改團體出錢包下被裁掉的公立學校,利用閒置空間、校舍辦起來的。既然情感、記憶這麼重要,相信花這一點錢對這些認為只有品質卓越,平均十幾位校友就出一位博士的總爺才能使子女成龍鳳,才不會輸在起跑點的家長們而
    言,他們應該不會感到心疼吧。

    不知從什麼時候開始,家長成為影響校務最為重要的一股力量,總爺國小反併校行動只是其中一件鬧上全國版的例子。在地方民代、立委的陳情案中,來自家長的壓力更是層出不窮,有要求換導師的、有要求轉班的,甚至連營養午餐菜單,家長也可以有意見。可以理解,每個家長的出發點都是為了自己小孩好,但若家長都用這種態度去幫孩子打造一個無塵、無害的環境,對孩子反而有害無益。

    只見這些家長對行政程序瑕疵提出強烈指控,卻始終未清楚說明,為何一定要留下總爺國小。他們以總爺的自由學區、優美環境為傲,自豪於總爺品質卓越,所以平均十幾位校友就出一位博士,反之,因學區內家長都選擇越區就讀,讓「績效較差」的文正國小學生數年年下降;揚言即使併校,他們也寧捨近求遠,將小孩送去麻豆市區的麻豆國小、培文國小,也不願把小孩轉至較近的文正國小。

    這種說詞,完全難以說服大眾;其想法呈現出高度的精英主義,在國小都是學區制之下,為何總爺國小可以得天獨厚,不受學區限制?國小校友拿博士的比率高,益發證明此校學生來自更好的家庭環境,而非此校的不可取代性。如果連升學壓力都談不上的國小,還要承受如此沉重的價值判斷,如何給孩子一個健康的成長環境?

    但這些家長訴諸情感,操弄社會對小學生的同情心,發起學生向教育部提起訴願,讓教育部撤銷台南縣府處分。台南縣府質疑教育部侵犯其地方自治權,堅決執行併校命令。激起家長反彈,前往監院控訴蘇煥智,激起政治鬥爭對抗之勢。

    成長過程中所面對任何的改變,都是小孩學習的機會。家長不該用盡各種手段要求環境去遷就自己小孩,阻止小孩學習面對改變。類似反併校行動聯盟這樣不清不楚的行動與激烈的訴求,已種下最負面的示範,將來不管併校與否,他們帶給孩子的,就是教導孩子凡事無限上綱、以己為尊的處世態度。這對孩子絕對是大
    有妨礙。

    台灣要進入公民社會,還是缺了理性討論的空間,及公平的媒體環境。兩三個月前裁併總爺伊始媒體呈現了一面倒的批判,而廢校併校的理性討論全不見了,總爺國小家長這方也有知之明,知道討論這些只會敗得更慘,索性全藏起來。

    抗爭到今日還是一幅感覺好像整個麻豆鎮,或說是整個台南縣( 檯面上的活躍者大多不是麻豆人 )就這幾個總爺國小的代表最清高,這整個事件的還真像齣歹戲拖棚的肥皂劇啊,搞不好過一陣子那些連續劇中常有的戲碼又要輪番上演。

    家長們淪為打手,小朋友們淪為擋箭牌與子彈,而媒體就是那助長火勢的點火手!!!觀看這件事情卻袖手旁觀的人就是幫兇!而受害者是誰?是那將來心裡觀念偏差的小孩子!

    不過我想這些家長的目的,大概也只是想爭取更多的曝光率,爭取更多同情票,台灣社會現在一提到甚麼特定利益,最能吸引注目了,我倒是覺得他們要求監察院調查這種事實在太慢啦,王院長還有更多更重要的大案要查,更何況兩校合併的背景理由並不複雜,而且答案很明顯就是該廢。

  21. TN3270表示:

    總爺庄人 的文章….
    >>蘇煥智抗命併校 家長求公道

    這標題很古怪,有權併校的就是蘇煥智本人,何來抗命之說?
    教育部是說蘇煥智違法,但蘇煥智也是惟一調整此法的縣長。
    縱然蘇煥智的權限太大,但前面太多討論,網民們也大多理性贊同總爺國小該廢校。
    民主時代,任何人有委屈都可以講出來,採取任何行動。
    總爺國小師生認為廢校委屈當然可以講出來,可是鄉民認為兩校太近是浪費也一樣要有人發聲,要縣長代行公道。

  22. 回 站長x5表示:

    1.受教權受到損害是蘇縣長併廢校決定的直接影響。

    2.我也有說教育部沒有說不能併校,但併也要維護學生的權益,在能夠維護學生的權益下,我想是可以併校的。

    3.總爺國小既然是個小學,自然有它的合法定位,歷史可以當做校史,在教育上只會在意是否有良好的教育機能,是否是辦學優秀,不會在乎什麼台糖的。

    4.我覺得你去爭政府擴充教育經費必較有用,這對全國都有幫助,總爺國小省的錢很少,幾乎可以忽略,起不了什麼大幫助。


    [站長回覆]:

    1.教育部訴願會,並未就「廢併校」導致受教權受到損害而有所申論,僅直指蘇煥智舊的廢併校辦法不適用於總爺國小案。

    2.300米外另有一所國小,難謂之學生權益受損。

    3.總爺國小被廢併校,與今年七月之前它有合法地位,並無關聯;任何一所被廢併校的學校,之前也都有合法地位啊。

    4.因為少子化,所以全國的義務教育廢併校勢再必行,總爺國小不會是最後一個例子;任何學校若只以感情因素,就能抗拒教育資源的整併,並無益於資源之運用,實為教育資源之濫用浪費。總爺一校一年可以省數百萬,全國應整併的學校加起來可以數以十億計。

  23. 五體投地表示:

    台灣最欠缺的就是 “理”
    五體投地中……

  24. 回 站長x6表示:

    1.關於受教權伸論的問題,看看二次訴願會不會寫到。從討論的主從觀念來看,一次訴願裡,法不適用的問題較嚴重,如果修法後,就該以受教權加以申論縣政府「另為適法之處理」的行為妥不妥當。

    2.「300米外另有一所國小,難謂之學生權益受損。」我想這是尊不尊重專業的問題。教育部認定的「執行結果又將對訴願人等之受教權發生損害」之專業判斷依據理應有所本,有機會應該可以問問看。

    3.只要有合法地位,老師、學生、家長的權益就有所保障,要廢併校就得先針對他們的權益做出合理的配套措施。沒有這個配套措施,就不能廢併校。所以,我只能說蘇縣長吃快打破碗,不知道在急什麼,多給個兩年交代後事,等橋也蓋好了,大概就併定了。

    4.就目前教育發展來說,有個中小學永續教育發展的概念,希望能夠不以廢併校作為唯一辦法,也有想法認為以後廢併校要交由中央審核。而且,廢併校最「直接受害的是偏遠弱勢學校」,總爺僅是個特例,也不適用該法案,但從教育資源整合的概念下還說的通。

  25. 陳義方表示:

      蘇煥智說91年的時候就考慮廢掉總爺國小,確實那時候人數少應該考慮資源整合一下,如果在那個時候,我會贊成廢掉它。但是經過這麼六年後,該校的人數從八十幾個人增加了一倍到160個左右,而文正國小從二百多人降至110人左右(文正學區的孩子大部份都到另外麻豆國小、培文國小去了),我實在看不出來站長一直覺得「總爺國小」有浪費資源的地方?

      我覺得這兩所學校很近,有檢討的必要,但是距離豈是問題?教育環境才是吸引家長從各地來總爺就讀的原因,而他們是有特權才能進入的嗎?應該不是吧!自由學區本來就可以讓整個台南縣有意願的人登記就讀,人人平等,也不是什麼特殊族群,況且全台南縣,甚至全台灣自由學區的學校數不勝數,總爺只是其中一個罷了,看到前面那麼多的討論,好似把總爺國小打入十惡不赦境地,我覺得有欠公允。

      教育部在檢討小校裁併的同時,也鼓勵有條件、有能力的學校發展出特色,像台北縣三峽建安國小校地不大全校師生也才一百出頭人,學校旁就是一條溪流,所以發展出獨特的溪流課程,假日也吸引其他地區的學子去遊學。也許總爺國小有那麼一點幸運身在總爺藝文中心內,而吸引眾人的目光,有家長願意從外鄉鎮送孩子去就讀,佔著地利之便,其實他可以結合歷史、人文、藝術及教育是可以有更好的發展,這點如果換至文正國小,那感覺就差多了,不是嗎?(就像你家門口是公園,和隔著一條嘉南大圳300公尺外是公園的感覺就是不一樣)

      站長在廖繼春:芭蕉の庭(1928)中有一段回覆他人的話:「..老實說不太喜歡用價格來衡量畫作,但有時要講畫作的重要性給非美術界的人聽時,還是用價格才讓對方進入狀況。..」,相同的道理:我也不喜歡大家單純用經濟規模來衡量學校的存在與否,而不考慮教育內涵能否發揮,潛在的境教帶給學生的影響及其他的社會的交互作用。

      而縣府和大家也都沒有討論到文正國小人數愈來愈少的原因,是學校的地理位置不佳,還是投入的資源不夠,抑或是其他的問題,都需要被正視,在這些問題還沒有得到解決前,把總爺國小併入文正國小,只是毀掉一所老學校,文正學區的學生還是到麻豆、培文等學校就讀,多年以後文正國小也將面臨廢校的命運,我們的縣民於是失去一個好的教育環境。

      站長之於藝術的熱愛,希望總爺藝文中心能發展藝術;小弟之於教育的關心,也希望能讓正在茁壯的總爺國小能保留下來,因為它也是總爺糖廠歷史不可分割的一部份,否則為了發展藝文而結束當地的人文、歷史,不好吧!

      累了~其他,改篇再談…


    [站長回覆]:

    1.浪費資源自從1968年總爺改為縣立就存在了,浪費教育資源的理由很簡單,這麼近的距離內有兩所學校,且此地區非偏遠,人口稀少,兩校都是小校。

    2.既有的總爺國小學生並沒有特權,是沒錯;但縣府規定它是自由學區制是政策錯誤。「自由學區」是用在有存在必要(周圍沒有其他學校,有基本學生數),但校舍閒置率嚴重的學校(例如有36班教室但目前只有18班學生),開放讓其他學區也可以去唸。總爺是該廢的學校,繼續讓它維持就是政策的錯誤。你都認為有檢討必要,我其實也是總爺文正該有一校必廢,但我看了兩校面積表,才認定面積小的該廢。

    3.三峽建安國小,並沒有300米外另有一所國小的問題(全台灣非都市地區有這條件的很少)。今天總爺國小最大的問題,在於300米外另有一所學校,且總爺國小校地遠不符教育部標準。真正弱勢偏遠的國小,我會支持留下來,非偏遠非弱勢的,就免了。

    4.廖繼春的畫作價格是買賣雙方決定,我管不著;總爺國小的預算是我們全體納稅人在出,所以我可以大聲;拿這兩個來類比是不太對。憲法:國民受教育之機會,一律平等(憲法159條);國家應注重各地區教育之均衡發展(憲法163條);人民有受國民教育之權利與義務(憲法21條)。教育不是滿足家長特殊需求,也不是做到最好,是先求平等,均衡發展,提供基本的教育。300米內有兩所小型國小,且是非偏遠,人口稀少區,怎麼看都不是均衡發展。

    5.如果是人的問題(不適任校長教師),有什麼不能解決的?不適任教師就該有所處理,而不是另外蓋一所學校讓學生去唸啊。

    6.老實說,一所藝術大學的科系進駐總爺,比一所國小還重要太多;大學可以發揮經營管理創造之效,國小只能參與。就像你家買一部車,小孩可以用得到,但還是要有一個大人作司機。

  26. 路人甲表示:

    台灣很多的縣市長,退下來之後都是建設公司的老板,其任內往往運用權力,大力推動公共建設(包括設立大學),而周邊的土地多半被其親朋好友所收購……

    先查一查藝文中心周圍方圓2,3公里內的土地是在誰的手上,再談急著要弄甚麼藝文中心的必要性吧?


    [站長回覆]:這是你應該「明確」來舉證的,不是我們該幫你去查的。你舉得出來,社會觀感自然會改變。

    就像我舉證總爺國小的存在,一年浪費我們納稅人的錢幾百萬。

  27. Masako表示:

    >「…所以,我只能說蘇縣長吃快打破碗,…」

    從字裏行間可知,蘇縣長真是”怠惰”!七年前不把碗裏的”東西”分配好,搞到西元2008年還弄不好!監委要審他怠惰不勤勞。

    >「…多給個兩年交代後事,等橋也蓋好了,大概就併定了。」

    交代後事?七年來後事都辦不通,再多給個兩年就行得通?這是哪一們邏輯?從此,可知這些非麻豆學區的有錢有勢力的總爺家長們,要橋要地要校長要老師,甚麼都要就是死也不要把特權釋放!!那是唯一能彰顯她們很行的工夫!總之,這是齣低級soap。

    站長請不要介意,在下”極為”好奇想問他,馬的longstay在徐澤佼家時,有沒有帶浴巾或者穿內褲?等花邊新聞以便kmt黨報忙著編撰故事,可救救九劉政府。

  28. Masako表示:

    路人甲,

    你道出很好的理由,請同樣利用可施壓的管道要大多數的kmt立法院及時通過「陽光法案」!開放國會全面錄影轉播!

    你要為大家台灣全納稅人把藝文中心周圍方圓2,3公里內的土地是在誰的手上,甚麼時候買的查明曝曬在太陽下!讓龌龊見光死!

    總爺藝文中心發展是帶動整個麻豆的活氣,藝術的存在是全國受益,總爺國小的存在是把過去特權的歷史耀眼地讓
    它存在!

    P.S.德國人過去20年正努力地廢核能廠還有水庫,儘量在恢復自然。為了永續的發展,錯誤的就要修正,而全民教育
    的開講道德的尊守勝過那噱頭的博士文憑政府。

  29. Halolo表示:

    >路人甲,
    >你道出很好的理由,請同樣利用可施壓的管道要大多數的kmt立法院及時通過「陽光法案」!開放國會全面錄影轉播!
    >你要為大家台灣全納稅人把藝文中心周圍方圓2,3公里內的土地是在誰的手上,甚麼時候買的查明曝曬在太陽下!讓龌龊見光死!
    >總爺藝文中心發展是帶動整個麻豆的活氣,藝術的存在是全國受益,總爺國小的存在是把過去特權的歷史耀眼地讓它存在!
    >P.S.德國人過去20年正努力地廢核能廠還有水庫,儘量在恢復自然。為了永續的發展,錯誤的就要修正,而全民教育的開講道德的尊守勝過那噱頭的博士文憑政府。

    =============================================

    如果真要查 不錯啊
    不過我覺得路人甲說的方圓2.3公里這個範圍太小了
    因為有許多是台糖的地會重疊到
    (也順便可以懷疑一下台糖搞不好也是幕後操控者 這個也要好好查一查)
    要就更擴大範圍查方圓5公里以上的土地現況 甚至整個麻豆鎮
    因為如果真的有這麼大的利益存在的話
    可以影響的周邊土地範圍會很大的
    要真的蘇煥智以後下台想當建設公司大老闆 搞也要搞大一點的不是嗎?

  30. Halolo表示:

    >>先查一查藝文中心周圍方圓2,3公里內的土地是在誰的手上,再談急著要弄甚麼藝文中心的必要性吧?
    =====================================

    我對路人甲的這句話很有意見
    主要是因為最近看一些媒體政論節目的討論 實在是吐血至極
    要搞清楚的一點是:總爺藝文中心已經存在了 不是總爺國小併校後才要成立藝文中心 更何況當初總爺國小孩還不是因為藝文中心成立的帶動 才得以苟延殘喘存活下來嗎
    我看電視上那些所謂的名嘴 一直在說為甚麼要併一個國小來成立藝文中心 聽了實在是讓人噴飯
    總爺藝文中心的成立不需要再討論必要性與否
    因為它已經存在了 而且目前發展的不錯

    雖然我知道這些名嘴的話可信度本來就不高
    可是也太離譜了吧

  31. sss表示:

    站長對顏水龍這麼有研究
    是不是總爺藝文中心裡 顏水龍紀念館館長?


    [站長回覆]:當然不是。

    我若與總爺藝文中心,或者台南縣政府有任何關係,我這篇文章也不值得看了;我也沒有立場與任何人辯論,我目前的立場很簡單,就是納稅人的立場而已。

    顏水龍(1903-1997)是我們的創系教授,等於是我祖師爺,過去我們系對這位創系元老並沒有任何研究,我是2003年開始對我祖師爺有興趣。而總爺藝文中心裡的顏水龍紀念館是2006年才完工啟用,是蘇煥智認為顏水龍教授是南瀛藝術史的重量級元老人物,有必要在顏教授出生地設立紀念館;我個人也很贊同,顏水龍是台南縣出身,第一個值得設館紀念的藝術家,當然台灣(台南)還有很多地方人物值得設館紀念。一個有文化深度的社會,例如日本與歐洲,即使在很鄉下的地方,都有大量的名人紀念館。

    但是,我跟這個館的創立、規劃、營運一點關係也沒有,但我有應展覽規劃公司的邀請,以專家身份提供一些建議,這些建議也有落實在館中,對方請我吃一頓飯而已;此館成立後我倒是常帶朋友長輩去參觀多次。甚至也曾捐過幾本顏水龍研究的著作給館方;有次JETTV電視台來此拍攝專輯,我去客串現場解說員,這一切都是義務幫忙,只為了讓更多台灣人了解這位南瀛重量級的藝術家。

    我在做的是顏水龍「虛擬」紀念館,此館是顏水龍孫女創立,我是頭號工友,網址是 http://slyen.org/forum/viewforum.php?f=1 ,內有近百篇文章,圖片近千。

    裡面文字絕大部份是我去寫的,圖片是放在我家裡的Server。網站24小時對全世界開放,沒有用到政府預算一毛錢,純粹是我向祖師爺致敬,歡迎參觀。

  32. shaman表示:

    該併。
    如果嫌師資爛,併過去的老師好遲早會出頭的,這點不用擔心。
    如果想要霸佔那片綠地,抱歉了,去選縣長比較快。


    [站長回覆]:這創意不錯。想選縣長的人,可以考慮以下政見:

    恢復總爺國小,並力促台糖釋出周圍1.54公頃的現有綠地,做總爺國小校地,讓總爺國小達到教育部標準(2公頃)。並回復「自由學區」的身份。

    然後看這位縣長得票多少,這也等於是總爺國小該不該廢的公民投票。

    不過依我看,很少政治人物會公開提出要多花錢圖利極少數人的政見的啦,這等於是把票倒給對手;想做都嘛不敢講,有機會才私下偷偷做。

  33. Halolo表示:

    >>這創意不錯。想選縣長的人,可以考慮以下政見:恢復總爺國小,並力促台糖釋出周圍1.54公頃的現有綠地,做總爺國小校地,讓總爺國小達到教育部標準(2公頃)。並回復「自由學區」的身份。
    ***********************************

    站長的這主意不錯
    或許還可以根據總爺家長的意見加上:
    1.學生均有保母或專車接送
    2.重建原本堅強師資陣容
    3.博士保證班~~保證每位學生均可成為博士

    有意要選縣長的國民黨人士怎麼都沒有想到這個點子哩
    如果有人現在就出來表態力挺
    可是有很多可以作秀的機會呢

  34. 總爺庄人表示:

