馬英九自打嘴巴

本文發表於 2007 年 10 月 18 日 20:04

中國國民黨提名,參選台灣地區領導人的馬英九先生(右圖,引自:大聲誌;攝影:張大魯的攝情布拉格:我回來了,我沒被抓!!!!),當年在美國留學時,主編「波士頓通訊」,此刊物是寄送台灣留美學生,代表的是當年在台灣獨裁恐怖統治蔣幫國民黨的基本立場。

馬英九先生並不忌諱這段資歷,更在回台灣後,參加蔣幫國民黨「革命實踐研究院」進修時所寫的自傳,明白交待這段過程。此出自其自由意志的手寫自傳,是由輔仁大學大傳系習賢德教授(我我小時候,他曾擔任聯合報記者),在查找國內數家媒體大亨當年參加革命實踐研究院檔案時,無意中也發現馬家家族留下的自傳,後整理後交「傳記文學」雜誌發表。

前幾年,有人到美國哈佛大學圖書館,把館藏的波士頓通訊全本影印回台灣,一頁頁檢視。

最近公佈了一頁關於台灣旅美博士陳文成(卡內基美隆大學教授),在回國後卻遭台灣特務組織約談,之後並未返家,卻陳屍在台大研究生圖書館(此為美援時期所建的校內第二圖書館,據說在台大新總圖建好後,此建築改為圖書館系) 後方的室外逃生梯外草地。

馬英九在此事件發生後,馬上在他主編的「波士頓通訊」內,報導此事件。從其文字說明,可以得知,報導的立場,是在對抗海內外懷疑是被特務謀殺的強烈質疑。

馬英九先生當年要站在獨裁恐怖統治者同一邊,是他家的事。不過就在最近公佈的「波士頓通訊」內文,馬上就看到自打嘴巴的一面。

我們先看這一頁,其他部份請讀者自己看。要講的是,以橙色為框的部份。「波士頓通訊」極力撇清,當年在校園內的台灣留學生指控他們是特務:

但是,就在同一文的下一頁,「波土頓通訊」卻又提到,他們取得了「刑事警察局檢驗通知書」五種。還裝神祕咧,說有需要的可以寫信跟他們要。亦即下圖下方,一樣是橙色外框的部份:

這就有趣了,同一文中,前面說自己不是特務,後文卻說可以拿到「特務機關內部的密件」?

這種「攏係假」的邏輯,又可見於「他沒貪污,但有把公款放在自己帳戶內並申報為私有財產」云云。

可憐又愚蠢的台灣人,何時才能免於這種詐騙邏輯的轟炸?

也許有人會質疑,「刑事警察局」算不算特務?現在是民主時代,已經不算了。但1980年代的警察系統,當然是蔣幫國民黨轄下的特務機關之一。

各位去查查馬英九在做中國台北市長任內任命的警察局王局長,其尊翁正是特務出身,其父親也擔任過台北市的警察局長。

蔣幫國民黨時代,警察的體系當然是特務機關的一部份,人才還互為流用。並不是機關名字上有「特務」兩字才叫特務。

軍警情特黨在獨裁恐怖國家都是不分家的,很長一段期間,警政首長有高階將官出任,也有特務出身者。甚至,國民黨黨部內某些部門,一樣是特務。例如,國民黨的海工會、陸工會,一樣與其他特務機關共享情報,國民黨陸工會甚至還有配槍

馬英九的幕僚,針對謝長廷競選總部、三立電視台大話新聞,揭露「波士頓通訊」 內容,居然威脅要提出告訴。

馬的幕僚,最大的理由是:那篇不是馬的寫的。馬的幕僚,吃定了台灣人,拿不出一張馬英九正在抄寫那篇文章的照片證據。

這群幕僚若不是還抱有白色恐怖加害者心態,就是法律腦殘。

根據司法院大法官釋憲509號:

…………(前略)
至刑法同條第三項前段以對誹謗之事,能證明其為真實者不罰,係針對言論內容與事實相符者之保障,並藉以限定刑罰權之範圍,非謂指摘或傳述誹謗事項之行為人,必須自行證明其言論內容確屬真實,始能免於刑責。惟行為人雖不能證明言論內容為真實,但依其所提證據資料,認為行為人有相當理由確信其為真實者,即不能以誹謗罪之刑責相繩,亦不得以此項規定而免除檢察官或自訴人於訴訟程序中,依法應負行為人故意毀損他人名譽之舉證責任,或法院發現其為真實之義務。就此而言,刑法第三百十條第三項與憲法保障言論自由之旨趣並無牴觸。
………..(後略)

既然馬英九是「波士頓通訊」主編兼工友抄寫員本就是事實;那麼,推論裡面任一文章是他所寫,完全合乎「有相當理由確信其為真實」。指控者,根本不必舉出「文章是馬英九親手所寫」的事證。馬的幕僚不敢就文章重點辯論,僅就此枝微末節小題大作,亦可見其泥巴戰的企圖。

48 回應 針對 “馬英九自打嘴巴”

  1. 鉑鎂鑼表示:

    最好不是他寫的。
    靠,他是主編,那可以告訴大家是誰寫的嗎?即使不是主編寫的,也是主編同意刊登吧?
    不然主什麼編?煮鞭嗎?

