麻豆總爺國小抗爭無理

本文發表於 2008 年 07 月 17 日 09:06

2008.05,台南縣長蘇煥智執意將麻豆鎮總爺國小併入文正國小,原校地預定供台南藝術大學使用,或做未來南瀛總爺藝文中心整體運用。

這件事遇到總爺國小家長與學生的強烈反對,且因為總爺國小家長帶學生到教育部陳情,並直接向中國台北馬英九先生喊話,使得此事件從地方新聞鬧上全國性版面,總爺國小家長運用各種法律手段,希望能阻止併校。

這事件見報以後,大多數媒體與閱聽人,基本上是比較同情總爺國小。因為近十年來,教育部為了精簡教育資源,節省預算,鼓勵各縣市政府,合併一些學生數少及偏遠的學校。這政策衝擊到憲法保障的義務教育受教權,會讓某些山地原住民國小廢校後,原有學生需改到5-10公里外的學校上課。

因為我對南瀛總爺藝文中心還算熟悉,所以在深入了解這件事的始末後,發現總爺國小的抗爭根本是無理取鬧。

兩校的基本資料:

1.總爺學生數160,文正學生數111。兩校皆是六班。

特別說明的是,總爺原本是台糖子弟學校,直屬台糖;1960年代末期才轉為縣有公立學校,目前並無校區限制,任何家長只要不怕遠,都可以送子弟來此唸書就學。文正則是正常的有校區的國小。

2.總爺面積0.46公頃,文正面積2.6公頃

特別說明的是,兩校面積相差近六倍;總爺校地顯然是「極小不符規定」(依教育部頒國民中小學設備基準,12班以下國小位於都市計劃區內,不得低於2公頃,都市計劃區外不得低於1.8公頃)。不過現況是總爺國小就位於南瀛總爺藝文中心(原總爺糖廠)內,整個藝文中心十多公頃綠地歷史建築都是總爺國小學生活動範圍。總爺的訴求是,哪有「大校併入小校」的道理(從學生數來看),但從面積上來看,文正才是大校,是總爺六倍面積的大校。

以下是雙方的立場:

台南縣政府:

1.2008/07/16:南藝大與併校案無直接必然關係 三道公文是為利於後續排課作業

2.2008/07/15:縣府:總爺國小與文正國小併校作業照常進行

總爺國小校友及家長:

1.搶救總爺國小反併校行動聯盟的部落

總爺國小位於十多公頃的藝文中心綠地內,這塊漂亮的草皮是拆除糖廠宿舍而來的。

總爺國小的訴求,檯面上是基於歷史感情,同時他們認為總爺環境優美,整個總爺藝文中心都是他們腹地,是絕佳的學習環境。

問題在於,如果總爺國小不併入文正國小,總爺藝文中心一樣會有新的開發利用計劃,總爺藝文中心不再會是總爺國小腹地;如此一來,總爺校地太小的問題總有一天會發生。

總爺國小併入直線距離只有300公尺的文正國小,我想破了頭也想不出這對總爺國小學生的受教權有何戕害。這跟山地濱海偏遠學校被迫併入五公里、十公里外的學校是不能相提並論的。

要特別說明的是,直線距離是300公尺,但若以道路距離是1300公尺。1300公尺看來很遠,可是我從衛星圖來看,總爺國小為圓心,半徑300公尺內幾乎沒有住家,半徑500公尺內住家約十戶(注意,此範圍內已涵蓋文正國小了)。也就是說,1300公尺也是沒有意義的計算,因為總爺國小的學生改到文正國小就讀,並不是每個學生上學路程都增加1300公尺!因為沒有一個學生就住在總爺校門口附近。甚至,總爺國小自由學區的關係(學生來自附近數公里內),併入文正國小後,所有總爺國小學生上學的距離,我認為是整體來看是減少的。

再者,身為一個納稅人,我不能容忍兩個國小只有三百公尺距離,而要供養兩組校長、兩組教務總務訓導主任,兩組工友,兩套校長室,兩套廚房,兩座禮堂,兩座運動場………。兩校合併,人事費用起碼可以省下五人(月薪五萬計,年省300萬),經常門預算(水電辦公文具儀器設備)一年起碼省下100萬元,合計一年省400萬以上是沒問題的。奇怪咧,前一陣子靠夭政府浪費可以改做學童營養午餐的七百多萬人到哪裡去了?

國民小學是義務教育,由政府支持,全體納稅人供養,基於憲法上國民教育的精神,是有平等精神在內。教育部頒國民中小學設備基準,(一)校地選擇就寫到:

1.校地應位在本學區之適中位置、交通便利、鄰近大多數居民之適當地點,以學校為中心之學區面積,其半徑以不超過1.5公里,徒步通學所耗費之時間不超過半小時為原則,俾利學生就學及推行社區活動。

也就是說,國民小學設校地點,不該讓學童上學距離超過1.5公里。總爺國小當初做為糖廠小學,學生來源是糖廠內員工子弟。今糖廠早已廢除,學生歸零,不再有台糖員工;且因歷史因素,總爺國小一直未定義學區,目前學生來源甚至是數公里外,上下學由家長接送。

今天任何家長可以抗議他子弟唸的國小條件差(例如環境差附近有公害、師生比懸殊、校地太小、每班人數過多等等),任何家長都有權要求地方政府做到受教權平等;反過來說,全體納稅人也可以抗議某些學校太得天獨厚,資源分配浪費。也就是說,總爺國小家長所講的環境優美確是事實,但因這一百多位師生享受優美環境,一年要浪費400萬,而文正國小除了隔壁沒有大綠地外,看不出有啥不好;以全體納稅人眼光來看,反而是受教權上的不平等。

憲法規定:國民受教育之機會,一律平等(憲法159條),國家應注重各地區教育之均衡發展(憲法163條),人民有受國民教育之權利與義務(憲法21條)。請注意憲法159條163條,希望教育「平等」與「均衡發展」,偏遠小校不能輕易廢除,但非偏遠,人口稀少,直線距離300米的總爺國小與文正國小,其中必有一校該廢。至於誰該廢,從區位、校地面積來看,因為總爺國小面積(0.46公頃)遠小於標準面積(1.8-2.0公頃),僅為文正國小的六分之一,該廢的當然是總爺國小。

去過總爺國小的人都同意校園極為優美,附近有大片綠地草地。需注意者,這些優美的環境,並不是該校的校地範圍內。如果有一天,總爺藝文中心需要開發利用時,總爺國小校地不足的事實就會被突顯。

總爺國小家長指控蘇煥智縣長圖利財團(可能開發BOT藝文中心的財團)之嫌,圖利可能進駐此藝文中心的台南藝術大學。

但依我看這批家長也是捨不得這所環境優美的學校;總爺國小家長指控蘇煥智縣長霸道不重視民意,可是非總爺國小家長的納稅人民意並沒有被調查出來。

身為納稅人的我一樣有權利要求政府對這塊綠地做更合理的開發,引進大學設系設研究中心,引進財團BOT經營。而建築專業者的我來看,總爺國小的校舍極為醜陋,毫無保存必要,甚至是整個南瀛總爺藝文中心的視覺障礙。

最後,回應捍衛總爺國小人士的幾個訴求:

1. 如果硬要繼續執行,那就是犯了執政者最大的錯誤---「罔顧民意」。

他的問題出在他沒定義「民意」的範圍在哪裡,他的民意只存在於總爺國小家長。總爺國小設校是公共事務,不是這一百多個學生家長的私人事務。

2. 我敢說,假如台南縣舉行縣民公投的話,結果一定是「保留總爺國小」的議案獲勝

這位仁兄不知道縣府蘇煥智只要拿出兩校距離圖表,及併校前後花費的預算金額比以後,縣民公投會一面倒。

延伸閱讀:

729 回應 針對 “麻豆總爺國小抗爭無理”

  1. 大盜表示:

    ↑是在寫什麼東西?沒有邏輯,沒有論述,連寫反諷文開玩笑的程度都不夠格。

  2. Masako表示:

    第幾號訪客?
    你(妳)問網主:
    「…最後,還是請版主教一下舞空術,或是游泳,老是要可憐的學童直線行軍…」
    換是問我的話,我是會向他,馬的九劉政府要直昇機來載可憐的學童
    或者建個類似貓空纜車的東西

  3. 匿名訪客表示:

    版主,對不起,我好像來鬧場的,可是讓我揣摩一下大陸人的想法吧!

    台灣與中國的關係,是兩個互不分裂的國家;台灣與中國有同一個祖先(中國人忽略台灣原住民、平埔族),同一個文化來源(中國人忽略荷蘭人、日本人殖民的文化交流)。

    中國人民擁有台灣的所有權(中國人老是掛在嘴邊),台灣的2千3百萬人民(先不忽略7百多萬非我族類的問題)卻沒有台灣的所有權(獨立自主的權力)。

  4. 匿名訪客表示:

    Masako說得好,搭纜車可以確保學童上課交通安全,又可以空中導覽總爺藝文中心,比起來搭鐵橋就遜掉了。

  5. 麻豆再也無樹蛙表示:

    >>[站長回覆]:我認為不需搭一座景觀橋跨過水圳。
    >>這橋是讓文正國小方便來總爺藝文中心的,不是給兩校通行的,因為總爺國小已走入歷史了。

    那依版主想法,推論黑面琵鷺保育棲地也可以搭竹筏浮橋,有觀光客要看,我們就可以”方便”他們就近觀看,沒有要用就收起來;水雉復育棲地也可以建木製便道,讓遊客跟自然生物〝多親近〞,這些保育鳥類的賞鳥亭可以拆掉了,因為這是浪費經費的賞鳥建築。不要為了彌補A事件,又傷害不會自己發聲的B事件,如果便道真的開下去,總爺藝文中心兩年後就可以把網頁中,生態物種—諸羅樹蛙列為滅絕,園區中藝術家以諸羅樹娃設計的物件藝術,大概也可以拆除了。

  6. Masako表示:

    奇怪桑,
    安心,我知道日本朋友在法國的事是個案,她老公法國白人高階白領級,也是會遇到那種事,所以孩子轉念高檔私立高中。
    那個民族的公德心跟家教修養有關,然後在看大環境下的塑造吧。NHK去年有播放專門報導巴黎市區內天天要掃狗糞的
    記錄片,當然狗糞的清潔費由巴黎市民稅經常支出預算來買單。

  7. Masako表示:

    「搭纜車可以確保學童上課交通安全,又可以空中導覽總爺藝文中心,比起來搭鐵橋就遜掉了。」
    但可不要在空中停擺,鬧出人命誰負責?!
    請不要離題太遠,何時你訪客怎麼會忘了很要緊的4,000,000台幣和1300公尺了?

  8. 匿名訪客表示:

    麻豆再也無樹蛙
    如此關心諸羅樹蛙保育,請問你有到總爺實際進行樹蛙生態觀察及複育?
    有對此處樹蛙作長期追蹤和紀錄嗎?
    這些是藝文中心草創之際便一直和在地人
    及有心肯實際作田野調查的紀錄人士默默在作的,
    反觀你只拿別的地方的新聞和假設的例子來反駁,
    卻無法提出實證來佐證,
    好歹站長也有提出google map作為說理依據,
    你要批評也好歹言之有物,
    拿出相片或紀錄之類的,
    而不是一直臆測假設,
    只是暴露自己的只會跳針懷疑,
    而無法據理力爭的窘狀
    ==============================================
    諸羅樹蛙的棲地,真理大學自然資源應用學系講師莊孟憲有完整全面的調查,你自己去找就有,我在這裡簡略的說,諸羅樹蛙的保育這些人士及藝文中心出力不少,也不見你提起,反而總爺國小和此是毫無邊際,卻被你一直拿來說嘴,再者會有破壞其棲地之輿論乃起因於造橋連結文正及總爺之提案~

    第一:橋只橫過嘉南大圳,和諸羅樹蛙棲地毫無影響可言,

    第二:我認為根本不需要造橋

  9. 匿名訪客表示:

    Masako 寫道:請不要離題太遠,何時你訪客怎麼會忘了很要緊的4,000,000台幣和1300公尺了?

    依版主論點,浪費教育資源4百萬(這個我不會算,所以沒話說),是建立在兩校距離太近的前提下。

    所以我只有對1.3公里提出意見,安業國小到紀安國小也只有1.6公里的參考比較。

    以下節錄版主回應︰
    1.總爺國小到文正國小,直線距離是0.3公里,路徑距離是1.3公里。為什麼有這麼大的差距,原因是兩校中間有一條水圳阻絕。(這部份不會有人有異議)
    2.總爺國小半徑400米內幾乎沒有住家。所以你去算「總爺國小到文正國小約1.3公里」,1.3公里這個數字,是沒意義的。
    3.這條水圳影響最多的是總爺國小周邊的人,而,總爺國小週邊,沒有住家

    所以我們還要討論被版主說沒有意義的1.3公里嗎?

    至於總爺國小半徑400公尺內確實是有住家的,包括校門口右轉50公尺的十幾戶住家及總爺郵局與總爺派出所之間的十幾戶住家,還有對面菜市場後面的十幾戶住家,更別說再過去的總榮里部落。

    有總爺郵局、總爺派出所,為什麼不能有總爺國小(會不會縣長一氣之下統統廢掉)

    我覺得有誤導來訪者,總爺國小前不著村、後不著店,與社區脫節的印象。

  10. 無名士表示:

    前面有網友提到總爺國小西側有紅屋頂住家
    那不是住家 是台糖的倉庫
    住家不是長那種樣子 也沒那麼大
    台糖土地內不該有私人住所 除非是竊佔的

  11. 匿名訪客表示:

    回應無名士,那好像是台糖蓋的房子,賣給一般民眾。

    歡迎你有空來台南縣麻豆鎮總爺藝文中心參觀,順便看看我們討論熱烈的總爺國小。

  12. 無名士表示:

    我怎麼看google Map裡的總爺國小
    說”前不著村後不著店 與社區脫節”並沒有錯
    版主要說半徑300公尺,400公尺
    可能沒那麼精準 有少數幾戶落在範圍內
    但是意思很明白 就是附近沒什麼住家

    總爺國小原本服務的社區
    就是台糖員工宿舍群
    是糖廠廢廠後 社區就自然也廢了
    說總爺國小與社區脫節
    並沒有錯

  13. 匿名訪客表示:

    回應無名士︰
    版主要說半徑300公尺,400公尺
    可能沒那麼精準 有少數幾戶落在範圍內
    但是意思很明白 就是附近沒什麼住家

    以同樣的標準檢視文正國小,附近範圍內住家數也和總爺國小差不多。
    請你看著空照圖,我來導覽一下。
    文正國小正上方是警察廣播電台台南台,
    右上方是廢棄的致遠夜市,
    左上方是國立曾文農工,
    右方是一些樹,
    左方是一家工廠廠房,
    下方才有零星的住家。
    如果以總爺國小的標準來說是附近沒有什麼住家,那文正國小附近也是沒有什麼住家。
    更別說併校後劃分學區的總榮里、寮廍里、龍泉里,更是隔著嘉南大圳,文正國小與這些社區脫節更嚴重。

    身為麻豆人,希望各位有空來麻豆玩,到總爺藝文中心走走,順便看看你們覺得裝可憐欺騙社會的總爺國小,是不是真的那麼令人厭惡。(如果還沒被廢校的話)

  14. 叮叮噹噹表示:

    我就是老家在那總爺國小學區中的人
    我以前是念文正國小的 因為我家沒人在糖廠工作 我不是糖廠子弟
    我的文正的同學中 有來自總榮里 南勢里 龍泉里 寮部里的學生
    那個年代 我們好像沒有什麼要走幾百公尺到學校的爭議
    二十年前連結文正國小和這些社區的道路一直是沒有變的
    並沒有增加什麼可以快速到達文正國小的路
    難道現在的小學生多走幾百公尺就受不了嗎?
    走在沒有樹蔭的路上就會要人命嗎?
    更何況現在學區內的學生中念總爺國小的人根本不多
    如此不是更顯示兩校並存的荒謬嗎?
    據我所知有些叫的很大聲的家長根本就是學區外的人
    所以這些距離到底是幾百公尺 到底是直線距離或是實際行走距離的問題 跟他們是「一點關係都沒有」


    [站長回覆]:

    總爺國小併入文正國小不能回復的損失(M$Word格式),打開後看第四頁,有附件二:總爺國小96學年度學生分佈一覽表。這份文件應該是總爺國小校方或家長做的,可信度高。

    其實我早知道討論到學校(無論是去文正國小、去總爺國小)的距離,對反總爺併校的人是沒意義的。

    距離的討論是寫給廣大納稅人看的,大家來評判這所學校的存在是不是浪費。

    總爺國小廢校併校或維持現狀,是所有納稅人的公共議題,不是少數人的議題,所以,有沒有說服當事人不重要,但過程中不能侵害當事人在憲法所保障的基本權利是要注意的。

  15. 路人甲表示:

    我覺得牽拖樹蛙跟距離問題不是很有力………
    其實換個方式說好了

    1.樹蛙

    如果蘇縣長進行的方式是遷校
    兩校合併後命名為總爺國小
    實際上這邊比較多人的小學以後拿到的畢業紀念冊還是總爺的~~
    你們所謂的與總爺的情感
    其實說的現實點還有那邊的環境你們家長更喜歡吧
    當然感情是一定有的這點無可否認

    而遷校跟樹蛙是否有絕對關係
    如果蘇縣長允諾不隨意破壞生態不把地過度開發
    但仍因兩校的經費不符合縣預算而須合併
    請問你們願意接受併校嗎

    如果你們有猶豫
    很簡單 其實你們只是拿樹蛙當擋箭牌
    如果真是這樣請問你們就會願意到文正國小嗎

    2.距離
    距離是不是1300公尺真的很遠??
    我在國小四年級以前一二三年級大概早上是媽媽帶我們去坐公車的
    四年級媽媽比較放心下午放學會讓我們自己走到他上班的地方或是讓我們走回家
    你知道我們家距離鎮上的國小要走多久嗎
    大概半小時快四公里吧
    五六年級開始騎腳踏車
    大概十五分鐘左右會到學校
    早上趕時間的話會騎比較快常常衝十分鐘

    再想想
    摩托車多快阿
    從我家騎到鎮上也不過五六分鐘

    今天1300M這個距離其實根本不遠為什麼一直強調

    在我看完這長長的一串文章後我總是感覺到的是家長的私心
    誰都希望學校離家近
    可是如果沒辦法呢
    更何況今天如果真要用住宅區來看這兩個國小的距離
    總爺國小似乎離大多數人比較遠
    還有
    為什麼目前就讀的人大多數也沒有離總爺比較近??