    搶救總爺 家長赴監院陳情

    http://www.merit-times.com.tw/NewsPage.aspx?unid=92369

    【本報台南訊】台南縣麻豆鎮總爺國小併入鄰近文正國小爭議,總爺國小家長簡妃君昨天前往教育部與監察院陳情,不放棄搶救總爺國小的最後一線希望。受理陳情的輪值監委李復甸已承諾家長會盡快處理。教育部訴願會表示,會加速審理腳步,但訴願審理有一定的法定期程,且依法要給台南縣府答辯,何時會有結果,還「不一定」。

    台南縣麻豆鎮總爺國小學生,為爭取免於併校,日前狀告縣長蘇煥智,雖然打贏訴願,台南縣府不理會教育部裁定,仍決定將總爺併入文正國小。昨天數名總爺國小家長代表前往監察院陳情,家長徐澤佼質疑,台南縣政府為取得總爺校址土地,不顧一切廢掉學校,犧牲小孩權益,要求監察院調查。

    總爺併校 回不了頭

    http://www.cdnnews.com.tw/20080805/news/nxyzh/U91002002008080420132628.htm
     
     記者陳劍霞/新營報導
     對於總爺國小家長四日到監察院陳情一事,台南縣長蘇煥智表示在民主法治的社會裡,他尊重人民集會遊行等權利,但總爺與文正的併校事實上也「已回不了頭」,這是城鄉面貌蛻變的難得契機,很多地方人士都樂見後續發展的前景。

     反對併校作業的總爺國小家長,昨天在監察院提出不少質疑,蘇煥智獲悉後利用中午休息時間一一針對相關問題提出回應、澄清,希望社會大眾對此案要理性看待。

     其中,有指控併校案是為圖利某部分人士,蘇煥智強調這是對縣府的不當污衊,實在很冤枉,縣府做為公部門,對於不當指控必須有承受公評的胸懷和雅量,但若有涉及其他私人名譽的毀謗,相關人員就必須對此負起法律上的責任。

     蘇煥智指出,縣府早在民國九十一年就有總爺國小併校計畫,今年二月初總爺紅樓修復揭幕活動時,他就已公開說總爺的合併計畫,家長指縣府在四月卅日舉辦的「併校會議」中,並未邀請總爺國小代表出席便倉促決定一事是不正確的,當日會議名稱為「總爺藝文中心發展策略會議」,內容主要針對總爺藝文中心未來發展的計畫,諮詢藝文團體的意見,並確認台南藝術大學是否願意進駐藝文中心園區的意願。縣府在這幾個月內也充分給予總爺國小表達意見的程序,並非如外界部分人士所說的不尊重民意。

     他強調,對於併校的後續,縣府也早已有所準備及計畫,未來總爺國小併校後所留下來的空間,除由台南藝術大學進駐,提供當地區域更好的藝術學習資源外,在南藝大進駐前則先設立兒童藝術學院以及藝術育成中心,希望藉此吸引更多文化人來到台南縣,使台南縣有機會成為全國重要的文化創意產業活水源頭。

    ===============================================

    1.徐澤佼女士是致遠管理學院教育研究所碩士;
    http://tinyurl.com/59z9l8
    難道他不知道,因為出生率降低,大學都在規劃退場機制了;
    小學不是會早12年受到衝擊嗎?小學的廢校併校,今後只會多不會少!

    2.徐澤佼女士是輔仁大學音樂系畢業,
    http://www.music.fju.edu.tw/alumni/under_04.htm
    平時對於音樂與生活推廣不遺餘力,
    對於縣府規劃總爺文化園區,
    不是應該傾全力支持嗎?

    3.徐澤佼女士任職某國立農工圖書館主任,
    http://www.twivs.tnc.edu.tw/teacher/Detail.asp?TitleID=94
    為人師表實不宜主導小孩演出當街下跪的負面教育。
    —————————————————————————————-
    老實說,抗爭的總爺國小家長大部分都不是麻豆當地人,總爺國小併校並不影響受教權,影響的是好不容易有有個不管學校老師甚至校長,學校政策都能依家長需要或喜好而行,

    而 且 還 能 以 公 立 學 校 學 費 享 受 私 立 森 林 學 校 資 源 的 好 處 ,這樣的學校是家長心目中的好學校,只是縣府不想再花這個錢成就這個特殊學校環境,讓家長情何以堪,總爺家長學生已無法適應一般平民化的小學,但縣府又不想當凱子.不如總爺家長集資把學校買下或租下,自己花錢經營,使用者付費,想必沒人說話,畢竟需要總爺國小不是麻豆當地人,而是麻豆以外的外地人

    麻豆又不只總爺一所國小,為何外地人偏要唸這一所?因為總爺藝文中心的成立,造就總爺得天獨厚的就學環境,如果沒有總爺藝文中心,也許好幾年前它就廢校了,沒有現在的問題,而且學校經營得當校長老師佔很重要地位,小校經營對學生很好,對學校行政團隊壓力很大,為了留住學生,甚至要做份內以外的事,看過有些偏遠學校為了留住方圓百里唯一的偏遠小學,學校要供應早餐,教職員每天接送學生,自掏腰包捐獎助學金以免學生流失被廢校,總爺國小不是偏遠小學,附近就有一所文正國小,老師應不至於那麼累, ,但每個也都要身兼好幾職,但是為何新聞抗爭只看到非附近學區的家長出來,老師呢?校長呢?是否也經營的很累了?家長覺得老師非常好溝通,是否沒發現老師對家長的予取予求累了?這只是猜想,也許老師只是含蓄沒有發表自己意見,有其他想法也說不定,優良教師在其他學校也會是優良教師,並非只有在總爺才有好老師,人生不是永遠順遂,要學習面對其他的人,曾經擁有比不曾擁有的其他小學生誰較幸福?家長想要有一事事順自己心意的學校團隊和環境,是可遇不可求,

    也 許 自 己 集 資 辦 一 個 較 快 吧 .

  35. 贊成廢校表示:

    蘇煥智做得好,依照版主所說,早在國民黨執政的時代,就應該廢掉了,三、四十年都做不好,民進黨兩任縣長就解決(其實陳唐山也是濫啦),蘇煥智有魄力。古早秦朝有商鞅所以國家強盛,宋朝王安石就是文人亂政,所以最後國家就積弱不振。版上哪些主和者都是發牢騷的文人,沒自己的想法,版主支持廢校,讚!

  36. 大盜表示:

    老市區那種早該整併而不動手,卻為了教師不想調校的障礙,一拖再拖,才會去想出自由學區這種和稀泥的產物。
    這種改革果然很難,難怪一動到中小學教師繳稅、18%、加上不會做政策宣傳,民進黨政府真的死得體無完膚。

  37. 贊成廢校表示:

    大盜說的對!改革都是充滿陣痛的,應該要嚴格落實公務人員和老師的考核,差得就不要發績效獎金,像這次教育局長一點擔當都沒有,處理不好還要蘇縣長親自上陣,這要記過處分。請他又不是來領薪水的,是幫上司解決問題的,不是製造麻煩的。縣長很忙的,又不是吃飽閒閒只管教育,這相關人員一定要記過降職,這樣陣痛的改革才會成功,蘇縣長加油!

  38. 台灣民主已死??表示:

    文正國小校長李清泉表示,外界傳言已對文正造成傷害,他深感遺憾,該校尊重家長的教育選擇權,同時也歡迎總爺國小學生至該校就讀,該校昨天已寄發邀請函給總爺國小的學生及家長,並將到學區各里舉辦招生說明會,鼓勵學童就讀。
    http://www.libertytimes.com.tw/2008/new/aug/8/today-education2-2.htm

    當這件事情已經衍生到對其他人造成傷害
    我不認為少數人的民粹可以假民主之名對其他人造成傷害
    反併校聯盟聲稱台灣民主已死,民主應該是尊重少數 服從多數
    如果你們執意反併校,那台灣的民主才是真正死亡
    少數人-反併校聯盟 請儘快放下屠刀 立地成佛
    就算你們不願意去文正國小唸書,也不用去傷害人家


    [站長回覆]:反併校的人不算是民粹啦。這個名詞不要濫用。

    反併校的人至少不是貪官污吏,任何平民百姓都可以向政府要求資源。

    只是說,我們一樣是平民百姓,也可以向政府要求不要浪費資源,或者要求政府把資源留給更弱勢的人。

  39. 回 台灣民主已死??表示:

    我覺得最基本的問題:支持併校的人有尊重少數嗎?

    我只看到一堆人為了擁護自己的利益打口水戰,說的人家少數替自己爭權益好像十惡不赦一樣,好像他們應該犧牲自己成全別人,把人當狗趕。反併校聯盟行使的都是憲法保障的公民權,是民主國家的合理救濟管道。他們沒有平白放棄自己權利的義務,而多數人也沒有要他們自願放棄自身權利的權力。對併校一事有問題自然找公家單位當裁判,裁判說該併,那就併了沒問題,不該併,那也就不該併,尊重國家的遊戲規則有那麼難嗎?

    「當這件事情已經衍生到對其他人造成傷害」一開始最受到傷害的是誰?
    「我不認為少數人的民粹可以假民主之名對其他人造成傷害」難道多數人就可以假民主?

    民主的另一個精神是:我不能把你怎樣,但我能把我怎樣。
    總爺國小的家長是公民。


    [站長回覆]:少數需尊重,但少數無權決定。

    反過來也可以說:少數應服從,希望公平分配資源,不要浪費資源的多數人基本要求。

    站長我至少也支持,反併校的人可以從事行使言論言由、抗爭自由及法律途徑啊。

    因為站長我也在行使贊成廢校的言論自由啊。

  40. 大盜表示:

    >支持併校的人有尊重少數嗎?

    是要怎麼做才叫尊重少數?就拖到六年自然終結嗎?
    你們終於承認你們是少數嗎?

    >民主的另一個精神是:我不能把你怎樣,但我能把我怎樣。

    ↑你自己發明的句子,留著自己用吧。
    當有兩個社群有利益衝突時,誰說行政機關不能把你怎麼樣?公權力是什麼你知道嗎?
    你這句話就是除非林北要搬校,不然你拿我沒皮條啦。

    >總爺國小的家長是公民。
    我們也是。

  41. 回 站長x7表示:

    我這樣說好了,在公共議題上,少數的尊重建立於程序正義,此程序證明多數的正確與否;如果沒有,那麼僅僅只是多數暴力。有些人對這句話的概念仍停留在國中階段,而且我想你應該不是:「台灣民主已死??」

    總爺國小的家長既然是公民,那麼行使公民權是沒有被人批評的餘地。


    [站長回覆]:我沒批評他們行使公民權利,但我嚴重不認同其主張。也不贊成他們隱暪真相。

  42. 回 站長x8表示:

    我也沒說你批評他們行使公民權啊?幹麻一直對號入座?民眾可以對併校或反併校的理由提出個人看法沒問題,只要有道理,不是無理取鬧都可以討論。但是不能「非議人家去教育部去監察院」爭權益。

    我想蘇縣長也隱瞞了些真相,引入國家介入做完整的調查,了解整個事情的脈絡真相做裁斷,自然是好的。無論如何,民眾做意見交流後仍然要尊重國家做出的決定。

  43. 大盜表示:

    >總爺國小的家長既然是公民,那麼行使公民權是沒有被人批評的餘地。

    誰說的?我反對他們的主張,我當然可以出講話。
    他們敢去動員小孩出來媒體亮相就要有接受批評的壓力。敢去教育部抗爭,就要接受不同意見的民間團體壓力。
    這事情就是比實力而已,實力是建立在道理的力量上。只要媒體很公平的兩造陳述,根本沒得拖這麼久。一個個人的部落格就集結這麼多的力量可以抗衡這些自私自利的人,可見他們在道理上是如此脆弱與牽強。

  44. Masako表示:

    > 那麼僅僅只是多數暴力。有些人對這句話的概念仍停留在國中階段,而且我想你應該不是:「台灣民主已死??」

    我完完全全贊成台灣民主已死,或者台灣根本是浮萍式民主,隨風起舞!
    所以台灣同胞就是活在700萬多對500萬多詐騙集團多數暴力他,馬的地區領導者的冷水坑飲奶精內閣下,忍氣吞聲。
    請大家應黃總統越綏女士起來革命吧?!!

    > 無論如何,民眾做意見交流後仍然要尊重國家做出的決定。
    請問這”國家”叫甚麼名字?不要又拿那不要臉的說詞kmt腦殘的自編小強國號了,更不用提那部萬年憲法。那憲法從來
    尚未讓台灣主人住民參與過呢。
    站長,對不起又離題了!你答「回 站長x n」的耐心真夠!

  45. 贊成廢校表示:

    大盜講得好,民主本來就是拼實力(多數就是實力),大家都不遵守少數服從多數,那沒就像以前拼庄頭、搶田水。看誰拳頭大囉!

    常常都有在電視上看到拆路、拆商場時,一堆人在哪裡,哀爸哭母的!其實很多早就是預定地或計劃道路,講一句沒有輸贏的,今天我家要被拓寬,還不是補助領了,搬去別處。講明的,總爺國小就很像是補助講不好(條件),其實根本就沒有資格講補助。就算今天蘇縣長說要建亞太營運中心,或是嚎小一點,說要起宇宙開發總部,只要政府部門有規劃,該拆就拆,該搬就搬,一天搬走就一天搬走,這樣才是有魄力,沒有縣政府會被看沒。蘇縣長就像好律師一樣,沒畏權勢,不平的事情就是要理直氣壯的抗辯到底,縣長加油!版主加油!

  46. 小學老師表示:

    總爺國小該廢
    有人說那文正也該被另所學校併掉
    那就錯了
    因為學區的學生可能在靠近另所學校地方
    那可能對他們影響不大
    可是在另一端的學生受教權就影響了
    除非修改國民教育法
    總爺學區內人口少.住家少就該被廢校
    相反的如果文正學區內住家少就廢掉他
    總爺校地再擴大
    至於總爺師長這麼優秀
    當然要讓他們造福更多學生


    [站長回覆]:因為這兩校太近了,所以比學區內學童數沒啥意義,何況學區範圍的定義是人為的。

    其實兩校必有一校該廢,至於該廢何校,我起先並沒有定見。反併校聯盟是說以學生數來比,所以文正併入總爺;我倒是認為,兩校校地太懸殊,差距六倍,總爺國小校地遠不符標準,所以該留的是文正國小。

    也許有人會問,為什麼不利用總爺國小校地去擴大,總爺國小四周都是台糖土地,租地要多花錢(雖然錢比用買的少很多),還要涉及變更都市計劃,土地能不能永久做國小的問題;此外,原文正國小校地如何處理,也是另一個傷腦筋的大工程。直接把總爺國小併入文正國小,才是方便有效率的最佳方案。

    當然也會有人說,教育為何要方便有效率,問題根源在於這是資源的分配,納稅人盡了義務後享有的共同權利,本來就該兼顧公平合理,義務教育不是滿足「特定家長的特殊需求」,除非這個學童是特殊學生(包括特殊優異,也包括身心障礙)。

  47. 總爺庄人表示:

    麻豆連署 歡迎南藝大進駐總爺

    http://www.libertytimes.com.tw/2008/new/aug/9/today-south19.htm

    〔記者劉婉君/麻豆報導〕總爺國小昨天辦理財產點交,麻豆鎮地方人士及9個社團發動連署,歡迎台南藝術大學進駐總爺國小,帶動麻豆地方發展,連署書將送交給南藝大校長。

    針對總爺國小併校案,麻豆鎮部分地方人士昨天在麻豆鎮公所,公開發出贊成南藝大進駐的聲音,鎮長陳彰茂說,總爺國小併校案引發很多紛爭,如今併校既然已成事實,站在地方的立場,歡迎南藝大儘速進駐總爺國小,帶動地方發展。

    學區內的寮?里長彭忠川表示,總爺國小昔為糖廠代用學校,只接受糖廠員工子弟入學,交接給縣府後,經費全由縣府支應,現今政府資源不多,里長要筆經費就要奔走10數次,但兩校距離近,資源浪費,合併後1年可省下3、4千萬元左右,經費可善加利用。

    龍泉里長王乙組表示,麻豆鎮民有75%以上同意總爺與文正併校,如今總爺併校已是事實,若南藝大不進駐,教室將荒廢、養蚊子,併校即沒意義,麻豆鎮民應團結歡迎南藝大進駐。

    連署的團體還有總爺文教協會、?荳民主協進會、麻豆商圈發展協會、柚城藝家協會、麻豆鎮婦女會、台灣囝子人文發展協會、晉江長壽俱樂部、台南縣正義聯盟、麻豆愛樂合唱團等9個社團負責人及部分會員等。


    [站長回覆]:當初反併校者的訴求是,大學欺負國小。但一所大學的藝術相關科系來進駐,反而是活化總爺藝文中心的最好機會。

    總爺該廢是因為300米外另有學校,是兩校太近,並不是被大學趕走的。若今天沒有文正國小存在,蘇煥智想趕走國小讓大學一個科系進駐,那麼我也會起來反對蘇煥智的。

  48. 表示:

    不懂對總爺糖廠及總爺國小深厚感情的人沒有資格評論


    [站長回覆]:我沒事不會去評論你自己花錢買的房子,那是你家的事。

    不過總爺國小花的是我的納稅錢,我當然有資格評論。今天這所學校若是一所私校,我就沒資格管它存廢。

    總爺國小號稱培養了百餘位博士,怎麼會有你這種現代公民常識都沒有的人呢?

    與其討論我有沒有資格評論,不如回應納稅人對300米內有二所國小的質疑吧。

  49. Charley表示:

    我老家在那裏
    我是麻豆人 我喜愛總爺糖廠
    但是我不贊成資源浪費
    我也不贊成一些特定人士利用議題
    鄉鎮的發展 並不是單一
    小朋友是無辜的
    趕緊為他們好好思考才是首要

    多少人真正是為了總爺的發展
    我想並沒有吧


    [站長回覆]:我發現那些人連「翁倩玉紀念館」、「南藝大設分部」都反對,就知道他們並沒有把麻豆人的公共利益放在眼裡。

    當「資源浪費」的理由提出時,反併校者就該縮手,或至少針對此質疑提出合理說明,但他們沒有。

    至於反併校廢校的人裡面,我是相信有家長是捨不得這個教育環境境的;但也有人是為了反蘇煥智,要搞爛蘇煥智為目的。

  50. 總爺徐表示:

    [請由左上往右下看]

    馬總統之前不也表示小校裁併要審慎,
    蘇大爺硬是要恣意妄為,難不成以為他是學法的,
    中華民國的法律他說了就算嗎?
    只會欺負小孩子,真的是人權律師?
    八月十三號抗議遊行,
    我們不過是要爭取孩子們的受教權,
    不願見到母校被無情的縣府消滅,
    就算當局編造再多理由,
    我們仍要堅守孩子及家長共同的校園,
    不計代價,為了教育的長久發展奔波,
    哪怕鴨霸縣長的打壓,也無法消弭我們的鬥志,
    讓我們來喚回南縣的正義公理,
    叫蘇皇知道他諸多惡行必會自取其辱,
    這次台南縣民主已死遊行會很熱鬧,


    [站長回覆]:

    馬英九從未說「小校裁併要審慎」

    馬說的是「偏遠地區學校更是不能輕言廢校,若要關閉,縣市政府必須審慎評估」

    總爺國小並不是偏遠學校。而且它300米以外就還有另一所學校,這就更不是偏遠學校。

    我這Blog只想以納稅人身份請教,為什麼你們不把浪費納稅人的錢當一回事呢?這是很傲慢無禮的行為咧!