  2. nitaka表示:

    這張照片晚上看還真嚇人

  3. 對他們來說台灣人的指控除非拿 1080p full hd 的影片出來,不然都是抺黑。
    反之優秀中產階級中間選民就算是用聽說的,像曾文惠用飛機運美金之類的,也算是鐵證如山。

  4. 站長表示:

    簡余晏部落格:馬9寫的《波士頓通訊》,才是血案的幫兇!
    http://www.yuyen.tw/2007/10/9.html

  5. Tiat表示:

    馬英九在革命實踐研究院寫的自白,是”認知重組”後的結果啦,那個不能算啦!
    這一點蔡守訓等法官早就揭示了啊啊啊啊~~

  6. 瘋狂喵喵表示:

    看來看去,
    整篇都是馬(阿告)的語氣呀


    [站長回覆]:這就是馬的幕僚權謀的地方。

    他們咬定台灣人絕對找不到馬的正在刻本文鋼版的照片,也只敢針對這個根本不重要的細節去回應。

    「波士頓通訊」是馬的主編兼刻字的,他一人主導整個刊物,就夠了。

  7. scot表示:

    有誰知道波士頓通訊全本 而且是善本的資料
    哪裡可以查到下載?


    [站長回覆]:這話兒馬的他家應該有一套,蔣幫國民黨中央黨部內也會有存查;不過別作夢他敢拿出來示人。

    因為它是出版品,所以哈佛大學的某圖書館有存一套。

    幾年前,我聽老記者蔡漢勳在廣播節目說,他有去美國影印一套回來;金恆煒好像也有一套副本。這只是媒體工作者自己去印回來的,民進黨不可能指揮國家的情報系統、駐美外交系統去蒐集回來。

    這套存在哈佛大學某圖書館的出版物,國民黨再神通廣大也不可能下令美國的圖書館銷毀。不過某政黨派人去偷偷地把東西從A櫃子移到B櫃子,讓後來的人找不到是有可能的;這種惡意的手法,只能等圖書館年度性的重整書籍(把所有的書統統下架,再依位置放回去,並檢查登錄),才會歸回原位。

    這東西當然還有著作權,如果有人把全套掃描放在網路上,馬英九一定會以著作權法提出告訴(因為著作人還活著,他也還未死超過五十年;而且他應該會贏,他不可能授權任何人如此做)。但一次只拿一頁出來,並作相當篇幅評論,是還在著作權合理使用範圍內。

  8. 總額表示:

    如果把她們一網站公佈一頁呢?
    這樣應該告不到吧1


    [站長回覆]:著作權法的精神是,你少量引用,且目的是做為評論、引申、學術研究等等,只要你有報出處及作者,都是算在「合理引用」範圍內。

    如果你找2000個網站(那波士頓通訊是好幾十期的刊物)來共襄盛舉,那你還是要有一個總網站告知其他1999個網站在那裡。那麼,原著作權人還是可以具狀告發這2000個網站聯合起來違反著作權法。重點不是在分散成幾千個網站,而是你要提出對等的評論文字。

    波士頓通訊的內容,其實跟你去圖書館看1970年代中央日報、聯合報、中國時報沒兩樣啦!

    我認為一般人是沒必要一頁一頁去看。反正已有人到手了,到時當然會配合時事,拿出波士頓通訊出來做文宣戰的。

    像這次馬的主動講到陳文成,就拿出波士頓通訊中與陳文成相關的;下次馬的再提到高雄事件,就再拿出波士頓通訊跟高雄事件有關的。

  9. 雲程表示:

    連「黑嘴狗」都會養成「白嘴狗」的人,以前做過什麼事情,總是有恃無恐不怕人知道。
    他認定:因為你們沒有資料、記憶力又不好,永遠不會知道的真相。

    所以,不從這方面著手,永遠當不成統治者。

  10. Lacumbre表示:

    要打破老K的思想洗腦, 還有好長一段路要走..