    這兩個因子越強調我越覺得無法接受
    請問各位家長你們有想過其他非總爺國小的家長的感受嗎

    難道文正國小的家長看到你們的抗爭不會覺得你們只是在爭自己想要的教學環境
    卻更加突顯了文正國小被你們忽視甚至歧視的味道
    博士出的多就了不起嗎
    請用統計學看看
    請用年份統計出博士的年份多集中於什麼時候
    請看看這些博士大多數是什麼家庭背景
    再來看看是否支持你們的立論

    不然其實這些話是更多正在看你們抗爭的鄰近學區的家長的懷疑
    只是他們不一定會上網而已


    [站長回覆]:

    總爺國小併入文正國小不能回復的損失(M$Word格式),打開後看第四頁,有附件二:總爺國小96學年度學生分佈一覽表。這份文件應該是總爺國小校方或家長做的,可信度高。

    其實我早知道討論到學校(無論是去文正國小、去總爺國小)的距離,對反總爺併校的人是沒意義的。

    距離的討論是寫給廣大納稅人看的,大家來評判這所學校的存在是不是浪費。

    總爺國小廢校併校或維持現狀,是所有納稅人的公共議題,不是少數人的公共議題,所以,有沒有說服當事人不重要,但不能侵害當事人在憲法所保障的基本權利。

  16. 過路人某甲表示:

    總爺~~印象中是前不著村後不著店
    途中有非常零星的散居住家
    曾想過要是出了意外是要跟誰求救
    哇~~走路去上學的學童萬一被綁架了也沒人知道耶~~
    保育青蛙~~平日都沒人關心,現在卻被一堆人拿出來用,講得好像自己是保育人士一樣
    青蛙心裡也會想說~從沒見過你們這些人~怎現在都來攀關係呢~~

  17. charley表示:

    我個人認為這一個議題 可讓在麻豆人來公投決定
    至於那些以小孩子來當工具實在是讓人不敢苟同


    [站長回覆]:台灣是民主了,也有自由;不過投票行為還是基於自利。

    國小國中的教育預算是「縣政府」在負責,雖然預算還是來自廣大人民,但差了一個層級,麻豆人應該不痛不癢;萬一國小是中央在負責的,那更是沒有感覺了。

    我是對公投沒那麼大信心;不過改一個思考方向,例如說麻豆鎮所有國小由麻豆鎮民自己付費(鎮公所公佈所有學校預算支出表,及每個鎮民該交多少,到府收費),不再由縣府中央出錢;我相信像總爺國小這種與鄰近學校太近重疊的,不到三天就會有鎮民受不了,去鎮公所前,向鎮長脫褲、裸奔、拿白布條、自焚,要求要廢校了。

  18. 叮叮噹噹表示:

    >>其實,請仔細看空照圖就會發現,總爺國小左邊幾個紅色方塊,那就是住家,大約有十幾戶吧!距離不到50公尺,假設有適齡學童要上課,就要多走1.3公里。當然,這是特權,學校在家旁,睡到自然醒的特權。

    >>其次,以0.5公里為半徑,就可以劃到總爺派出所附近的住家,假設也有適齡學童要上課,他不能快樂的走過綠意盎然的總爺藝文中心,而是走在車水馬龍的大馬路旁1公里,當然,這是沒有特權,沒有父母接送的特權。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又用這種極端的例子來人混淆視聽了
    總爺國小又不是只為這幾戶人家的存在而設立的
    能不能睡到自然醒 能不能走過綠意盎然的總爺藝文中心去上學 這和特權不特權扯不上關係吧
    頂多只能說是「優勢」 優勢不一定是人人都有
    如果人人都要求齊頭式的優勢
    那是不是總爺國小的家長們接下來還得繼續抗爭
    要一個距離近 可以有大片綠地的國中 高中 大學 甚至研究所

  19. Masako表示:

    叮叮噹噹桑
    你說對了!總爺國小的家長”most” of them,仿效孟母三遷遠渡”一條水圳”就是捨近取遠,也非送小孩來總爺不可!
    現在硬ㄠ,那心態不就像那蔣匪點到何處,何處就非屬牠行館不可。真是無理取亂。
    很高興整個事情是越辯越明了!

  20. Masako表示:

    過路人某甲桑,
    「…哇~~走路去上學的學童萬一被綁架了也沒人知道耶~~…」
    沒有啦,在牠們尾大英名博士群內閣:他,馬的九劉政府領導下,不會有這種事的!
    因為搞不好這些人家裏有請外國人幫忙家務。

  21. 邏輯問題表示:

    總爺和文正相差那麼近,又可以節省讓費,當然要合併
    以同樣的論點
    台南縣和台南市也相差很近,為了節省經費同樣可以合併
    台灣和中國也只是隔了條黑水溝,為了節省經費也可以合併
    這好像和綠營人士喊的台灣獨立又有很大的矛盾
    以站長從距離和經費的論點來看這件事
    看來兩岸統一是急需且迫切的唷
    那就不會浪費好多資源唷
    是吧?


    [站長回覆]:你的邏輯真的混差。

    總爺一年預算1000萬左右,廢校後可以省一年400萬而不是1000萬(因為老師學生都還在縣內)。

    台南縣市合併,能省的是縣長一人,十幾個主管;而,中低階的公務員(兩縣市政府加起來千多位員工)是對縣民服務,省不了。再說台南縣市政府目前各自獨立,合併後並沒有增加效率,不像「台灣省」廢了以後可以少一個層級增加效率。

    你若能算出台南縣市合併可以像總爺國小廢校省40%,我就贊成台南縣市合併。

  22. 邏輯問題表示:

    哈哈..有人生氣起了
    因為我看了回應還是想不出這兩件事有啥不同
    你只要回答我
    兩岸統一在距離和經費的問題
    就像站長對併校的論點一樣
    請回答我
    兩岸距離是不是很短
    是不是可以節省很多經費
    我只希望正視距離與經費的問題
    因此不要扯到主權
    因為這不像這個討論串的回應風格
    不要模糊了焦點
    更不要實問需答
    甚至用一些批評閃過問題
    那些招術我也會啦!


    [站長回覆]:你想不出兩件事有啥不同,那是你程度太差,不然你就是詐騙集團。

    台海兩國主權的不同,就是合併沒有邏輯基礎,所以你才會閃主權議題。

    台海兩國距離數十到百多公里,短離長得很,你大概小時地理沒學好吧,世界上陸地國家多於島國,只要是陸地國家都有陸地邊界,與鄰國距離是零。

    台海兩國要合併,能不能省錢,省誰的錢,麻煩你試算並說明一下,這樣才討論得下去;站長我好歹在本欄裡面,試算過總爺廢校後可以省的錢。

    你要求「實問實答」,但你明明在虛問,你先另請高人來幫你「實問」吧。

  23. injoe表示:

    寫的很詳細!!但為什麼我們的新聞媒體都不能這樣公正評斷
    讓不知情的”民意” 能真正了解原由
    而不是只是為捍衛少數人群 而造成多數人的損失


    [站長回覆]:一流的媒體,是獨立探求真相;二流的媒體,則是對立幾方的說法統統登出來就象徵性地以為做到公平了;三流的媒體,則是與採訪對象合流,一起來欺騙讀者。

    你看到的媒體(電視、報紙、新聞網站),一半是屬第三流的;四成五是屬第二流的。第一流的很少。

    要怎麼辦?只好大家多參考各家意見,例如像我這種非營利的Blog,越多越好,大家都是媒體,就可以反制那些霸權。我的影響力遠不及一家新聞頻道,但至少可以影響一家電視台觀眾的千分之一(我這篇文章至今有5000次點閱)。

  24. 路人甲表示:

    邏輯問題

    您寫的實在太誇張了

    請問此兩國小是不是共同規台南縣管理

    那請問台灣和中國是否有共同的更高等級管理者

    台灣中國應是兩個國家

    照您推論

    那歐洲幾個同文同種的國家是否也可以合併成一國了

    您要不要自己先回答這個問題再來說說台灣跟中國的問題

    總之您是離題太遠了吧

  25. 邏輯問題表示:

    我開始後悔自己在這的發文了
    原本還以為是跟一群高水準的人在抬槓
    沒想到我錯了
    我只是問了個兩岸合併距離與經費的問題
    就有人無聊的扯到什麼管理階級、歐洲哪國
    請正視我的問題
    距離與經費
    真懷疑這些人的程度耶
    也罷!
    透過這愚蠢的回應讓焦點越來越清楚了
    因為
    併校的問題不會只是
    經費與距離!

  26. 無心表示:

    分明就只是自私的心態作祟
    鬼扯那麼多東西幹麻

    那些認為教育不能用錢衡量的人
    認為距離跟省錢不是理由的人

    只要400萬你們出這裡的人就會閉嘴了

    你們只不過是把自己的目標神聖化
    希望別人幫你們付錢而已
    想要良好的教育環境當然可以
    但是受益者付費 費用請自己承擔

    希望孩子有好的教育
    自己又不肯多付出一些錢 說你有多重視?
    我才不信

  27. 匿名訪客表示:

    看到沒有邏輯的人,
    在跟人家談『邏輯問題』,
    真是太好笑了。

    繼續看戲,看白痴天兵怎麼硬ㄠ。

  28. 無心表示:

    邏輯問題

    那我們就談距離跟經費好了
    兩所小學的經費來源是誰?是全台灣的納稅人,所以納稅人有權要求自己的稅不被浪費掉
    合併之後省的是納稅人的錢
    再者,兩所小學都是公立學校,是台南縣政府管轄的,所以所有權是國家、是國家的人民,因為他浪費人民的納稅錢所以現在有人要求合併

    那台灣跟中國呢?
    經費的來源是各自分開的,請問一下合併是省誰的錢?台灣人民的錢還是中國人民的錢?
    注意喔,只有出錢的人有權要求不要浪費喔

    再用你前面說的
    兩個國家都在地球上,使用地球的資源
    那也成
    這只是把納稅人變成地球而已
    把地球當作兩個國家的上級機構 有權要求節省資源
    你難道聽到地球說話 要台灣跟中國合併嗎?

    再來換成我自已的說法
    台灣跟中國各自一個政府,經費來源是各自的人民
    台灣政府的存在,是台灣人自己出錢,除了台灣人民自己以外,沒人有權要求合併

    所以說囉
    如果總爺的家長是自己付錢,我們就通通閉嘴

  29. kathy表示:

    這邏輯真的蠻糟的。
    要來抬槓,也得要言之有物槓之有理阿,用兩岸問題來混淆焦點,這種回應的確可以讓來看部落格的閱讀眾清晰瞭解到,講道理,是多麼重要的事情。自己扯了個兩岸,不許別人用歐洲國家舉例?這種鴨霸的說法,正是導致今日無數抗議有理、不用道理的亂象原因之一。

    看到上面有家長提到總爺很會出博士學生,說真的,就算過去校友有1/10的比例出博士,你怎知道你的小孩不是那個9/10呢?過去的校友,有多少是現在的老師教出來的?其中,又有多少歷史時空背景的因素存在呢?

    再者,這一場反併校的鬧劇,到底帶個小孩什麼樣的學習呢?

    以身作則,做個講道理的父母,對孩子盡父母責任的同時,也要對社會負責任,無論小孩未來會不會念博士,都請不要忽略他們的公民教育學分。

  30. lulala表示:

    那位自以為很有邏輯概念的人 實在是蠻天兵的ㄟ
    他說距離和經費都不是理由
    那請問總爺國小繼續存在的理由又為何?

  31. lulala表示:

    看到上面有家長提到總爺很會出博士學生,說真的,就算過去校友有1/10的比例出博士,你怎知道你的小孩不是那個9/10呢?過去的校友,有多少是現在的老師教出來的?其中,又有多少歷史時空背景的因素存在呢?
    **********************************

    還有另外一個迷思是:只有成為博士的人才是總爺國小家長眼中所謂有成就的人嗎?
    其他學校的博士數比總爺國小少 培育出來的學生就比總爺國小差嗎?
    我跟我週遭的人提到某總爺家長說他讓小孩唸總爺是因為以後是博士的機會比較高 好多人都哈哈大笑
    唸個小學就開始要計較以後能不能成為博士 真的好辛苦喔

  32. 匿名訪客表示:

    那個沒邏輯的人,
    怎麼突然躲起來了?不見了?

  33. 奇怪表示:

    邏輯問題真的是邏輯有問題的人
    以為用那種舉一反三就是有邏輯 真的是好笑又欠罵

    還有 奇怪的是上面一直有人請別人要理性一點
    但所謂的理性 若是指”言辭溫和 沒有用粗話或俗語 沒有氣憤的口氣…” 那還算不上真正的理性
    非理性者也可符合上述溫良形像 卻用極簡化或有問題的邏輯甚至歪理或蠱惑人的方式講話 或說謊
    各位應該可以”馬”上猜到比如誰了

    版主雖然有時語帶怒氣 但他都有依理憑實據推論 還是他有理
    有理的人當然也可以憤怒
    今後 可能還會經常感到憤怒…

    現在一有人聽到檢討時政 批評或重探歷史事件 馬上叫人(那種假理性的)”理性”點 那才是害怕論理的人

  34. 邏輯問題表示:

    吃個飯一上來就看到一群天兵在哭夭
    真是夠了
    原來都是一些吃飽閒閒的傢伙呀
    首先回應那個叫無心的
    我不會像有些人沒水準把你的名字改成「無良心」
    不過我要提醒你的回應有幾個問題
    你說:只有出錢的人有權要求不要浪費喔
    建議把『不要浪費』改成『節省』
    雖然我不認為把錢花在教育上是浪費
    如果每年400萬可以教出一群對人性懷抱希望的孩子
    值得,真是值得
    但如果只能教出像你這樣的人
    那我只能說你說對了!那是『浪費』!
    對了!你是哪隻眼瞎了看到我寫什麼地球資源的爛比喻
    別扯到我身上
    其次是lulala
    請把網頁視窗拉到最上頭
    看看這篇文章的發文標題是什麼
    麻豆總爺國小抗爭無理耶!
    我只是質疑站長以『經費』與『距離』的論點有些偏頗罷了!
    因為只要提到其他議題
    站長就說不要偏離主題,順便假個拐子酸一下回文者
    而我主要的論點也只是
    併校與否不能只考慮『經費』與『距離』,
    因為還有許多議題可以討論。
    會舉兩岸合併的例子
    只是想凸顯『經費』與『距離』雖然是客觀的事證
    但其實也夾雜許多主觀的意識在其中
    就像如果有一天
    對岸阿共仔拿『經費』與『距離』強行要台灣合併
    你還不會抗爭啊!
    至於你問道總爺國小繼續存在的理由又為何?
    依你的程度爬爬文應該找得到
    如果還要把問題拋回給我,那是你程度太差,不然你就是詐騙集團。
    依我看來
    總爺百分之九十九會被併
    但百分之百不是因為『經費』與『距離』的問題
    不用得意啦!
    我很欣賞站長批評媒體一面倒
    但好像發文提出一些質疑的聲音
    在這也是群起攻之啊
    好像也沒高尚到哪裡耶!

  35. 哈哈表示:

    給站長 http://funp.com/t139724

    之前幫站長說話..沒想到居然被說..不知所云,文字表達能力低落。

    那好吧,我也不多說什麼,總之我認為站長有更大的義務去調查這件事
    而不是只為了單單400萬

    當然沒錯能省則省
    問題是把這個洞口補起來並沒有多大的幫助


    [站長回覆]:我又不是監察委員,也不是領你納稅錢的政府官員,我只是個部落客,我有啥義務去聽你差遣。

    不過你講的事我以前寫很多了,我投票也投聲明要砍不公不義福利的候選人。

    一事歸一事,你看到一隻蟑螂,不也見一隻打一隻;你會放過一隻正走過眼前,然後專心去打另一隻躲在水管裡的嗎?

  36. 匿名訪客表示:

    你寫中國台北 那你寫的字不也是中國字 你用的衛星 不也是中國衛星拍下來的圖 口口聲聲說別人中國台北 你不就在說你自己嗎? 我看你無恥怎麼寫都不會? 你有什麼資格批評總爺國小的事情 你自以為是nasa 嗎?你那麼行的話 幹麻不去中國台北呢? 你覺的地圖很有邏輯性嗎? 怎麼看都 有破綻 講的頭頭是道 但沒一樣是正確的 你有實地去測量嗎? 憑你三跟經就做出解釋老共早就投降了懂嗎?你不想當台灣人就滾出去吧~ 要不然比中國豬還不如! 底下的那些人不要那麼無知好嗎? 這跟網路搖言跟賣假藥沒什麼兩樣,為什麼不去搞有些意義 成天只會當教育界的敗類 滾吧 在怎樣我看不起


    [站長回覆]:你要寫情緒性的字我不介意,你也有資格來批評我寫的文章,但請你就事論事,你有沒有發現你打這幾行字,沒有顯示出知識面的準?

    我當然有資格批評總爺國小的事,因為我是納稅人。

    我寫的是漢字,不是中華人民共和國現行通用的字(那叫中國字沒錯)。

    「中國字」、「中國話」這些詞,還不到100年,「漢字」這個詞語幾百年了,我阿祖知道有「漢字」卻不知有「中國字」。

  37. 大盜表示:

    ↑講不贏別人就來這裡亂罵,哈哈!
    一篇部落格文章打出這批無理胡鬧的人抓狂,不必花錢登媒體,善用網路來傳播,真是划算。

  38. 大概不出文宣範圍,這些大概都看過。

    不過現在最新的核心問題是——-為何在總爺OT案出現時,趕跑一所學校?

    麻煩問一下老闆或朋友,總爺OT案的全貌?以及聰爺國小在OT案中的位置。

    為了OT趕學校,最好順便問一下OT之後,總爺庄人進園區,要不要收門票?還有總爺庄人能在裡面有多少工作機會?

    這些麻煩問清楚,寫詳細告訴大家,再重覆題目一次———為何在總爺OT案出現時,趕跑一所學校?

    別離題,扯一堆官云亦云的文宣。


    [站長回覆]:不好意思,我真的沒看過蘇煥智的完整說帖,我看到的只有報紙媒體上登出來的一些片段的蘇煥智(或台南縣政府)講法,而我剛好因緣際會,去過總爺藝文中心幾十次,對那一帶還算熟悉。然後就是看到一堆反併校的人,明明不是弱勢,也沒侵害他們人權,卻控訴蘇煥智迫害。

    我的Blog三百多篇,你可以見識我的獨立思考能力,我從來就不是官云亦云的。我跟蘇煥智或台南縣政府完全沒有關係,一個藝文中心最重要的是要有軟體及藝術經營者進來(若是商業勢力進來,我會來罵蘇煥智)。就算沒有OT,這兩所學校就是有一所該廢,兩校權衡之下,廢總爺比廢文正合理,我只關心預算不應被浪費。

    OT案不是我發明的,我也不了解計劃詳情,OT的問題你自己去問蘇煥智,叫他解釋。

  39. 大盜表示:

    你要跟人家討論,自己去作功課,找資料。
    你如果認為OT案不該趕走學校,你就自己找完資料和證據寫一篇過來給大家看看你的道理強不強。
    如果你問我,我告訴你,即使沒有OT案這學校也必須裁併。
    理由你自己一篇篇去看,不要再給我們畫Loop。

  40. 無心表示:

    TO:邏輯問題

    地球資源的例子是某訪客提出的,抱歉

    人身攻擊是沒有意義的,說別人在哭么不會使你的論述比較有力,貶低別人的人格也不會讓你比較高尚
    我還敢留e-mail和我的部落格,你卻只有一個不知道是什麼的暱稱
    你提的東西只要有充分的理由去支持,自然可以說服別人

    講了那麼多廢話,還是有人搞不清楚重點
    又沒人剝奪他們的受教權,一樣有學校給他們念
    他們老師的薪水是我們納稅人付的,付這些錢我沒意見
    但是設立兩所學校重複投入的資源就是浪費(自己回去看本文)

    如果你要說總爺可以提供比較好的教育
    是真是假我不知道,但因為這樣納稅人每年就是要多付400萬
    他x的咧,受比較好教育的又不是我家小孩(換成其他廣大納稅人的小孩也可以)
    為什麼付錢的是我們
    再說一次,為什麼付錢的是我們

    從頭到尾沒人敢正面回應這個問題
    認為每年花400萬保留總爺有價值的人
    為什麼不肯出錢
    東扯西扯
    怎麼沒人敢跳出來說這筆錢他付

    錢不是從自己口袋掏出來難怪不痛不癢

  41. Sigma表示:

    我本身是南藝大的學生
    老實說,這個併校的是,據我所知並非我們學校所要求而發生的
    而是縣政府規劃南瀛藝術文化園區,邀請我們學校去經營管理的
    我想總爺國小的家長,師生們是誤會了,不過要我說實話我暫不贊成併校
    老實說,我贊成
    就以南藝大現階段的空間,就我是學生的看法
    我覺得是很吃緊的, 一個藝術學校,最不能缺的就是工作跟展演空間
    可是就我現在所感受到的是,工作空間很小,專業的展演空間是很少的
    如果說未來總爺這地方規劃好了,我們學校有部分的學生便會搬到總爺去,我也是其中之一
    我也很希望有個大的工作空間,還有好的展演場地,這聽起來很自私
    可是,我不知道總爺國小的師生家長有沒有想過,沒錯你們現在有優美的環境
    可是,如果這個園區規劃成功了, 對於你們來說, 也是增加了 藝術教育的資源,我覺得這並沒沒有不好
    甚至這樣的資源,還可以讓更多的孩子學生可以享受到,這對於更多的學生是更有益處的吧!
    以上是我個人的觀點,跟南藝沒有任何關係

  42. 匿名訪客表示:

    澄清一下,我不是總爺國小校長(站長也說應該不是啦),也不是學生家長(還沒生小孩),只是一個畢業十幾年的校友。

    我也不是邏輯問題君,只是我剛好也回應了相似的想法,其實我是被站長說思考有盲點,思慮不周全的那個訪客。

    謝謝站長回應了我的2個問題,讓我有動力又接連的問了好幾個問題,可能是我的問題太膚淺,所以接下來站長就都沒有回覆了。

    可是我也很認真的查了地圖量測距離,希望做到「有所本」及方便閱讀者反向回去查證,或從原出處看到更多相關資訊。

    我想再確認的是,造成教育資源浪費的論點是300公尺、1.3公里、社區關聯或是學生來源的問題?