  51. 紅豆湯圓表示:

    總爺家長們好像把國小教育認為和辦企業一樣,只要我的產品(小孩)比較好,管你們別人家的產品,最好別人產品都有瑕疵最好都賣不掉。

    國小教育是培養學生「關懷別人」「愛護鄉土」「明辨是非」,有這些優秀基礎後等到高中大學再來培養社會的技能和競爭力。博士不是衡量快樂社會的唯一指標。

    不過,從小(1945年後)督學來查時老師都教我們要說謊,大家都記得嗎?這樣一路走來,要學生家長省悟「是非」應該是很難吧。

  52. nono表示:

    台南縣長蘇煥智率先要求台南縣教師考績甲等不能超過90%,要求確實落實考績,把台南縣的老師氣的半死,咒罵不已,只要贊成蘇煥智政策的人都被罵為走狗鷹犬,如果能趁總爺國小合併案好好修理蘇煥智,那真是求之不得,如何還有是非之分?

  53. 贊成廢校表示:

    回nono,蝦米!老師可以拿九成的考績甲等?我常常看到有一些老師跑回去家,還有公所有時候,也一些職員上班去買菜!我認為蘇縣長要派人認真去查,我認為可能不夠兩成的人,可以拿甲等的。要拿甲等的,就要整年透冬沒請假、下班隨叫可以幫我們熱心服務的,這些基本條件有的,才算優秀,才可以考甲等的獎金。獎金是我們的稅金,不可以亂發。支持蘇縣長繼續改革,嚴考查嚴淘汰,南瀛才有希望。縣教育局長處理總爺國小問題不當,下面的相關人員也沒即時發現問題,讓好事變壞事,我認為要記過還是調職處分。縣長做得好,支持廢校,也感謝版主讓正義之聲可以表達出來,加油!

  54. 總爺庄民表示:

    為何只有總爺國小能和藝文園區資源共用?
    難道同樣在藝文園區旁的文正國小不夠格相提並論?
    為何一開始口口聲聲強調總爺國小和所謂社區居民的連結
    到今天不論是那些抗議家長還是munch都不在提及
    難道是記憶太差?還是逃避問題?
    轉移焦點的謬論,無法遮掩一個事實。

    「當初若無總爺藝文中心,這塊麻豆鎮的綠地,
    早標售給財團大肆開發污染,當初就會廢校,
    還能有啥優質小校?還能讓不知所謂的以社會運動家自居者
    拍照寫自以為是的夢話?
    是 社 區 居 民 及 在 地 人,
    不間斷的連署陳情活動 三 四 年,才搶救下來的,
    當初那些家長連 屁 也 沒 放 過 一 聲,
    媒 體 也 從 來 沒 為 其 發 聲,
    也沒有啥摩頂放踵以對抗不義的以社會運動家自居者湊熱鬧,
    現在反併校人士那種態度好像被併的是他家一樣,
    也不問問自己良心,捍衛自己認定的權利,是否已作了相應的努力」

    當開始不斷重彈為xx廢國小,訴諸情感,硬扯一些圖利人謀不贓,
    輕視人文等等的似是而非,倒因為果的可笑理由
    早已凸顯併校者把非其所應得的反射利益當作自己的私人利益
    的心虛及邏輯錯亂。

    一部分家長為反併校挑起仇恨及對立,是逃不掉的歷史記錄。
    到現在似乎反對併校已非其訴求,
    反而其不甘抓人當墊背及蓄意煽風點火的醜陋意圖,清清楚楚!
    殊不知作法自斃,現在被火反噬才哀嚎反悔為時已晚

    總爺國小反併校遊行 支持併校的也陳情
    http://epochtimes.com/b5/8/8/13/n2226973.htm
    中央社記者楊思瑞台南縣十三日電)為了台南縣麻豆鎮總爺國小合併案,搶救總爺國小反併校行動聯盟,今天到縣府發動遊行。另一邊,麻豆地區十個民間團體代表組成的「歡迎南藝大進駐麻豆聯盟」近百名成員,也到縣府遞交連署請願書,希望社會理性看待此事,勿因少數人抗議而影響麻豆地區的長遠發展。

    總爺文教協會理事長梁茂隆表示,近來,總爺國小與文正國小的併校案成為全國矚目焦點;但在各界關心總爺國小未來命運的同時,與總爺生活圈密不可分的社區居民卻被忽略。其實,麻豆地區大部份居民都希望南藝大能順利進駐總爺藝文中心,由園區來帶動地方發展。

    梁茂隆說,總爺國小與文正國小相隔約二、三百公尺,兩校合併後更能整合教育資源、避免浪費,也避免兩校間的招生競爭,給社區家長和學生帶來困擾。

    他說,民眾能夠理解總爺國小學生和家長的情緒反應,但不希望這種不理性的反應繼續蔓延,讓少數無理的抗議行動影響到麻豆地區長遠的發展。

    他說,他們歡迎國立台南藝術大學能早日進駐總爺藝文中心,提供文化創意產業發展的沃土,讓藝文中心獲得永續發展的能量,使麻豆鎮蛻變成為國際性的文化創意產業重鎮,也希望縣府加強輔導合併後的文正國小轉型為藝術小學,成為培養藝術文化人才的搖籃。

    盼速進駐總爺 地方訪南藝大
    http://www.cdnnews.com.tw/20080812/news/nsxw/U91014002008081118453887.htm
    記者施宏政/官田報導
     為表達歡迎南藝大進駐,麻豆地方社團代表昨天在總爺文教協會前理事長林一男等人帶隊下,把地方歡迎的連署書送交南藝大校長李肇修手中,李肇修接獲連署後表達將再評估進駐時間點,但對推動地方藝術教育的熱忱始終不會改變。
     南藝大校長李肇修出國參訪返國,昨天上班第一天總爺文教協會前理事長林一男、現任理事長梁茂隆、總幹事孔細勇、培文國小校長程耀煌、新生代舞蹈團團長陳佑昇、文正國小校長李清泉及家長會長鄭忠賢等人在縣府縣長室主任張益隆陪同下,帶著地方聯署書拜會李肇修。
     張益隆對李肇修說明裁併校案的進度後,遞上地方社團及民眾聯署歡迎南藝大進駐總爺藝文中心的聯署書,並對李肇修表達總爺國小已由文正國小接管,因擔心開學後教室沒人利用恐又遭非議,地方希望南藝大能儘速進駐總爺。
     與會代表也先表達歡迎之意,總爺文教協會總幹事孔細勇則表示,麻豆地方藝術人才多,卻缺乏能與國際接軌的管道,希望藉由南藝大資源能提升當地藝術國際觀,當初地方認為讓家長適度表達不滿而未出聲,沒料到把事情鬧大,地方才認為應該出來表達贊同裁併校的聲音。
     李肇修表達對推動藝術教育的熱忱,同時也介紹校內紀錄片、音樂與藝術相關系所能分享地方的資源,文正國小校長李清泉適時提出爭取南藝大到學校推動藝術教學,李肇修隨即同意由他率先領軍,在今年十月及十二月在文正國小辦理一次音樂教學,讓藝術教育能扎根,至於進駐總爺案則再評估進駐時間點。
     
    2008/08/11 18:45

  55. gaji表示:

    若說支持總爺廢校就是捍衛納稅人的權益、追求經濟效益的訴求,個人認為是匪夷所思的論點:

    1.廢校之後,學生、老師、校長人數都沒有減少,併到其他學校,也一樣要增加空間場所來”收容”,既然工作權、教育權都予以”保障”,則人事成本、維護經費照編,這樣下來究竟有節省了什麼?少浪費了什麼?為納稅人爭取到什麼了嗎?

    2.廢校之後,支持廢校的「認真監督的納稅人」得到了什麼?一塊荒廢校地加幾棟荒廢校舍?在台灣土地上新增一個廢墟?這是資產還是負債?

    3.廢校之後,總爺地方除了不再有總爺國小之外,多得到了什麼?「0.46公頃」”好大”的一塊土地,拔掉總爺國小這個總爺發展的阻礙之後,總算可以帶動總爺地方發展了…嗎?

    究竟廢校之後,”誠實友善可愛的納稅人”得到什麼?一批被”遣散”的學生、老師、校長、家長,以及一批失根的校友而已,不是嗎?

    這篇反反廢校的媒體文及六百多篇民眾摳應自始就是失焦的。

    反對總爺國小廢校者最大的敗筆,就是去找了馬英九。跟樂生療養院的敗筆一樣,去堵了蘇貞昌,是很大的敗筆。因為在現階段的台灣,任何的教育、民生、保存…議題,只要時機對象有所偏差不慎,被抹藍、抹紅、抹綠、抹黑…,已經是一種社會常態。

    不論是非道理曲直,人人都自認扮演判官。「旁觀他人之痛苦」,當個冷漠的共謀,正是這一代失根台灣人的殖民悲哀。

    僅此恭賀一個沒有總爺國小的「總爺」地方的誕生。相信這也是所有「總爺人」的驕傲,我們一起在2008年合力發願幹掉總爺國小,讓討厭的總爺國小消失在台灣島上,「總爺人」萬歲!


    [站長回覆]:

    1.你有限的大腦裡,大概沒有管理過公司或者組織的經驗吧。總爺廢校後馬上省下一校長二主任,這三個人當然還在台南縣內任教,但明年考選校長主任就可以少考。目前現況是總爺國小原學生打散到很多學校,這是更省錢的方法,只要轉學過去的學校沒有因此增班,原本總爺國小14個教職員工全部省下來,省在那裡呢?省在明年新聘老師人數。這是以全縣的教師來看的,台南縣有100國小,教職員工至少兩三千,每年有上百個老師退休離職,也有數十個領退休金的退休老師過世,每年全台南縣都有需要新老師,總爺國小這14個教職員工打散到各國小後,效應就是明年少收14個新進教職員工。再說一所學校本來就有事務的支出(屬於一個學校的支出,而不是用在學生上),廢校後就省了。

    2.這就是你邏輯太差了。校舍可以有其他用途,重點是不必多花錢了。即使是廢墟,一年也不用多花400-800萬啊。

    3.誰告訴你總爺國小廢了以後附近就沒國小了?附近明明有文正國小啊!總爺社區去總爺國小500米,嘿,去文正國小才700米呢。

    鄭重告訴你,我們這裡幾乎沒討論到馬英九。

    a.這人又沒主管國小義務教育,我們討論他做什麼。再說,此人從未針對總爺國小發表反對併校的看法,我去討論這個人做什麼。

    b.馬先生這人只說偏遠地區小學的受教權不應偏廢。嘿,這我們也很贊成啊!總爺國小若是偏遠國小,附近5公里沒有第二所學校,我就贊成要維持。但,總爺國小根本不是啊!

    總爺國小該廢,就是因為它附近300米還有另一所國小,如此而已。總爺社區的人受教權沒有任何影響。

    都講這麼清楚了,是你的大腦與感覺器官有問題,才會去想一堆不存在的理由吧。

  56. 路人甲表示:

    “”不論是非道理曲直,人人都自認扮演判官。””

    那你覺得你說的言論就很正直嗎

    在這邊討論的結果證明了更多人不希望這筆錢被浪費

    –>究竟廢校之後,”誠實友善可愛的納稅人”得到什麼?一批被”遣散”的學生、老師、校長、家長,以及一批失根的校友而已,不是嗎?這篇反反廢校的媒體文及六百多篇民眾摳應自始就是失焦的。<–

    為什麼失焦
    討論一開始到現在大家了解到更多
    而反對廢校者這個說不通就換一套
    不斷的換說法
    最後的言論竟然多是情緒性發表
    理性與他人討論看法已經不多
    但是贊成廢校或併校者的看法
    多數都能令人信服

    請問您為什麼要把別人說的就說是抹藍抹紅抹黑抹綠
    找馬英九又如何
    馬英九本來就是不沾鍋
    而且版主已經特地把馬英九先生的那篇文章找清楚
    馬先生並沒有特許不用併校
    他也說出如果是偏遠地區學校
    需要仔細考慮
    請問總爺國小符合哪一項呢
    不要馬馬虎虎隨便點一下馬先生就是最大令牌了
    會讓更多沒在抗議的人
    覺得你們的抗議師出無名
    所以才會感到力量越來越薄弱

  57. 真的只是總爺好?表示:

    看了這落落長的討論,我只有1個問題,如果把文正併入總爺,然後遷校到文正校區上課,
    你們這些老師家長會不會支持。
    討論那麼多,拿公平正義當大旗,真正內心要的真的符合公平正義嗎?
    要總爺那就給你總爺,這樣還反對的話,當心尾巴跑出來喔。


    [站長回覆]:他們要的也不是「總爺」的校名與校史,他們要的是那一個環境。

    這群教學團隊既然這麼成功,也都還在台南縣服務啊,又沒把他們遣散回家。

    他們為了公平正義,也不在乎浪費我們納稅人錢,更不會在乎他們排擠了真正偏遠弱勢的其他國小資源。

  58. 站長表示:
    回歸到教育基本面吧

    2008-08-14 中國時報
    林長壽、陳振淦

    作為長期關心台灣教育發展的一份子,我們在了解台南縣總爺國小併校案後,呼籲本案應回歸幾個基本面,釐清問題並重視其影響面,不應簡化為政治對立。

    台南縣府規畫總爺藝文中心,營運六年有成,社會輿論應加肯定。為了引進南藝大的藝術專業,並擴大規模,必須進一步整合資源。併校之議在此脈絡下提出,亦應受正視。但跳過南縣自訂的裁併標準(學生六十人以下的小校方可裁併),在沒有評鑑又沒有事先溝通說明的情況下,忽然宣布將素有傳統且學生人數年年提升達一五六人的總爺國小併入文正國小,自然會引發爭議。

    我們擔憂,總爺併校一旦成案,未來各縣市都可拋開自訂的裁併校標準,比照此模式裁併特定小校。再者,據教育部新近完成的偏遠小學再生研究,高達七成六的小校已開始推動創新發展。研究顯示:創新發展有助於提升學童學習興趣與自信、增進家長對學校的認同與參與、提高教學熱忱、並加強學童對地方的認識與向心力。相反地,如果縣市政府認同小校裁併政策,或對小校創新發展的風氣不加支持,則傷及偏遠地區學生的學習與發展。

    總爺雖然不是教育定義上的偏遠小學,但能吸引各地學生就讀,人數逐年增加,除了縣府經營總爺藝文中心有成的庇澤,另有獨到辦學經驗與價值,值得傳承發揚。如今突遭裁併,不但打擊辦學團隊,也對全國八、九百所小校開展創新經營、致力辦學績效的作為,造成負面效應。

    從總爺裁併風波,我們也看到教育權內涵的演化與新舊教育認知之間的衝突。我國憲法明文規定「人民有受國民教育之權利與義務」,但在威權年代,人民教育權只局限在接「受」及「義務」部分。隨著社會自由開放,受教育的「權利」面才較獲彰顯,家長不再滿足於制式教育方式與內涵,開始要求教育「品質」。

    其實晚近教育基本法的立法公告,已經明確定義「人民為教育權之主體」、「人民有依教育目的興學之自由」,更賦予國民教育階段內,家長「得為其子女之最佳福祉,依法律選擇受教育之方式、內容及參與學校教育事務之權利」。至此,教育權的內涵已從較被動的「受教權」,進步為主動的「教育選擇權」。總爺國小能夠吸引學生跨學區就讀,正反映了這種新的教育內涵與需求。總爺裁併歷程的粗糙,將造成進步教育內涵的大倒退。

    檢視台南縣政府在執行總爺併校案決定裁併前,從未召開過任何以合併總爺為主題的公聽會及說明會,並在三個月內完成包括教師員額調動、財產點交等併校作業。縣府在接獲教育部訴願結果後,一面對外強調總爺併校案非一般偏遠學校裁併案,但卻又另修正小校裁併實施計畫內容,變更名稱為實施要點,使裁併總爺國小取得依據。如此矛盾作為,正凸顯之前併校程序的瑕疵。

    尤其當總爺家長向教育部提出第二次訴願後,縣府竟再以技術性方式撤銷家長訴願依據,並在訴願結果未底定前,將總爺所有教師調動並完成校產移撥,讓全案陷入膠著對抗,更讓人遺憾。

    我們期許蘇縣長暫停一切後續作業,靜待教育部對家長第三次訴願的處分出爐。我們也呼籲教育部應不問藍綠,回歸教育基本面,早日化解總爺併校風波,避免學生學習權益受到更大損害。

    (林長壽為中研院士,陳振淦為台灣另類教育學會理事)

  59. 站長表示:

    上面這篇中研院院士的文章,有幾個盲點。

    1.整篇隻字未提總爺國小直線距離外,300米之外另有文正國小。這是總爺國小該廢的核心問題。

    2.這位院士提出的各種教育美景,不知為何在文正國小做不到,只能總爺國小來做才做得到。

    3.院士提到了教育基本法:

    a.「人民為教育權之主體」

    是的,納稅人也是教育權的主體。

    b.「人民有依教育目的興學之自由」

    這段講的是私校興學,不知這位院士提這個作什麼。

    c.「得為其子女之最佳福祉,依法律選擇受教育之方式、內容及參與學校教育事務之權利」

    這段可沒說政府及納稅人要在一所既有國小(文正國小)直線距離外300米再花錢開一所國小給你子弟去唸,也沒有偉大到說廢校、開校與否,家長有主導權。

    4.院士提到了:教育權的內涵已從較被動的「受教權」,進步為主動的「教育選擇權」

    教育選擇權是指你可以選公立或私立,若是自由學區你也可以唸;可是這只是讓你可以選擇,沒有偉大到一所既有的文正國小直線距離外300米,還要花錢開一所學校給你子弟去唸。

    憲法第一百六十三條明定:國家應注重各地區教育之均衡發展。兩所直線距離300米,位於非偏遠,人口稀少地區的小型國民小學,不知有沒有符合憲法對教育均衡發展的最高指導原則。

  60. 贊成廢校表示:

    該廢的學校就要廢,這些教育工作者都自視清高,其實是不食人間煙火。不一定等一下就有人本教育的人—史英,出來吠說一些有的沒的,根本就只是地方要發展,廢掉或搬走一間學校有這複雜?!這是有心人的計謀。版主加油!縣長加油!支持你們將浪費者遷走。

  61. 大盜表示:

    教育選擇權?
    我們有規定說總爺廢了之後只能選哪裡嗎?
    又是在搞專有名詞騙人。


    [站長回覆]:教育選擇權是有的。就義務教育而言:

    1.可以選私立或公立,政府無權逼你只能唸某一所學校。

    2.遷戶口,自付交通成本,且該校未額滿的話;或者自由學區,是可以到任一所學校就讀的。

    但以上的權利,沒有偉大到,政府必需辦一所家長心目中的好學校來給他子弟去唸啊。

  62. 匿名訪客表示:

    各位大大 你們和一個開口閉口都是幹的版主討論教育 憲法 政策….簡直是問道於盲..喔..錯了 !是畜牲…
    別白費心了…為了詭辯而詭辯…這種態度….另一個陳水騙罷了


    [站長回覆]:開口閉口都是幹的,總比你這垃圾講不出一句道理好,你講得出道理,在這裡用三字經也無所謂。

    開口閉口都是幹的,也總比上街抗爭,想推動每年要浪費我們納稅人400-800萬的人好。

  63. 阿憨表示:

    很佩服版主經營網誌的用心,
    也相信版主定能繼續在眾多社會議題上發揮影響力。

    個人花了些時間了解總爺併校案,
    也與極為關心本案的中研院林長壽院士,
    聯名在中時發表了一篇文章。
    由於僅節錄刊登,
    文中尚有值得參採處。
    鑑於篇幅頗長,
    如果大家有興趣,
    請到以下連結點參考,並歡迎留言賜教:
    http://akan540321.blogspot.com/

    想和大家分享的是
    台灣已經不欠缺對立。
    立論要持平,才能真正有助澄清時弊,
    有利於社會的進步。
    謹與版主及來此版閱覽留言者共勉!