    不少本省朋友, 還認為啥族群激化等,都是民進黨
    搞出來的…

    大家還得加把勁呢…

  11. 大石頭表示:

    王兄
    上面那張照片不管白天還是晚上看都很都恐怖

  12. Chou BaBu表示:

    第一次上blog留言, 看到 貴先生們精采的回應, 很是過癮, 讚!

  13. liau表示:

    景氣旺! 九月外銷接單續創新高 十月更樂觀

    http://www.wretch.cc/blog/liautiamding&article_id=20250275

  14. 威斯康辛的一個禮拜四…

    Photo: …

  15. 杜斯脫拉褲斯基表示:

    這些文字,看起來跟當兵時,阿兵哥胡亂寫的政戰日記簡直是一模一樣。
    看著這位馬姓總統候選人,在他已經在唸哈佛博士班的時候,竟然還會寫出這麼爆笑的文字。而且,看得出來這不是因為拿人手短所寫出來的應付文章,而是作者打從心裏就是這樣認知的。
    這件事情最讓我焦慮的是,這樣的人萬一當了總統,他對於國是的判斷力還真是令人擔心啊!

  16. vivian表示:

    對於過去慘害台灣人的真凶,唯有打倒萬惡的狗民黨,才能撫慰為台灣犧牲的英魂。
    馬9之流,附庸蔣匪幫在海外執行清洗台灣人民的罪行,相信現在狗民黨陸工會、海工會裡一定還留有檔案,只有打倒萬惡的狗民黨,讓這些見不得人的暗殺檔案曝光,狗民黨復辟勢力,才有機會加以剷除(最起碼,當初拿狗民黨骯髒錢,作職業學生的「愛盟」成員,都等同馬9的行徑,包括台中市長胡志強,也是正式拿狗民黨的錢,到英國的學生)。
    最後台灣人民要準備多多蒐集這幫殺人魔幫兇的犯罪資料,將來我們要成立,對這批「戰犯」審判的法庭,正義一定要彰顯,自由才有保障。

  17. 前晚(Oct 24, 2007)的查經班, 仍然不能安定我的情緒; 寫下來也許能幫助我一些.

    最近幾個禮拜, 心情一直不太舒服: 陳文成教授的事件被人消費性的提起.
    這讓我想起早期留學美國, 黑名單的情境.

    只為了, 關心故鄉台灣的事, 卻得提心吊膽, 怕周邊那位特務學生把您報了上去!
    那您就別想回台灣了, 有的妻離子散, 回台奔喪也不行, 甚至性命都不保

    一個會出賣自己同學, 鄉親的人; 也有可能出賣自己的同胞, 國家.
    而這種人, 卻仍有人支持他選台灣總統, 我實在無法理解.
    (馬先生應和陳文成的事件沒直接關係;但他在哈佛大學作甚麼樣的學生,眾所周知也)

    P.S. 我曾救過陳文成的室友:曹永愷(現是Boston相當有名氣的律師),
    他託陳文成帶酒給他爸爸; 酒還沒送到, 陳文成就在母校:台大, 跳樓自殺了!

    郭正煌(Homer Kuo) Oct 26, 2007.
    P.S.: I’m retired in Taiwan after 28 years in US 2 years ago, Chasing my only dream
    “Make Taiwan a bicycle friendly country”. please refer to:
    千里步道: http://www.tmitrail.org.tw/


    [站長回覆]:感謝郭前輩留言。

  18. ryan表示:

    筆者為準公務員身分。

    中華民國憲法實在是超級有趣的,話說第4條:中華民國領土,依其固有之疆域。(其實是打泥土模糊戰,學問很大、超級會文言文的大法官亦說那是政治問題)

    啥叫做固有疆域?就是終國黨死抱不放、一直說是中共竊據的那片領土。(像是追求一位佳人,不但追求不到,還要亵玩其身邊空氣,像打手槍自我安慰一番);但在政治學理論中,國家組成有人民、領土、主權、政府4項要素。

    結果呢?馬統公在一次和陳總統對談中極力強辯說,中國是中華民國的一部份(寡廉鮮恥到有剩)。

    若真是如此,中國有納稅給中華民國嗎?同理,既然中華民國在台灣並無納稅給終國,台灣有怎是終國的一部份?

    結論是,保有中華民國神主牌、抗拒新憲法的終國黨其實是為了己身固有憲法架構下所保障的18%利息,以供其中國黨民在美國揮霍,有人這樣愛台灣的嗎?