    [站長回覆]:我的Blog有個空格讓你填名字的,我也沒強迫你填真名,你不敢填而留空白,當然會被誤認。(「訪客」兩字是系統針對留白的人,自動冠上去的)

    造成教育資源浪費的論點:1.兩校距離(直線、路程);2.兩校規模;3.兩校校地;4.兩校校舍設備閒置率;5.兩校的依存的社區是否已消失。

    這三百多篇討論下來,簡單說總爺文正就是得廢其中一所,但因為文正校地大符合正常標準,總爺校地小遠不符校地面積標準,所以該廢的是總爺。

  43. 匿名訪客表示:

    >>站長回覆說︰「中國字」、「中國話」這些詞,還不到100年,「漢字」這個詞語幾百年了,我阿祖知道有「漢字」卻不知有「中國字」。

    我猜想應該是日本殖民時期教育文化的關係,因為日本人稱中文字為漢字,稱當時中國為支那,是這樣的嗎?


    [站長回覆]:「中國」、「中華民國」做為「國名」,是1912年以後才有的。你找得到一本清帝國時期的小說,有寫到「中國字」、「中文」這種名詞,你找到一個我送你100萬。

    漢字、漢文,不是日本人才這樣稱,1895年以前,台灣人唸私塾,就稱學漢文。一樣,如果你找得到一所1895年以前在台灣的私塾,自稱是在學「中文」的,你找到一個我送你100萬。韃子皇帝,也不稱「中文」,直稱「漢文」、「漢字」啊。

    「支那」是自稱,並不是日本人獨見而創獲的發明。孫文的演說稿、文集,到處找得到「支那」兩字。

  44. Holala表示:

    一開始 是因為總爺國小家長在媒體上的訴求 誤導了廣大的民眾
    他們利用一些真正偏遠小校的例子來顯示自己同他們一般的弱勢
    甚至是計較某些偏遠小校人數更少為何不用被廢
    也拼命呼喊要求馬先生政府要正視偏遠小校的問題
    如果不是住在麻豆鎮的人 或是對這總爺國小社區附近生態有所了解的人 真的是會被誤導
    因為我在外縣市工作 我週遭很多人一開始都是同情總爺國小的
    可是事實真相終究會有被揭發的一天
    尤其是現在網路這麼發達
    被媒體毒害已久的民眾 也還是可以有很多管道可以去聽聽不同的聲音
    因為這些不同的意見 很多人才得已從不同角度去思考這個問題 而不是被眼淚收買而不自知
    我覺得站長已經是很理性地去回應很多人的問題了
    這個討論空間也讓很多人的意見得以表達
    但這正是反對併校人士的痛
    因為他們原本被同情的優勢 如今已不再

  45. 總爺孩子的媽表示:

    在昨天24日總爺國小相關財產已開會準備點交給文正國小了。

    今日帶著小孩返校,發現總爺國小校外擠滿了各媒體的SNG車及各大報記者,準備抓取焦點新聞,但看到的老師、學生及家長們無一在意媒體的存在,也絲毫沒有以往返校時看到孩子的歡樂氣氛,校內充滿著離情依依的傷感及對總爺國小的不捨,當每位學生及家長拿到轉學單時,那時的心情並非身歷其境的朋友們能感同身受的。總爺國小似乎是真的要走入歷史了….此件事5月初發生到現在,似乎沒有是誰贏或是誰輸,相信雙方都受了傷。當牽著孩子的手進入車內,離開總爺國小的那一剎那,不由自主的回想十年前的種種……..

    十年前…為了替老大找一所適合他的學校,在他幼稚園期間,便不斷的觀察,且很深入了解這附近的幾個國小,發現總爺國小的教學團隊,應該是孩子最好的選擇,但進入學校後不久,發現有兩位老師顯然不適任,在我們家長向蘇校長(前任的校長)施以集體轉學的壓力下,前任校長非常圓滿的解決家長的問題之後,就從那時開始,一年級到六年級的老師個個是強將,且肯全力付出。這幾年總爺孩子們,不論學業、才藝的學習成果,或著在參加縣賽或是全國賽的評比,都讓人刮目相看,因此才能引起這麼多外鄉鎮的家長,願意不辭辛苦的長距離接送孩子。甚至今年小ㄧ新生報名,在2.3月份即已而額滿,且婉拒了許多想進校就讀的學生,這是在少子化時代裡蠻奇特的現象。

    其實做家長的,大家心知肚明,只要有好的老師,距離、金錢並不是問題。我們選擇總爺國小,不是因為了學校附近那幾顆大樹而去!!!假設沒有非常優質的教學團隊,學校硬體設施再怎麼先進,附近的環境再怎麼優美,相信有心的家長是不太可能將孩子送去那裡就讀的,更何況當時十年前總爺校門前還是雜草叢生,連個像樣的操場都沒有,但是家長們仍執意將孩子送往總爺國小就讀,我想是什麼原因,大家應該非常清楚了!!

    今早,碰到了許多熟悉的家長,詢問他們知不知道有此部落格及這裡的相關意見,大部分的家長,不是很清楚且也沒什麼興趣,現在他們唯一關心的事,就是孩子到新的學校適應的問題,我再繼續追問,假設我們來共同分擔總爺國小留下來必須負擔的那400萬,全部的家長笑而不答,突然有一家長說了ㄧ些耐人尋味的話,「400萬,我們160個學生平均分擔,每年才不過支付2、3萬左右,一個月不過2仟多元,比補習費還便宜,不要說400萬,就算是800萬我們都願意。但是,縣府會肯嗎??我們不是提出相當多的方案,縣府連聽都不想聽,甚至校友會願意花費每年數十萬租用台糖未利用之房舍,來提供南藝大使用,使這件事能獲得三贏的局面,但縣府連看都不願意看,聽都聽不進去,更何況要採納執行了。」隨後,我們一群家長在彼此祝福聲中默默的離開了總爺國小,在離開的同時,望著那熟悉的背影,寄予深深的祝福,讓那群家長及孩子再度的找到他們心目中的『總爺國小』。

    雖然此事件似乎已接近尾聲了,在社會上引起了不少的爭議,在此我不願再做任何的解釋,因為那一切都即將成為過往雲煙了!倘若這段時間,造成社會大眾的質疑,所帶來的一些不滿,就我個人的立場上而言,願意在此表示十二萬分的歉意,而我所認識的每位家長,沒有ㄧ個是你們所說的自私自利,畢竟,我們也是孩子的爸媽!知道怎麼去教育我們的孩子,當時我們來到了總爺國小,真的只是單純的替我們的孩子,找到一個適合他們的讀書環境,誰也沒想到我們如此做,有浪費公帑之嫌,我想做為孩子爸媽的我們,目前也唯有更認真教育他們,使他們未來能成為社會上有用之人,相信這是我們目前應努力的方向。最後,還是非常感謝版主有這個部落格讓不同的意見能做互相交流,也能看到許多先進表達的良好建議,閱讀此部落格獲益良多,感恩!!

    祝福各位朋友心想事成、萬事如意!!

  46. 匿名訪客表示:

    站長你誤會了,我不是不敢填(反正可以隨便填、隨便換),只是懶得填,而且訪客也是個不錯的名字。

    關於「漢字」的說明,讓我又多學了一些知識,無奈才疏學淺只能看著200萬興歎。

    站長這篇文章及回應確實指出總爺國小及媒體報導未說明的問題,

    只是身為總爺國小校友,總想為母校盡一點心,試著回應站長的論點。

    希望各位不用對不同意見者保持敵意,或者是視為不同政黨陣營的支持者。

    從許多回應可以看出各位對馬英九及其無能政府的不滿,

    可是想要搶救總爺國小的人,也不是故意藉此狐假虎威。

    好歹台南縣可是三席立法委員民主進步黨全上,支持度稱霸全台。

    今天如果是謝長廷當選總統,總爺國小的人也會向他陳情吧!

    也許要怪馬英九雞婆,新聞媒體多事,讓單純的併校爭議牽扯上政治立場。

    希望版主能繼續秉持公平正義的原則,關心全台真正偏遠地區學校的併廢校案。

    這樣才不枉這篇因總爺國小而起的熱烈討論。

  47. 膺懲暴支表示:

    我是台南縣民
    蘇煥智找南藝大進駐總爺藝文中心
    明明是一件好事 是一件求之不得的事
    結果上面看到有一個blog居然寫 大學欺負小學
    http://blog.yam.com/munch/article/15783596
    如果總爺國小近距離內沒有其他國小
    廢了總爺會侵害了附近社區小孩的受教權
    那麼這樣講是成立的

    並不是說總爺國小家長就必需為地方發展而犧牲
    而是近距離兩校併成一校 根本稱不上犧牲

    蘇煥智找南藝大派一個科系來
    猜得到 不是把藝文中心割讓給南藝大關起門來使用
    是因為他們是國立大學 中央政府的預算
    不必縣府出錢 等於是把總爺藝文中心 藝術活動的創造
    由這些學者 學生來幫忙
    (重點是請他們來策劃一些藝文活動)
    這也是變相的 由中央來間接支應總爺藝文中心
    這才是 不讓總爺藝文中心變蚊子館的表現

    南藝大進駐這個藝文中心 比一個多餘的國小
    能創造出來的價值大太多了

    就像新營的體育場 如果旁邊有空地 蘇煥智能找得到體育學院來設分部
    南科旁邊 若能爭取到交大 成大來設分部 這也會是重大政績
    在大內玉井 若能爭取到一所大學民族學系遷來 做平埔族研究 那也是功德一件
    成大水利系若位於南藝大烏山頭校地 比設在台南市有意義多了
    台大農學院設在雲林縣 或台南縣 都比在台北還有意義
    這才是資源的合理運用 加乘效果

    這麼一鬧 南藝大也不敢再來了
    看那位校長實在沒有LP
    看到媒體一面倒 就怕自己成為壞人
    一個大學校長識見如此 也令人驚訝

    廢校併校事件這一鬧
    南藝大不來了 總爺經營團隊還不曉得去哪裡找
    依我看 並沒有大學欺負小學
    反而是一群家長欺負台南縣民

  48. 蘿羅表示:

    站長你誤會了,我不是不敢填(反正可以隨便填、隨便換),只是懶得填,而且訪客也是個不錯的名字。

    關於「漢字」的說明,讓我又多學了一些知識,無奈才疏學淺只能看著200萬興歎。

    站長這篇文章及回應確實指出總爺國小及媒體報導未說明的問題,

    只是身為總爺國小校友,總想為母校盡一點心,試著回應站長的論點。

    希望各位不用對不同意見者保持敵意,或者是視為不同政黨陣營的支持者。

    從許多回應可以看出各位對馬英九及其無能政府的不滿,

    可是想要搶救總爺國小的人,也不是故意藉此狐假虎威。

    好歹台南縣可是三席立法委員民主進步黨全上,支持度稱霸全台。

    今天如果是謝長廷當選總統,總爺國小的人也會向他陳情吧!

    也許要怪馬英九雞婆,新聞媒體多事,讓單純的併校爭議牽扯上政治立場。

    希望版主能繼續秉持公平正義的原則,關心全台真正偏遠地區學校的併廢校案。

    這樣才不枉這篇因總爺國小而起的熱烈討論。
    ***********************************************
    扯到政治對立的議題
    好像是反對併校某些發言偏激人士進來這個版才開始有的
    併校這件事跟政黨根本沒有什麼關係
    今天就算縣長是非民進黨 總統是非國民黨 難道總爺與文正國小就不該併校嗎?

  49. 蘿羅表示:

    那位總爺孩子的媽媽的留言是我在最近看過不同討論區的家長發言中比較理性一些的
    除了他引用的的某位家長耐人尋味的發言之外 太情緒性了些
    我不知道總爺國小的家長會如何告訴他們的孩子這件事情發生的原因 以及如何面對既定的結果
    如果他們告訴孩子的是像板上某些家長的發言一般的內容 那可真是讓人憂心啊
    併校這件事 會不會反而是家長和那些敲邊鼓的人陷得太深了
    大人們會不會太小看孩子的適應能力了?
    多走幾百公尺的非直線距離 對孩子來說一定是壞事嗎?
    唸一個名稱不是總爺的國小 對孩子來說一定是壞事嗎?
    去到一個新環境 接觸不同的老師不同的小朋友 對孩子來說一定是壞事嗎?
    校園旁沒有了傲人的大樹與綠地 對孩子來說一定是壞事嗎?
    就算未來成為博士的機率降低了 對孩子來說一定是壞事嗎?
    併校事件對孩子們來說也是重要的一課
    那些贊成併校的人的意見 究竟孩子們知不知道?
    家長或老師們究竟有沒有正確的告訴他們如何接納不同的聲音 如何面對既定的併校結果?
    還是只是告訴他們大家都是在欺負他們 對不起他們?
    會有這樣的想法及擔憂
    是因為看到媒體中小朋友的表現以及看到某些網路討論區中小朋友的發言
    最可以教導小朋友正面面對這件事的就只有家長了
    只是家長如果自己也陷在天下人皆負我的負面情緒中
    那傳達給小朋友的又會是怎樣一個消極的印象 造成多大的影響

  50. Masako表示:

    總爺孩子的媽,
    當我看到妳留下的感言時,很”震”啞呀!原來妳(你)們到目前仍然在數那4,000,000台幣!現又加碼到8,000,000! 乾脆
    自己组團隊去建個私立小學,反正將來都極有可能成為類似他,馬的哈佛博士。教育是無形長遠的投資!但從小就要讓孩子
    們了解「公、私」的分界點!還有請尊重全台灣國納稅人的肺俯之言,而不是詐騙集團的撈錢組中華民國納稅人的cynical嘶吼。

    總之,廢校併校重點不是”經費”與”距離”,而是法令的”認知”與”公民道德”!總爺孩子的媽,先教他(她)們守法吧。
    而不是讓會吵的小孩們就有糖吃!!!

    妳說:
    「…但進入學校後不久,發現有兩位老師顯然不適任,在我們家長向蘇校長(前任的校長)施以集體轉學的壓力下,前任校長非常圓滿的解決家長的問題之後,就從那時開始,一年級到六年級的老師個個是強將,且肯全力付出。…」
    一縣的縣長正如同一校之長,都同姓”蘇”(是天意吧!),請施展「轉型正義」的法令,把幾十年來沒弄清楚狀況的事ㄦ暴露在大庭廣眾前!加油!We are ready to look forward!!

  51. Masako表示:

    「站長你誤會了,我不是不敢填(反正可以隨便填、隨便換),只是懶得填,而且訪客也是個不錯的名字。」???
    這是哪們邏輯?!像我用的是日本電腦Sony鍵盤,光是打正確文字換字碼,都很費時,也不會懶得省掉敲個”@”。
    網主又不是情報單位的頭,不用怕!
    長長的回文都打了,何況是一個小老鼠@加上數字!

  52. Masako表示:

    膺懲暴支桑,
    謝謝你提供的遠景資料和夢。
    像我大妹最近接的工作就是日商IC板進駐南科園申請廠執照的。我聽了很高興,因為可以多出工作機會造福地方。
    家父是台南市成功國小,本人是分數進台大最後一系(三民主義申論題三十分裏只得三分)但是填我家隔壁的成大。
    (公園國小畢業、拿市長獎。)當然關心台南的點點滴滴,風吹草動。

    知識份子的責任是幫忙掀開社會的不義不公,為大我來盡綿薄之力,唯有大我的存在,才有享樂享福安居的小我。

  53. paul表示:

    >>如果說未來總爺這地方規劃好了,我們學校有部分的學生便會搬到總爺去,我也是其中之一
    >>我也很希望有個大的工作空間,還有好的展演場地,這聽起來很自私
    >>可是,我不知道總爺國小的師生家長有沒有想過,沒錯你們現在有優美的環境
    >>可是,如果這個園區規劃成功了, 對於你們來說, 也是增加了 藝術教育的資源,我覺得這並沒沒有不好
    >>甚至這樣的資源,還可以讓更多的孩子學生可以享受到,這對於更多的學生是更有益處的吧!

    先回應simga這為南藝大的學生,我想說的是大家都知道南藝大土地很大,根本沒有擴校的需求,而且離你们學校很近的嘉南國小,你们李校長也考慮過,今天如果真的是要讓南藝大進來園區,其實總爺藝文中心仍有其他的展覽管,最近五角船板老闆娘,正在紅樓展覽啊!學生的想法真的很單純真,只是南藝大要進來這麼簡單嗎?蕭壟文化區也是展覽場地啊!說到蕭隴文化區,原本也是糖廠廢棄區,縣府撥經廢整理,每年固定舉辦糖果節,不過聽說都虧錢,且每年縣府的預算都花好幾百萬,我並不是心疼這些錢,我要抗議的是既然整建經費由預算編列,那麼一定有用到納稅錢,那也不是重點,既然是錢都花了,為什麼還要收門票,且營運每年都虧損,原因是不是就在bot呢?如果這麼搞相信幾年後總爺藝文中心是不是要收門票呢?為什麼一條牛要被撥兩層皮,現在總爺藝文中心是開放空間未來呢?總爺藝文中心的開發案聽說有一些餐飲業進駐吧!

  54. paul表示:

    從頭到尾沒人敢正面回應這個問題
    認為每年花400萬保留總爺有價值的人
    為什麼不肯出錢
    東扯西扯
    怎麼沒人敢跳出來說這筆錢他付
    錢不是從自己口袋掏出來難怪不痛不癢…………無心

    又是400萬的問題最近在想一個數學題目:甲學校有一位校長,兩位主任和九位老師.乙學校也是一位校長,兩位主任和九位老師,丙學校是大學校,所以有一位校長,四位主任,一百位老師.校長薪資六萬,主任薪資五萬五千,老師薪資五萬,如果廢了甲學校,那每年可節省多少錢?廢了甲學校那校長主任跟老師勢必到乙或丙學校如果校長跟主任都被降級為老師那校長省一萬兩位主任也省一萬一年共多花24萬你們一定懷疑幹事跟護理師呢?吼..幹事跟護理師都是基層特考錄取就算不在學校也到公家機關服務.你們也要問水電費了.吼…人多水電費也會增加吧!乙學校跟丙學校因為老師增加所以水電費也會增加吧!那每間學校的預算呢?甲校跟丙校的預算本來就不同.吼…吸收甲學校的乙校跟丙校難道行政資源不會增加.縣府都已不把資源浪費作為並廢校的原因了.因為他們知道站不住腳.連南藝大都不是並校的原因了.真的很扯.提供這個問題只希望大家多多動動腦.別被牽著鼻子走.贊成仍是贊成.反對仍是反對.