  64. 阿憨表示:

    很抱歉,
    留言完重新檢視,
    才發現已有人將時報刊登的節錄版貼上來。
    試著修改幾次又都沒有成功。
    佔用篇幅還請大家諒察。

    如果有人有興趣看完整版的,
    請上前封留言的連結閱讀。

  65. 贊成廢校表示:

    這是公共環境議題計畫要發展,卻無意中踏到教育地雷,就有人一直借題發揮,說實在的,今天蘇縣長也可以將文正與總爺國小兩間學校都收回來,這樣不是貪越多?全部學生都去麻豆和培文國小讀書就好,就是有考慮當地居民的辛苦,也就一步一腳印,先收回總爺國小做看麥。成績不錯,將來有必要調整或甚至併掉文正國小,讓麻豆人有美麗的後花園,有什麼不好。萬一不成功,也可以說可能投資時機尚未到,但行政本來就是搶先機,不應當為了只看一點,什麼都不做吧?說縣長貪污、說版主是狗,我看有些人才是只要看綠就吠的狗!

  66. dahai表示:

    如果可以的話
    我比較想看到台灣的小學能夠再拆散一點。
    維持一種『多樣性』

    比如像是『生物多樣性』,這是維持地球生態圈生生不息的特性之一。

    我發現,人類誕生自這個生物圈的滋養,自然遵守這樣的法則。
    如果基礎教育的環境也能維持這樣的多樣性,我相信對於下一代的人格培養是有幫助的。

    但是,如同我開頭說的,『如果可以的話』。。。

    台灣地小人稠,人民『似乎』資源分配不均。
    才會導致急功近利的特性。然後影響著台灣社會每一個層面。

    我是拋開或許 這件事當中有既得利益的衝突 的問題下來設想的。
    還是回到我的論述,『我希望台灣社會可以多一點多樣性』。。

    以上。


    [站長回覆]:義務教育是強迫教育,國家要提供每個學童教育機會,每個學童除極少數主觀的例外,都要上學。

    憲法裡,義務教育另有其「平等」的性質,國小是依「社區」而生,距離「多樣性」與「選擇性」還很遠。憲法裡針對義務教育,惟一有「多樣性」的概念的,是鼓勵(不反對)私人興辦義務教育。由私校來提供另類選擇,但家長要付出更多成本。

    例如二、三十年前國中的「能力分班」,這也有「多樣性」的概念對吧,但今天被認為有違憲之虞,有違「平等」概念。

    如果義務教育形成市場化、競爭化、多元化,也不是不可以,問題在於達到此境界,花在義務教育的成本會是現在的三、五倍。例如,每所國中小都只能少班化(學校班級數上限只有12-18班)。

    又例如說,南投信義鄉布農族某個300人部落(學童數約50)裡的國小,方圓十公里內沒有第二所國小;但是台北市中心的學童在步行可及的距離內,假設把現有國小再拆解後,每個學童可以有五所國小可以選擇;請問為什麼都市的人可以有「多樣性」可以選擇,但偏遠地區的人沒有「多樣性」可以選?這是不是有違平等的概念?

  67. brooke表示:

    最近很忙,沒想到總爺國小廢校被這些高級知識分子的家長鬧的這麼大

    回應站長,你的觀察非常敏銳,回應只是希望民眾不要再被誤導,也希望陳述事實

    1.我住在總爺藝文中心旁7年,我的小孩也在總爺國小的遊戲區長大,對於總爺國小我有很多的記憶,它被納莉颱風摧殘過,也被重建了。

    2.現在總爺國小的家長多是南科新貴或致遠、真理大學、曾文農工教師子女。因為不分學區,上﹑下學時間很多名車停在總爺藝文中心停車場,他們不用擠大馬路,接送小孩很安全,應該也有一種優越感吧。

    3.總爺國小已經被有心的家長塑造成公費的森林小學、貴族學校。

    4.縣府沒有接管承租台糖土地前,這裡的環境雜亂,野狗出沒,附近居民佔地種菜,沒有今日優美令人不捨的環境。

    5.他們不願放棄為小孩逐步營造的貴族學校氛圍而抗爭,卻完全沒有感謝蘇縣長為了麻豆鎮民共享的綠地與台糖訴訟、爭取經費整頓規劃,才有今日的總爺藝文中心,也才有他們捨不得放棄的學校。這些家長自私地教導小孩爭取權利,卻忘記教導小孩如何感謝「前人種樹、後人乘涼」,這就是他們對小孩的教育。


    [站長回覆]:感謝補充。

    如果總爺國小是偏遠國小,家長是弱勢,周圍三公里內沒有別的國小;蘇煥智想廢它,我第一個出來跟蘇煥智拼命。

    但總爺國小並不是弱勢,存在也產生浪費;蘇煥智要廢它是有正當性的。

  68. eddy表示:

    看的真累
    現在其實家長比以前關心小孩的教育問題

    只是在我這個沒小孩,但是受過語言或無形暴力長大的人來看,
    是好事也是壞事。
    好事是現在家長不會像以前要老師好好打自己的小孩,
    壞事是現在家長只關心自己的利益自己的面子。

    如果總爺真的辦得好,那請所有家長募資辦個私人小學把老師們還有一堆冗員
    請來維持,要叫總爺還是啥子的都可以。
    不然這種公辦教育,除非能有很明顯的有利證據可以說服大眾,否則就是照公家說了算。
    說實在的,家長與其在這邊無力的吵,還不如多關心自己小孩在環境轉移的適應問題。
    與其在這邊無理的辯,還不如多了解小孩的學習與感想。

  69. 小屋主表示:

    首先,我不是台南人,更沒到過麻豆,從某些人的標準來看,或許連談論這件事的資格都沒有吧?
    但也因此,我與這件事情毫無利益或情感關係,完全以一個局外人在看
    也不只看您這個網站,還看了與您立場截然相反的「搶救總爺國小反併校行動聯盟部落格」
    果然是各說各話,我想是誰也說服不了誰的
    但看您的文章,卻讓人從一開始就質疑您的立場:
    何謂「中國台北馬英九先生」?他是中華民國國民用正當投票方式勝出的中華民國總統!
    您要談論總爺事件,非常好,但如果文章中用此種意識型態,就少了幾分說服人的力道。
    建議您不要在這種文章中出現此類言論,要批馬英九,另開「馬英九賣台」,不要讓這樣的東西模糊了您的主軸


    [站長回覆]:馬先生最愛「中國台北」,又不是我獨見而創獲的理論,他自己就是這樣表現。「中華民國總統」是在騙你這種沒有國際觀的笨蛋。

    這種意識形態,又與總爺國小該不該廢的各種理由,沒有邏輯上的必然;你可以討厭這種意識形態,但要說「少了幾分說服人的力道」就令人發笑了。

  70. 失溫魚表示:

    就是有人有錢又有閒
    就是愛搞浪漫

    別把保護總爺國小這種出師無名的抗爭
    自以為像當時維護桃園神社那種層級

    納稅人多付了你18%
    不是為了讓你”加班”綁布條

    為人師表還把學生拖下水

  71. 贊成廢校表示:

    給小屋主:我就是綠,用語就是這樣。但我們焦點不變,無論用什麼方法,就是要廢校,為了麻豆的未來好。你可以在這裡吠,反併校還要還申請號碼才可以發言,是誰心胸較封閉。
    希望蘇縣長在這件事解決後,要好好整頓台南縣教育界,包括教育局長壞你要出面處理這個問題,我認為老師考績可以優等不到10趴,剩下要給乙等或丙等,將他們的薪水降級,他們就會乖啦!蘇縣長你不太寵教育界啦!

  72. Rudy表示:

    你蝦米碗糕啊!
    總爺是所優良的好學校,文正哪裡比的上呀!
    相你這種心中沒有「情」字的冷血動物是不會懂的!!


    [站長回覆]:總爺就算曾是好學校,當這所學校的組成份子中,有「不把浪費我們納稅人錢當一回事」的人後,就不再是什麼值得尊敬的學校了。

    堅持要浪費有限的教育預算,不顧真正偏遠地區學校死活,才是冷血動物吧。

    所有的公立國小都是義務教育,都是平等的,沒有誰比較高貴的問題。如果國小還有分好壞,那正是教育政策的重大失敗。

    總爺該廢的理由只有一個,它300米外另有一所學校,所以形成了浪費。

    假設你家是三層透天,請問你家是一層樓一間廁所呢?還是三間廁所都蓋在一樓?如果你家是三間廁所都蓋在一樓的天才,那你要支持總爺國小不該廢校,我就支持你。

  73. 失溫魚表示:

    真的是三餐有溫飽的人
    才有閒時間想怎麼耍感性耍悲情

    大家提了那麼多次的「平等」
    左派的到底有沒有認真在思索這二個字的真義?!

    為了你小眾的民主、平等、愛
    要去犧牲大家的民主、平等、愛來成全你總爺小嗎?

    還找馬先生陳情啥
    要不要順便幫總爺小參一摺「建議讓總爺小申請世界遺產」

    能讓總爺小有這樣的格局
    我就挺你

  74. 總爺庄民表示:

    http://tinyurl.com/6r44ve
    總爺國小併校爭議 監委錢林慧君前往了解
    中央社
    2008-08-22 13:44:10
    Published: 2008-08-22 01:45 PM

    南縣政府將麻豆鎮總爺國小併入鄰近的文正國小,總爺國小學生及家長向監察院提出陳情,監察委員錢林慧君今天上午前往總爺國小了解情況,並聽取縣府簡報,贊成與反對併校的地方團體也都有人前往表達意見。錢林慧君表示,希望在了解各面向的情況後能做得更完整。

    在得知有監察委員到訪之後,麻豆鎮支持併校案的地方團體及多位當地學區的里長前往總爺國小迎接錢林慧君,並當面遞交一份連署聲明稿,表明贊成總爺國小併入文正國小,歡迎國立台南藝術大學早日進駐總爺藝文中心,讓麻豆有發展的契機。

    反對併校案的三位學生家長代表也到場陪同錢林慧君了解總爺國小的環境及建設,主要陳述的是總爺國小具有長年發展、不可取代的獨特一面。

    贊成與反對兩派人馬各有立場,在陪同錢林慧君的過程中還數度發生口角,幸好警方派出數十名員警在現場戒備,及時將雙方隔開。

    錢林慧君表示,監察院已由她與陳健民兩位監委接下此案,另外還派了兩位調查官協助調查,其中一位是法律調查官,希望從法律程序、是非、學生受教權及地方發展各面向充分加以了解,能做得更完整。

    她說,藝術、教育文化和地方發展其實可以共存共榮,作法有很多種,裁併校只是其中之一;她以1994年在台南市議員任所遇到的忠義國小廢校案為例指出,當時她就堅持將忠義國小與孔廟園區結合發展,不但學校獲得保留,現在也成為台南市相當有特色的一間學校。

    錢林慧君表示,希望地方各界不要想太多,監察院將就此案與教育部及其他個相關單位進行協調與溝通,兼顧法、理、情各面向,希望有最好的結果。


    [站長回覆]:台南市忠義國小是沒被廢掉(小校化),不過現在台南市政府後悔了。小校化以後,忠義國小仍招不滿學生,附近300米外的的永福國小也招不滿(那一帶是老舊市區,商業是發達,但住家少,有學童的家庭少),忠義國小、永福國小現在都是自由學區,不限戶籍。這是老台南人很難想像的事,這兩所學校幾十年前是家長用盡方法要遷戶口進來的。

    忠義國小如果當初不要顧慮啥情感因素而廢掉,那一帶還可以增加一公頃綠地、公園。依我看早晚還是會廢掉,新建的校舍可能會改為其他用途。

  75. 回 答站長評中研院院士的文章表示:

    1.對於300m內有兩所學校的存廢問題端看從何角度審視。總爺國小該廢並不是因為另外有一間文正國小,這樣會陷入「認為總爺國小該廢是因為300m外有另一所文正國小」與「文正國小該廢是因為300m外有另一所總爺國小」的矛盾。從教育的觀點來說,這兩間小學的地位是平等的,沒有既定的預設立場認為哪一所該廢。距離固然是該廢的理由之一,但不是總爺國小該廢的決對理由,而教育有教育的做法,自然是希望經營好的團隊留下來,這並非盲點。

    2.願景需要透過時間去證明。好比連接總爺藝文中心的那座橋也要花時間證明它「真的蓋的成一樣」。今天如果有點小成果,那麼自然說服家長也有所本。只要給予緩衝時間把橋蓋好,真的打通道路,再將文正國小與總爺國小的經營團隊做整合,家長當然希望孩子接受更好的教育而不會起無謂的爭端。

    3.教育權與納稅人的問題,似乎站長對納稅人三個字的權利過於上岡,也未考量法的適用對象,對教育基本法的解讀亦有偏頗。此外,納稅人將錢交予國家管理,對政府用錢的行為可以提出監督與看法(我的用詞為意見),但納稅人的稅亦有國家機關在監督與控管做審計,故以納稅人的名義要求什麼是很不合理的,況且也不是所有納稅人都支持併校。故只要立法院預算通過,監察院也沒說什麼,那麼總爺國小與文正國小的同時存在在法律上就是獲得全體國民的認同,除非國民能夠透過遊行或拒絕繳稅等行為達到某一定人數使國家被迫順從真正民意。

    4.關於第四點可以用第三點同理類推回答。至於違憲的問題,實際上廢併校法案到有點違憲之虞。這裡我提供給個資料說明此法案的背景來源。

    a.台灣「偏遠地區小校裁併行動」之探討-以民主行政的觀點出發
    b.教育現場報導:偏遠地區小型學校的併、裁、廢
    c.洪蘭:不要剝奪孩子的根

    簡言之,此法案事實上「是偏遠小學的處決法案」,是為了節省每年維持偏遠學校50億教育經費而設的,少子化現象不過是執政者作為合理化的藉口。當時教育學者皆認為有違教育精神,但當時的教育部堅持,並為此作了個研究:是廢除偏遠學校後可提升都市地區的教育資源,並認為長期通車對學子不造成影響,且更能接受良好教育的政治性結論,甚至漠視放任一切。這個在「洪蘭:不要剝奪孩子的根」的附屬【中國時報─今日角落焦點─3】有寫道。

    總爺國小只是剛好被硬套上,而同理既然總爺都可以這樣被廢了,那麼是不是以後只要縣政府修個人數或增添個幾條,是不是就能以節省經費、學校的裁併權在當地政府為由把任何一間學校廢掉?所以,這條法的存在其實才有違憲之虞,有重新檢討的必要。

    5.總爺國小的存廢其實是當地開發與教育主體的矛盾。就好比土地開發與生態保護的矛盾一樣。從開發的角度來講,多或少是既得利益的既定事實,沒有意義,如環境評估不單從經濟價值作為「純」考量,故才要從兩者間的主體性以程序正義的方式多加思辯。總爺國小也是如此。教育界有教育界的看法,今天既然要開發,也要在不違教育原則下才能執行,這點可以從一次訴願加以理解「當地開發與教育主體」兩者間的關係,也能類推成環評通過才能開發般。

    如果只針對一個點,那無論怎麼說都是對的。站長認為兩校距離過近必有一校該廢僅是一個點,有人認為應該為當地方展而犧牲成全也是一個點,會危害受教權也是一個點,講情也是一個點。每個人的點都有道理,可是做考量決策時不會僅以一個點打翻一竿子船,而會做線與面的通盤考量。好比站長認為自己提出的幾點有道理,這我也認同。但堅持或認為看不出有違反受教權,或認為程序正義等都是那些家長在說的,我想這些回話理應由該界的頂上人士判斷後說出較為妥適。

    我的立場是「相信專業」,認為訴願委員會開會三天所討論的內容勝過板上的所有討論,更何況他們討論不止三天。


    [站長回覆]:你又來了。目前沒有一條法律,認為義務教育的學校之間,有競爭關係的。

    再者,總爺國小不是偏遠國小,不知一直扯偏遠國小做什麼。

    蘇煥智廢併總爺國小的邏輯不是「偏遠」,而是「同學區內有兩所小型國小」。

  76. 小黃表示:

    1.對於300m內有兩所學校的存廢問題端看從何角度審視。總爺國小該廢並不是因為另外有一間文正國小,這樣會陷入「認為總爺國小該廢是因為300m外有另一所文正國小」與「文正國小該廢是因為300m外有另一所總爺國小」的矛盾。從教育的觀點來說,這兩間小學的地位是平等的,沒有既定的預設立場認為哪一所該廢。距離固然是該廢的理由之一,但不是總爺國小該廢的決對理由,而教育有教育的做法,自然是希望經營好的團隊留下來,這並非盲點。

    站長有闡明兩校有一校該廢時是哪一校該廢,而站長的論點是從總爺的面積不合教育部規定,所以支持文正國小。
    至於以經營團隊來做考量,由於教育並不像真正的商業活動,很難用量化的營業額或者是成本效益來比較。也許你可以用兩校的招生人數來比較吧,但是這又牽扯到由於過去就有廢校的計畫,總爺的經營團隊積極招生的傳言。

    2.願景需要透過時間去證明。好比連接總爺藝文中心的那座橋也要花時間證明它「真的蓋的成一樣」。今天如果有點小成果,那麼自然說服家長也有所本。只要給予緩衝時間把橋蓋好,真的打通道路,再將文正國小與總爺國小的經營團隊做整合,家長當然希望孩子接受更好的教育而不會起無謂的爭端。

    正文裡面有提到最初的構想是將總爺的師生原封不動搬至文正。至於管理階層如校長,正文裡面沒有見到有什麼計畫,不過如果有意見,這應該是在可以討論的範圍吧。

    3.教育權與納稅人的問題,似乎站長對納稅人三個字的權利過於上岡,也未考量法的適用對象,對教育基本法的解讀亦有偏頗。此外,納稅人將錢交予國家管理,對政府用錢的行為可以提出監督與看法(我的用詞為意見),但納稅人的稅亦有國家機關在監督與控管做審計,故以納稅人的名義要求什麼是很不合理的,況且也不是所有納稅人都支持併校。故只要立法院預算通過,監察院也沒說什麼,那麼總爺國小與文正國小的同時存在在法律上就是獲得全體國民的認同,除非國民能夠透過遊行或拒絕繳稅等行為達到某一定人數使國家被迫順從真正民意。

    我並不覺得納稅人可以直接監督政府的預算,直接民主有執行上的困難。至於看法….屬於言論自由。後面的”納稅人的税亦有國家機關在監督與控管做審計”。大概是指民意代表吧。普通納稅人無法取得任何層級政府的預算書,這些應該只是由民意代表來替我們間接把關。至於存在即認同的說法,很值得推敲。政府裡面充斥著大眾極為不認同的做法,也許是民代把關不力,也許是政府掩蓋,也許是法律不全,不可以一概而論。

    4.關於第四點可以用第三點同理類推回答。至於違憲的問題,實際上廢併校法案到有點違憲之虞。這裡我提供給個資料說明此法案的背景來源。
    省略。。。。

    兩間國小雖然不屬於市區內的學校,學生人數也偏少,不過地理位置與教學軟硬體根本和偏遠學校搭不上邊吧,除非你是台北厶ㄨㄥˊ,台北以外的縣市都屬於偏遠蠻荒地帶。(提外話:天ㄚ!我一直以為當年在台中就讀的中信國小只有2000-3000人是小學校)