  19. Qr表示:

    我記憶中的謝長廷
    http://tw.myblog.yahoo.com/jw!FAQG_VCXHBtoPUBwkVSlXQ–/article?mid=26&prev=28&next=-1
    或許大多數人要投給誰已經有了心中的決定,而這個決定也有95%的機率不會再改變,但是我還是想寫下當年認識謝長廷的一些點點滴滴,算是報答他為高雄人所貢獻的一切,以及他讓我看到的不一樣的政治風範。因為是記憶中的謝長廷,所以或許記憶不夠深入正確的話,會有一些些誤差,但這些事都是真實發生過的,不是我杜撰或是作夢夢到的,這一點我百分百確定。
    我記憶中的謝長廷(二)
    http://tw.myblog.yahoo.com/jw!FAQG_VCXHBtoPUBwkVSlXQ–/article?mid=28&prev=30&next=26
    我記憶中的謝長廷(三)
    http://tw.myblog.yahoo.com/jw!FAQG_VCXHBtoPUBwkVSlXQ–/article?mid=30&prev=31&next=28
    我記憶中的謝長廷(四)
    http://tw.myblog.yahoo.com/jw!FAQG_VCXHBtoPUBwkVSlXQ–/article?mid=31&prev=33&next=30
    我記憶中的謝長廷(五)
    http://tw.myblog.yahoo.com/jw!FAQG_VCXHBtoPUBwkVSlXQ–/article?mid=33&prev=41&next=31

  20. Candy Moor表示:

    你們都是昭和年間的人嗎? 為什麼一直在談”歷史”上的事? 你們知道現在的台灣人都在想什麼嗎? 我們這個年代的人,需要什麼嗎? 我們不想談你們那些奇怪的事,現在經貿、資訊、科技全球都起飛,我們要飛速的跟上,你們能跟上來嗎? 天天停在那種遠古時代的回憶裡,沒有用也不健康,假如你們跟不上時代的變遷,也不要躲在那個角落哀號,罵人。 起碼馬英九在我們心中,遠遠超過他的對手,已經成為我們這一代的新偶像,有教養、努力、清廉、寬容大度,不管他是哪裡人,我們都要”搶他”過來,做我們”台灣人”。


    [站長回覆]:我是昭和43年次,我是昭和男沒錯啊。

    歷史不重要?你會聘請一個有強姦殺人滅門的人來做你們管家嗎?

    你只是被詐騙集團騙到手的可憐蟲罷了。

    不好意思喔,你不計較歷史,你家的事;要談經貿、資訊、科技,你還離我很遠咧。我這裡二百多篇文章,你慢慢看吧,趕快露兩手來看看。

    起碼我還不會被詐騙集團所騙,一眼可以看出很多不合邏輯之事。

  21. lkk表示:

    >>> 馬英九在我們心中,遠遠超過他的對手,已經成為我們這一代的新偶像,有教養、努力、清廉、寬容大度,

    有教養那是幌子,
    努力??如果你有他的神秘身份, 躺著就可以!!
    清廉???kmt沒有清廉的人!!
    寬容大度???等著瞧!!!

  22. tim表示:

    太平洋沒加蓋,不承認選舉出來的結果,就學白毛金吧。
    羞辱與自己意見不同的人,並不會顯示出自己的高尚。


    [站長回覆]:我只羞辱詐騙之人,我不會羞辱單純意見不同之人。

    這裡又沒人不承認選舉結果,不承認選舉結果的人,例如2000年有位卸任副總統叫連戰的,連新總統的就職交接都不敢去,連夜落跑到新加坡,另一位落選人宋楚瑜則落跑去美國。宋沒去還可以理解,現任副總統落跑就不像話了,更別說2000年還有選第二名的去抗議選第三名的,真是太好笑了,2004年就更別提了。中國人就是這樣啦,難怪民主不可能在中國文化裡生根。

    你是詐騙之人,被羞辱是應該的。

  23. lkk表示:

    我沒說不承認選舉結果ㄚ, 這樣的說詞, 不是討論之道!!

    你知道AB檔案嗎???它就是左右很多人的工具, 幾乎沒有政客能免除!!!

  24. beckett表示:

    Candy Moor、tim:

    馬英九是我們的紅太陽啊~~~~~~~~~~~~~~~~~~~~~~~~~~~~~~~~~~~~~~~~~

  25. Alax表示:

    Something else interesting for you to read ….