    [站長回覆]:總爺國小原任校長,下學年到別的學校繼續擔任校長了。為什麼還有校長的空缺讓他做?因為今年台南縣有幾個校長退休啊。

    沒錯公立國小老師的有工作權職業保障,總爺廢校以後,並不能把全校老師辭退掉。原有的總爺國小的教職員工繼續在領薪水,不代表沒有省人事費用啊。

    因為台南縣有100多所國小(31鄉鎮市),國小老師總數大概在2000左右;每年有幾十人退休,每年也會招幾十個新進老師(剛畢業的,剛考上老師的,外縣市轉來的),總爺國小廢校後,多出來的老師其實是去補退休的老師缺額,或者新進老師數額就少幾個,這用共匪的話叫做「宏觀調控」。

  55. 路人甲表示:

    >>十年前…為了替老大找一所適合他的學校,在他幼稚園期間,便不斷的觀察,且很深入了解這附近的幾個國小,發現總爺國小的教學團隊,應該是孩子最好的選擇,但進入學校後不久,發現有兩位老師顯然不適任,在我們家長向蘇校長(前任的校長)施以集體轉學的壓力下,前任校長非常圓滿的解決家長的問題之後,就從那時開始,一年級到六年級的老師個個是強將,且肯全力付出。這幾年總爺孩子們,不論學業、才藝的學習成果,或著在參加縣賽或是全國賽的評比,都讓人刮目相看,因此才能引起這麼多外鄉鎮的家長,願意不辭辛苦的長距離接送孩子。甚至今年小ㄧ新生報名,在2.3月份即已而額滿,且婉拒了許多想進校就讀的學生,這是在少子化時代裡蠻奇特的現象。

    此段各位發現咯嗎家長可用集體施壓的部份讓某兩位教師的教學權收到壓迫
    如果家長你們這麼用心這麼關心
    那麼轉學到其他學校師資就被說的如此不堪嗎
    你們還不是有自己的手段會去選擇甚至更換老師


    >>今早,碰到了許多熟悉的家長,詢問他們知不知道有此部落格及這裡的相關意見,大部分的家長,不是很清楚且也沒什麼興趣,現在他們唯一關心的事,就是孩子到新的學校適應的問題,我再繼續追問,假設我們來共同分擔總爺國小留下來必須負擔的那400萬,全部的家長笑而不答,突然有一家長說了ㄧ些耐人尋味的話,「400萬,我們160個學生平均分擔,每年才不過支付2、3萬左右,一個月不過2仟多元,比補習費還便宜,不要說400萬,就算是800萬我們都願意。但是,縣府會肯嗎??我們不是提出相當多的方案,縣府連聽都不想聽,甚至校友會願意花費每年數十萬租用台糖未利用之房舍,來提供南藝大使用,使這件事能獲得三贏的局面,但縣府連看都不願意看,聽都聽不進去,更何況要採納執行了。」隨後,我們一群家長在彼此祝福聲中默默的離開了總爺國小,在離開的同時,望著那熟悉的背影,寄予深深的祝福,讓那群家長及孩子再度的找到他們心目中的『總爺國小』。

    真的要量化計算金錢嗎
    問題是錢不是你們出
    除非這是所私立小學
    校長治學有方但是缺經費
    那家長要贊助無妨
    這才是問題
    還有
    各位真的這麼在乎總爺國小的存廢
    如果併校後改名為總爺國小
    那麼請問你們堅持的一些榮譽校譽
    還有新的合併後的國小小朋友也是繼續為校爭光
    這跟遷校併校反而比較沒友直接關聯??
    那你們願意接受嗎

    >>畢竟,我們也是孩子的爸媽!知道怎麼去教育我們的孩子,當時我們來到了總爺國小,真的只是單純的替我們的孩子,找到一個適合他們的讀書環境,誰也沒想到我們如此做,有浪費公帑之嫌,我想做為孩子爸媽的我們,目前也唯有更認真教育他們,使他們未來能成為社會上有用之人,相信這是我們目前應努力的方向

    你們或許單純或許自私的想為自己的小孩找個好的環境
    相信你們自己也沒想到自己的行為在更多人眼中有這樣的問題
    可是國小的影響雖很大
    但從博士人數去反推這所國小的績優與否
    不覺得太早了嗎
    還有聽在其他家長耳裡
    不是很刺耳嗎
    難道讀文正國小的家長想的跟你們有不同嗎
    可是你們不斷的舉例抗議的內容反而成了更多數人不滿的內容
    難道還沒發現你們單純的行為其實是屬於有些自私的表現嗎
    即使你們不認為
    可是在更多數人的眼中卻成了少數人享用較多的權利
    所以反而越討論越不支持你們抗議
    因為剛開始你們說偏遠學校結果發現不是偏遠學校
    一個又一個的議題
    反而讓人覺得你們的理由真多
    可是說到最後發現站不住腳又換另一個議題
    反而版主始終強調幾個重點並根據你們所說提出證據
    所以越看越覺得你們反而理虧
    其實有點像現在的政府
    一個又一個的問題
    講到最後都變成前政府的問題
    但是自己選上後到就任兩個月
    不是說馬上好不要擔心嗎
    結果呢上任一堆問題
    開始了十天而已三十天而已六十天而已不斷的緩衝期
    但是不斷的推託顧左右而言他
    就是不願意正視別人所說不對的理由
    各位家長阿
    你們講了這麼多理由不應該遷校
    可是如果這些理由都不衝突卻還是要併校遷校
    你們接受否
    反推回去如果你們心有猶豫
    其實講這些就沒用了

    例如樹蛙
    什麼時候變的這麼重要
    例如距離怎麼會變成說嘴重點1300公尺摩托車一下子就到了

    很多事情被點破以後會讓大多數的人想看到更公平的分配
    於是乎比較就會得到更多數人的答案
    你們不是不對
    只是在更大的群體中你們便成了少數的自私行為
    就好像新舊政府交接後
    開始有人懷念阿扁對於台灣主權的堅持
    有人懷念民進黨政府對中下階層的關心
    有人抱怨新政府是文人內閣好人執政卻缺乏能力
    有人抱怨為了拼經濟政府把主權爭議國防外交都擱在兩邊亂開大門對中國交流
    在功利主義的社會中
    利益是比較後大家平衡出的結果
    有了雙方的比較就會得到誰比較好的答案
    其實不是單純的好或不好
    此一基礎建立在利益之上
    併校其實不只是小學的趨勢
    更是所有大學的趨勢
    除了少子化
    也因大學太多
    今年新聞說零分都有機會上大學
    你覺得現在的博士碩士很了不起嗎
    就像幾年前大家就開始批評現在大學生不如我們六年級的高中生那樣
    以前博士或許唸書真的很厲害
    現在的博士恐怕未必了
    所以大學勢必併校才能減少名額不會資質根本就是很糟糕也有書念
    大學也可以順便提升教學品質教出競爭力
    甚至老師為了怕被併後失去飯碗也會積極的充實自己提昇自己的競爭力
    對於總體來說樂見老師自我成長
    自然的汰弱留強
    讓更好的老師繼續留在教育界
    合併不過是人類另一種生態的演化
    如果就學學生持續減少
    這只是必須經歷的陣痛期吧

  56. paul表示:

    可是在更多數人的眼中卻成了少數人享用較多的權利
    所以反而越討論越不支持你們抗議
    因為剛開始你們說偏遠學校結果發現不是偏遠學校
    一個又一個的議題
    反而讓人覺得你們的理由真多
    可是說到最後發現站不住腳又換另一個議題

    總爺國小只是普通的小學.沒有特權.每個们都可以到此就讀.只要家長们認同這裡.跟本沒有享受比其他人多的資源.站不站的住腳真的是見人見智多說無義.經費跟距離好像也不是縣府打擊總爺國小的說詞了吧!陳版主好像也不題400萬的事情了.大家都是會變來變去.


    [站長回覆]:就入學的方式是沒有特權,但短距離內兩所學校造成了浪費,引起我們納稅人的不爽時,而你們不以為意,不覺浪費,抗拒合理的教育資源分配時,這跟特權是差不多了。

    教育資源(納稅錢)是定數,有人拿多了,有人浪費了,就有另外的人少了,另外的人被忽略了。

  57. 總爺社區的人表示:

    我也曾經是文正學生家長
    整整六年,小孩剛去年畢業,
    我很後悔,當初我遇到不適任老師時
    選擇默默承受
    所以即使小孩已畢業
    每當想起此事,
    我的心還在滴血
    如果人民的納稅錢,同樣的錢要花在老師身上
    你會選擇那一種老師呢


    [站長回覆]:淘汰不適任老師,是一個值得抗爭的題目。不適任教師一樣在浪費我們納稅錢。
    可是這件事,跟短距離內有兩所學校所以該併,並沒有關係。
    你可以跟我一樣,申請一個部落格,聲討這些誤人子弟的廢物。
    不過聲討的技巧你要去問律師,可別聲討不成反被對方告毀謗,然後又說是我指使的。

  58. 路人甲表示:

    其實說老師適任與否
    很多都是主觀的認定
    除非班上大多數人都認為老師不適任
    不然其實老師好不好不是誰說了算的事情吧
    而且有些人後來反而懷念當初愛之深責之切的老師
    或許有些老師表達不好但是其實很盡心盡力
    只是現在社會很傷腦筋
    什麼體罰都不行
    其實老師也很難做
    所謂淘汰不適任老師要如何界定也是個問題
    老師好不好其實我覺得國小還好吧
    其實現在父母有個心態是
    好像上學了小孩交給老師一切給他們負責就可以了
    出事了他們都要負全責
    放學了接回來了又不怎麼管
    其實父母的身教言教更重要
    父母只想著把小孩交給老師一切就會好的心態也需要調整一下

    這才是父母家長老師學校要一起努力的方向

  59. 總爺社區的人表示:

    如果是自己的小孩功課不好
    或是品行不好
    怪誰?
    那我沒有話說
    如果是因學校教電腦而使小孩沉迷電腦呢
    如果她的沉迷網友是學校電腦老師呢
    如果家長已經透過書信,導師或校長禁止而明知故犯呢
    如果老師寫信透過其他學生轉交
    還要求看完交回
    那老師的心態如何
    怪誰?
    我很無言

  60. nick表示:

    站長先生,併校與否本就有各自的理由,也許沒有人可以說服所有人。
    不過有幾點你知不知道:
    1.縣府發出的公文 府教學字第0970148475號函 中
    教務主任姜清旺調子龍國小、總務主任黃士榮調新泰國小教師。老師方面,李亮槿、馮麗敏調培文國小,王素葉、林秀萍調麻豆國小,楊秀環調南安國小,李國賓調大灣國小,工友陳方玉春轉僱麻豆國小。

    所以沒有老師被縣府轉去文正國小

    2.蘇縣長在公共電視的節目中,說會讓總爺國小「原師原班原生」一起去文正國小,可在上節目前公文已發出,公文上的日期是7月4日,節目是7月6日現場播出,而總爺國小是7月7日才收到的。
    到底這日期押7月4日的公文是哪一天離開縣府的,沒有人知道。
    但可以確定的是,蘇煥智這人心口不一。已經打好各老師轉調各校的公文了,蓋完印了,還去節目上開不會兌現的支票。

    3.而老師轉調各校的公文能夠拖過公視的現場直播節目才送到,之後縣府卻能夠在一天之內連送三道公文到總爺國小,這又是為了什麼?

    另外文正國小並沒有增加老師與班級數吧?
    如有誰知道的請告訴我。

    如果說文正國小並沒有增加老師與班級數,那要怎麼接收總爺國小的學生?
    將近160位小朋友要去哪裡?
    文正國小嗎?可是班級數沒增加呀?
    站長你知道他們會去哪裡嗎?
    或是其他朋友知道的?

    既然站長是從辜狗的衛星圖去找答案的
    那就順便去看看培文國小與麻豆國小的學校在哪裡吧
    然後想想為什麼總爺國小的老師沒調去文正國小……

  61. Masako表示:

    「…然後想想為什麼總爺國小的老師沒調去文正國小……」
    是他(她)們自己沒把文正國小填入想轉調的學校名單上吧?

    「另外文正國小並沒有增加老師與班級數吧?」
    因為這些學童們的家長寧可學「孟母三遷」開車遶到他(他)們心目中可培養博士比較多的學校,不屑到文正國小!
    事實上,我也喜歡總爺的稱呼。所以版主在上面的答覆留言也有此提案時,真的很高興。

  62. 路人甲表示:

    事後的作法不是局外人說了算的

    nick先生您提的很有道理
    不過
    前面也有些文章寫說之前縣長也有提過這些方案給他們選擇
    不過他們就是不要
    所以現在再來說那為甚麼連老師都沒有過去文正
    就好像你跟別人談判條件
    本來好像雙方五五波
    後來你可能因為某些事情發現自己的劣勢最後根本沒立場跟人談
    然後才說那可不可以之前說的怎樣怎樣
    是否對方還願意如之前的條件給您呢
    您說的第二點原師原班原生
    我覺得或有此問題
    第一點老師沒有調去文正
    之前不是也很清楚的表明立場在抗爭也不願意調去文正
    如果事後結果是這樣那麼請問另外一個學校的老師職員是否容易排他
    請問您如果是總爺的老師是否有心理準備願意過去
    這也不是三言兩語說得清的
    還有他們是否也因為抗爭而不願選擇去文正呢
    如果當事人是這樣心態那麼旁觀者又如何有立場去說為什麼他們沒去文正呢
    重點是如果今天您是裡面的老師
    您想去文正但是沒有那您可以出來跟縣長對抗
    說他沒有說到做到
    而剛好您不是
    所以說真的您提這個疑問我覺得重點在當事人身上
    由他們來說的話我們其實完全沒有立場反擊

    最後您提到160位學生去向
    我也想反問這些學生如果只是三三兩兩過去文正
    是否變成只要零星分給各班就可解決問題
    不需要另外開班增員
    還需要新雇用老師
    因為我們的討論往往在最上頭的原則打轉
    但是當您說到細節後
    其實校務上會有很多的問題
    例如增班的話是否老師不夠需要臨時聘用
    是否會增加該校今年度支出縣府是否有計劃撥出預算解決此併校產生的問題
    總之這都不是我們事後看到現在的結果光質疑就能解決的細節問題

    前面討論的這一段很明顯的出現了多數人的看法
    而後面這一段呢是縣府在如何解決這些事務的實務作法
    又該是另一個探討的問題了
    而繼續探討下去你會發現什麼預算問題老師人數問題增班問題小朋友適應問題
    更多的細節又會繼續出現

    真的要繼續雞蛋裡挑骨頭
    就會發現更多的事情
    當然或許對併校有利的也可能會出現
    但是相對的也會有不利的

  63. 阿宏表示:

    總爺孩子的媽說家長們願意多出一些錢(如400萬)保留原校,以及堅強的教師團隊是送小孩去的主因。那我想問為何不乾脆送去私立小學?一樣有很好的老師。是因為私立小學更貴吧? 併校可省的教育成本其實不止400萬(版主還是低估了),因為所有重複投資的動產與不動產還沒算進去,也沒算這些的機會成本(例如地可以拿來作藝文中心或讓南藝大進駐等)。所以,從私立、總爺與一般公立小學的學費比較可以看出,總爺在過去幾年其實是佔了大家的便宜,以一般公立的學費,提供比一般公立更好的教育品質。

  64. 無心表示:

    阿宏

    你說總爺以公立學校的學費提供更好的教學,這是佔了大家的便宜,我想這是說不過去的
    公立學校不是自由的市場經濟,不論品質好壞的學費都一樣,那比較差的學校該怎麼辦?退錢給學生嗎?

    再者,評定教學品質好壞的標準是什麼? 又要以什麼為基準呢?
    這再討論下去就偏離主題太遠了

    今天合併總爺是因為他造成了教育資源的重複投入
    如果說他教育品質好是佔了大家的便宜,那如果他教育品質差就沒這個問題了嗎?
    一個學校願意用同等的學費提供更高品質的教學,總是好事一件

  65. nick表示:

    大家想想我提出的幾個問題,我想我提出的都是事實,我並不是要去論總爺該不該併掉或廢掉,因為這是縣府的權限,蘇煥智已經展現他的行政裁量權給大家看到了,基本上沒有人可以阻止他。所以總爺國小的消失只是早晚的問題罷了。

    我在乎的是總爺國小的小朋友會去哪裡。

    所謂配套措施,應該是在政策實施前就已經做好的,起碼也要同時進行的才算數。
    應該沒有人搬家是把東西都搬到門口了,再去找房子的吧?

    老師轉調的公文上面的日期是7月4日,7月6日的節目上蘇煥智還說會原班原師,請問這些話是說給誰聽的?局外人嗎?
    當時一起上節目的總爺自救會代表還不知道這公文,否則在節目上就當場反駁了不是嗎?
    然後7月7日公文才送到學校,不管其中的原因是什麼,至少我們可以肯定在7月6日的節目中蘇煥智是很清楚公文的內容的,他已經心知肚明總爺國小的老師沒有一個到文正國小的。

    如果說要等總爺國小的小朋友都辦理好轉學了,再去增班增師,哪個家長願意這樣去轉學的?

    「是他(她)們自己沒把文正國小填入想轉調的學校名單上吧?」
    我覺得這種講法太情緒化了,純粹是臆測,請問證據在哪裡?你有文件或公文嗎?

  66. Masako表示:

    「是他(她)們自己沒把文正國小填入想轉調的學校名單上吧?」
    我覺得這種講法太情緒化了,純粹是臆測,請問證據在哪裡?你有文件或公文嗎?

    我當然沒有文件也沒公文!當然沒証據。這是曾在公立教育學校教過書的我所下的常識論。
    反正那些原任教總爺國小都還在,應該很容易請他(她)們來說明的
    奇怪,依常理論事,怎麼又冠上「…這種講法太情緒化了…」

  67. 膺懲暴支表示:

    To: nick

    總爺國小的學生 原班併到文正國小 連老師也過去
    這是蘇煥智五月決定要併校廢校時開的支票沒錯

    問題是 總爺國小的家長 持續不斷地抗爭
    只想總爺國小留下不被廢校 師生繼續留在原地
    其他的配套 統統聽不進去 堅拒任何改變

    還向教育部提訴願 到行政法院告蘇某人
    成立網頁罵蘇煥智 完全不與蘇煥智對話
    從來這裡的總爺家長看得出來 他們想死守總爺國小另一個重要理由
    是文正國小不好 他們不屑這所學校 或者他們當年就是放棄選擇了這所學校

    說不定到七月初 都還沒有 或者只有少數總爺學生 主動轉學到文正

    請問在這種狀態下 蘇煥智還需要實踐他原先的諾言嗎
    他原先的承諾 起碼前提應該是 總爺全體學生轉到文正
    然後他去喬讓總爺的老師都過去

    總爺的學生 甚至不少來自麻豆以外鄉鎮
    總爺的學生 根本不會轉去文正

    那請問你去追究蘇煥智沒有實踐諾言
    是不是邏輯前後顛倒了?????

    既然總爺的學生沒幾個轉去文正 文正沒有明顯增加學生
    代表文正沒有老師缺嘛

    那請問蘇煥智可以下令總爺老師去文正當閒差嗎?

    總爺的老師最後調到各個其他學校
    也許是自己填志願的 也有可能是縣府強迫的
    我不是當事人 所以不能確定

    但一個局外人看得很清楚
    蘇煥智開的支票 前提被你們家長搞不見了
    跳票是必然的 結果你還跳出來指責蘇某人跳票

    真是太好笑了

  68. 膺懲暴支表示:

    To: plnm

    蘇某人並不是把總爺割讓給南藝大做第二校區
    蘇某構想只是南藝大派一個系所或單位來總爺
    他是希望南藝大來支援總爺藝文中心的藝術活動經營管理
    等於是讓中央(因為南藝大是國立的)來支出總爺藝文中心的經營管理

    這種事對南藝大而言
    等於是叫他們出公差 要花錢 還不一定找得到教授願意離開總校區來這裡

    難怪南藝大的校長 在總爺學生家長的演出之下
    馬上發表聲明 說他們是出於被動
    也不願意傷害學生感情
    等於是說可以放棄不來

    人家來總爺是來幫忙 並不是來佔便宜 佔土地 搶資源
    總爺家長們的自私 等於壞了總爺藝文中心未來發展
    (請問去哪裡找不必花錢的藝文經營管理人才??)
    明明是這群自私的家長不可原諒
    卻有人把南藝大塑造成欺負小學生

  69. 看不下去表示:

    TO NICK~
    你這樣導因為果ㄟ~~應該是說總爺國小的家長一開始就在媒體上放話~
    說總爺就算併掉~也不會把小孩送到文正國小去~
    所以老師選擇調校志願的時候,當然不會填去文正國小啊~
    這是「想想為什麼總爺國小的老師沒調去文正國小」後的答案~
    學生都不去文正國小~老師調到文正國小當冗員啊?

    話說回來~
    如果顧及小孩子的情感訴求「只想要跟同學一起畢業」
    那這樣一百多個小學生移到文正國小去,不是更快?
    這一點真是不懂~
    既然為了所謂的「孩子們的適應問題」,為何不一起移到文正國小去呢?