    5.總爺國小的存廢其實是當地開發與教育主體的矛盾。就好比土地開發與生態保護的矛盾一樣。從開發的角度來講,多或少是既得利益的既定事實,沒有意義,如環境評估不單從經濟價值作為「純」考量,故才要從兩者間的主體性以程序正義的方式多加思辯。總爺國小也是如此。教育界有教育界的看法,今天既然要開發,也要在不違教育原則下才能執行,這點可以從一次訴願加以理解「當地開發與教育主體」兩者間的關係,也能類推成環評通過才能開發般。

    基本上同意,不過如果你把中間那句”今天既然要開發,也要在不違教育原則下才能執行” 中的教育原則改成義務教育原則,讀者的看法會大不相同。義務教育不是純粹的教育理論,它有有限的執行人力與執行預算。聘請英國人來教英文,每年寒暑假出國做校外教學,甚至校內有自己的動物園,植物園,而家長只需要出書本費自然再好不過。不過台灣到現在還沒有挖出石油,在有限的教育經費之下,如何拿捏就很重要了。

    如果只針對一個點,那無論怎麼說都是對的。站長認為兩校距離過近必有一校該廢僅是一個點,有人認為應該為當地方展而犧牲成全也是一個點,會危害受教權也是一個點,講情也是一個點。每個人的點都有道理,可是做考量決策時不會僅以一個點打翻一竿子船,而會做線與面的通盤考量。好比站長認為自己提出的幾點有道理,這我也認同。但堅持或認為看不出有違反受教權,或認為程序正義等都是那些家長在說的,我想這些回話理應由該界的頂上人士判斷後說出較為妥適。

    這裡討論過你所有的點了吧。所謂的針對一個點,那無論怎麼說都是對的,根本不成立。比方說危害受教權。反而是我到最後覺得總爺方面唯一比較提得出來的是”文正國小的教學團隊比不上總爺” “總爺環境比較好”,但是這兩點都有被討論過阿,光是環境來說吧,是否總爺可以把周圍公共土地當成自己的。

    我的立場是「相信專業」,認為訴願委員會開會三天所討論的內容勝過板上的所有討論,更何況他們討論不止三天。

    那你來做什麼?我可不認為站長有權利主導廢校併校。

    站長,不好意思,跑到你前面了。

  77. 回 小黃表示:

    1.如果你有看完我與站長討論的全部文章的話,那你應該知道我曾提過「國民中小學設備基準」是學校評鑑用的參考指標,土地因子只佔其中的一項而已,其餘尚有包含如燈光、噪音、無障礙空間以及如人體模型等項目,非法律明文規定一所小學所要擁有的土地大小。單純僅一項0.46公頃難以作為廢併校的關鍵立論。

    2.這個事實上最先在公文上寫的就是調往它校,而非原班原導遷移。蘇縣長透過媒體公開對外都說師生原封不動搬至文正,但私底下公文卻寫調往它校,相關資訊可以查閱公視一段節目。而後來強制併校後總爺一次訴願通過,蘇縣長在訴願答辯書則有回應願意加入這項條件。但無論如何,即使是原班原導遷移仍有段磨合期,少說有一二年的作業。

    3.預算與審計等事宜是立法院與監察院在做的。民主就是如此,人民把權力交予信任的人,但不見得該人在取得信任後就會做讓人民信任的事,故才有三權分權等概念(如國家有抓貪污的部門替民意把守)。我國既然有相關部門處理該事,這些部門的形成亦源自於直接民意,人民若走完程序後仍質疑,最後才是遊行等直接民意的顯現。同樣,如果今天很單純只以距離來看兩校教育資源的問題,那麼納稅人(個人或一部分團體)可以請民意代表或國家機關如監察院等,用舉發或合法的管道希望能夠提出說明或改進,但如果國家經過審視後決議兩校可以同存,那麼兩校的存在就視為全體國民的認同。

    4.這段的意思是說執行的法源其實本身就有問題(針對偏遠中小學),而總爺國小是被硬套上該法。廢併校法案原本執行的對象是偏遠地區的中小學,少子化只是撘個順風車,總爺國小則是因為開發案而被牽扯進來。

    5.這個同樣是尊不尊重專業的問題。你對義務教育的解讀與我的不同,與老師、教育學者的也不同,自然與訴願委員的成員也不同。讀者是憑藉自我的認知去做文字解讀,僅就個人對該項事物的理解程度做出判斷,當然眼光也只看到一個點,問題在於是否有看到該點的精髓。

    6.我來這裡是由於某些人用錯誤的認知基礎下去立論,使用一些名詞或解釋名詞時都有問題,更何況是用來談辯?故提供文獻或真實個案加以說明在專業的領域中,某些詞彙的用法具有更深層的意思,而非如一般大眾望文生義般的解讀。


    [站長回覆]:土地因子當然只是條件之一,但是,

    1.總爺國小面積僅達標準的四分之一。
    2.總爺國小面積僅及文正國小六分之一。

    這是一個極大的差距。可不是差個5%,10%的微小差距而已。

    此外,義務教育是地方政府權限,蘇煥智在此案犯的錯叫做「修法怠惰」。

  78. 純路過表示:

    1.廢校併校違憲?違哪一條?願聞其詳。

    2.有違憲就是有違憲,沒有違憲就是沒有違憲,什麼叫做「實際上廢併校法案(?)『到有點違憲之虞』」?

    3.小學既然是縣立,主管機關就是縣政府教育局,所以當然有權設校、遷校、併校、廢校。地方政府沒有違法時中央政府硬要跳進來干預,反而是侵犯地方政府的自治權限!

  79. 小黃表示:

    監察院長與委員與審計部長的都是總統提名,立法院通過來的。感覺上比較不像民意機構反而更像是行政機構。

    再來

    同樣,如果今天很單純只以距離來看兩校教育資源的問題,那麼納稅人(個人或一部分團體)可以請民意代表或國家機關如監察院等,用舉發或合法的管道希望能夠提出說明或改進,但如果國家經過審視後決議兩校可以同存,那麼兩校的存在就視為全體國民的認同。

    我看得我的邏輯有點亂。你的意思是說如果從前有人舉發兩校並存資源重疊,而國家機器自我檢測後說沒有問題,那代表著全體國民都認為是沒有問題的共識?
    問題是如果從前沒有人舉發過那代表什麼?而國家經過審視後決議怎麼聽都不像是民意的體現,反而比較像是獨裁或者是精英政治。

    至於5,6 兩點,我承認我不是專業。至於專業人士如你是否可以就義務教育的詮釋(我想這個應該比較偏向法律吧),你所提出的由於名詞的詮釋錯誤而立論錯誤是否可以指出。

    錯覺嗎,怎麼感覺到有一點知識份子的傲慢。


    [站長回覆]:那不是知識份子的傲慢,是好為人師的傲慢,他們覺得只有他們才懂教育。

    1.義務教育興辦是地方政府(縣市政府)的職責,所以他去扯監察院、審計部跟本是障眼法。我猜他下一次會講聯合國教科文組織、太陽系教育院、宇宙教育聯盟。

    2.其實之前也有人提過,「總爺國小曾存在就不代表它浪費」,「總爺國小既然存在就必需尊重其存在的事實」。前者等於侵奪縣市政府可以設校、廢校、併校的橏力,後者是把公產誤以為是私產。

  80. 回 站長-1表示:

    1.競爭的關係包含在教育的概念裡面。法律有用到教育兩個字,而教育本身的內涵就認為義務教育的學校之間,可以有競爭關係。這個從討論義務教育市場機制裡的文獻或小校開放自由學區都有寫道,但你個人可以不認同,這我尊重。

    2.扯到偏遠國小是站長有段時間抱持著省下總爺國小的四百萬可以幫助偏遠國小的想法,這邊於是特別提出原本省的就是偏遠國小的錢。此外,也是說明法的適用對象存有瑕疵。同時也是針對站長認為「憲法第一百六十三條明定:國家應注重各地區教育之均衡發展。兩所直線距離300米,位於非偏遠,人口稀少地區的小型國民小學,不知有沒有符合憲法對教育均衡發展的最高指導原則。」裡,就憲法與教育均衡發展與廢併校法案提出疑慮。直接的說,站長你認為為了省偏遠國小的50億而設置廢併校條款符合憲法對教育均衡發展的最高指導原則嗎?

    3.『蘇煥智廢併總爺國小的邏輯不是「偏遠」,而是「同學區內有兩所小型國小」。』
    這邊的邏輯應該修正為:
    蘇煥智廢併總爺國小的邏輯不是「偏遠」,而是「總爺藝文中心需要總爺國小那塊地」。

    4.土地只是對一所理想學習環境的建議,進階的還有從每學生平均使用的校地面積為考量。裡面也有寫道:
    『七、本基準所規範之各項內容,係為建構我國國民中、小學優質教育環境之理想目標。已設學校未達成此基準者,宜考量各項條件採漸進方式達成;新設學校則應符合本基準之規定。』總爺國小算已設學校,校地0.46公頃本身就被允許,他們還有要求擴大校地的權利。同樣的,已設學校不符合土地面積的很多(台北市就近二分之一),蓋在火車道旁的也有,台南市的每天還有飛機在飛。

    台南縣國民小學校地面積統計(83學年度)

    這邊6班小校教育部普遍規定的校地面積標準是0.9公頃,也有每校校生使用土地面積的現況,過多的才有浪費,徵收土地的需求。

    5.義務教育請拆開成義務與教育,義務是政府與人民間的關係,而教育則是另外一回事。而訴願既然是找上級機關,義務教育就不單是地方權限。

  81. 回 小黃2表示:

    1.總統是直接民意選出來的,而透過直接民意(總統)選出來的代表(部首長)的施政方向作為民意的體現。但是為防止總統濫用民意,故有提名後須經過立法院同意(間接民意),確認總統的作為無違背民意後,在雙重民意的同意下施政。所以屬民意機構的一種。公務員本身是透過國考進去的,有分職等,這是屬於行政機構的,但是領導公務員的上司不用考試(如教育部長不用懂教育也能當),算是民選出來的,一般稱為行政首長,擁有民意基礎領導施政方向。

    2.沒有舉發自然沒有問題。就跟下載MP3,在網路上張貼有版權的音樂,罪不加身;但有人檢舉,就會有相關司法的介入,審判後才能確認有沒有罪。同樣的,好比前陳總統對馬總統註銷國務機要費用有疑慮,同樣是告他,國民黨就是邱毅專門在舉發一樣。「檢測」只是把有違法之虞確認到有無違法。

    3.國家機器有其分工與民主制度化的基礎,如同總統、立法院分別來自於不同的民意,同時也符合法治國的原則。獨裁或精英政治則有違民意與法治國的正義原則(好比中國大陸有憲法卻沒有實施憲法)。

    4.義務教育的問題在前面討論義務教育市場機制實有寫到。

    至於是不是知識份子的傲慢,我想如果你今天要跟某人談論某項事物,應該就自己查閱相關資料提供支持自己論點的證據,在咀嚼消化後,針對內容不明或不清處提出疑慮,沒有根據單純以個人認知提出的看法稱為妄見。

  82. 小黃表示:

    反駁一下

    1.我提出的是,讓由總統提名的監察院長監察委員來監督總統主導的行政部會本身就是一個笑話。其實乾脆就把監察院合併變成行政院的一個部會叫做監察部算了。讓監察院來制衡行政院,就如同左手打右手,可能性根本不大。你扯的有點遠了。

    2.感覺上你是在先有結果再來推原因。這個人貼MP3 有人舉發,司法單位會介入。但是既然這個人現在還在貼MP3還沒有被抓,表示她的行為是合法的?回過頭來說,既然總爺是存在這麼多年,表示總爺是符合民意基礎的,現在廢除總爺反而是不符民意基礎?

    再者是,縣議會是監督制衡縣長施政的機構ㄚ,在我看縣政府既然可以毫無阻礙的發佈行政命令,修法,代表著廢除總爺是符合當地民意的吧。

    3. 你的國家機器的定義有包括民意機構,大概還有包括司法機構沒有寫,算我輸。

    4.將市場機制導入社會福利中的義務教育,應該只是你的構想而已,並不是教育部的方針吧。若是要當真導入到義務教育,那降低私立中小學門檻與增加對私立學校的補貼,讓私立學校來與公立學校競爭,才是該有的步驟。

    如果是查過之後提出的論點被人說是荒謬,妄見,可對方又不肯針對對方的論點提出有力的反駁。我是有感覺到傲慢。
    兩校不屬於偏遠地區,人數少,距離近,一校面積大於另外一校,縣長有地方自治的權利,這是站長的論點。是還有哪一個我疏漏的而又望文生義的地方?

  83. 回 小黃3表示:

    1.這當然不是笑話嚕,國父中山先生的五權憲法設計有他獨到的見解,而一般民眾最為熟悉的是三權分立的概念,也就是把監察與立法合在一起,而不是行政院。把監察院分開的好處是有雙重監督的功效,而如果不會有左手打右手的問題,這份名單在立法院就不會過,這跟立法院內政黨結構有關,好比陳總統任內總是不過或只過部份般,也是防止左手不打右手,當然你也能說是政黨惡鬥。總統開出的名單對方政黨有接受的地方也有不接受的地方,如果同意需要經過部分對方立委的門檻,那麼在名單的斟酌上自然參有藍綠,或至少是中立令雙方信服的(非一黨獨大情況下)。

    2.法律上就是無罪推定原則,法院沒判決前人人無罪。今天就算你殺了人,如果你能在法院證明你沒殺人並做出無罪的判決,那你還是無罪,這個機制就是這樣。多數人跟判決一個人有沒有罪沒有關係;總爺國小是既定合法地位,如果要廢除,要舉證總爺該廢的理由,要證明它有罪,而判決後如果認為總爺國小沒罪,這個判決後的效力就是有民意支持的。 (法源的制定源自於立法委員,法是媒介,民意透過法呈現進而有約束力。)

    縣議會只是其中之一,找民意代表也是一種,訴願也是一種管道,上監察院也是。前兩者較會顧慮票倉,後兩者講究是非。

    3.我想你說的國家機器應該是指階級鬥爭、階級統治的概念,而台灣有民意制度,我想本身用國家機器設論就很唐突,不過就用台灣實質制度反刺罷了。

    4.顯然你沒有查閱我的文章,或是看我貼的論文。這並非我的構想,卻是教育部的方針,只是緩慢的開放。降低私立學校設校的標準從民國88年就開始了。其他尚有教育績效的導入與國小績測等,也是導入市場機制的該有步驟。教改是緩慢的過程,有時慢到讓人看不出來政府在做什麼。然而目前解決都市地區少子化現象的方法的確是引用市場機制的概念。

    這樣比喻好了。我有提供實徵證據去駁斥某人的立論基礎,那麼某人理所當然要提供更多支持他論點的證據來辯駁我,而不是用個人的認知去批判、解釋我提供的證據,自己卻拿不出更多的東西。所以我就直問說,你提出站長的校地面積論時,有沒有去看過國民中小學設備基準全文?你看到站長提出的義務教育說法時,有沒有去找相關論文確認站長的說法是對的?沒有查資料就直接認同,就是同樣站長望文生義,你跟著望文生義,但如果你能找出資料證據證明站長的論點,這就叫討論。


    [站長回覆]:我好像還沒看到,地球上有政治學者,把中山樵「因襲吾國固有之思想者,規撫歐洲之學說事蹟者,獨見而創獲者。」的五權憲法,視為地球上最好的政治制度。我好像也沒看過有其他國家,不採用傳統最常用的三權分立,改用五權。「五權憲法的優點」,只有在蔣幫國民黨的神話(鬼話)教科書裡看得到。

    五權憲法裡的考試,業務大致只有行政院底下的「局」來應付即可;監察權由國會行使即可。

    就像一般國小有教務處、學務處(訓導處)、總務處三個單位,中山樵的五權憲法就好像把廚師、護理師、工友提昇為主任。沒錯廚師、護理、工友也是學校裡不可缺的一份子,但地位並沒有高到應該與三個主任同階。

    還有件事情很嚴重,本Blog有個欄位是要讓你填名字的,站長我並沒有要求你填真名,但至少是一個可資辨別的代號。本Blog五千多篇回應,就您一人別出心裁,把填代號的地方用來填文章主題(其實,文章主題可以填在內容的第一行啊)。你的身分這麼不具鑑別性,又如何能要求其他網友去看你的舊文呢?

  84. 匿名訪客表示:

    那稅人又怎麼樣又不是只有你納稅而已…
    你們怎麼不想想以前兩校不是相安無事共生存.為何蘇換至ㄧ句話就得呼風喚雨的.聰明的各位想想吧….
    再說總爺國小是家長自動主動並願意將小孩送去就讀的.而且蒸蒸日上..但是文正國小學生數是依年比一年的少.一件事是我所確定的.文正國小為了招生.怕學生數不足.不惜用白牌箱型車載送學童上下課.又免費補習.所以說若不是這些措施有很多的家長是不會將小孩送去文正的.會送去總爺國小及鄰近的培文國小及麻豆國小的….再說看空照圖是不準的.因為我住麻豆四十幾年所以我知道從兩校學區的村里.若是送小孩去學校是以總爺國小為最方便的..若是說兩校誰比較偏遠答案是文正國小..說實在的文正國小大門你若不仔細找還真找不到的勒..若是說以文正有學區總爺無學區來論斷.那當初縣府何必接手總爺國小呢…糖廠當初將依個小學雛型完整的總爺國小免費給縣.縣現在又要廢了他..還真是矛盾….


    [站長回覆]:身為納稅人,你當然也可以主張不需要廢。不過兩所學校太近所產生浪費的指控,好像還沒有人能有力地反駁。身為納稅人,可以容忍官員貪污,政府浪費的比例,一直都不高,大概只有這個選民是享受到浪費或貪污的。

    總爺與文正誰比較偏遠?這張照片是最好說明:

    老實說總爺國小1968年就該廢了,再不濟1993年糖廠關廠也該廢了。拖到今天才廢,縣政府、歷任縣長也該檢討

  85. 表示:

    站長-2

    我想如果是用匿名,那麼無論ID取的如何,也不構成是否影響討論內容與對人格評價的涉入,何況若代號有其特殊的使用方式,自然有鑑別功能。倒是我認為代碼留下的功能理應是討論索引功能比較具有意義,故編號的動作算是某段時期討論某個主軸的系列,寫在Name處則是識別功能清晰醒目。舊文查閱用ctrl+f查關鍵資料檢索應無想像中的難。

    至於關於五權憲法的問題,從我國憲法多次修憲後已於原本國父中山先生設計的有很大出入,也是時空背景與實際運行的修正使然,但是五權分立的概念存留至今,至少未修憲或制新憲前,我國以此憲法為運行基準。地球上最好的憲政制度目前似乎學者尚未有定論,然而監察院與考試院的設立亦有其優點,也是考量中西背景文化發展不同,關於我國憲政體系與五權分立的主題站長可以另寫專文探討,避免岔開話題。

  86. 老師表示:

    總爺的校地小,以版主的言論,離主要聚落也比較遠,那不知為什麼總爺的學生數比校地更大,距離聚落更近的文正更多?
    如果單純的以法律、空照圖、預算來講,總爺的存在或許是不合理的;
    但是如果深究為何總爺的學生數比文正多,大概就會知道為何總爺不願意併入文正。
    試想,這兩年大學合併的例子,為何國立大學不願與師範院校,甚至是私立大學合併?
    單純的以數據來看,這是律師的專長。
    偏偏教育是無法數據化的東西,誰能保證現在總爺的學生過去文正能夠有良好的發展?
    並不是說文正是不好的,而是每間學校的學習風氣不同;這也是裁併校需要考慮的一點。
    這件事的處理上,蘇縣長的處理方式急而快,沒有什麼妥協的空間。
    所謂的座談也只是讓家長說說話,但是意見有聽進去嗎?
    文正到總爺之間的鐵橋,跨越樹蛙的生態,這個也是完全不把環境保育看在眼裡。
    以當年蘇縣長為了黑面琵鷺的保育來看今日的樹蛙保育,真是不可同日而語!
    或許在數據的背後,我們也應該多多思考。


    [站長回覆]:義務教育學校的設置就是資源的分配,本來就是要以數據來看。

    人是活的,學校只是一個地點揚所。一所國小,六年就所有學生換過一輪;任一所國小,每十年校長老師就換了一半以上,每二十年全校老師就幾乎全換。一所國小的成功是人的因素。有什麼理由,總爺國小做得到,其他國小就做不到?