    綠風暴綠媒名嘴砲口朝內 民進黨立委心寒
    更新日期:2008/03/25 13:25 影劇中心台北報導

    民進黨總統大選挫敗,黨內檢討聲浪不斷,其中一些專門批判他人的「名嘴」也成箭靶,認為他們在政論節目中「下政治指導棋」,主導民進黨的路線,使得黨內其他聲音都出不來,造成民進黨喪失傾聽人民聲音的機會,最後被選民狠狠教訓。

    這次民進黨大敗,原因非常多,包括陳水扁總統執政無力,政府弊案頻傳,部分官員口無忌憚卻仍獲重要,例如前教育部主秘莊國榮在去年底屢屢以不雅的言語批評馬英九等藍軍,不但未被禁止,天天在綠色媒體露面的名嘴還大加讚揚,認為他才是正港的台灣男人。

    雖然立委選後,莊國榮一度沉潛,但是在民進黨316百萬人擊掌的活動中,再度失言,以髒話辱罵馬英九的過世父親馬鶴凌,一夕之間讓謝長的選票掉了6%之多,被認為是壓垮謝長廷選情的最後一根稻草。

    除此之外,大話新聞和民視頭家來開講也不斷充當民進黨的傳聲筒,明明知道謝長廷的選情不樂觀,根本沒有黃金交叉,卻不斷宣揚明謝長廷已經要逆轉勝,甚至是超越馬英九。難怪媒體人周玉蔻在自己的部落格上批評這些「主持人與綠營名嘴,是如何睜眼說瞎話,如何昧著良心欺騙綠營選民的。」

    也因為這些親綠節目在背後下指導棋,且不斷以不實的資訊麻痺支持者,最後造成謝長廷大輸221萬票,為此,民進黨立委林淑芬昨天在臨時黨團大會中將砲火對準這些「名嘴」,強調民進黨已經輸到一無所有,某些名嘴還在傷口上撒鹽,還在政論節目中點名批判黨內人士。此外,立委也痛批某陳姓名嘴選前跟綠營人士稱兄道弟,選後卻立刻上廣播節目說三道四要誰, 誰, 誰, 負敗選責任,令人感到心寒。

    據了解,322大選投開票當天,謝長廷的選票一路落後,綠媒三立電視台在第一時間打廣告恭賀馬英九當選,時間也比馬英九陣營宣布當選足足早了一個小時。此外,以批判國民黨和馬英九不遺餘力的「大話新聞」名嘴,立刻矛頭直指陳水扁和民進黨,平常又不斷強調只有民進黨才能代表本土價值的陳立宏甚至說出,民進黨敗選是因為民進黨是個北部政黨,無法代表台灣的本土價值。

    而大話名嘴見風轉舵的本領並非這次大選才顯現,在122立委開票結果確定後,這群名嘴就立刻拋出「陳水扁應辭黨主席」的議題,還說「難道陳總統不必為敗選負責嗎?」讓不少人見識到名嘴之所以為名嘴的厲害之處,因此,曾在自由時報開闢專欄的資深政論家孫慶餘撰文痛批這群見風轉舵的名嘴是「一群不要臉的男人」,因為他們「搞垮了民進黨,趕走了淺綠及中間選民,還有臉坐在那兒,繼續指手畫腳,彷彿是他們固守了民進黨基本盤,只有陳水扁一個人丟掉江山!」


    [站長回覆]:這不是新聞,這只是某些人的想法罷了,連邏輯上的分析都還不是。

  26. beckett表示:

    >綠風暴綠媒名嘴砲口朝內 民進黨立委心寒
    >更新日期:2008/03/25 13:25 影劇中心台北報導

    重點在影劇中心報導。好一個三流劇本。

  27. Lana表示:

    您好可以借轉貼這幾個文章的圖嗎?我想在我的網誌文章裡附上這些圖,可以在內文提及連結這裡的link嗎?先謝謝回答~
    by Lana


    [站長回覆]:第一張照片,著作權是屬於攝影記者張大魯先生的。

    張大魯的攝情布拉格
    http://www.wretch.cc/blog/haomei
    出處:張大魯的攝情布拉格:我回來了,我沒被抓!!!!
    http://www.wretch.cc/blog/haomei&article_id=5429572

    第二、三張照片,著作權屬於某位蔣幫國民黨留美職業學生所有,你應該去找他。

  28. Lana表示:

    謝謝提供張大魯先生的link,又多了一個可以造訪的blog…
    看到最後一句回覆真是經典XD 可是該位學生好像不肯承認吶~

  29. 路過表示:

    從 Google 上搜尋到這篇文章,在搜尋摘要中看到第一句「中國國民黨提名,參選台灣地區領導人的馬英九先生…」云云,「台灣地區領導人」?用語跟共產黨好像,還以為又是中國大陸冒出來的一堆部落格之一,進來看看才知不是這麼回事。有需要這樣自我矮化嗎?還是原來本質上就是這麼回事?