    對文正國小的師生而言~很羞辱人ㄟ~~
    整個事件有誰幫她們打抱不平嗎??
    總爺國小的家長們口口聲聲批評文正時,有誰幫文正國小發聲

    就學校而言,有差到這地步嗎?
    這對學校而言很恥辱,只是他們敢怒不敢言~成為這事件最大的受害者~~
    因為媒體的寵兒是總爺國小
    (變成媒體寵兒原因,與後面操弄的國民黨、長期與蘇煥智對槓的教師會有關)

    就算文正國小以前差,現在已經換了個校長,未來汰換掉一些老師,就永遠很差嗎?未必吧~

    就文正國小的學生而言,是怎樣?
    他們就矮人家一截喔
    讀的學校被總爺國小唾棄成這樣~
    寧願跑更遠去上學,也不願意來文正跟自己當同學~~

  70. 綠營七縣市長中最差的就是蘇煥智表示:

    蘇煥智在遠見(藍色)的全國縣市長評比
    連續二年和周瑋錫並列全國最差的縣長
    周瑋錫的爛是有目共睹的
    蘇煥智的差也是大家都看的到的

    民進黨南部各個縣市長就以蘇煥智最差

    由蘇煥智和許添財相比
    就以下報導可看出為何蘇煥智比不上許添財和南部其它的民進黨縣市長

    ——————————————————-
    濱海的龍崗國小師生「禁足」海邊二年,昨日踏上「四鯤鯓海景天橋」小朋友高興得不得了。(記者吳孟攝)
     記者吳孟珉/南市報導
     就隔了二十公尺寬的砂石車專用道,濱海的龍崗國小師生「禁足」海邊二年,「四鯤鯓海景天橋」啟用讓禁令解除,全校雀躍不已,九月將在橋上舉辦新生入學儀式。市長許添財也承諾即使財政困難,「海洋小學」不會輕言廢校。
     另為讓小朋友通行更安全,經市議員郭和元建議,市府公共工程處在景觀天橋完工後,又花了九萬元以鋁金孔板填補欄杆空隙,孩童在橋上活躍亂跳也很安全。
     昨日「四鯤鯓海景天橋」啟用是橋畔龍崗國小的盛事,不但出動鼓樂隊,等到上橋的那一刻,大家更是又叫又跳,興奮得不得了。未了市長許添財要離去時,小朋友還集體大呼請市長留步,師生與台南市大家長在橋上留下快樂的合照。
     龍崗國小只有八十三位學生,是所迷你的「海洋小學」,不過學校與海邊雖然只有短短二十公尺之遙,偏偏隔的是砂石車密集且高速呼嘯而過的專用道。校長顏憲文表示,由於小朋友過馬路太危險,因此已經兩年沒有帶學童至海邊一遊。
     還好「四鯤鯓海景天橋」為學校搭起平安到海邊的橋梁,顏憲文說,去年新生只有八人,今年破歷史紀錄達到二十人,計畫就在天橋上歡迎小一新生,送上最特別的見面禮。師生合作的「社區地圖」中,也因為有了景觀天橋,「海」的元素更豐富。
     台南縣要廢除小校總爺國小引爭議,面對海天一色的美景,市長許添財昨日承諾,龍崗國小雖然是小校,但在財政壓力下會繼續維持,不會輕言廢校;更希望社區志工及民眾都能惜物,來一遊這座得到國家獎的天橋,大家一同攜手保護環境。


    [站長回覆]:台南市立龍崗國小,半徑2.5公里(直線距離)內沒有第二所國小,也有自己的社區聚落。

    廢了這所國小,就有受教權的問題。它與總爺國小的條件完全不同,不要LG比雞腿。許添財沒有廢這所學校,是天經地義的,也不需要嘉獎。誰想廢這種學校,才值得抗爭,我也會去抗爭。

  71. nick表示:

    我有指責他跳票嗎?請看清楚我的問題點….
    是7月4日的公文與7月6日的節目演說,請問蘇煥智是不是說謊?是不是開空頭支票?
    為什麼不在節目上直接承認協商已無可能?縣府不得已「已經」把教師轉去他校了?
    為什麼7月4日的公文直到7月7日才送到總爺國小….
    目前還沒有人可以回答我這些問題的,一個都沒有。

    總爺國小是一定會消失的,我不認為在這裡說什麼會讓總爺國小留下來。
    所以你們不用跟我說什麼縣長跟家長協商過什麼。

    但是父母官的人格,卻是影響到所有百姓的。
    如果今天蘇煥智擺明了用不光明的手段來操弄,就算他的目的是對大家有利的,我也不能接受。
    我本身是台南縣民,我不能忍受縣長是耍手段的政客。
    這次他會為了這件事而說謊,那以後呢?

    回Masako:
    如果依常理論行得通,我想這世上就沒有政治人物的舞台了,每個人都有他的常理。
    有日期可查的,有公文可證明的,有節目畫面可看的不是更合理?

    http://blip.tv/file/1059734

    這是當天的現場直播節目,日期是7月6日。
    我試過無法快轉,但是最後56分的地方就有蘇煥智說要原班原師原生移去文正國小的話。
    當時除了蘇煥智本人之外,節目中沒有第二人知道公文已發出了。


    [站長回覆]:我幫你把你介紹的節目,找出HTML程式碼,把程式碼加進去,讓大家直接來看這段公共電視台的錄影辯論會。

  72. 膺懲暴支表示:

    To: plnm

    >>人待在一個地方久了就一定會有感情,難道孩子們想保留有童年回憶的地方有什麼錯?

    孩子要求保有記憶 出發點沒有錯
    問題在於學校的所有權是縣政府 也可以說是全體縣民國民共同持有
    並不是現有的師生才是主人 也不是唸過這裡的校友 就是這所學校主人

    縣長是現任的管理人 他對總爺的處份 是有他的民意基礎的
    (上次選舉給了他四年的權力來處理)

    這所學校的存在如果沒有資源被浪費的問題
    也不會有人那麼無聊 執意要破壞校友們的記憶吧

  73. 看不下去表示:

    如果少數人打著「感情因素、想要保留童年回憶的地方」
    就可以阻止台南縣的發展的話,那蘇煥智乾脆不要當縣長好了~

    查了一些網路資料
    不得不跳出來幫蘇煥智講一些話,他的意志力真令人佩服,
    引自
    http://www.tainan.gov.tw/cht/Public/DealData.aspx?Sn=15819
    蘇縣長語重心長地說,為了台南縣的整體發展,想要為這片土地做點事情,別人指著鼻子罵他,國小五年級的學生告他,他只能忍辱。外界質疑為何一定要用總爺國小的地?他說:「縱使南藝大沒有進駐,總爺國小、文正國小的合併,本來就是依照『國民教育法』第四條第二款執行,勢在必行」「而引進南藝大的進駐機不可失,在過去,縱使縣政府出錢也不一定有機會讓一所國立大學進駐,如果不是總爺藝文中心這幾年發展成功、環境幽雅,南藝大也不一定有興趣進駐,這是相當難得的機會!」

  74. 疑問表示:

    如果學生數足夠,學校就有責任要給予足夠的教師~

    所以說,為何要執著於公文發放的日期呢?
    依照不同情勢,公文都可以再發、再更新~
    只要文正國小的學生數增加(看情形,唯一的方式就是總爺國小的學生到文正唸書),
    教師數就必須增加~
    原本在總爺國小教書的老師就可以重新調到文正國小~
    這是縣政府可以做到的啊~
    重點是總爺國小家長已經嗆聲不會到文正國小唸書~

  75. nick表示:

    連這種論調都出現了,只要是自己支持的對象,不論做什麼都是對的是吧?
    知不知道公文是什麼?可以隨便發的是吧?而且是縣府發的,上面蓋了蘇煥智的印的公文。
    還是沒有人回答我的問題,不是開啟無視大法,就是直接合理化。

    站長大人,我可不是只看這篇文章而已,您站內三百多篇文章,我至少五成看完本文,標題全都瀏覽過了,以後有空還會全部看完。
    我知道您是正港的台灣人平埔族後裔,您也覺得公文一事只是小事嗎?
    我也跟你一樣不能忍受說謊的行為,不管今天是誰為了什麼事,既然是被我們稱為縣長的人,就要有縣長的「格」才對吧。

  76. 台北訪客表示:

    “在一個原本版主就已有定件的部落格,去討論一件已被迫成為定局的事,真是愚不可及”–這是參與討論至今的結論.

    整個議題討論至今,累計了近四百篇的回應,關於併校,贊成的,反對的,意見紛呈.
    不過坦白說,整個議題看下來,不可否認,贊成的聲勢確實是大了許多的,
    還好的是-真理通常跟聲勢大無關.

    整個討論下來,讓反對方的我們覺得最無奈的,是整體討論環境的不公平.
    整個感覺就好像縮小版的總爺國小對上縣政府一般.
    當然結局幾乎也是一樣的-令人遺憾.

    整個版討論至今,已越失理性,透過一層一層的誣衊,這些僅只是希望能為小孩多盡一份心力,保有一個好學校讀的總爺國小學生家長,竟可以被扭成-享特權的”錢”貴.而關心小學生受教環境能否保有的我們,竟也被刻意誣指為”護衛既有利益者”,卻不見自許正義的版主出來主持公義,對我來說,只能無言.

    或許這些家長,出發點真是自私的吧.但我真很想問-身為贊成者的各位網友,今天如果是你們的小孩,在一所這樣優秀(這個優秀絕不是指課業的,而是指出自內心關懷學童身心均衡教育發展)的學校就讀,卻碰到一個年預算上百億的縣府,卻以”要節省一年400萬的教育預算”,強制併掉你小孩正就讀的優質國小,你們會怎麼做?

    整個事件發展至今,我真的很不能理解,誠如版主一再強調-總爺國小的校地,僅有0.46公頃而已,相對於整個在規劃中的總爺藝文園區的31.3公頃,僅只不到1.5%,而且該校地遠在園區外圍,有什麼理由非得取得這塊校地不可?
    更何況已有許多家長會同各領域專家提出數項學校與園區合而為一的三贏方案,我真的不能理解,為什麼縣府仍執意而為?

    我們常在講-教育是百年事業,而國小教育更是教育的基礎.
    總爺國小辦校好不好,從一路攀升的學生人數就可以知道.而一所辦學認真而表現優秀的學校,沒被表彰顯耀作為模範,卻反要被併被滅,這又是什麼道理?(文正好不好是另一個問題,不過誠如版主一直強調的-距離僅300公尺而已,一樣是公立學校,一樣是公費辦學,為什麼一所學校的學生人數招生到額滿進不去,一所學校的學生卻是日漸稀疏,難道文正不該自己想想,多向總爺學習學習嗎?我也相信大家都希望未來是共同奮起,而不是一起沉淪吧~所以值此之際,我們是不是更該保有這所楷模學校呢?)

    請不要告訴我,縣政府沒有400萬好維持這個學校,也不要告訴我偉大的總爺藝文園區非得這塊小小的0.46公頃的土地才能成案,前面已經說過-相較於縣府年度預算上百億,園區足足有31.3公頃,我想總爺國小僅只是九牛之一毛而已.

    我也知道,在這個立場已經偏頗的部落格,多說無益.
    僅僅只是希望少數的理性的網友們,再看過所有的討論文章,都能夠真正的靜下心來想想-總爺國小是不是真該被廢被併.


    [站長回覆]:我這篇文章是2007.07.17寫的,對了解此事件的人來說,這個時間點是「大勢已去」的時間點。

    既然是大勢已去了,我這篇文章其實是要平心靜氣討論這個事件上的公共資源分配問題,及藝文設施的困境。因為在這個時間點去寫這篇文章,也代表我沒有要去影響什麼,或有啥目的。

    我跟台南縣政府一點關係也沒有,我跟蘇煥智一點關係也沒有,我相信我的身份(起碼我用真名),早就被檢查過了,萬一我是曾接過台南縣政府標案的人,或是向蘇煥智求過官的人,我大概就被鬥得體無完膚了。

    我寫這篇文章,放在自己網路主機(主機架在我家裡),本來只是一篇個人觀感罷了,我根本沒有四處去推薦我這篇文章,其實我也不知是誰把我網址貼到總爺家長的Blog去的。

    你說我偏頗,我還覺得你無知咧。我在討論的是資源的分配,及憲法規定各種至高無上的人民權利,有沒有被侵害。

    到今天你還在講為什麼縣政府不採納三贏方案,更證明你根本是驢蛋一隻。任何不廢校的方案,都是要花錢。廢校就是要省錢,結果反廢校的什麼多鸁方案都是要多花錢。

    國民義務教育憲法有明定:國民受教育之機會,一律平等(憲法159條),國家應注重各地區教育之均衡發展(憲法163條),人民有受國民教育之權利與義務(憲法21條)。這三條都一樣大,憲法可沒說要把一所國小塑造到最好,只因為教育很崇高偉大。

    台灣的新生兒,自從十年前一年30萬個,到今天一年20萬人,少子化本來就是趨勢。廢校只會越來越多,只是台灣社會還一時轉不過來,一時無法接受這種概念。都市中老舊市區的廢校也都是勢在必行,只要不侵害受教權,廢多餘的學校會是台灣社會的常態,再有啥理由也得接受。

    這裡多數網友都很理性,蘇煥智也不是笨蛋,當他在一所特定學校投入太多浪費的資源時,無異於政治自殺。

  77. nick表示:

    Masako:
    我要先跟你道歉,我自己重新再看節目,發現總爺家長代表有說他們老師都不想調去文正國小。
    我想自己的回覆也有些情緒化了

    但是我質疑的公文問題還是不變,我還是不能認同這種兩面手法。

  78. 無心表示:

    蘇煥智講的原文是這樣
    “我們也希望小朋友跟老師原師原班到文正國小,那他們擔心的適應問題應該也可以解決,…..所以拜託他們可以到合併之後的文正國小就讀”

    我猜蘇煥智應該不是在電視上才第一次提說可以原班到文正吧
    在上電視前是否有跟家長及老師提過?
    家長及老師的意願又是什麼?
    是不是因為家長已經拒絕了所以才將老師調往其他學校

    如果全部的學生都會到文正去,文正也勢必要增聘教師
    把總爺的老師調去剛剛好
    但如果家長已經表示過拒絕的意思
    那把老師調往其他學校也是應該的

    他用的詞是”希望”、”拜託”,也就表示給了家長選擇的權利
    如果家長們早已拒絕了那還有什麼好反駁?
    要是家長們回心轉意肯原班到文正,在重發一紙公文也不是什麼大問題

    我猜事情的先後順序應該是

    蘇煥智提議原班到文正→家長拒絕→發公文老師轉調各校→蘇煥智在電視上說希望原班到文正
    這樣一來根本就根本沒有任何欺騙或是操弄,因為家長事先是知情的,而蘇煥智最後又給了他們選擇的機會(重發一紙公文真的不是什麼問題,你當作是把老師先調往他校又調到文正好了)

    有沒有家長說話證實一下我的猜測? 這種東西請教當事人最快

  79. nick表示:

    公文裡還有要求轉調的教師與工友收到公文後三日內要去報到,否則依規定資遣。
    這在總爺國小自救會及新聞報導中都有這樣的字句。

    我認為這種用詞已經非常強硬了,實在無法跟節目中的蘇縣長連結在一起。
    http://tw.news.yahoo.com/article/url/d/a/080711/8/131vt.html

    時間晚了,我得休息了,期待明天有令人信服的說法。


    [站長回覆]:你的問題前面不少網友回應了,我的想法與他們也差不多。蘇煥智開這張支票是有條件的,前提條件家長老師做不到,蘇煥智也不需實踐了。

    你不信服,我也沒辦法了。

    不過我猜你不是總爺家長吧,我好像沒看過在現在這個時間點,還有總爺家長強力要求,讓總爺的原班超級教師陣容,整個去文正國小啊。當事人都不在乎這個議題了,我想您也該心平氣和了。

    你可能只是一個討厭蘇煥智的台南縣民,想辦法去找討厭蘇煥智的理由吧。不過這是你的言論自由就是了。

  80. 阿宏表示:

    Nick:我所說的是一般性原則:凡讀公立小學的,大家交的學費是一樣多的(除了有公教子女另有補助外),理應得到一樣(好或爛)或極接近的教育品質。今天總爺的教育品質比較好不是我說的,是家長們說的,評鑑教育品質好壞有多種方法,顧客(家長)是其中一個主力,當然也可以找所謂教育專家等。我同意你說的,品質好壞誰說了算是個問題,但至少出錢與小孩是當事人的家長是有權力決定的人之一,今天他們交一樣多的錢,得到比別人(例如文正的學生)好的教育品質,不是佔了其他納稅人的便宜嗎?應該偷笑了,現在併入文正會使原來佔的便宜消失,是不應該抗爭的。最好的作法是像以前找到總爺一樣,在附近默默去找他們可以接受的學校。我個人覺得這樣大聲嚷嚷,簡直是在羞辱文正的師生。就算人家真的比較差,也不應該這樣吧。

    過去的偏遠小學也是長年得到較差的品質,所以政府必須一直努力投入資源,後來有些學校的硬體設備比城市的小學還好,但是(平均)師資一直是個問題。政府應該把老師的薪水市場化,然後輕微地干預這個市場,補助弱勢與偏遠地區的學校的老師薪水,以吸引較優秀的老師。今天總爺的問題有一部份來自於這種齊頭式平等的薪水,造成家長用通勤、搬家及抗議等手段,而非較多的學費,來增進自己的利益(教育品質),同時也製造了一個試圖合理化既有不平等的怪現象。(在這個討論教育的脈絡中,我假設追求平等是正常的)

    ps.我自己是公教子女,父母搬家讓我讀明星小學,是既得利益者,但是自從高中時得知原來有個公教子女教育補助,還這麼多時,就一直知道其實我已經佔了不少便宜。公教子女家中的文化資產已經比一般人多,薪水不一定比較多,但是比較穩定,應該不用再給任何優待了。

  81. 路人甲表示:

    沒想到一個晚上啪拉啪拉又一堆討論
    我本身也是公教子女
    長大以後知道我們自己真的在以前國民黨時代有不少福利
    所以我也會希望
    無功不受祿

    請問幾個重點好了
    第一
    版主持續的重點
    這個學區兩個學校且都不是偏遠學校
    是否該合併呢
    那麼當初假藉偏遠學校名義去陳情
    是否也故意混淆了總統與媒體
    被揭穿了是不是有點說不過去的丟臉

    第二
    蘇縣長已經在過去表達善意
    而是家長與老師不願接受且明白表示與抗爭
    在最後的結果無法如總爺這方面的意
    請問家長老師經過抗爭後已經撕破臉
    是否還有臉過去文正而不被排斥
    或是自己在抗爭之中其實已經大聲講出不願意到文正這種學校
    相對的最後也就沒有臉過去文正
    這是縣長單方面的問題嗎

    第三
    公文或許有人認為很重要
    不過我想有些事情或許雙方已經都進行好了
    只是節目是之後才出現的邀請與播出
    所以會有些衝突
    不然既然您認為公文不合理
    何以這些家長或老師的當事人自己不提出這些矛盾之處繼續跟縣長惡搞
    其實他們應該已經知道了吧
    其實公文真的不是那麼困難
    真有需要重發
    速度真的很快
    只要縣長願意
    真的是可以立刻馬上做到的
    不是馬上漸漸好喔

    最後我想說很多事情非當事人討論的都是原則問題
    真的要說細節
    其實我們不是當事人
    如果當事人沒主動出來講清楚
    其實我們又有何立場繼續幫他人辯白呢
    用個實例吧
    就好像中時這次的事件
    這些即將被裁減的人員自己都無法組織起抗議組織了
    那麼旁人又有何立場幫他們成立聲援組織呢
    結果旁人如果出於好心去幫忙抗爭結果是否仍有正當性
    公會說一句話
    勞方都沒出來你們講什麼話
    是否大家就安靜了
    這就像現在的狀況
    我們如果討論到為何這些教師沒有去文正
    是否您確切知道他們的立場與做法
    如果他們已經表達過立場不願意去
    那麼現在不過是正確的執行他們當初的意志
    已經有人出來講述
    這些家長老師在抗爭期間已經堅定的表達過自己的立場了
    當然現在哪有臉過去呢
    我覺得我們只要反推一些抗議的因子如果消失
    是否你就能接受併校了
    如果縣長都很誠心的回答與解決了
    請問各位看官
    你覺得哪一方你比較能接受呢

    我是覺得啦
    區區一個國小都這麼不給自己的長官面子
    努力抗爭
    還努力用媒體抵制
    還找到總統陳情
    請問你如果是這個長官
    情何以堪
    既然你們都這麼的越級上告
    我想縣長也就不必維持原來的善意了吧
    展現他的執行力
    只是回應他目前被台南縣民選上所執行的公權力
    如果各位還是很不滿
    下一屆縣長選舉很快
    你們就努力把它換掉
    然後看看下一個是否會贊成
    還是很多人都不贊成此學區有兩個小學
    如果還是不贊成
    我想各位是否應該覺悟
    一個學區本來就不該存在兩個小學
    如果政府經費充裕可能還能撐著點
    而今官方自己都在倡導能省則省
    每個縣長不就只是盡力節省自己任內的經費
    好能對更多的縣民有所交代嗎
    如果下個縣長經過廣大評估仍舊認為此學區人口不足以存在兩個國小
    那麼各位是否該認同
    這麼長的討論串
    其實也就是一個縣的縮影
    有更多的人認為錢該用在更有用的地方
    尤其是經費相對短缺不足以支撐
    如果是私立小學
    當然另當別論