    此外,拿大學合併來比較,是錯誤類比。大學不是義務教育,大學除了有教學功能,還有研究功能,研究有延續性,大學廢校與合併,不像國小那麼單純。當然相鄰近的公立大學,是該有合併的必要,反對合併的本來就是基於私心。

    國小比較像消防隊、警察局,設置是當然要考量各地的需要,但不該設得太近。國小出現不適任老師、教育上的偏差,個案就去改正;各個國小之間,有什麼績效可以來評比的,也沒有競爭關係。辦學績效是家長來要求的、縣府資源分配時該注意的,不是拿來做廢校參考的。

    此外,我個人一直不認為跨越水圳的鋼橋有必要。

  87. 小黃表示:

    我想你沒有搞清楚站長要你用ID 的意思。

    我到現在還是搞不清楚除了最後幾則回應之外,還有哪些是你寫的。CTRL+F 要搜尋什麼樣的關鍵字呢?另外扯到人格就太遠了。

    另外真的不知道你怎麼能扯到法律推定無罪原則。這個與縣立總爺國存在幾十年沒有關連吧。你說的 “納稅人(個人或一部分團體)可以請民意代表或國家機關如監察院等,用舉發或合法的管道希望能夠提出說明或改進,但如果國家經過審視後決議兩校可以同存,那麼兩校的存在就視為全體國民的認同。”

    這裡完全沒有提到法律。自然你可以硬套說施政要合法,那反過來說施政只要不違法就好了?還有國民教育屬於地方自治範圍,縣長有權修法。既然縣議會可以放行,那表示並校是全體縣民的認同吧。

    縣議會只是其中之一,找民意代表也是一種,訴願也是一種管道,上監察院也是。前兩者較會顧慮票倉,後兩者講究是非。

    縣議員不屬於民代? 另外監察院由於不用顧選票,沒有業績壓力。多做沒多拿,摸魚出國調查也不會少拿。找蚊子院還不如找邱毅或者是水果日報。

    我所指的國家機器是國家的行政部門。沒有包括民代。

    4.顯然你沒有查閱我的文章,或是看我貼的論文。

    只看了中間貼的三篇,事實上最後一篇只看了3-4行,如果認知神經科學寫系算是教育的一種,那我學的是資訊工程,也屬於教育的一種了。至於中間那篇是報導,提出了地方政府沒有經費除了廢校,並校之外,還有什麼辦法可以繼續辦教育?弟一篇滿長的,不過討論的也是偏遠小學,與非偏遠小學無關。且不要管是否搭了裁撤偏遠學校的順風車,光就裁撤總爺國小對當地學生的受教權有無影響,對受教權有什麼樣子的影響?總爺可不是你連結例子裏面澎湖的小孩,可不需要渡海到馬公上課。

    還有…..如果有小學每個學生每年的教育經費需要花到83萬以上的話,乾脆請國軍每天用直升機帶她們到市區上下課好了。

  88. 鴿子表示:

    老師 寫道:

    2008-08-24, 11:08 am
    總爺的校地小,以版主的言論,離主要聚落也比較遠,那不知為什麼總爺的學生數比校地更大,距離聚落更近的文正更多?
    如果單純的以法律、空照圖、預算來講,總爺的存在或許是不合理的;
    但是如果深究為何總爺的學生數比文正多,大概就會知道為何總爺不願意併入文正。
    試想,這兩年大學合併的例子,為何國立大學不願與師範院校,甚至是私立大學合併?
    單純的以數據來看,這是律師的專長。
    偏偏教育是無法數據化的東西,誰能保證現在總爺的學生過去文正能夠有良好的發展?
    並不是說文正是不好的,而是每間學校的學習風氣不同;這也是裁併校需要考慮的一點。
    這件事的處理上,蘇縣長的處理方式急而快,沒有什麼妥協的空間。
    所謂的座談也只是讓家長說說話,但是意見有聽進去嗎?
    文正到總爺之間的鐵橋,跨越樹蛙的生態,這個也是完全不把環境保育看在眼裡。
    以當年蘇縣長為了黑面琵鷺的保育來看今日的樹蛙保育,真是不可同日而語!
    或許在數據的背後,我們也應該多多思考。

    ——————————————————————————-

    我倒是很贊成老師的說法……
    每間學校的學習風氣不同..有良好的發展才是對學生最好的….ㄧ切以學生為重…
    而且學生在一所學校學習慣了.貿然轉學ㄧ定會對學生造成不良的影響.況且據我所知總爺畢業的學生在社會上從公職或出國留學或有不錯發展的有ㄧ定高的比例.這也說明了總爺在學生的基礎教育做的很紮實..
    ….蘇煥智廢併總爺國小的邏輯不是「偏遠」,而是「同學區內有兩所小型國小」。…
    以上這句話我想說麻豆除了麻豆.北勢國小外.麻豆還有哪所小學人數多的.何況安業一帶就有技安和安業兩所小型國小在一起了..試想這符不符合「同學區內有兩所小型國小」。…


    [站長回覆]:有兩所非偏遠學校太近,又是小校,形成浪費,都該廢其中一所,儘量提報。

    總爺國小校友表現,跟國小沒啥關係,跟大學才有關係,跟家長職業社經條件與其他學校不同才有關係。

  89. 失溫魚表示:

    現在說的校地合併是極需要理性、數據分析的「硬體」…
    而人文、學風則是屬於「軟體」的一部份

    而您說的教育風氣更不能當作反併的理由

    就假設學風是一種傳染病好了
    實施後有二種可能
    .假設一:
     合併後總爺小的「好」學風傳染了文正,開了他縣市併校「好」先例。
    .假設二:
     合併後總爺小的「好」學風被文正的「好」學風反噬,而步入歷史,成了併校風雲千古「美談」。
    簡單的紙上談兵
    就能知道只有「人」才是影響「學風」的主因

    更別說「硬體」合併的正當性了…

    縣政府並非不在意反對的聲音
    只是有了阿扁八年「配合反對民意」導致國力遲緩的經驗
    我支持縣長一肩擔起、快刀斬亂麻的魄力

  90. 表示:

    小黃4

    我的ID就叫「回」。

    1.你可以搜尋義務教育,也可以搜尋義務教育市場機制,也可以搜尋「回 站長」「回 站長x」「回 小黃」。

    2.總爺國小是「既定合法」地位,自然受到相關法律保障其權益不受侵犯。至於你說的國教屬於地方自治範圍,議會通行,但是教育部也有適法性監督的權力,並且法律存有大小關係,低層次的法即使在下位通過,如果違背上層也是無效,審議程序亦有獨立機構監督,這些關卡都還沒過呢,如果沒過,那這個修法的行為就叫做濫權失職,通過就叫做全體縣民的認同。

    3.水果報或邱毅在那邊說什麼頂多造成輿論壓力而不構成法律效力,怎能有了水果報就不要監察院了呢?邱毅不是常跑法院嗎?

    4.國家機器這四個字在李登輝時代還稍微適用,現在你的說法很顯然不符合時空背景,用詞錯誤。

    5.認知神經與教育心理學有關係,與知識的構建有關係,與認知學派有相當淵源。洪蘭是前教育部長曾志朗的妻子,夫妻兩人致力於教育發展為社會貢獻良多,相關資料請自行查閱。

    6.請把所有相關文篇看完再講,並請提供實徵資料佐證個人立論,個人認知或想法的僅是意見或牢騷,未達條件者本人選擇忽略不視。


    [站長回覆]:

    第二點:「總爺國小是「既定合法」地位,自然受到相關法律保障其權益不受侵犯」

    這句話講得很對。總爺國小不受外界侵犯。可是蘇煥智「動」到總爺國小那不叫侵犯,蘇煥智可以對總爺國小有興辦與管理之權。(詳:地方制度法第19條教育基本法第5條)。

  91. 表示:

    站長-3

    一次訴願決定書有寫道:
    「惟查本件台南縣政府以97年5月2日以府教國字第0970096948號函知總爺國小與文正國小併校,為公權力措施,直接影響學校學生及家長之權利及義務,依一般性特徵已可確定受影響範圍,對於既有與總爺國小間就學利用之具體法律關係將有所變動,具有對外規制效力,應認屬訴願法第3條第2項及行政程序法第92條第2項規定之一般處分,受影響之學生及家長自得對之提起訴願,本件訴願人鄭雅心為總爺國小學生,因上開處分,其原有就學關係勢必受影響,應認有訴願人適格。」

    憲法直接寫道:
    第16條 人民有請願、訴願及訴訟之權。

    總爺國小的師生與家長為政策利害關係人,其認為權益有受到侵犯之「虞」,有權向相關機構確認其權益是否受到侵犯。經裁決有無違法濫權後,若認定蘇縣長之行為確有侵害權益,自然撤銷原處分,若經判決無侵犯,才真正不叫侵犯。


    [站長回覆]:訴願書裡有寫「改到300米以外的另一所國小唸書,侵犯受教權」嗎?

    訴願書並沒有否定蘇煥智有權管理啊,只是蘇煥智這個笨蛋修法怠惰,沒有在今年五月之前,改到他台南縣的併校管理辦法。

    而且訴願書是「另為適法之處份」,可沒說「總爺國小與文正國小這兩所300米距離的國小必需維持原狀」啊。

  92. 表示:

    站長-4

    有寫道「又台南縣政府既已訂定臺南縣國民小學小校裁併實施計畫作為併校依據,凡行政行為本有行政自我拘束原則之適用,台南縣政府處理併校自應以該計畫為依據,本案該府處理學校合併並未符合其所定裁併實施計畫,『執行結果又將對訴願人等之受教權發生損害』,則該府將總爺國小與文正國小併校之處分,即有違法之虞,爰將原處分撤銷,由該府另為適法之處理。」是執行結果侵犯到受教權。同樣法律沒規定直線距離300m內不能有另一所學校,但是做教育資源整合而主張併校是有理由的,可是執行過程粗暴其結果就有問題。

    怠惰修法是一回事。執行結果又是另一回事。蘇縣長修了法,但沒有修正執行結果。我也曾說過,只要受教權的問題處理好,教育部沒有說不能併校。只要環評通過,沒有不能開發。相關討論在「回 幫小孔補充」「回 站長x4,5,6」都有寫道。教育部會依受教權的觀念審議南縣政府另為適法之行為結果有無侵犯受教權,而監察院則會審議其行為有無違法濫權失職。

  93. 大盜表示:

    有完沒完,還鬧不夠啊!
    站長你已經跟他們講N遍了,你不疲勞啊!

  94. 鴿子表示:

    [站長回覆]:有兩所非偏遠學校太近,又是小校,形成浪費,都該廢其中一所,儘量提報。

    總爺國小校友表現,跟國小沒啥關係,跟大學才有關係,跟家長職業社經條件與其他學校不同才有關係。

    ——————————————————————————-

    站長你可能誤會我的意思了.校友表現和大學有關係.跟小學更有關係了.小學表現不好書讀不好教學不好如何能上大學.可能中學都讀不完呢何況大學….所以站長你的邏輯你不覺得怪怪的嗎……
    校友表現跟家長職業社經條件與其他學校不同才有關係..那就更怪了..許多的人都是白手起家自立更生.就像以前農村時代有幾戶人家經濟條件好的..還不是刻苦耐勞自立更生奮鬥起來的..這和家長職業社經條件與其他學校不同有什麼關係…結論就是兩所學校自立更生物競天擇.好的自然會留下來.不好的招不到學生自然就會淘汰.


    [站長回覆]:你可能不知道總爺國小的早期校友,是台糖員工子弟吧。台糖員工子弟,是國營事業員工,待遇與軍公教差不多的。這學校早期校友,跟你想像的「白手起家自力更生、農村時代」是不一樣的。

    再說,1970年代以前,能不能唸大學,主要關鍵在家庭經濟能力(及有沒有教育補助),在於家長重不重視教育,而不在智商。陳水扁三級貧戶之子可以上台大,是極少的特例。

    你有興趣的話,去做一項研究:台南縣50歲以上教師子女學歷與台南縣農家子女學歷、漁民子女學歷之比較,就會知道我在講什麼。

  95. 總爺庄民表示:

    監委來訪 總爺併校案兩派爆口角

    反對併校的總爺國小顧問團長陳明義(右1)和不滿被影射的梁茂隆(右2)、林一男(右3)等人發生口角,警方立即上前勸阻。(記者劉婉君攝)

    〔記者劉婉君/麻豆報導〕台南縣麻豆鎮總爺國小學生及家長反對併入文正國小,向監察院提出陳情,監察委員錢林慧君昨天南下收集相關資料,贊成、反對民眾均前往表達意見,並一度發生口角,經警方出面勸阻,隔開雙方。

    監察委員錢林慧君到訪,總爺國小顧問團長陳明義等3人也代表陳情的學生家長,向錢林慧君介紹校園環境,而贊成併校的社團及民眾,也到場遞交連署書,並高呼歡迎南藝大進駐。

    錢林慧君表示,她與陳健民監委希望從法律程序、學生受教權及地方發展等各方面,收集完整資料,了解縣府在該案中,是否符合程序正義,希望縣府與家長能為了地方發展,坐下來溝通。

    錢林慧君以1994年她在台南市議員任內,堅持將忠義國小與孔廟園區結合發展為例,認為藝術、教育文化和地方發展可以共存共榮,雖然依地方自治法,國民中小學由地方政府做處理,但學生的受教權非常重要,她認為在溝通上倉促了一點,此案監察院還將與教育部及其他相關單位進行協調、研究,兼顧法、理、情各面向,希望有最好的結果。

    教育部國教司長楊昌裕表示,從法的角度來講,該案屬地方的自治權責,教育部尊重地方政府,但教育部也強調兩個精神,即學生受教權及整個改變是為了地方發展;在法的部分,教育部支持縣府,但情理部分則希望縣府能多做一點,讓目標可以實現。他並指學生及家長的第3次訴願結果,希望能在月底以前出爐。

    http://www.libertytimes.com.tw/2008/new/aug/23/today-south22.htm

    總爺被併案 監委到校了解

     監委錢林慧君為了解總爺國小裁併校案情形,昨天實地來到總爺國小校園了解狀況。(記者施宏政攝)

    記者施宏政/麻豆報導
     麻豆總爺國小學生及家長向監察院提出陳情後,昨天監委錢林慧君到總爺國小了解併校實際情況,而地方贊成併校者也準備陳情書及支持海報表達支持意見。錢林慧君則表示,除關心學生受教權外,也要了解併校處理過程是否有缺失。
     總爺與文正國小併校案,監委錢林慧君昨天專程實地了解狀況,支持併校案的地方團體及學區里長也前往總爺國小迎接錢林慧君,並當面遞交一份表達支持併校的陳情書。
     而反對併校行動聯盟,則由顧問團團長陳明義等三位代表出席,錢林慧君在學生家長代表及縣府教育處長王崑源等人陪同下,逐一了解校園環境,李姓學生家長陳述總爺國小獨特歷史發展及不可取代獨特面。

     站在地方發展立場支持併校的前總爺文教協會理事長林一男(中),在監委視察時向反併校代表嗆聲。(記者施宏政攝)

    前總爺文教協會理事長林一男因不滿總爺學生家長一再反對裁併校,阻礙地方發展,情緒激動質問學生家長代表,現任理事長梁茂隆則被誤解為因有土地在附近而與裁併校案有掛勾,情緒相當激動,兩派人馬在視察過程中數度發生口角,所幸立即被警方制止。
     錢林慧君表示,監察院已派她與陳健民兩位監委接下此案,另外還派了兩位調查官協助調查,其中一位法律調查官,希望從法律程序、是非、學生受教權及地方發展各面向充分加以了解,希望能做得更完整。
     錢林慧君以台南市忠義國小廢校案為例,當時她堅持將忠義國小與孔廟園區結合發展,不但學校獲得保留,現在也成為台南市相當有特色的一間學校,隨後又從教育處長王崑源口中得知,台南縣並未針對把總爺國小留下來做藝文中心發展評估。
     最後,錢林慧君希望地方各界不要想太多,此案監察院還將與教育部及其他相關單位進行協調與溝通,兼顧法、理、情各面向,希望有最好的結果。

     
    2008/08/22 17:13

    http://www.cdnnews.com.tw/20080823/news/nsxw/U91014002008082217135113.htm


    [站長回覆]:站長我當年還投過這個監委一票(選立委時),沒想到她的資訊很久沒更新了。現在的忠義國小並不是沒被廢校的好例子,反而是後悔沒廢掉的例子!

    台南市忠義國小是被留下來了,當年沒被廢掉(小校化),不過現在台南市政府後悔了。小校化以後,忠義國小仍招不滿學生,附近300米外的的永福國小也招不滿(那一帶是老舊市區,商業是發達,但住家少,有學童的家庭少)。

    忠義國小、永福國小現在都是自由學區,不限戶籍都可以去唸。這是老台南人很難想像的事,這兩所學校幾十年前是家長用盡方法要遷戶口進來的。

    忠義國小如果當初不要顧慮啥情感因素而廢掉,那一帶還可以增加一公頃綠地、公園。

    忠義國小依我看早晚還是會廢掉,新建的校舍可能會改為其他用途。

  96. 總爺庄民表示:

    8/22監委來視察,

    被反併校家長惡意指涉為因有土地在附近而與裁併校案有掛勾,

    梁茂隆在監委視察時向反併校代表嗆聲

    質問出席之家長,何人願對指涉其圖謀總爺校地之言論負責,

    [徐澤佼從頭到尾皆未出席 只有李博雄梁若梅簡妃君陳明義不離不棄有膽出席]

    沒 有 一 位 家 長 有 種 ? 自 己 的 言 論 負 責 !!!!!

    大家都表示不清楚呢!?

    既然反併校聯盟的家長們沒有人敢為自己的言論負責,

    當初怎有種無憑無據任意放話大肆宣傳!?

    怎麼會敢作不敢當呢?

    凡走過必留下痕跡,

    其所在地方上網路上所散佈的一切皆有紀錄,

    絕對比說過就忘的家長們更清晰,

    一定能喚醒反併校人士的記憶,

    這些家長[徐澤佼 李博雄 梁若梅 簡妃君]都是高級知識份子,

    怎麼連說話要有憑有據這種基本做人道理都不懂呢?