    [站長回覆]:

  30. lee表示:

    為什麽總要抓著馬英九的歷史不放?
    在那個大環境下他不那麼做也不會是個合格的國民黨員。
    今天之所以馬英九當選,證明國民黨已經成長為一個台灣人的政黨。
    并獲得人民的認同,
    你這么做,詆毀馬英九的形象,只會適得其反。

    總不能讓國民黨進行大清洗,凡是當初白色恐怖時支持政府的都要進籠子吧?
    希望版主三思。


    [站長回覆]:馬英九可不是「當初白色恐怖時支持政府」這麼簡單;陳文成命案,海外留學生無法返鄉黑名單,監控海外台灣學生行為,全是這類職業學生搞的。

    他們是主動幹壞事,是獨裁政府迫害人民集團一員;可不是「被動」地「單純」支持獨裁政權。

    你有氣度任用一個強姦殺人前科的人當你家管家,是你家的事;我沒那麼大氣度。

    還有你們中國人用字很不精確喔,「詆毀」是指他沒做的事,我騙你說他有做。本文都是事實俱在的事啊。哪來「詆毀」?原來你們中國的法律,只要長官領導不喜歡的話,就叫「詆毀」啊!

    馬英九被台灣的親中統派媒體刻意美化,刻意隱藏過去反民主行為。我只好在這小小部落格打遊擊戰了。

  31. Masako表示:

    樓上e人e頭殼是被洗腦洗壞了!任何國民同胞e命都永遠大過黨e獨裁暗殺政權!
    國家不是任何政黨e私曩,更不是讓政客玩e舞台。

    頭殼沒壞e人都知道真理與正義早就已把他,馬的「抓耙」欺君瞞上(小蔣匪)e歷史
    刻在馬經典裏了!請不要亂咬版主在「詆毀」喲!

  32. lee表示:

    不好意思,我认为Masako说的很没头脑,因为我从没被国民党洗脑,因为我是大陆的。
    我在这里发的帖子只能证明我没被洗脑哈哈。
    ^_^
    当然,是中国人欧。
    我只是想告诉你们,
    国民党是你们的恩人,不要恩将仇报。
    不然,
    你们要像我一样,发个帖都要用代理服务器。


    [站長回覆]:言論自由與民主,不是國民黨給我們的。

    是國民黨出一個台灣人李登輝,是1980年代開始的民主運動,台灣才有民主直選及言論自由。

    沒有跡象顯示蔣氏父子願意給民主與自由。他們總統做到死。他們與中國共產黨一樣都是獨裁專治,白色恐怖,惟一比較大的差別是,國民黨允許私有財產(但國家機器隨時可以取你財產)及傳教(但所有宗教仍在蔣幫控制下),共產黨不允許私有財產及宗教。

    再告訴你一下,曾歷經過日本統治與國民黨統治的台灣人,對比之下,九成以上的台灣人認為,國民黨統治顯然比較壞。

  33. lee表示:

    不是小蒋解除的戒严吗?不是小蒋默许的那个什么进步党成立的吗?
    日本再好,也已经走出了台湾的历史舞台。
    过于怀念,就是奴性太深。
    就算kmt没有给你们自由民主,没有kmt你们就更不会有。
    kmt曾经实行的洪门式的黑社会统治,
    ccp实行的是大卫教式的管理。
    也算是半斤八两吧,
    但至少现在kmt已经从历史阴影中走了出来,
    不要把一切都归功于李小辉个人,他没有绑架整个kmt的能力,
    过于吹捧“你等会”是不符合客观唯物规律的。
    李最多只是个促进作用。

    你的观点明显太偏激。


    [站長回覆]:チャンコロ就是奴性。

    人權民主言論自由是普世價值,蔣經國沒有給,晚年開放了一點點,你就覺得他偉大。

    組黨是普世價值,自由也是。蔣經國解嚴,但另外還有限制政治主張的國家安全法,刑法100條(光是有思想就可以判你叛亂罪)還在。

    你去上館子,有選擇一家好吃的,或者便宜的自由;奇怪,找一個公僕來服務,チャンコロ卻願意放棄這種選擇的自由?

    蔣經國默許組黨有啥了不起的?幹,十個強盜去你家強姦你媽,本來十個要一起上,後來決定只上八個,少兩個;所以你媽要感激這群強盜嗎?