    大家繼續哈啦就會繼續了解
    不論如何
    人都是自私的
    只是不同層面的自私不同
    我們因為要納稅而我們不在總爺這一小塊
    所以我們更認為錢不應該花在小眾身上
    而總爺這塊的小眾只是為了自己去爭取權益
    但是經過民主社會這種少數多數的觀念去評估後
    縣市長只是做出一個他認為比較能討好大眾也比較站得住腳的結論與政策
    所以要繼續討論我會繼續參與
    希望也能聽到各位公民的聲音
    有人說這是一塊已經被版主先立出結論的討論版塊
    其實我倒認為版主的理論比總爺方面的立論站得住腳也是更多人的想法
    這個討論版塊成為GOOGLE搜尋前五名難道是他刻意做出來買出來的嗎
    這種參與程度應該是網民不分派系之後出現的答案吧
    所以我寧願當做這是比較多數的聲音
    當然最後決定權不是我們可以做決定
    只是剛好蘇縣長的答案認同了我們這一方而已
    而我們這一方可能也是蘇縣長評估過後認為這是大多數民意所以做的決定吧

  82. 路人甲表示:

    在民主社會
    民意是一種少數服從多數 多數尊重少數的結果
    就好像總統大選
    藍色選贏了代表他有權利執行他想做的政策
    當然綠色有權利表達不一樣的意見
    可是請尊重這四年目前是阿九選上了
    除非他真的很爛
    爛到大家也想像倒扁一樣出來倒阿九
    真的有力量出現那就不一樣囉
    蘇縣長也是一樣
    他擁有縣長這四年的公權力
    他盡力執行它應該做到的
    各位有權利表達自己的立場
    不過各位在經歷了此一過程最後如果不如己意
    是否也該尊重一下呢
    民意說穿了只是因為多數贏得了勝利所以在法制中贏得了裁定的權利
    每個縣市長都會考量民意之依歸而去執行它應該做的
    如果哪天總爺再台南縣的聲音多多多於一般群眾
    恐怕那時候的縣長就會認真考慮是否併校是往總爺這邊的校區併
    而不是往文正這邊併
    您說是嗎

    民主社會的民意不過如此簡單

    贏家有權利也有責任為多數人執行應該做的

  83. 路人甲表示:

    至於TVBS的新聞
    看您要不要相信囉
    有人提出這篇

    2008/07/11 18:27

    台南縣總爺國小廢校案,儘管總統關切,教育部也介入協調,但是縣府為了加快廢校作業,還是以最速件,要求學校老師在3日內前往指定學校報到,讓家長學生十分錯愕,他們今天齊聚校園內,痛批教育已死,不排除向監察院陳情。

    家長:「教育已經死了!沒救了!」

    眼見擁有60年歷史的總爺國小就要廢校,家長急壞了,學生不是哭就是做惡夢。家長:「他夢到蘇煥智在抓他們小朋友,他說差點被抓到,他就嚇醒了,因為跟五年在一起的同學,突然要分開,覺得很難過。」

    這是學生們連續5天吃素食便當的情形,為了留住這個對他們來說,充滿了點滴回憶的校園,他們吃素祈福,還到教育部陳情抗議甚至下跪,現在就等著8月份訴願結果,不料縣府3天前下重手,要8名老師、1名工友3天內到新學校報到,否則資遣。學生:「說會原師原班到文正國小,可是隔天就發公文下來,叫老師他們去別的學校報到。」

    學生控訴縣長騙人,家長們痛批縣府做法粗暴,剝奪學生受教權;他們說,不排除向監察院陳情討回公道。

    受教權相信版主已經釐清法律中的定義
    另外整篇文字訴諸情緒避重就輕
    一般人根本不知道剛開始蘇縣長釋善意
    家長老師卻明白表態不願意過去文正的心態
    政府也是法制機關
    馬英九好歹也學法律
    如果他還敢眼睜睜幫總爺
    我想他會被更多選它的民眾罵翻
    TVBS的新聞
    請記得打點折扣
    就像阿扁被踢邱毅可以說陰謀論
    在T台大報特報還開2100摳應節目
    每次想到暴力被合理化
    就覺得
    下一代小朋友會更難教阿
    以為一般小朋友不看電視嗎
    錯了
    尤其是都會區的小朋友
    很多父母不在的
    常常自己看電視
    很多早熟的很多先看到大人的世界的
    也在懵懵懂懂見到這個世界的醜陋
    只是他們還沒有分辨的能力
    如果他們認為這是可接受的
    以後不就糟糕了

    我認為馬英九該表態
    不是說可不可以踢阿扁
    而是該提升層級譴責暴力
    馬英九都不說話就是默許藍營這樣搞
    相對的綠營不也是會認為你們可以這樣搞難道我們不行嗎
    表面上看來相安無事
    其實藍綠對峙更嚴重不是嗎

    上層管理者有必要表達自己對於某件事情的意見與執行方式
    如此才能真的彰顯公權力
    如果僅是抗爭就能達到目的
    那麼在上位者也真的太無能太不懂民意
    而相對的這社會也就認為只要抗議都能有好結果
    這難道是民主社會應該有的想法嗎


    [站長回覆]:你貼這篇是七月上中旬的新聞了。

    後來在七月下旬,中國台北馬先生,在蘇縣長的「誘導」下,知道縣府關於總爺國小案的看法。

    http://www.tainan.gov.tw/cht/Public/DealData.aspx?Sn=16059

    依憲政體制,此案馬先生只有被簡報的份,對於地方自治的事務,他是沒有權力下指示。他只能以一個國民的立場「勸說」蘇煥智,當然蘇煥智如果不甩馬先生的「勸說」,也許以後會有某些閃失就是了。

    不過看來那天他馬先生並沒有勸說什麼,大概只有說「謝謝指教」、「我也是看了報紙才知道的」、「政府應該要依法行政」吧。

  84. mini poodle表示:

    「邏輯問題」,雖然你可能不會上來看了,但我還是要寫一下~~

    你的問題:
    1.總爺和文正相差那麼近,又可以節省讓費,當然要合併
    2.台南縣和台南市也相差很近,為了節省經費同樣可以合併
    3.台灣和中國也只是隔了條黑水溝,為了節省經費也可以合併

    這種問題大致上只能在「理則學」(邏輯學)上成立而已,
    就好比你問大家「白馬非馬」是對或錯,
    這就公說公有理、婆說婆有理了,
    甚至等於版主常常提到的「拿LG比雞腿」。

    像你把這種把理則學問題拿來人家這種討論實務話題的版上來問的方式,
    是對人民的公共事務議題討論的一種踐踏,
    並且對總爺國小一點幫助都沒有,
    反而僅僅只是成為一個「來亂的」回應者而已。

    你的問題要從「法規範位階」去探討,
    你問題中的第1點,屬於法律、命令以及行政規則層級,
    你要去研讀相關的中央法規以及地方法規,
    就知道這版討論的主題為何能成立;

    而你問題中的第2點及第3點,則屬於「憲法位階」,
    這部份你要去研讀中華民國與中華人民共和國的憲法,才能討論,
    你不知道去哪裡看的話,我可以給你連結,
    中華民國憲法: http://db.lawbank.com.tw/FLAW/FLAWDAT01.asp?lsid=FL000001
    中華民國憲法增修條文: http://db.lawbank.com.tw/FLAW/FLAWDAT01.asp?lsid=FL000002
    而關於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
    我只能給你這個: http://202.99.23.199/home/begin.cbs ,請你自己用功一點去找還有看。

    你若又要再一次說「如果還要把問題拋回給我,那是你程度太差,不然你就是詐騙集團。」
    我先向你解釋,這些知識你要先自己去用功看懂,
    我們不是老師,沒有義務在這裡仔細教你。

    或者你以前沒上過法律概念課的話,
    我建議你,
    請你先把以上的法律概念搞懂,
    看是去買本法學緒論或什麼的書都可以,
    再來提問,
    不然這版上有很多有概念的人都在看,
    雖然你未具名,
    不過每個人是都會笑你的,
    相信你知道這個事實之後,
    心裡也不會太好過吧。

    你要是頑固堅持強硬要個答案的話,
    我建議你可以先去唸個法律博士(你看我多看的起你,是博士哦,還不是碩士哦~),
    然後寫一篇有關這話題的落落長論文,
    相信一定有法律大教授願意收你、指導你!

    當你把這些法律概念都搞懂之後,
    再來說你要做個有「高水準」的討論,
    順便先懷疑你自己的程度到底夠不夠,
    再來懷疑別人的程度夠不夠吧!

  85. 蘿羅表示:

    Masako:
    我要先跟你道歉,我自己重新再看節目,發現總爺家長代表有說他們老師都不想調去文正國小。
    我想自己的回覆也有些情緒化了

    但是我質疑的公文問題還是不變,我還是不能認同這種兩面手法。

    *******************************************************
    事實上真的是總爺國小的老師沒有填要調去文正
    這是我聽某位總爺的老師說的
    我想也沒人敢填吧 填了豈不是就被家長認為是叛徒了嗎 誰敢背這個罪名啊
    所以說蘇煥智要原師遷到文正不可行 因為他如硬要這麼坐則反會被老師告
    老師調動不是你縣長要他去哪裡就去哪裡的 是要看老師所填的志願的
    至於學生要原班遷去文正的問題
    我想不是蘇煥智有沒有跳票 而是總爺學生會有多少人想去文正國小
    不是一堆總爺的家長一直猛烈批評文正國小嗎
    更何況有很多學生是來自學區外 到底有多少人會真的轉學去文正 那也是個未知數
    要是真的執行全部學生原班遷去文正 恐怕又有一堆家長要跳出來說縣府剝奪他們選擇的權利
    我不覺得蘇煥智有跳票
    只是他提出這樣的方案家長不願意接受罷了
    所以現在來說他原班原師遷去文正國小的政策跳票 實在是有點說不過去

  86. 鳥拔表示:

    台北市為了在101大樓附近舖設人工沙灘,為這麼小的事,開了數次公聽會,說明協調,和台北市民溝通,雙方達成協議,才付諸實行,現在開始起用,當初持正反意見的人都沒話講,傾聽人民的意見是為政者必須要做到的,部落格的主人:如果蘇煥智縣長沒有權力的傲慢心態作祟,那有今天的總爺事件?這事我非常清楚,因為當時(3月26日)我和總爺的老校友一起親自遞了6份陳情書給他,表達反對總爺併校的理由(我們成員有社會賢達人士),當然我們不是一味著反對,蘇煥智縣長沒有給我們答案,還趁機告訴家長說:校友都同意併校,我們校友由全世界募了一百五十萬舉辦了60週年校慶(3月16日),接著辦喪事,你認為我們有病嗎?要併校我不反對,但蘇煥智縣長大人您最基本的禮貌是不是該照會我們一下,蘇煥智縣長派一位科員用EMAIL沒有稱呼,回答我們一位中研院院士校友的EMAIL(沒禮貌),我讀過總爺也讀過文正,請不要用300公尺的空照圗,也不要用4000000支出的理由,芬蘭這個小國家是如何趕上我們的,一個沒有教育專業地方父母官可主宰地方基礎教育的存亡,你要從這個地方自治條例有問題來討論,傾聽民意,和民意溝通,是趨勢不要忘了.


    [站長回覆]:你這樣講就比蘇煥智傲慢啦,

    你們意見叫民意,我們的意見就不是民意。

    正因為400萬預算有我們一份在裡面,所以你們跟我們一樣大。一年浪費400萬與300公尺距離正是本案關鍵,你們不敢解釋就算了,還叫我們不要用這個理由。

    再說我們這整個討論,並不是「省錢」就好,我們討伐的是「浪費錢」。我們可是有針對「受教權」去討論,廢校如果侵害了受教權,我們一樣討伐。

    芬蘭我剛好有去過,我不認為「芬蘭有趕上我們」,而是「他們一直在我們前面」。既然你提到芬蘭,拜託你用 Google Earth,找一個芬蘭300公尺內有兩所公立小學的例子來給我們看。

  87. pyl表示:

    哈哈!!!400萬!總爺家長代表有說他們老師都不想調去文正國小。

    我開始要提唱小班制,學生一人一校(笑)!!!

    錢錢錢(抗爭就是要okane哦)

  88. nick表示:

    我想看了這麼多網友的回應,就路人甲的說法我比較能認同。
    說到底還是選上的人有權利,不管他要用什麼手段,只要不違法令就可以了,也許誠信問題只是選舉期間才會被拿放大鏡出來檢查的東西,選民自己不能睜一隻眼閉一隻眼,那是讓自己難過。被選上的人不只有權力,甚至有暴力。

    如果選民多數決自己選出了不好的父母官,那也是一種共業,反正四年過就再選就好了,沒有哪一個政黨能永遠穩坐。

    少數服從多數的民主機制,有他的好處但也不是完美的,我覺得每次在選舉期間所有候選人都想盡辦法吸引選票,但是後面執政之後有沒有兌現就不一定了。蘇煥智今天畫下大餅了,我想不用多久就能看他開出的支票有沒有兌現,看看總爺藝文中心能否更上一層樓,還是被當作省經費的藉口而已。

    我要感謝願意回應我問題的每一個網友,包括站長,雖然你們的看法我不同意,至少沒有置之不理。

    只是有些人好像誤會的我的訴求了,我不是總爺自救會的代表,我也沒有立場替他們說話,我只是站在一個縣民的立場,檢視自己的父母官,因為他第一次選上時裡面有我的一票。所以你們不用告訴我總爺國小被併是應該的,我對總爺國小的存廢並沒有意見,我在乎的是「人」而非「學校」,學校這麼多,不獨總爺國小才值得大家關注,可是「人」不管有多少,不能因為人數少就該被忽略,我覺得很多時候所握多數決會變成一種多數暴力。如果說因為總爺國小的學生只有156人就該被犧牲,在我看來是一種多數暴力。

    如果凡事以人數多就是正確的,那台灣的原住民是不是要永遠被忽略?台灣的2千3百萬人民是不是要永遠被世界各國忽略?我們台灣在地球村裡就是一群小眾不是嗎?

    也許公文問題根本就沒有任何影響,但我相信很多網友之前都不知道有這些事情,至少透過我的發問你們知道更多一點東西了。我相信蘇縣長任期結束之後,不會就這樣從政治舞台上消失了,他還會往上爬的,到時候他過去的一言一行都將被放大檢視,包括這一份公文的小事。


    [站長回覆]:今天不是總爺學生只有區區160,就被多數暴力所欺負,我從頭到尾一直用憲法明定的三條文,去檢驗教育資源。這三條是:

    國民受教育之機會,一律平等(憲法159條),國家應注重各地區教育之均衡發展(憲法163條),人民有受國民教育之權利與義務(憲法21條)。

    前面是有網友以「教育很偉大,至上無上,花多少錢都無所謂,不算浪費」,不過他這種話只針對總爺國小一所,他們可不是為全台南縣所有100多所國小請命。這些人正置憲法163條於無物。憲法163條是普世價值的常識,這不是中山樵(孫文日本名)所獨見而創獲者。絕大部份正常的國家憲法都有這麼一條。

    今天蘇煥智要廢的若是一所50人原住民小學,廢校後會害學童到10公里山路外去上學,我就譴責蘇煥智。

  89. nick表示:

    pyl,你是來鬧的嗎?
    我想不論是支持哪一邊的,都會唾棄這種下流的玩笑。

  90. paul表示:

    1.總爺和文正相差那麼近,又可以節省讓費,當然要合併
    2.台南縣和台南市也相差很近,為了節省經費同樣可以合併
    3.台灣和中國也只是隔了條黑水溝,為了節省經費也可以合併

    就是這種距離300公尺的理論或者1300公尺的理論讓我们的討論是一面倒的.這說明了一點.人们的思想是很自私的.當然也包括我和陳版主還有反對併校與贊成併校的討論者.
    我们都知道總爺國小的家長為了小孩的受教權在抗爭.你们大家都認為搬去300公尺的學校根本沒影響.且省經費.以下我將會很露骨的陳述.未滿18歲請轉下一頁.如不這麼說明人们不會有震盪力.只是不清楚為什麼總爺的家長如此執著.是男人都很在意也很堅持.平常在報章媒體的社會新聞都可看見某某人的老婆或女兒到隔壁陪人過夜.這當然沒辦法引起共鳴.如果換做是自己的老婆跟女兒去隔壁過夜呢?那就要拼命了.不是嗎?你们也會懷疑這跟教育沒關係.你们說距離近去那裡都不影響受教權.那去隔壁過夜.有床睡還有男人陪.跟在家裡有什麼不同…………願不願意.你们問過家長跟小還孩嗎?都是你们在講.因為這事不關己所以大家只是看熱鬧的心情.等你们真的遇到了.你们才能了解家長的心情.在此我為總爺國小的家長致上崇高的敬意.為了小孩去哪裡讀書不僅槓上強權的縣政府.還要遭人誤解.家長的心情只有有小孩的才能體會.並預祝你们護校成功.
    如果還嫌家長自私的人.就把老婆跟女兒送去版主家.聽說版主青年才俊(女人夢寐以求的對象)且是總爺藝文中心的建築設計師.很關心總爺的未來發展………………這不是攬較比雞腿.只要總爺國小低於60人.相信沒人反對並校.還有總爺國小平均人數23人.除非到一個年級7個學生的學校.否則依照規定都必須再增一班.省不到什麼經費.如果那麼計較.縣府或中央機關都有一些泡茶打雜的雇員(因為大官都俏二郎腿.不做事.連掃地.影印.傳遞公文都有專員).需要為了省前就炒他們尤魚嗎?別斤斤計較了.


    [站長回覆]:我沒有包攬過台南縣政府任何案子,請明察;我更不是總爺藝文中心的設計者,請明察。我也不是蘇煥智的椿腳或支持者,請明察。我這篇文章是7月17日寫的,你們比我清楚,這個時間點是「大勢已成定局」了,我這篇文章是我個人一篇心得報告,訓練我自己思辨、邏輯、公共政策研究,不是也不會改變什麼。

    你們當然可以猜測我是不是為了什麼利益來寫這篇文章,但找不到證據的事,沒有的事,別拿出來隨便講。這種態度,比你們討厭的蘇煥智還惡劣百倍。

    我是一個納稅人,我帶過至少20個日本觀光客,30個台灣北部觀光客來總爺參觀,憑我三寸不爛之舌,我為麻豆的觀光產業有極微小的幫助。我關心台灣的文化產業,我很清楚知道非都會區的文化產業是被忽視的一群。

    看來你們對文正國小非常有意見,若有不適任的老師,請提出來討伐,這是你們的權利(如果你們是文正國小的學區);台南縣政府若有不做事的公務員,也請提出來討伐,我會加入你們。

    自私沒有犯法,每個人都勇敢把自私的理由講出來,反而就是讓公共利益的討論可以充分辯證。你們希望總爺國小不要廢,這是自私;我希望我繳的稅不要浪費,這也是自私,雙方意見全部公開呈現,選民去做抉擇。

    來讀過我這篇文章的網友,很多都是很訝異,原先從媒體看到的片段,讓他們認為蘇煥智簡直不是人,迫害弱勢,霸道無禮(理),看了我文章以後,很多人態度變了,很多人開始反省我們天天看的媒體,恐怕大部份都是垃圾詐騙,或與採訪對象勾結從事政治目的。

  91. nick表示:

    我確定站長沒有利益上的問題,各位有空去看看他其他文章就會知道,其實我很喜歡這個網站的許多文章。否則我不會浪費時間在這裡發言。

    國民受教育之機會,一律平等(憲法159條),國家應注重各地區教育之均衡發展(憲法163條),人民有受國民教育之權利與義務(憲法21條)。

    基本上我是贊成站長的這個立論點,可是憲法是根本大法,並沒有細則,如159條所謂的受教育之機會一律平等,受教育是受什麼教育?除了國民教育之外還有哪些教育?機會是什麼機會,是入學機會或是參與各種入學管道的機會,還是能完整就讀並畢業的機會?