    既然是高級知識分子,既然要懷疑圖利特定人士,

    就要有種提出證據,就要有種對梁X隆提法律行動,

    不要只在小圈子內耳語,敢告縣府怎不敢告梁X隆?
    [耍小聰明也是沒用的,一樣是有刑責的]

    這些帶頭的家長[徐澤佼 李博雄 梁若梅 簡妃君]

    都是高級知識份子,個個來頭不小

    像徐澤佼不單長袖善舞受今上所青睞

    更是不以區區曾文農工圖書館主任為已足

    奮發攻讀致遠教育碩士

    志在有朝一日當上校長執南縣教育界之牛耳

    今日糾結南縣教師會共襄盛舉亦不過操練兵馬爾爾

    其同事曾文教師梁若梅惟惟諾諾

    其同業蘭花業主簡妃君吞吞吐吐

    其等為人前卒之燕雀

    怎能知徐澤佼的鴻鵠之志?

    又要指控別人

    又不敢指名道姓

    這些家長於為其私利興風作浪之餘

    也已經惹起大部分在地民眾之反感

    暑假也已近尾聲

    除注意為子女收心外

    也要想想自己的妄行多麼無知及可悲


    [站長回覆]:總爺國小與整個總爺藝文中心比起來只是幾百分之一,老實說,就算真的要擴充總爺藝文中心機能,然後附近炒地皮的話,有沒有總爺國小,並不會有什麼影響。

    倒是總爺國小廢掉的話,起碼省下來的教育預算可以充實藝文中心,或者也可以拿來給真正偏遠的國小用。

    總爺國小該廢的原因,並不在於可以省錢,而是資源的分配可以更合理。

    一個行政首長,如果他沒有砍一些不必要的浪費,他說有多重視偏遠弱勢都是空話。預算的餅就這麼大,有人多浪費了,就有人少了。

    蘇煥智今天若要廢一所周圍五公里沒有第二所國小的西拉雅平埔族國小,我就跟他拼了,我也會站出來罵他。

  97. 表示:

    站長-5

    針對忠義國小與永福國小的論述似乎有問題。

    忠義國小現今班級數有27,學生數835,校地25,044平方公尺
    永福國小現今班級數有42,學生數1345,校地10,384平方公尺
    兩所都不是小校,也沒有招生問題。

    忠義國小當初不是因為小校而面臨被廢除的命運,是因為弄孔廟文化園區時認為忠義國小的校舍老舊,且設計有礙觀瞻,故主張將其廢併校。後經過多次公聽會,決議將其學校規模縮小(原本更大的意思,但縮了後還是很大)並重新設計以融合孔廟園區作整體規劃,修建後並獲獎無數成為台南市的新地標。不知站長南市政府後悔的說法出自何處?

    同時忠義國小內有所武徳殿屬於市定古蹟,全台灣更只有三座武德殿,內還有神社事務所也是古蹟。


    [站長回覆]:忠義、永福兩所國小,目前都是列為台南市自由學區國小。所以這兩校的學生,跟總爺國小一樣,部份是越區而來。(事實上,永福國小自古以來,學生就常是越區而來,只是以前是偷偷越區,現在是合法越區)

    為什麼要把此二校列自由學區?(這是近幾年的事),就是因為學生數不斷減少,校舍閒置越來越嚴重。

    此外,永福國小一到四年級都只有五班,五六年級有六班,所以班級數是32,兩年後可能是30。(詳該校網頁第一頁,有編班名單,就可窺知班級數)

    只要市府宣布此兩校不再是自由學區(兩校直線距離也是300米),忠義國小某些學區還可以劃到附近學校,其他併到永福,永福不再收越區學生,就不會有空間不足的問題。

    大概七八年前,忠義國小考慮存廢,重新校舍設計興建時,有考慮到此校總有一天會正式廢掉,所以該校新校舍的設計,採彈性處理,以後不再做校舍,可以轉化其他機能。

    一般傳統的教室採制式設計,不太容易轉化為其他使用機能)

    此外你在看忠義國小校史介紹時要注意,它說是1940創立,沒錯,但不是創在現在這個校區,這個校區是戰後才搬過來的,這裡本來是神社前院,也是漂亮花園,又有孔廟,武德殿。這所國小後來才進來的,有點是乞丐趕廟公的味道。

    (啊,總爺國小也是拆了糖廠神社,位置在右上角)

    老實說,要廢併校,應該先從都市中的老舊市區開始比較有道理(都市各校距離近,廢校後可增加老舊市區都市綠地),總爺國小是個歷史的特例,所形成的意外。

  98. 表示:

    站長-6

    本人於「回 膺懲暴支4」一文中摘要曾寫關於都市地區少子化與廢併校之關聯時,提到:
    「被廢併校的不一定是受到少子化的影響。開發越落後的地方,人民是不懂得節育的,也就是孩子會生很多,在社會結構改變下,反而貧窮。這個現象在城鄉差距的地方尤其明顯。都市地方廢併校的可能原因是少子化,但不是主要原因,因為透過小班教學,每年降低班級學生數可以得到解決,但無論如何,都是人口眾多,學生數一定不成問題(不易達到廢併校的標準),甚至交通也不是考量,透過自由學區反而能增加學校競爭,雙方受利。於是都市地區除了一些如眷村什麼的特殊地區,學校實際上面臨的是競爭力不足的問題,也就是競爭力不足,辦學績效不好的才會被廢併校。」

    即使都市地區少子化情形嚴重,但是透過降低班級數、開放自由學區的做法,很難達到廢併校的人數標準,好比台南市中西區難以達到6班小校一樣。中西區校總數7,班級總數239,距離42差距甚大。目前常看到的基隆市是由於其特殊港阜型都市,產業使得人口結構不同少子化問題才較明顯。

    這裡我提供一個資料:

    96國小班級數

    資料較亂,但找永福一欄可以看出3x班是普通班級數,如加上資源班與「特殊才藝班」其實班級數比原本登記的還多。而且一部分由於多數學校會迴避能力分班的問題,如讀經班或某些較特殊的班級不會實際登記出現。

    永福國小現今班級數有42,學生數1345,校地10,384平方公尺是出自教育部的資料。
    我還能告訴你總爺國小在教育部的資料裡校地是0.9625公頃,而非0.46公頃,其實有達小校校地標準,所以校地面積在審核加權後得到的結論是不妨礙正常教學機能,無擴充校地的迫切需求。因此蘇縣長僅能以節省教育經費做教育資源整合與引進總爺藝文中心資源提升教育品質為基礎做廢併校的立論。 (他的理念不錯,開發成功的話對地方很好,我支持;但是過程粗操不符合程序正義甚至有侵害人權之虞,我反對。)

    國民中小學校基本統計鄉鎮市區別 (96學年度)

    忠義國小目前難以被廢掉,目前新生入學數有攀高的趨勢,顯見改建後其教學競爭力的重新活化。歷史可以當做校史的一部份,既然是學校,重點當然擺放在教學機能上,要是經營團隊不好,校地再優美,或有自由學區的加成最後仍躲不過廢校的命運,理所當然作為公園回饋里民。

    廢併校與學校機能重新活化是兩種不同選擇,「當地需要學校」自然是重新活化,特色小學的理念就是如此;目前達到廢併校標準的,除了基隆屬於都市型的外,其餘大部分屬於偏遠弱勢學校,故才有發展特色小學、永續經營的呼籲。


    [站長回覆]:都市的國小,廢併校的標準,不該用偏遠國小那一套(例如全校學生數60, 50, 90, 100以下),我認為只要是相鄰一定距離內(例如0.5公里,1公里),兩校的校舍空置(閒置)率,達到一半以上,當然就可以併校,即使此時兩校的學生都還有500人。

    至於教育部網站上的總爺國小面積,應該是錯的,從空照圖及其他資料來看,是不到0.5公頃沒錯。

    此外偏遠地區,由於30-40歲壯年(學齡兒童的家長)在當地找不到工作,常會遷到都市邊緣。這個因素遠比偏遠地區的人不懂節育還大。

  99. Masako表示:

    總爺庄民桑,
    那張紙學歷不等於”高級”知識,你想EQ都沒有的人,IQ會好嗎?看看滿街跑攏是假哈佛老大就知曉了!那就是答案。
    我完全不認識總爺家長們,他(她)們在哪ㄦ高就、哪所名校畢業不關心,
    只憑藉他(她)們跟站長文筆相論來說,
    這些家長[徐澤佼 李博雄 梁若梅 簡妃君]都是”大小水庫”的把關者,起碼的”Honesty is the best policy.”是不懂得。

    小黃桑,
    謝謝你也跟我有同感,我曾建議國家用直昇機接總爺學生到中國城內他,馬的附小去,保證青雲直上,可當得了地區領導人。

    建議「回」,親自去找幾個住台南忠義跟永福附近的網友問問,就知站長是料事是如神!(在下是土生土長如假包換的台南人。)

  100. 表示:

    站長-7

    1.這就要看都市的廢併校法案有沒有過。原本廢併校法案的對象就是偏遠學校,只是後來發現都市地區的少子化現象可以引用此法源解決,精通法律的蘇縣長更發現他可以用這法關掉任何一所學校。此外,教育部其實有給個評估指標按表評估,但尚未法制化,要不要使用端看各縣市政府(台南縣就不用這表),有些縣市為了節省經費沒有做過評估單純以人數硬關掉偏遠學校也是有的,不過目前趨向將其法制化。

    高雄縣小型學校發展評估指標試算積分表

    2.關於總爺國小的面積問題,教育部內的資料從94學年度起就是0.9625公頃,先前資料則沒有納入校地面積這一項,就我所知83學年度的確是0.46公頃,其間可能有擴充校地以達教育部對小校要求的0.9公頃也不一定。至於土地有沒有誤可能還是要經過精確的測量,從總爺國小實際的土地所有權來看而非從空照圖估。

    3.所以我論述提到偏遠學校受到廢併校的原因跟少子化沒有關係,與城鄉差距有極大關聯。發展特色小學還能啟發地方特色發展觀光業。

  101. 贊成廢校表示:

    回鴿子,現在七分都能上大學了,講難聽一點,小孩子塗鴉不要塗出去格子,都有學校可念,也就是在台灣只要一出生,活過三歲大家都是大學生,現在是多元的社會,有想法的才是王道,麥說廢掉一間學校就是世界末日一般,就要阻擋公共政策的推動,縣長支持你就是勇敢向前走。


    [站長回覆]:稍微說明一下,台灣目前並不是每一個18歲年輕人都有大學可以唸。

    目前台灣18.0歲到19.0歲的年輕人約在30萬多一點,而大學(含科技大學、技術學院)的新生名額只有18萬。所以其實只有60%的人有機會上大學。

    媒體所謂的百分之百是指「錄取人數除以報考人數」,報考人數並非全部的18.0-19.0歲的人。

    台灣要真的百分之百的人都唸大學,還要十年,十年後的18歲年輕人,數量就降到20萬上下了。

  102. 失溫魚表示:

    傳說總爺地下有龍穴+石油+明治天皇的黃金…

    傳說喔~


    [站長回覆]:

    沒有啦!

  103. 鴿子表示:

    [站長回覆]:你可能不知道總爺國小的早期校友,是台糖員工子弟吧。台糖員工子弟,是國營事業員工,待遇與軍公教差不多的。這學校早期校友,跟你想像的「白手起家自力更生、農村時代」是不一樣的。

    再說,1970年代以前,能不能唸大學,主要關鍵在家庭經濟能力(及有沒有教育補助),在於家長重不重視教育,而不在智商。陳水扁三級貧戶之子可以上台大,是極少的特例。

    你有興趣的話,去做一項研究:台南縣50歲以上教師子女學歷與台南縣農家子女學歷、漁民子女學歷之比較,就會知道我在講什麼。
    ——————————————————————————————–
    站長**
    台糖是國營事業你講的沒錯.但有ㄧ點我要抗議.我先聲明我是台糖員工子弟.當初的台糖員工薪資福利並不能與軍公教相比.其中原因你知道嗎..台糖員工的薪資與軍公教薪資是與他的職等成正比.軍公教職等遠遠高過於台糖.你說待遇會比軍公教差不多嗎..錯了.其實差很多(以退休金為例假設軍公教若是服務30年領600萬台糖員工頂多領300萬左右)..再說家長重不重視教育以及經濟能力你又說對了.但是當時拿有什麼較所謂教育補助.陳隨貶視三級貧戶讀曾文初中時還會翹課呢這你就不知道了.
    歷之比較台南縣50歲以上教師子女學歷與台南縣農家子女學歷、漁民子女學,就會知道我在講什麼。你的意思我當然懂.你是說後兩者比較不注重子女教育.經濟能力比較差.站長你若是這種想法我建議你更正想法.千萬不要以一概全則輕避重


    [站長回覆]:反對併校者有個理由,就是這所學校校友中,博士比例比其他學校高,甚至校友有中研院院士。其實原因就是它在1968以前是台糖員工子弟的學校,總爺國小學生家長的平均學歷,本來高於麻豆其他國小。

    出身重視教育的家庭及較好的經濟能力,本來就會產生平均學歷較高的下一代,這應該是常識了吧,有什麼好避諱的。

    就像私立小學畢業生,後來唸到大學的比例,比一般公立國小還高,也不足為奇,家長經濟條件較好,如此而已。

    你既是台糖子弟,就該知道總爺國小校友的學歷比附近其他學校為高的原因。更該知道,這是家長家庭的因素,而不是這所學校硬體軟體因素。

  104. 總爺庄民表示:

    看看在自以為重視人文關懷弱勢注重多樣性的假社運人士
    的台北看天下的西洋鏡下可笑的論點
    「創造幸福動力的的西寶國小」
    http://blog.yam.com/munch/article/16938342
    其中不脫一些像是「自由的幸福空間」、「幸福教育的可能」、
    「帶動當地社區發展」、「打破僵化」、「小校之美」等空論

    馬上就被人吐嘈

    變貴族學校 要求重定位

    〔記者游太郎/花蓮報導〕花蓮縣第一座公立森林小學「西寶國小」,昨天被縣議員趙世源批評已經變成「貴族學校」,失去了自然教學的原意,要求縣府應該重新檢討是否符合當初設校的宗旨,必要時予以重新調整定位。縣長謝深山回應表示,將會要求教育局檢討、扭轉形象。

    縣議員趙世源質詢指出,西寶國小設立時,強調以自然教學為主,由於環境清幽、校舍具有特色, 吸 引 許 多 外 縣 市 的 有 錢 家 長,將子弟送到西寶國小,體驗與大自然合而為一的教育模式,西寶國小也因此變成了一所 貴 族 學 校 。

    六十幾個學生 當 地 孩 子 僅 十 幾 人

    他說,全校六十幾個學生中,當地孩子僅有十幾個,先天的環境和家長的奧援不足,不知要如何和貴族子弟競爭?加上最近家長和教師間的對立風波不斷,縣府應重新檢討西寶國小的教育定位。

    除了西寶國小的定位外,還包括專門收容非行少年的水璉國中,以及即將成立南平中學等,從這二所國中畢業的學生,都會被貼上標籤,未來升高中或進入社會後,如何面對異樣的眼光,縣府對於這兩所學校的教學定位,也應該重新檢討。

    他並以民間負責、收容非行少年的信望愛學園為例,經費不多卻能有效經營,獲得各界肯定,但水漣國中雖然外表看起來相當豪華,內部問題卻不少,縣府應重新定位及檢討。

    縣長將責成教育局檢討

    縣長謝深山說,三所學校都有用途,不宜輕言廢棄,但如果在教育上仍有檢討的空間,將會責成教育局深入檢討及精進,希望扭轉外界不佳的觀感。

    自由電子報 – 森林小學西寶國小 議員批原意盡失2007年5月17日
    http://www.libertytimes.com.tw/2007/new/may/17/today-north5.htm


    [站長回覆]:花蓮西寶國小與總爺國小案例不同,西寶是真的是山裡面的偏遠國小,附近數公里內沒有其他學校。

    西寶靠著新校舍的特色(約八年前完工),吸引附近鄉鎮的家長帶子弟來就讀,站長認為不是壞事。

    西寶國小是站長的學姐李綠枝設計的,以下設計圖樣皆出自李綠枝建築師:

  105. 總爺庄民表示:

    總爺案幕後黑手台南縣教師會又要興風作浪
    為六三三搞的焦頭爛額的台北區長又來淌渾水

    http://www.libertytimes.com.tw/2008/new/sep/7/today-south9.htm

    馬英九︰總爺併校 縣府作法有爭議

    〔記者邵心杰、楊美紅/綜合報導〕針對總爺國小併校、南縣低年級取消定期測驗等案,馬英九總統認為,縣府作法有點爭議,但國小教育部分係屬縣市權責,而且監察院已恢復運作及調查中。他也希望縣議會能夠發揮作用,讓縣府知道不可為所欲為,需發揮監督之責,此案喧嚷多時,希望能夠儘快處理。

    總爺案已由監院調查外,教育部方面也希望縣府對取消定期測驗,詳細說明,且對教師籌組公會案指沒有問題,相關辦法正在研議中。

    另外,台南縣教師會決定於9月27日教師節前夕,發起「反無能,救教育-927嗆智大遊行」,將號召3000人上街頭,訴求「救教育.顧弱勢.尊重專業」,讓台南縣的教育環境能永續經營。

    http://news.chinatimes.com/2007Cti/2007Cti-News/2007Cti-News-Content/0,4521,110506+112008090700092,00.html

    台南縣教師會向馬英九告狀 指蘇煥智一意孤行
    2008-09-07 中國時報 【周曉婷/南縣報導】

     台南縣教師會卯上縣長蘇煥智,該會理事長許又仁六日向馬英九總統及教育部次長呂木琳陳情,指台南縣長蘇煥智多項教育政策一意孤行,最近又宣布將在廿七日教師節前夕發動「反無能,救教育─九二七嗆智大遊行」。

     面對許又仁當著馬總統「告御狀」,台南縣長蘇煥智表示,縣府的各項政策都有完整配套措施,且許所指的問題,都已討論很多遍了,他尊重人民有表達意見的自由,至於台南縣教師會發起九二七嗆智大遊行,蘇煥智也說,人民有集會遊行自由,他會予以尊重。

     台南縣教師會與縣長蘇煥智決裂,教師會理事長許又仁昨天參加國民黨台南縣黨部舉辦的「馬英九總統與台南縣基層座談會」,他指出,台南縣教育競爭力在台灣各縣市排名倒數五名內,台南縣長蘇煥智一意孤行,包括教師考績甲等人數設限九○%、總爺國小併校案、台南縣國小低年級取消期中、期末考等。

     對於許又仁所提問題,教育部次長呂木琳表示,總爺國小併校案,屬於縣、市政府權責,教育部依法可以監督,因而有反併校聯盟第一次訴願後,教育部訴願委員撤銷縣府原處分的結果,但縣府修正台南縣裁併校標準解套,修法過程是否合理,已由監察院調查中。

     至於國小低年級取消定期紙筆測驗即期中、期末考等,呂木琳表示,教育部已要求台南縣政府提出詳細說明,以查明有無違反國民中小學學生成績評量準則。

     馬總統也說,台南縣教育方面的問題有很多爭議,總爺國小併校案已喧擾多時,應儘快處理。

    http://udn.com/NEWS/DOMESTIC/DOM5/4506266.shtml

    南縣教師會 927嗆蘇大遊行

    【聯合報╱記者謝玲玉/麻豆報導】

    http://www.cdnews.com.tw/cdnews_site/docDetail.jsp?coluid=121&docid=100506933

    南縣教師會嗆蘇煥智 927大遊行

  106. 贊成廢校表示:

    龜腳蛇出來了,果然就是有人搞鬼,而且台南縣教育成效壞,就是教育界不配合。有一些學校校長一禮拜置學校沒兩天;主任常常在出差、送公文;老師跑去菜市仔買菜。弄得學校都”沒人”。所以我認為縣長最近要派督學每天去學校監督.評分,這些人就不會變一些有的沒的出頭。不畏阿九,勇敢改革,蘇縣長加油!