    李登輝確有綁架整個國民黨的能力,並結合在野的力量;郝柏村、林洋港、李煥、許歷農才會被他殲滅。

  34. 紅豆湯圓表示:

    那個叫做lee的很奇怪,一會兒繁體字一會兒簡體字,一下子大陸人一下子中國人,這樣子飄過來飄過去,到底是人還是鬼呀!這些人敗逃台灣後又回不到中國,就是回不了家鄉的孤魂野鬼,不要自稱「華人」啦!台灣到現在就是被這群鬼魂鬧得雞犬不寧。

  35. lee表示:

    我其實無意和你對於這方面辯解,因為我不屬於藍或綠。
    但目前至少我想提醒你一下:
    1.沒想到你也會進行這種直接的人身攻擊,讓我很失望,我一直在關注你的blog。
    2.你用這種方式宣揚你的理念毫無益處。其實我并不反對你blog里的每一句話。
    但這種夸張的語言只會加劇深綠和kmt、chinese的仇視
    加深深藍對汝等之流的反感。
    同時嚇跑中間群眾,使他們對錄造成不好的印象。

    對你的理念的推廣起到的是反作用。
    望君三思……


    [站長回覆]:你大概不太懂什麼是「人身攻擊」。並不是「你看了會不爽的言語」就是對你人身攻擊。

    講到你媽那只是舉例,又不是真的要對你媽怎樣;我也沒有要對你媽怎樣。

    我的「仇視」,是反對獨裁者、反對偽造歷史者、反對實行族群階級偏別待遇仇視者的,並不是我主動攻擊。

    我不是政治工作者,也沒有要宣揚什麼理念,我沒有必要寫「討好所有人」的文章,那是偽善。

  36. Masako表示:

    頭殼壞了lee,恭喜你/妳身處”屁”也不能亂”放”尾大中國,當然你不屬藍或綠,因中國只有紅紅紅喲!
    對了,大事一樁不得不提,就是倘若kmt沒落跑到台灣來,台灣老早是東方的「瑞士」了。理論前要謙虛
    多多研究過去的歷史資料,舉證要具體公正,正反是非事實只有越辯越陽光。頭殼壞才會腦羞成怒,諫言
    都聽不進!

  37. ricebug表示:

    前面又說不反對站長的意見,後面又說這樣會加深仇視云云……
    那個從中國來的,你到底是站那邊的?要不要去重修一下邏輯?

  38. Vincent表示:

    經過陳雲林事件, 再回來看這篇文章, 真的感觸良多
    不過也要感謝老天有眼, 這回讓馬英九露出馬腳
    溫良恭儉讓外表下的專制獨裁暴君本質

  39. Wongrl表示:

    過去八年,國民黨經過政黨輪替的民主洗禮,選民認為黨國體制應已清洗乾淨,所以放心地懲罰腐化的民進黨。但經過這五個多月,台灣的主權、人權竟然倒退十幾年,好像黨國體制復辟。
    走了愛錢的,來了要命的,真是可悲!

    中時 我見我思:黨國體制復辟?
    http://news.chinatimes.com/2007Cti/2007Cti-News/2007Cti-News-Content/0,4521,110514+112008110900051,00.html

  40. http://tw.myblog.yahoo.com/jw!26aGp6SFEQWfDcIEM4sUFw–/article?mid=2480

    【絲瓜日報】

    乾女兒變幹女兒的馬鶴齡仁義傳家?

    批評幹女兒的莊國榮言行不檢?

    壹週刊報導馬鶴凌收過很多乾女兒,涉及不倫,還造成乾女兒離婚。最後風流的馬鶴凌死在乾女兒翁美惠床上,這樣的人卻被國民黨形容成仁義傳家。

    馬鶴凌死了如果是死在妻子的床上,是很自然。或者死在四個親生女兒以南、馬乃西、馬冰如、馬莉君的床上,也不奇怪。但是如果是死在乾女兒的床上,就啟人疑竇。為了解開這些疑問,壹週刊355期專文報導, 馬鶴凌六十六歲和小他四十二歲的乾女兒翁惠美,在福州街佳利旅社開房間。造成有夫之婦翁惠美和丈夫吳家政離婚,更令人氣結的是吳家政、翁惠美離婚協議書上,馬鶴凌還簽字擔任見證人。

    吳家政談起往事時,氣憤地說:「當年馬鶴凌已經六十六歲,翁惠美才二十四歲,怎麼會攪在一起。」,馬鶴凌還向翁惠美說:『我只有一個兒子馬英九,但這個兒子只有二個女兒沒有兒子,他希望翁能替他生個兒子。』翁惠美接受採訪時輕描淡寫地撇清說,馬鶴凌是我的國文老師,輔導是比較個人隱私的事情,不方便在餐廳裡談,所以才和老師到旅社接受課業輔導。」