    163條的各地區教育之均衡發展,各地區是如何劃分的,是中央去劃分還是屬地方自治?均衡發展要怎麼界定?相差多少稱之為均衡?要由什麼向度去算出均衡與否?是由成果去看,還是由預算份配去看,還是由地方人口密度去看?

    我想光是由三條憲法是無法涵蓋的。

    而我們局外人除了能用錢去算總爺國小使用的資源之外,其他我們也不清楚不是嗎?公共資源要怎麼計算,有誰知道嗎?
    全臺南縣這麼多學校,又有誰知道哪間分配的資源多,哪間分配到的資源少了?我想我們都無法知道吧?總爺國小真的佔用很多資源嗎?
    如果照支持併校的人的看法,凡是發展好,近年來有增加學生人數的學校皆是佔他人便宜了不是?這種道理實在很奇怪,感覺好像共產主義一樣。是不是所有國立的學校只要比較優秀的都是佔他人便宜呢?因為國立的花的就是納稅人的錢呀!
    難道辦學優良的學校不應被鼓勵,反而該被說是佔他人便宜嗎?

    而當事者本身投入的金錢與時間與情感,又有誰能替他們去計算。
    今天不要說轉校了,如果是自己的子女被學校任意轉班或是換導師,結果造成小朋友適應不良唸不下書,難道學校可以說反正都有課可以上,一樣有老師同學,營養午餐也沒少你一份,受教權沒有受損呀?
    在我的看法裡,受教權除了物質上的,也應包含心理上的不是嗎?
    一個導師光是替班上的小朋友安排座位就要考慮很多了,這也是因為受教權呀!
    如果站長有在學的子女的話,難道不會在乎小朋友上學開不開心嗎?
    我想受教權不光是有書念就好了吧。
    公共資源的分配也不是用地圖跟經費去計算的吧。

    我讓各位看看,我不光是用情感在說話,我也是有參考法源的。

    國民教育法
    第1條 國民教育依中華民國憲法第一百五十八條之規定,以養成德、智、體、群
    、美五育均衡發展之健全國民為宗旨。

    第7條 國民小學及國民中學之課程,應以民族精神教育及國民生活教育為中心,
    學生身心健全發展為目標,並注重其連貫性。

    第15條 國民小學及國民中學應配合地方需要,協助辦理社會教育,促進社區發展

    以第七條來看,學生之身心健全也是教育的目標,而且應注重連貫性。
    這樣來看總爺國小的小朋友的心聲有哪裡不對嗎?家長的訴求有哪裡不對嗎?

    還有第十五條,一個好的地方教育中心,是能帶動地方社區發展的,我想這是常識吧?
    各位認為公立學校使用較多資源的就是佔他人便宜的人,你們有沒有想過一個好的學校能夠回饋給地方更多資源?
    這叫占便宜嗎?在台南市,因為興建國小國中而帶動社區發展的例子相當多,像是復興國小還有崇明國小,周圍都因此蓋起許多大樓了,你們有沒有想過呢?
    我舉這個例子不光是針對總爺國小而已,而是每一間你們所謂的使用較多公共資源的公立學校。


    [站長回覆]:我引那三條憲法本文,是要提醒大家注意,憲法本文就有「各地區教育之均衡發展」的條文,這一條是來檢驗300米內,非偏遠人口稀少地區,為什麼要有兩所國小的荒謬性。

    至於細則部份,有國民教育法、教育基本法、教育部頒國民中小學設備基準、各縣市得自訂國民中小學設備基準去談的。

    國民教育法中對設校最直接的是第 8- 1 條,就是這條賦予了蘇煥智可以訂定廢校併校的管理辦法。你舉的其他條文,不能切中本事件。

    第 8- 1 條
    國民小學及國民中學設備基準,由教育部定之。直轄市或縣 (市) 政府亦得視實際需要,另定適用於該地方之基準,報請教育部備查。

    你講到國小與社區的關係,但以本案來論,總爺國小原本所依存的社區,是台糖員工宿舍區,這個社區在1994年就消失了。總爺藝文中心以外的民宅,是文正國小的社區。

    你講的「國民小學及國民中學之課程,應以…學生身心健全發展為目標,並注重其連貫性。」。請問文正國小會侵害轉學生的身心健全發展嗎?就算文正國小有爛校長爛老師,要舉發淘汰,也都是另一回事,與「300米內,非偏遠人口稀少地區,為什麼要有兩所國小」的荒謬沒有必然性。至於連貫性的確是受教權的相關,但請問有哪一條規定,國小只要收了學生,就必需保障他在這所學校畢業呢?

  92. 法的精神表示:

    我覺得很奇怪,你一直說這件事要基於受憲法保障的「受教權」去看待,而且你看不到這件事有任何違反受教權的爭議,但你又說「程序正義」是那群家長自己講的,你不也只是憑藉自己的認知去說沒有違法受教權?

    憲法是很含糊的概念,是很抽象、很形而上的思想,是大範圍的。所以它是母法,也是具有彈性的,所以基本上憲法不修,保障的是身為人的根本權利。故往往有疑慮的是子法,也就是地方政府依據的法律。

    你一直從憲法去探討,但憲法的解釋是大法官的權利吧,因為這需要很深的專業素養。一般民眾對法律的了解不深,但從自身受到的權益損害,可以進行訴願,以了解「該法律或命令是否正當」。這也就是說,總爺國小認為自身的權益受損,他們是受到法令直接影響的當事人,因此依法提起訴願屬於正當。而屬於納稅人的你僅能表述意見,也就是社會輿論,而輿論不能影響法律的結果,甚至可以說你的言論不是民意,只是個意見,因為你的民意已經提供給了蘇縣長以及公家機關,在公的意志上顯現。況且,一年四百萬的經費不過是每人一年一元,實際上用納稅人的立場發言頗不當的,你不能證明自己的權益受損,也不能證明總爺國小的存在是浪費錢。

    我是支持總爺國小繼續存在的,但我也支持合併資源。

    我這樣表達立場好了。我支持合併資源,也認為這樣對學童有幫助,但我支持總爺國小繼續存在,是因為縣政府的做法確有瑕疵,沒有與該校做合理的溝通與計畫說明,只是給個公文就說你們被廢了。這樣也是民意不顯示的一種,甚至獨裁,因為未討論直接當事人的權益,甚至傷害了直接當事人的權益(我票投給你不是要你損害我的權益,就算沒投給你也不能侵犯我的權益)。這樣譬喻好了,因為我愛我的玫瑰花,所以我用我覺得最好的方式去對待花,可是花沒有開的很旺盛,反而日漸衰弱。為什麼?因為我沒有養花的知識,用錯了方法。同理,整個過程不是蘇縣長說對台南縣好就好,是必須經過審慎專業的評估的真正對民有益。要是總爺國小的學生因為遷校,造成心理壓力或不適行為,蘇縣長能負責嗎?納稅人會在乎嗎?所以,還是要從當事人的角度去評估與考量。

    老師是有被工作權保障的,無論總爺是否被廢,對他們來說都沒差別,因為他們仍有工作,問題是小朋友如果到文正,卻沒有老師過去,那損害的是小朋友。再加上家長對學校的選擇不一樣,一個學校的評價等都有關係,總爺是自由學區,廢了後,學生也不一定是立籍在文正學區,不是嗎?那麼原班帶過去本身打從一開始就不成立的,根本不是老師不願配合的問題,而是蘇縣長一開始就講了個根本不可能達成的支票。之所以不調文正,就是為小朋友爭權益的抗議行為一種,認為總爺不該被廢,就算被廢,讓後續事件更難處理,也是扎了蘇縣長一針。

    打從一開始總爺國小就沒有類似公聽會或協調會的溝通管道,一直處於被動的狀態,甚至縣政府球員兼裁判還能因事修法,極為不合理。一開始就不合法,就修法以合法,以後碰到另一個個案,是不是也能這樣修?如果是一個無辜的民眾,法庭好像無論怎樣都要定他的罪,就修個法讓他突然有個罪行。在刑法上有個不溯既往的原則就是為了保護這類狀況,但總爺國小這法律層尚未有這共識,很明顯縣政府是濫用公權力,雙方明顯失衡。

    此外,我們從法的觀念來看,合法的不一定合理,合法也不一定有正當性。獨裁國家也是有法律的,但是他們沒有保障人民的權益,而民主國家一定是法治國家,甚至法律可以保障到個體的權益不受侵犯,並且提供合理管道讓他們申訴自己的權益,以求「更適當更完美的法」。民主國家的法律是源自於政府與人民之間的協議與契約,契約人的權益受到政府保護的,而契約人則以守法的義務回饋以利政府,但若政府的作為危害的契約人的權益,契約人理當抗爭,不是嗎?蘇縣長在做的就是把這些申訴的管道剪斷,不走正常程序,好讓案子通過。我說,小人懂法就玩法。

    提供一個公民不服從的觀念。基本上,也能當做支撐總爺國小正當性的思維根據。


    [站長回覆]:我從沒說「程序正義是那群家長自己講的」,我認為蘇煥智在此事件不合程序正義,我認為蘇煥智修法怠惰。但蘇煥智卻又是地球上惟一可以修改併校廢校要點的人。參見:

    http://blog.kaishao.idv.tw/?p=1710#comment-16524

    此外,我也不是「只是憑藉自己的認知去說沒有違法受教權」,我講受教權是以國民教育法、教育基本法、教育部頒國民中小學設備基準去談的,請明鑑。

    憲法的解釋是在大法官沒錯,但「國家應注重各地區教育之均衡發展(憲法163條)」這麼簡單的條文,需要大法官來解釋一遍才算數嗎?300公尺內,非偏遠地區,人口稀少區,有兩所國小,這是「均衡發展」嗎?這是特例中的特例。從沒有白目的縣市長,在人口稀少地區300公尺內,設了兩所國小;當然總爺的情形是特殊歷史背景,既是特殊歷史背景,1994年總爺糖廠關廠之際,就該廢了,太晚廢了。更細緻(有數字)的落實,詳見教育部頒國民中小學設備基準,及國民教育法中讓地方政府得以自訂國中小設備基準。

    蘇煥智沒做溝通嗎?他也開了幾張合理配套支票,上過公共電視。這是靠一張公文去廢掉一所學校嗎?

    你說「法律不溯及既往」,這的確是很重要的法治概念,沒錯。但是台南縣政府的自治事項裡,關於廢校併校的要點裡,如果你把「不溯及既往」擴大引申到「所有新設立的國中小才能適用此要點」,嘿,可以想見未來二十年內,台南縣新設立的國中小,不會超過三間(少子化的影響,新國中國小恐怕只有在南科、永康會出現),那請問「併校廢校」不就是要解決現有既存全縣一百多所國中小的問題嘛,而這個法卻只能規範新設立的學校(你說不溯及既往),聰明的你,看出這個重大矛盾沒有?

    你說「合法的不一定合理,合法也不一定有正當性」,聰明的你,有沒有看出我這篇文章,討論的重心在「理」與「正當性」。

    請問相鄰300公尺的非偏遠人口稀少地區,設兩所國小的理與正當性,在哪裡?

    最後,你說一年400萬沒什麼,沒錯;台南縣民100萬,一個人一年才4元而已。這是小錢沒錯,但連你也無法否定這是浪費。那很好啊,誰浪費掉的,就他去支出,我們所有納稅人就會通通閉嘴了。

  93. 法的精神2表示:

    整理一下我的表述:

    1.所謂的合法與合理並非是由站長的認知,或在此blog上的討論與爭辯所能確立的。且即便是再簡單的法律,只要受到法令直接影響的當事人有疑慮,認為自身的權益受到侵犯,那麼都可以藉著合法的管道去素願,請求「國家提供專業的見解」。你是以旁觀者的立場去論述事件,也沒有專業的內涵,引述或闡釋法令實際上無法牽扯到合法與合理的層面,重要的是,對總爺國小存廢的法令並未影響到你的權益,你沒有受到侵犯,但可以就本身的認知提供意見。

    2.人民的權益是憂於法律的。法律的目地為的就是保障人民的權益,如果該法的執行可能會造成人民權益的受損,那麼人民有權申訴。也就是說,如果你立論根值的「國家應注重各地區教育之均衡發展(憲法163條)」有爭議,那麼人家依然有權提起訴願,得到解釋。再說,你認為的均衡是否經過專業的發展評估?是否討論過廢了總爺國小之後的後果效應?對於該區的教育水準的提升是否真有幫助?不然就不會有人提出兩校競爭,提高辦學績效的論點,讓市場決定那個學校較優秀,進而考慮哪間學校是該被淘汰的。

    3.「併校廢校」本身就是有它的價值存在以及法源依據。但法的建立是必須經過深思熟慮的,況且本身總爺國小就沒達到併校的原則就被勒令停學,不就是縣政府違法的事實嗎?你說它是為了解決問題而這麼做,但過程過於粗操,也缺乏立論依據。不溯及既往是法律的原則,是為了保護在新法下人民以往可能受到負面影響的行為,將其不予追究;另外一個觀念就是在法律之下,讓人民安定與信賴,並保護他們的權益。我有找到個網站有寫到,你可以查此,就知道縣政府修法的行為對不對了。
    http://www.rclaw.com.tw/SwTextDetail.asp?Gid=5030
    簡單的說,不能朝夕令改,或依個案修量身修法,不然人民無所是從,對法律也會失去信任,對政府失去信心。

    4.一年四百萬真的沒有什麼,當做做善事,讓小朋友有個快樂的童年不好嗎?幹麻咄咄相逼?南藝大都不急了,縣政府真有那麼急嗎?為什麼不敢多討論或溝通一年?你是納稅人代表嗎?假如最後法院裁決總爺國小該廢,那也就廢了;如果法院說總爺國小可以留下,你可以拒絕繳稅。

    5.為什麼人家說程序不正義?你說的蘇縣長有與總爺國小師生溝通與討論的行為,實際上是沒有行政效力的。因為那不是法律規定政府提供的溝通管道,蘇縣長一直不願意透過具有法律效力溝通管道,反而經由一些非程序,上個電視什麼的,或寫封信什麼的…好像有溝通,但說是說,就算允諾什麼,事後不理也沒辦法。


    [站長回覆]:你可以注意一下我發文的時間,我是7月17日寫的。這個時間點,對熟悉此事件的人來說,應該心知肚明,已經大勢底定了。所以我發這篇文章的動機,是行使我的言論自由,我也很清楚我沒有任何法律上的權力來處份這個事件,我的Blog也不是給法律人看的,我是寫給一般人看的,你抬頭看一下我的題目,是「抗爭無理」,而不是「抗爭違法」。

    我的文章是以「理」來討論,「法」為次要;既然我無權力處份總爺國小事件,我愛怎麼談,都是行使我言論自由的權利。我是無直接權力處份政府的預算浪費,但這是我投票的重要參考,也是民主投票行為的常態。我從來沒說教育的浪費與否是我說了算,但是簡單的認定事實在縣民心中,由定期改選行政首長來決定。

    教育部裁定總爺國小家長學生提出的訴願,撤消台南縣政府的併校命令,我之前也講過了啊,教育部裁定是對的,錯的是蘇煥智修法怠惰,沒去改廢校併校管理辦法。

    你提供的 http://www.rclaw.com.tw/SwTextDetail.asp?Gid=5030 正好有寫到,真正100%不溯及既往的是「刑法」,但刑法以外的法律就不一定了。可參考你提供的聯結中的「三、適用於刑法以外其他法律領域不真正溯及既往原則:」部份。此外,若你找得到有法源依據(我是找不到啦),證明一個學童進一所特定學校後,就必需讓他在同一所學校畢業,否則侵害其權益。你若找得到,那就可以在「三、適用於刑法以外其他法律領域不真正溯及既往原則:」中找到立足點,對抗蘇煥智的廢校命令。

  94. nick表示:

    我想站長似乎一直忽略了受教權的主體,也就是學生本身。
    這讓我相信站長沒有在學的孩子,如我猜錯了請指正我。
    今天總爺國小的小朋友已經很強烈的表達他們的心聲,難道說這不該算進受教權裡面嗎?
    這不是身心健全的一部份嗎?
    今天小朋友們是被強迫拆散的,這樣子受教權沒受損嗎?

    你說「請問文正國小會侵害轉學生的身心健全發展嗎?就算文正國小有爛校長爛老師,要舉發淘汰,也都是另一回事」
    原諒我只擷取這一段,但我想沒有斷章取義之嫌。
    你不可以把這個當另一回事,對於受教者來說這都是牽連在一起的,家長已經強烈表達過了,你怎麼能不當一回事。
    如果你本身站在家長的角度來看,你不會想把孩子送去最好的學校讀書嗎?

    我沒有說一定要保障他們畢業,但是受教者本身的意願是決不能被忽略的。

    我舉體罰為例子好了,體罰不只身體,也包含心理上的,所以老師也不能隨意辱罵小朋友,這也是種傷害。
    明明當事者已經清楚明白的表達他們的心聲了,他們的心理是受傷害的,為什麼他們的受教權沒有受損?

    我發現站長大人所認定的受教權標準很低呀!
    只要有學校可念,有學校可以畢業,就不會有受教權的問題了嗎?
    那老師只要有按時上下班,有照課表上課,有符合進度,就應該百分之百甲等了是吧?

    至於站長一直強調的距離問題,接送本就是家長的問題,又不是學校有校車大老遠去接他們過來上課,出交通費的是家長,又不花納稅人的錢。我不明白這浪費了什麼?

    而學校不管蓋在哪裡,只要沒有達到併校或廢校的標準,就表示在該地區是屬於供需平衡的,好的學校會成長,差的學校會被淘汰,這不是很合理嗎?怎麼可以說因為你這間發展的比其他學校好,影響其他學校了,所以得把你砍掉‧

    我想站長該思考的是,一個地區的人口數,與該地區的教育機構數量,會呈現一定比例的。
    不管今天總爺國小的家長是怎麼跨學區去就讀的,那都是他們自己付出,不是花納稅人的錢。
    只有人數低於標準的,才是真正浪費政府的資源。

    如果今天是以整個麻豆地區來看的話,目前學齡子弟就是這麼多,也沒有任何一間學校低於標準,請問浪費什麼了?
    難道說一定要每間學校的每個班都達到35人上限,擠得滿滿滿的才叫沒有浪費嗎?
    站長一開始用距離作為思考的出發點,就已經搞錯方向了。
    如果說麻豆地區沒有這麼多學生,又怎麼可能有這些學校?
    哪間學校人數低於標準了,就按照併廢校實施要點去處理,原本就是這樣子。
    結果縣府莫名奇妙的加了一個距離太近的也可以併,這不是很奇怪嗎?
    請問總爺國小有花縣府額外的交通費嗎?
    如果沒有,人數又在標準以上,怎麼會有浪費呢?
    我要說的是,一個聚落有多少學齡人口,以及會有多少教育機構存再,會有一定比例的。
    只要在比例之內,就不算是浪費。

  95. 膺懲暴支表示:

    不溯及既往
    指的是 刑法 當中 人民與國家立法當局的關係

    蘇煥智就其所管理的國小國中 制定廢校併校辦法
    這既不是刑法民法
    所規範者 乃是他轄下的學校

    不若 刑法中 人民與國家立法機關間的關係

    版主有講到重點
    如果連廢校併校辦法都不溯及既往
    那麼就等於是 新創立的學校才能適用蘇煥智自己改的辦法
    而學校與其他學校位置距離 是無法改變的現實 幾難更動
    就這樣永遠不能動 更是不合理

  96. 膺懲暴支表示:

    義務教育的學校
    並不存在自由競爭 家長自選的關係
    政府要做到的是每所學校至少需達到合理標準

    過去相沿成習的能力分班 家長自選老師
    也都被認為是違反義務教育中的平等精神了

    版主之前就有舉消防隊的例子
    麻豆同一條街上不需要兩個公家的消防隊
    兩個在比誰的救火能力比較好
    不需要兩個消防隊去競爭以求麻豆鎮民防火的最大利益

    自由市場才有自由競爭關係
    私人興學才有自由競爭關係
    非義務教育 也才有自由競爭關係

  97. 膺懲暴支表示:

    >>至於站長一直強調的距離問題,接送本就是家長的問題,

    如果接送是家長的責任
    那麼把一所曾文水庫的國小廢掉
    要讀國小必需跑下山來
    縣府是不是可以推說是家長的責任

    你本末倒置
    縣府有義務讓每個學童在合理範圍內步行就可以到校
    至於學童要怎麼去上學 才是家長他的事
    我可以理解版主為什麼那麼強調距離
    是在證明兩校矩離這麼近是浪費

    剛看蘇煥智上公視辯論
    有人還提到總爺國小有學生是從台南市天天家長接送去唸的
    從台南市到總爺 起碼40分鐘
    家長付得起辦得到是家長有本事
    但這並不能扺銷兩所太近的學校造成的浪費
    要扺銷兩所太近學校的浪費
    應該是由家長來支出這筆浪費的預算才是正解

    或者總爺國小BOT出去
    由私人財團承包 上繳租金給縣府 因為土地是縣府的
    比照私校收費
    這樣就皆大歡喜了 納稅人也不會罵總爺國小浪費

  98. kathy表示:

    對法的精神先生/女士,我有不少疑問。

    1.您提到站長對於受教權的解釋,是憑他自己的認知來解釋由廣泛的憲法所保障的受教權,但套用您的邏輯來看,除非您是大法官,不然,你也沒有這個大法官所有的權利來說站長的解釋不妥。是吧?