  107. 大盜表示:

    我老早在n篇前就說這裡面有教師會的影子。


    [站長回覆]:有人是跟我說「全教會」也有在幕後精神支持這群老師呢。

    「全教會」,是「李全教後援會」,啊!對不起打錯了,是「全國教師會」

  108. 贊成廢校表示:

    有沒有聽說反總爺國小亂鬧的,另一派(反嗆蘇煥智)要繼續出來跟這群無理老師遊行對打的申請案,
    如果有那一天一定出來讚聲,奉陪到底!

  109. 總爺庄民表示:

    9/17公視獨立特派員又在吵總爺對抗線太爺這盤早已臭酸的冷飯了、
    儘管公視用種種似是而非的觀點來包裝、
    使得其立場看似中立超然又客觀、
    不過其節目中全只採訪總爺家長及教師以及台南縣教師會的說詞、
    完全沒有採訪社區居民、
    在地居民毫無發聲空間、
    號稱公共的電視台卻連人民基本的媒體接近平等權都無法兼顧、
    這樣和充斥激情言論的商業電子媒體頻道的新聞節目有何兩樣?
    一個是大剌剌毫無掩飾的真小人、
    一個是東遮西掩用理性的謊言包裝的偽君子、
    然而糞土即使用香奈兒噴過就算是香的依然是糞土、而且更使人反胃

    節目一開始說要以超然立場來重新審究總爺併校案、
    然而其中刻意矯飾痕跡卻四處可見、
    訪問反對併校立場的曾旭正完整呈現、
    而縣長訪談則是又剪又接不及前者的四分之一、
    通片皆是家長及老師們感性演出及溫情哭訴、
    社區居民意見卻是隻字未提連一筆帶過都懶得訪問、
    甚至連監委八月十三日來視察瞭解的經過
    社區居民的反應也略過不提
    這真的是充分反映公民的意見嗎?

    然後、
    果不其然又拿南市忠義國小來說嘴、
    這裡反倒是有訪問忠義國小旁的永安里居民、
    更凸顯先前節目中根本沒有訪問總爺附近居民的荒謬及無稽!!
    究竟是無心之過還是有意為之、就不得而知了、

    如果說政論節目是劣質假酒的話
    這樣用偏見包裝而成號稱獨立觀點的節目、
    不就像是摻入三聚氯氨的黑心奶粉?

  110. 不滿的老師表示:

    給「贊成廢校」和「總爺庄民」:

    如果你發現有那些校長、老師上班有問題,為什麼不去檢舉呢?
    就像教師會一直檢舉校園裡違法亂紀不當事情一樣,
    光一直打嘴泡有什麼用??
    那你和蘇煥智有什麼兩樣?知道那些老師有問題,卻一直不處理,
    卻用「有些」代表全部教師,企圖抹黑老師,行徑惡劣。

    另外,如果公共議題都可以用蘇縣長一樣不用公聽就逕行決定,那和獨裁有什麼兩樣?
    總爺國小和忠義國小的處境相同,自然拿來做比較,且現在忠義國小真的和孔廟融合的不錯。
    台南市的作法是召開很多次公聽會,而台南縣的作法是不開公聽會
    誰民主?誰專制?一目了然。
    況且教師會總幹事說得也不錯,藝文中心租期和縣長任期快倒了,土地取得都未定案,
    如何讓人相信永續呢?

    而這件事件,「麻豆鎮民」真得知道縣太爺要做什麼嗎?規劃藍圖是什麼?
    還是只有你們幾個人知道而已?
    若不是總爺國小的反彈,我看鎮民、庄民、里民也沒有參與的空間,有意見也不能講
    只有少數直達蘇煥智的人可以知道吧!


    [站長回覆]:

    1.你不敢面對兩校太近的資源浪費問題。

    2.台南市忠義國小與孔廟園區「融合得不錯」是你自己講的,台南市政府早就後悔了(自己打電話去問台南市教局局),忠義國小與永福國小一直在減班,也是靠自由學區在撐。而忠義國小的新校舍設計也不是按傳統教室去設計(隨時可以改機能為旅遊資訊服務中心或其他用途),忠義國小早晚還是會廢掉。以台南市民的角度去看,市中心本來就該多提供綠地休閒或其他公共用途,拿來做一個少數人享受的國小當然是浪費。

    3.沒有一條法律規定,廢校併校要開公聽會才能進行。而「總爺庄民」網友的意見跟你一個老師的意見是平等的。他就直接表明了贊成廢校的立場,以促進資源合理運用。公聽會也只是溝通性質,不是決策過程,更不是政策的最終定案。舉例來說,去一個里,說要在該里設五個派出所或分駐所(通常一個里一個派出所),開公聽會,我相信與會的里民,不但百分百贊成,還舉五肢贊成。資源分配的問題,本來就不是小眾決定。

    4.你沒辦法證明,維持總爺國小的存在是多數人的意見。你也不能證明你比蘇煥智更民主。就像你不敢辯為何相鄰300米需要兩所六班的國小,你先跨過這個最根本問題,再來談你講的這些吧!

  111. 贊成廢校表示:

    給不滿的老師:

    題外回覆

    一、檢舉過了,教育局派人調查後,將相關資料交給學校後,學校教師會知道該名老師有背景(犯錯在上午當老師、下午當超商店長),竟然說他科任只要有課到學校即可。說哪幾天只是特殊情形,事後哪些老師開會只以小過曠職論處,乙等處分?我不信哪一間公司摸魚打混抓到還可以保有工作的?所以蘇縣長說老師考績落實是對的,哪些老師都會用教師會爭取權利,卻不敢盡義務,處理這種情形,既然師師相護,這樣因果自負吧!

    二、『說一套、做一套』的教育觀點,只為反蘇而反,說縣長取消評量,會使教育品質降低,說總爺國小這間好學校要保留,文正國小就有…,所以要被併?說到嘴角全ㄆ,結果一堆學校校長、主任、老師都去讀跟十八分、七分同一級的學校?請問是誰在肯定好學校要保留,又就自己煽自己嘴配的人??多聽聽外面的人對你的看法,不通不食人間煙火?

    回到原點,如果總爺國小經營成效驚人(碩博士一堆),對地方貢獻卓越,為什麼號召遊行的人,無法帶動當地多數居民,你不通說當地民風純樸不善表達?今天當地要起垃圾場、焚化爐,你看多少人會去封路?所以要說辦學績效,先看總爺國小社區經營,里民支持人數就是最大的表達,為何看不到多數里民出現?所以重要性、偏遠性是你教育圈,那個小圈圈自己說的?


    [站長回覆]:我認為總爺國小的問題,根本不是偏遠弱勢國小被廢校併校的案例(可是很多不明瞭實況的人,卻都以為如此);此事件反而比較像地方上的土豪劣紳,明明當地已經有派出所,還硬要政府在他家隔壁花錢蓋一間派出所讓他爽。

  112. 蘇煥智比陳水扁還糟表示:

    說縣長取消評量,會使教育品質降低
    ———————-

    確實是如此,由於家長的極力反對
    台南縣已暫緩取消評量
    不然真的是一場浩劫
    蘇煥智還真的是官大學問大
    非要等到被家長吐嘈才肯暫緩實施
    但是還是不認錯


    [站長回覆]:世界上很多先進國家,初級教育也沒有評量(考試),也沒聽說那些國家因此就失去競爭力,或者那個國家的學童就變笨的。

    只有聽過喝中國毐食品的小孩會變智障。

  113. 贊成廢校表示:

    “浩劫”這種誇飾法用語,教育人士有一些人就很擅長。
    說一套做一套,去看報紙報導十八分、七分的學校校慶時,
    多少教育人士有頭有臉的人,登報慶祝母校校運昌隆!
    這些人真正有資格說總爺不准併校嗎?
    蘇縣長本來就要多聽家長意見,多聽地方的意見。
    這種教育界部份佔地為王、功利巧取之輩,還要教育後代,真是觀念偏差,
    先自清門戶,再來談站得住腳的發言權吧!
    所以本來聽聽就好,蘇縣長做得好。

  114. scl表示:

    希望能推而討論各地類似狀況。
    如:高雄市鹽埕區有三小學:鹽埕、光榮、忠孝,相距甚近,學區內發展停滯人口外流老化,早已不需三校並存,識者皆知,卻從未進行處理。


    [站長回覆]:市府預算不是市民在編、不是市民在花費;所以三所學校太近造成的浪費,市民不會主動要求廢校,市議員大概也不會主動要求。這只有市府主動解決才是。

    市府教育局應該最知道哪些學校嚴重缺學生,設備閒置。何況像鹽埕區這種老市區,若廢其中一所學校,該區馬上可以增加公園綠地或做社區活動中心,這本該是多嬴的局面,不知何故市府無動於衷。

  115. 總爺庄民表示:

    http://tinyurl.com/6s7hxr
    總爺國小裁併案 學生代表第三次訴願遭駁回 【10/20 17:34】

    〔中央社〕台南縣政府將麻豆鎮總爺國小裁併,引發總爺國小師生反彈,並由學生代表鄭雅心向教育部先後提起三次訴願,教育部日前駁回第三次訴願。縣政府教育處長王崑源今天表示,總爺國小的爭議總算能告一段落,家長代表則表示要再向行政法庭提出抗告。

    台南縣政府將總爺國小裁併入鄰近的文正國小,原校地計畫提供國立台南藝術大學資源進駐,與南瀛總爺藝文中心結合發展,成為更完整的藝文園區。但卻引發總爺國小師生不滿,不但先後提起三次訴願,還曾發動遊行、陳情等活動。

    學生代表鄭雅心向教育部提起的第一次訴願後,教育部訴願委員會決議撤銷縣府裁併校處分;縣府隨後主動撤銷裁併處份,但在補足舉辦公聽會等行政程序之後再度行文將總爺國小裁併,鄭雅心再提第二、三次訴願,但都遭教育部駁回。

    縣府教育處長王崑源表示,教育部上週五駁回學生代表訴願的裁定主文中,明確指出此事是地方自治事項,縣府在補足行政程序後,裁併校的做法就沒有問題。

    王崑源表示,教育處請督學前往各校了解原總爺國小學童轉學後的情況後,發現孩子都適應得相當好,只有一位身心障礙學童的家長反應新學校沒有殘障廁所,縣府已以專款補助學校加以改建。

    搶救總爺國小反併校行動聯盟總幹事簡妃君表示,學生還是很希望能回到總爺國小上課,將會依照公文中載明的權益,在兩個月之內向行政法庭提出抗告。

    http://tinyurl.com/6erys9

    南縣/總爺國小併校 家長訴願再遭駁回
    (2008/10/21 00:17)

    地方中心/南縣報導

    麻豆鎮總爺國小遭裁併,歷經3次的行政訴願,教育部認為縣府裁併校係縣府地方自治權責,20日正式駁回家長第3次的行政訴願,接獲訴願結果,縣府教育處長王崑源表示,總爺國小併校風波終於告一段落,搶救總爺國小反併校行動聯盟總幹事簡妃君表示,會在兩個月之內向行政法庭提出抗告。

    台南縣政府為提供國立台南藝術大學資源進駐總爺藝文中心,將總爺國小併入鄰近的文正國小,因而引發家長強烈反彈,不惜到教育部下跪陳情,甚至走上街頭向台南縣政府抗議,前後更提出了3次的行政訴願。

    3次的行政訴願中,由學生代表鄭雅心向教育部提出,教育部訴願委員會決議撤銷縣府裁併校處分,縣府立即依訴願結果撤銷裁併處分,但立即補足舉辦公聽會等行政程序之後再度行文將總爺國小裁併,鄭雅心再提第2、3次訴願,均遭教育部駁回。

    王崑源表示,在教育部的訴願裁定主文中明確指出總爺國小併校案係地方自治事項,縣府在補足行政程序後,裁併校的做法就沒有問題,而在總爺國小併入文正國小後,教育處已要求督學前往各校瞭解源總爺國小轉校學生的適應狀況,截至目前所有轉學的學生適應情況都相當良好,而由總爺國小轉出的學生中,有1名是身心障礙學生,縣府已以專款補助的方式,讓學校加蓋殘障廁所。

    簡妃君表示,原總爺國小的學生,至今仍希望回到總爺國小上課,因此,學生與家長絕對不會放棄任何可能的希望,將會在兩個月之內再向行政法庭提出抗告


    [站長回覆]:第一次訴願,反併校會贏,就是嬴在蘇煥智縣長六年多來修法不力,教育部當然依舊法裁決。蘇縣長把廢併校相關地方自治法規修正以後,教育部訴願會就沒著力點了;所以二、三次被駁回是理所當然的。

  116. 贊成廢校表示:

    贏了!YES!公理正義站在對的一方!


    [站長回覆]:從情理法來看,都沒有相距300米以內,兩所六班的小型學校並存的理由。

  117. jy表示:

    “南藝大”不怕沾上張銘清,卻怕扯上總爺併校??

    “今(16)日國立台南藝術大學針對總爺國小併校一案提出聲明,表示不希望社會誤解總爺國小遭到裁併是因為該校的發展所致,並且提到在併校案未平和解決前將不再介入本案,對此,台南縣長蘇煥智提出回應,強調長久以來南藝大本就持著中立的立場,對於外界將此案誤解為大校趕走小校,蘇縣長對南藝大校方受到的委屈感到抱歉,表示總爺國小併校案與南藝大並無直接必然的關係,此案純粹是為解決同一學區內兩校競合的問題。”
    http://www.tainan.gov.tw/cht/public/dealdata.aspx?SN=16011

  118. 荷蘭仔表示:

    奸察院真是死腦筋, 死守法條, 枉顧現實條件!

    這麼強調 “憲法” 所保障的權利, 我幹恁老師咧(凱劭兄, 不好意思, 爆粗口), 520後九流政府幹那麼多違反人權的事, 國際人權組織和人士接連的表達關切, 怎麼視而不見, 怎麼連個屁都放不出來???

    最狗屁倒灶的事, 不但還約談檢察官, 還跑去看守所干涉司法案件, 還真是中國人才幹得出來!!


    [站長回覆]:監察院錢林委員慧君、陳委員健民糾正台南縣政府辦理麻豆鎮總爺國民小學裁併案

    台南縣府在過程當然有瑕疪,監察院口口聲聲憲法,卻沒注意到憲法163條:國家應注重各地區教育之均衡發展。如何去解釋300米內有兩所國小浪費資源。

  119. Carl表示:

    今天瀏覽格主其他文章時,看到這篇隨選的文章,這才想起去年這個併校風波的新聞。在網路上搜尋了一下後續的發展,總爺國小後來還是裁撤掉,學童併入文正國小。

    當時這個新聞在媒體上讓人覺得總爺國小的家長與學生似乎處於弱勢,但要反併校卻沒有具體有理的說明;台南縣長在媒體偏頗的報導下,變得好像很殘酷無情。但真正去瞭解說明會及相關可受公評的資料,及各種行政法規與程序,才知道公理何在。教育部在第一次訴願撤銷後,不再撤銷後續的訴願,讓第一次的訴願好像是在作秀一樣,只是假順民意,並且打地方政府一個巴掌,但事實上地方政府多挨了這一巴掌。

    此事件單純只是地方政府的教育政策實行,並不違憲也不違反行政法規,但過程中縣府的相關教育機官處理的方式有很多的瑕疵,導致民眾拿翹而順棍打蛇。真正要檢討的是地方政府裡教育機關的公務人員,為何明明不違法的政策可以遂行得零零落落呢?希望這些人考績有被打丙等,為納稅人省點錢,還有台南縣政府應該換幕僚了,不然縣長黑鍋永遠背不完!

  120. scl表示:

    類似狀況很多!
    高雄市鹽埕區內有三所小學一所國中沒有高中
    三所小學教鹽埕 光榮 忠孝 相距可能在500公尺內 這需請版主po空照圖標示
    三校學生人數都早已大幅滑落
    希望民意代表 政府公僕 學生家長 學生大家先來談談!!

  121. 阿東表示:

    看到樓主如此的發言
    我真的很遺憾民進黨沒有再度執政

    只要民進黨至少再執政到2012年
    在民進黨與所謂本土政權的”法西斯式社會主義的民主”帶領下
    我們的社會經濟必然會大大的洗牌
    如此窮人才有出頭的一天…
    為何謝長廷沒有選上
    嗚呼…哀哉!!!


    [站長回覆]:你連法西斯定義是什麼都不知道就來這裡詐騙。蔣介石領導的中國國民黨才是治政學上正牌的法西斯政權之一。

    人口稀少地區相隔300米卻有兩所國小,全台灣找不到類似例子;這只是IQ60以上且有在納稅就能判斷,且會反對的;這干法西斯何事。

  122. carly表示:

    我是總爺的學生我現再讀小四,
    三下的時候媽媽就把我轉到明星學校-麻小,
    我比較喜歡總爺,
    嗚~

  123. Roger表示:

    無意間看到這一篇…

    我比較感慨的是,大家在新聞正熱時可以那麼熱心地討論,識與不識、切乎己身與否都慷慨激昂;但新聞熱度過了,就戛然而止,不再聞問。這也許不是特例,是通例。大家都是這樣,媒體如此,我們也沒好到哪兒去。沒人去問併校後的學童怎麼想、家長怎麼想。新聞過了…則關心也不必要了。

    是不是我們都該反省呢?

    祇是有感而已…


    [站長回覆]:這兩所學校相距如此之近,廢掉其中一所,會造成學童不便,那才有鬼咧。老實說事後需要評估什麼嗎?

    原先縣府的安排是原來的班完整的併入另一所小學,也不至於造成學童重新適應新同學啊。至於原校的學生其實大部份都是越區的,有的家長是讓學生轉到其他學校,或原本學校去了。

  124. sunit83表示:

    分析得非常好!!

  125. ricky表示:

    抵制~~蘇煥智當大台南市長,否則~類似的事件會一直發生
    差一點烏山頭水庫都要變成垃圾水庫了~~


    [站長回覆]:廢總爺國小我是舉五肢贊成的;至於烏山頭的垃圾掩埋場有其歷史因素,不是蘇煥智一人當負責,當然我也認為蘇處理不當。

  126. K.H.C.表示:

    教育資源不容浪費,這點我很同意!
    只要不違反受教權,縣市政府裁併所轄學校,有其正當性及法源依據,也不必懷疑!
    併校的必要性是確定的,但併校的處理方式,卻不夠完美!

    至少校名應該可以改為文正總爺國小吧!(但似乎沒有,小校不想被裁併,一部分是為了校名因素)
    或是文正國小總爺校區(我倒覺得高雄市立文賢國中的處理比較周延)
    再不然,就讓總爺國小納為南藝大的附小,也不失是一種方式…
    怎麼當初裁併總爺國小反對聯盟沒有想到呢?(也許都被打了回票)

    除了省錢,也應考量學生及家長的需求,(法理總不外乎人情)
    不論一所學校的存在是不是一種浪費,都命繫著一個地方的文化及歷史,(雖然上位者不是很看重文化這東西)
    難道距離近的兩所學校,除了犧牲其中一所,沒別的活路可走了?
    是廢一間學校的衝擊小,還是多一個校區衝擊小呢?
    連大學合併都不見得校區相鄰,更何況是距離僅僅300公尺的兩所小學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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