    壹週刊報導,翁惠美離婚後在延吉街租房子,馬鶴凌進出頻頻,被房東用監視器拍下。二○○五年馬鶴凌在延吉街乾女兒翁惠美住處暴斃,至此馬鶴凌風流荒唐行徑才劃下句點。

    政大公行系教授莊國榮因為批評馬鶴凌幹女兒,遭政大校教評會以行為不檢為由,停止聘任。

    莊國榮根據報導,評論馬鶴凌:「馬英九的父親每天滿口仁義道德,卻跑去開查某,乾女兒變成幹女兒!」,在馬英九當選後,政治大學行為立即以行為不檢,有違師道,嚴重傷害校譽為由對莊國榮教授作出不續聘的決議。政大已經淪為政風處,職司打擊異己,清算鬥爭。

    幹,這種事馬盃盃可以做,莊國榮不能說??!

  41. Hallo表示:

    國民黨黨國大老李煥與妻子潘香凝育有四位子女:長子李慶中、長女李慶珠、次子李慶華、么女李慶安。

    長子李慶中於1986年參加甲等特考,他的論文「資訊系統應用於國庫管理之研究」經審查委員評定不及格,依法不能參加第二試的論文筆試,結果考選部政務次長傅宗懋指示考選部官員徐文中,以不實理由更換審查委員進行二次審查,讓李慶中的論文成績變成及格,因此得以擔任環保署副署長一職。

    上述藉由舞弊當上黑官之情事被立委陳水扁揭發,李慶中知道無法再隱瞞,於1992年11月03日倉皇辭掉環保署副署長,逃過被解職的窘境,當時也成功逃過輿論追殺。(參見下方影片一)
    http://www.youtube.com/watch?v=7_0aBRqAyXg

    1993年04月07日,立委陳水扁強力抨擊甲考弊端,公佈1986年甲考弊案始末,指控李慶中論文第一次未通過,第二次由前考選部次長傅宗懋和現任參事徐文中等官員協同舞弊,才得以通過;考選部長王作榮在立法院會中表示,論文考試委員不得換人,否則就是舞弊。李慶中態度強硬,表示要對指控他作弊的人採取法律行動。(參見下方影片二)
    http://www.youtube.com/watch?v=USkxCafic88

    立委陳水扁揭發李慶珠甲考舞弊任「黑官」

    1994年1月12日,立法委員陳水扁揭發李煥的長女李慶珠(當時擔任僑委會第二處處長),於甲等特考時所提出的論文「我國人才外流與回流的探討」抄襲陳聰憲(李慶珠在青輔會任職時的下屬)的碩士論文「我國輔導留學生回國服務之研究」。李慶珠接受記者訪問否認有抄襲之事,並且「虛張聲勢」要保留對陳水扁的法律追訴權。(參見下方影片三)
    http://www.youtube.com/watch?v=1hsGwC9mxv0

    1994年02年24日,考試院經過4個小時討論,確定李慶珠違反「公務人員考試法」第21條規定「以詐術或其他不正當方法,使考試發生不正確之結果」,撤銷李慶珠甲等考試及格資格,並註銷其及格證書。李慶珠立即舉行記者會,強辯絕對沒有抄襲論文,但是也表示將於隔日遞出辭呈,辭去僑委會第二處處長職務。(參見下方影片四)

    全文網址 http://www.shadowgov.tw/20837_f.htm?page_no=0

  42. gg表示:

    http://mocear.pixnet.net/blog/post/25139546
    這個網站文章可是認為甲特並非量身訂做阿,很多人都提出一堆數據和理由反頗他,他還是拼命的辯護,真是好玩.

    最後那幾段寫的最令人傻眼:

    “但實際上,甲考通過的不乏台籍人士,國民黨搞黨國是鐵的事實,官僚氣也非常重,但這個黨並不會大搞省籍,因此要說甲等特考通過的人當中沒有台籍人士,頗虎爛。

    例如1986年馬英九甲等特考及格,同一年度,前銓敘部長朱武獻(苗栗後龍)、台北市副市長吳清基(台南佳里)、台藝大校長黃光男(高雄鳥松)、考選部常次黃雅榜(新竹香山)也是台籍考取甲等特考者,甚至連由謝長廷提拔、捲入弊案的侯和雄也是甲等特考及格者。
    這些人的權貴又何在?

    甲等特考是否有裙帶分數,這是可以研究的(我想大部分人都認為有吧),不過說什麼「為某族群量身打造」,這就顯然只是吹出來的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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