    2.「而屬於納稅人的你僅能表述意見,也就是社會輿論,而輿論不能影響法律的結果,甚至可以說你的言論不是民意,只是個意見,因為你的民意已經提供給了蘇縣長以及公家機關,在公的意志上顯現。」 這一段話裡,我發現我的國文不太好,因為您一下說站長表述的只是個意見,不是民意,又說站長的「民意」提供蘇縣長以及公家機關公的意志顯現? 在這個混淆的邏輯下,您光是民意和意見就已經呈現一種文字混亂狀態,我真的不太瞭解裡頭的真諦阿。

    然後,屬於納稅人的站長僅能表述意見(或是民意?)….因為站長的民意提供了蘇和公家機關在公的意志上顯現? 這個邏輯又是怎樣一回事?還是不理解。

    好吧,在這一段,我只能「猜測」你覺得站長的意見/民意/輿論,影響了公的意志顯現,但是,站長的這篇文章,是在大事底定後才寫的阿,凡事總有個先後吧。 當然,您或許懷疑站長私底下的意見影響了公的意志,如同前面有位Paul先生一般,做各種奇妙的揣測,一下覺得站長是縣政府的人,一下又覺得站長是青年才俊+總爺的建築設計師,但是,飯可亂吃話不能亂說,除非你有證據可以證明站長的意見影響了公的意志,不然,這種說法很危險哪。

    當然,這是我猜測你此段的文意,因為從國文上,實在好難懂。

    3. 然後,您又提到「況且,一年四百萬的經費不過是每人一年一元,實際上用納稅人的立場發言頗不當的,你不能證明自己的權益受損,也不能證明總爺國小的存在是浪費錢。」
    我的疑問又來了,雖然我不知道你的每人一年一元是怎樣計算出來的,不知道可以不可以稍微透露一下,但就算是一人一年一元好了,身為納稅人不能對自己交的每一分錢提出質疑發言嗎?還是法律上有規定要到多少錢時納稅人才能發言呢?(是發言喔,不是提告喔)

    4.再來,您提到您支持合併資源,又支持總爺繼續存在,但這裡有個很大的問題是,當資源合併後,總爺要如何繼續存在?紀念碑嗎? 這幾個字要打簡單,但是要有具體的方案很不簡單,可以說來聽聽嗎?面面俱到是很受歡迎,但是,也不只是講講而已,要有具體的方案與配套阿,當然,除了請您發表要一下要如何合併資源又繼續存在的方案以外,也請記得,這方案要有專業謹慎的評估對民有益,又不傷害小朋友心理狀況喔,不然,好聽話只是白講,面面俱到,難道和我們常聽到的政治人物官腔沒有點異曲同工之妙嗎?

    5. 打字真的頗累,再講一點就好。您提到「在刑法上有個不溯既往的原則就是為了保護這類狀況,但總爺國小這法律層尚未有這共識,很明顯縣政府是濫用公權力,雙方明顯失衡。」 是,您也清楚知道,這個原則是在刑法上,在總爺國小例子的法律層並沒有這個不溯既往原則,請問,您要怎樣從沒有這種原則的狀況下,跳到證明縣政府是濫用公權力呢?

    我平常很懶得這樣逐行看,但是,我更不願意有些人拿法律當大帽子,把很多片段的法律精神,組裝起來一大篇看似道貌岸然,實則導出有問題或欠缺邏輯的結論或評斷。

    至於我對此併校事件的看法,前面早已表達,不再贅述。

  99. nick表示:

    我發現你們沒有說出距離太近,會浪費什麼錢?
    可以算給我看看嗎?
    不要說一個學校原本就會編列的預算這些的,是因為兩間距離太近所浪費的錢。
    以整個麻豆地區的學齡人口來看,並沒有任何一間學校人數低於併廢校人數。
    這表示供需是平衡的,而且縣府也沒有額外支出交通費什麼的。
    是家長自己完成接送的工作,而他們也完全能夠配合。
    請問這樣到底浪費什麼了?
    請算給我看。

    今天已經擺明了不是偏遠地區的併廢校問題,膺懲暴支你不要扯遠了好嗎?

    我發現一直用距離太近是浪費資源這點,根本就是個幌子。
    是家長送學生去學校上課,又不是學校派校車去載學生。
    今天都在麻豆地區而已,反正分的就是那些學生,學校距離近一點遠一點,差個幾百公尺什麼的,會讓縣府多花什麼錢嗎。

    重點是人口密度與學校間數吧。

  100. 回膺懲暴支表示:

    不溯及既往不單侷限於刑法上。還記得陳水扁那時在18%改革時有這議題嗎?只是刑法是最直接涉及這觀念的。

    這邊有個案例:
    http://www.lawformosa.com/tforum/viewtopic.php?TopicID=153

    今天能夠這樣殺總爺,將來要怎麼殺其他的學校呢?都只要修個法,人數隨便調,條令隨便增,這樣嗎?請把這原則的精神給看懂。

    義務教育是國家是人民應盡的義務,而國家為維持國力,必須提供最低線的教育服務。意思是說必須接受教育,而不受限機關等,學歷的證明與品質是另外一回事。國小國中也是有私立學校的,所以機關組織的性質跟義務教育無關,義務教育是這段年齡的孩童必須強制性的接受教育,而且政府會有所補助。如果我們說自由競爭確為了確保品質,那麼義務教育的品質是如何評估的?那麼問題是會變成「為什麼是總爺併文正,而不是文正併總爺?」同樣是不合理,因為你要說清楚為什麼是關這間消防隊而不是另外一間。

    但總爺國小的性質特殊,有其歷史發展因素,是既存事實構成體,所以在處理上,應該要有所謂的過度條款,以維護該校師生的利益。更何況,這些是解決問題的方法與策略,同樣的,如果總爺是國立且與文正同一學區,那麼應該留下的是兩間當中品質較優的那一間,而不是由縣政府的開發計畫決定,如果是由縣政府的開發計畫決定,那麼同樣是必須開地方座談會,說明會等,一樣有行政上的缺失。想想看,縣政府有明確的說出總爺辦學不力的理由嗎?反而文正國小的人數是下降的,也就是說,若不考慮少子化的影響,當地的小孩還是以總爺為入學優先,數年後存下來的學校是總爺國小。再回到併校問題,兩間都沒有達到併校標準,不是嗎?那麼為什麼縣政府急著併校?為什麼不合理的併校?


    [站長回覆]:應該沒有人說「不溯及既往僅侷限於刑法民法上」(包括我,與「膺懲暴支」網友)

    而是「不溯及既往在刑法民法上百分百適用,但其他法律適用強度不及百分之百」,但「不溯及既往」依然是法律上重要原則沒錯。

    就本案而言,如果不溯及既往原則強度百分百,那麼蘇煥智無論怎麼修改廢校的原則,都僅能適用於新創設之國中國小。這個案例正好說明了,不溯及既往確是法學上一個重要概念,但並不是所有的法律、條文、辦法、規則、行政命令都要100%遵從等等。

    此外你講的18%問題,當初要廢或要改時,18%既得利益者,有提及不溯及既往及信賴保護原則。這我稍微扯遠一點。如果真要談「不溯及既往」與「信賴保護」,那麼1970年代的蔣幫國民黨政權,以行政命令提出18%福利制度時,就應該只適用公佈此命令之後,進入師範學校軍校及投考公務人員考試者。因為這些人,才是真正因為政府提供這18%福利,才積極成為軍公教的一員。或者退一步來說,18%的福利,應照公布日的年資比例去計算(例如1960-1995擔任老師,他的18%福利應以1970才開始算,只有25年,而不是35年)。可是當年18%福利,是1930-1970就成為軍公教,統統適用。要取消福利時高喊不溯及既往及信賴保護,要給他們福利時卻不喊不溯及既往及信賴保護。

    此外,你講為何要廢總爺而不廢文正,很好,我講過了,我在意的是兩校太近的浪費,兩校必有一校該廢。但我沒有說一定要廢總爺不可。但最後我認為總爺該廢的原因,是它只有0.46公頃(遠不及教育部頒的1.8-2.0標準),文正有2.6公頃。土地因子是不能變的,但老師校長是可變的,你要認為文正校長老師很爛就直說,前面也很多人說啦,不缺你一個。

    文正國小校長老師是不是爛,因為我一個都不認識,無法下結論,但老師爛(或不適任)是可以不用花錢去改善的,土地小可不是不必花錢就可以改進的。

  101. 無心表示:

    TO:阿宏

    我猜你應該是在回應我XD

    我認為這句應該修改一下
    “讀公立小學的,大家交的學費是一樣多的(除了有公教子女另有補助外),理應得到一樣(好或爛)或極接近的教育品質。”
    應該改為:理應得到”某一標準以上的教育品質”
    政府要保障學生能夠得到一定水準的品質,而如果有學校願意做得更好是好事,多付出的是學校的老師而不是納稅人。簡單的說,單就學生受到比較好的教育這件事而言,納稅人並沒有多付出什麼。能找到這樣的學校是他們運氣好,如果有誰佔便宜的問題那也只存在學校跟學生(家長)之間,跟其他納稅人無關

    但是家長要為此而抗爭確實是不應該的,他們已經將”受比別人好的教育”視做理所當然

    TO:法的精神

    1.
    要談法的話,縣府今天的所作所為並沒有違法(所以沒有影響學生受教權的,否則就有違法的問題),縣府可以修法同樣是更高層的法律給他的權力,你要是不滿可以去推動修法。
    台灣人喜歡講情、理、法,事實上在法治國家應該要先講法然後才是理和情,認為行政上有違法你可以去訴願、認為有違憲可以去聲請大法官釋憲,再不行你可以去推動修法,否則請一切按照法律來

    2.
    人民並不是所有的權益都應該受到保障,你家如果是違建而政府要拆了它,你也要說這是侵害你的權益要政府不準拆嗎?
    人民的權益不能無限上綱,法律也不可能保障每個人的所有權益。當然當事人提起訴願是正當的,但後來教育部也認定不違法

    3.
    一年四百萬真的沒什麼,但就是沒人肯付
    請你一年出400萬讓我的小孩有個快樂的童年可好? 這可是投資在教育上喔

    TO:NICK

    受教權指的是學生有公平受教育的權利(國民教育是強迫的,算是義務)

    中華民國憲法第二十一條:「人民有受國民教育之權利與義務

    教育基本法
    第四條:「人民無分性別、年齡、能力、地域、族群、宗教、信仰、政治理念、社經地位及其他條件,接受教育之機會一律平等。」

    小朋友心裡怎麼想是另一回事,跟受教權無關,因為政府仍然提供了他們”公平受教育的權利”
    受教者的意願不能忽略,不代表他們有完全的權力選擇自己要讀哪裡(我有強烈的意願念台大,台大就應該讓我去念? 不讓我念是侵害我的受教權?)。不管小朋友心裡怎麼想,他們受教育的機會仍然和其他人相同,沒有受教全被侵害的問題

    至於距離的問題,回去翻翻前面的討論就知道了,所謂的浪費跟家長接送無關

    “如果說麻豆地區沒有這麼多學生,又怎麼可能有這些學校?”
    因為總爺原本是糖廠的學校,糖廠關了可是總爺沒跟著關

    你還是先把前面的討論看完吧,重複的問題不要再拿出來講

  102. nick表示:

    另外距離與學區的概念,我認為在近代應該要有新的認知,就是我們的一日生活圈已經擴大不少了。
    過去因為交通不發達,學區什麼的規劃是必然的。
    但是以現代的交通能力來看,距離遠近只要在一個程度裡面都可以忽略不是嗎?
    基本上麻豆地區所有的學校都不遠,家長都能負起接送責任。
    也沒有哪一間國小需要增設校車去外地接送學生的。
    而總爺國小有156名學生,一個班平均有26人。這表示學校資源有被合理運用,到底浪費在哪裡了?

    如果說當初在一塊土地上學校要平均散佈是為了就學的交通問題,現在早已不是問題了吧?
    就好像前面有人攻擊說總爺的家長根本不是住在附近的,不就證明我的論點了嗎?


    [站長回覆]:一日生活圈,由於交通工具及家長經濟能力,的確有所改變。

    可是,學童不會也不能騎乘需行車執照的車輛,也不是全國的學童均有家長開車接送上下學。

    所以國小與社區、學區,最近另一所國小的合理距離,以學童步行的時間與距離來衡量(見:教育部頒國民中小學設備基準),我認為並無修改必要。

  103. nick表示:

    無心,前面的我有看,但你們的觀點我覺得有問題,我的觀點是站立在人口密度與學校間數的合理比例上。
    總爺國小明明就不是多出來的,你們怎麼說他浪費。
    如果今天是因為總爺國小人數低於併廢校標準了,那才表示他們浪費錢不是嗎?
    我是以整個麻豆地區來看的。不是那種幾百公尺的小學區。


    [站長回覆]:1994年糖廠關廠,員工宿舍清空拆除後,總爺國小就是多出來的浪費。

    總爺國小不是依麻豆而生的,它是為總爺糖廠而生的。

  104. 無心表示:

    nick

    舉個極端一點的例子給你,今天有一所學校可以容納300人,你把它分成兩所,校地學生各一半讓兩所學校就在隔壁,這樣有沒有浪費?當然有,因為還要多一個校長、好幾個主任(主任由老師兼任好了,還是要給他行政加給)、工友、經常門預算…..會多出這些花費

    站長早就算給你看了,不要視而不見
    兩校合併,人事費用起碼可以省下五人(月薪五萬計,年省300萬),經常門預算(水電辦公文具儀器設備)一年起碼省下100萬元,合計一年省400萬以上是沒問題的。

    總爺的存在跟人口密度無關,300公尺內幾乎沒有住家嘛,很多學生都是從其他學區跑來的
    依照你的說法,只是更證明了這個地區不需要有總爺跟文正兩所國小,勢必廢掉其中一所,而廢總爺的理由在於它校地太小

  105. nick表示:

    舉個極端一點的例子給你,今天有一所學校可以容納300人,你把它分成兩所,校地學生各一半讓兩所學校就在隔壁,這樣有沒有浪費?當然有,因為還要多一個校長、好幾個主任(主任由老師兼任好了,還是要給他行政加給)、工友、經常門預算…..會多出這些花費

    請問在隔壁又怎樣?我就說了,有哪間學校派校車出去載學生的嗎?
    有哪間學校人數不足嗎?

    站長早就算給你看了,不要視而不見
    “兩校合併,人事費用起碼可以省下五人(月薪五萬計,年省300萬),經常門預算(水電辦公文具儀器設備)一年起碼省下100萬元,合計一年省400萬以上是沒問題的。”
    你舉這個給我看,是搞錯我的意思了,這是省掉的錢,不是浪費掉的錢,這不過跟公司裁員一樣的道理,跟總爺國小有沒有浪費錢是兩回事。照這種道理,豈不是留給麻豆地區一間國小就好了,這樣不是省更多?
    難道不是學生人數不足的才該被併或是廢掉嗎?

    總爺的存在跟人口密度無關,300公尺內幾乎沒有住家嘛,很多學生都是從其他學區跑來的
    依照你的說法,只是更證明了這個地區不需要有總爺跟文正兩所國小,勢必廢掉其中一所,而廢總爺的理由在於它校地太小

    我就說了不是那300公尺的問題,因為交通的發達已經可以忽略了,請問我們有多少人的工作場所是在自己家半徑300公呎以內的?

    總爺國小與文正國小人數都在合理之上,為什麼勢必廢掉其中一所?

  106. 無心表示:

    nick

    如果是在人口密度高的都會區,兩所這樣的小學在一起就沒什麼問題。但文正既然可以容納總爺的學生,那總爺還有什麼存在的必要性(單就你說的學生密度來討論)?
    就像我舉的例子,可以容納300人的學校何必硬要分成各150人

    總爺的存在也不是因為學生多,而是因為過去的糖廠
    廢掉總爺之後還有其他學校可以容納這些學生,而且對學生上學的交通不會產生不便
    沒有理由留著它多養一個校長、幾個主任、工友…..這才是我們說的浪費

  107. 回 kathy表示:

    我們這樣說邏輯好了。

    1.我說站長可以表述對法律的個人見解,沒有說他不妥,但只是「個人見解」,對總爺國小直接解釋法律且具法律效力的是大法官。換句話說,站長可以對一條法律有看法,但他不能憑藉他的看法去論定一些事件的是非,只有大法官的解釋才能被引述論證,並作為事件的裁定依據。

    2.這個觀念較為複雜。但可以這樣講,人民藉由投票把自身的權力讓渡給代表,這些代表就擁有公的權力,而這公的權力不能只淪為一人,而是有許多不同的代表,也就好比縣長、民意代表、總統、地方與中央等不同的權力關係。在這權力關係下,會經由某些議題,好比說縣長的作為是否能代表民意?中央的做法是否能代表民意?這些不是經由小市民的意見說了算,因為投完票後,你不能說民意是否改變。於是,站長已經把他的權力讓渡給代表,我想是蘇縣長,所以蘇縣長代表民意,但站長不是民意代表,只是作為民眾可以發表意見,而且總爺國小事件的看法本就人各有異,你說誰才是民意?所以當縣長不符合民意時,人民可以透過集會遊行等方法表示。而公的顯現就是透過各種不同民意的公家機關,在藝會上的討論與決策等,而站長是不能參與決策的,所以不代表民意。同理,法也是民意的表示,立法委員也是民意代表,所以縣政府違法也是違反民意,或是認為縣政府有違法之虞自身權益受損請釋憲等,也是民意的闡述,是兩個不同的民意在相抗,而這都屬於「公」的領域。

    站長的意見會由他支持的民意代表去執行,蘇縣長就可能是那位民意代表,進而使議題在公家顯現,但當初選蘇縣長的人不見得都支持總爺被廢,他們的意見可能會由另外一個民意代表顯現,這代表也許是當初他們不認識的人。但,無論如何,一切都是這些代表才有資格決策,即便結果是違反民意,而非由所謂「個人的意見或許多人的意見」去決策一件事,也就是說,這邊任何的討論無關乎整個事件的發展,但仍可以充分討論,捍衛個人的思想與論點,但從來就不是民意。在簡單的說,就是站在事情的討論上,不要牽入所謂的選舉情愫,希望就事論事,站長可能有他的看法,其他網友也有自己的看法,但最後還是得回到蘇縣長與其他公家機關,好比教育部、法院的裁定。

    國文不是不好懂,邏輯可能有點關係,但應該是智慧不到。就跟看佛經一樣的,10%悟性的人看的懂10%,70%悟性的人看的懂70%。

    3.站長幫我算出來其實是一年一人四元,對不起,我算錯了。如果你連四元也要爭,我想你人生應該過的不怎麼快樂,但正如我說的,你有疑問可以拒絕繳稅。我的意思是說政府怎麼使用這筆錢,在比例上還是合理的。我不是說不能發言,是說「你覺得一年四元的開銷是你主張廢校的原因」的話,你要說這四元對你的影響有多大,大到可以廢除總爺國小才不至於損失你的四元。

    4.跟你講話好累。我支持資源合併,並不限於總爺國小,而是其他如偏遠學校或是真的該合併的學校,這個法案本身是好的。總爺國小是個案,我反對是因為縣政府做法粗暴,甚至不合法,總爺本身就不該被併,回去看清楚事件就知道。如果好好談,解決,那麼合併的結果肯定是好的。我覺得蘇縣長就滿符合你說的:「好聽話只是白講,面面俱到,難道和我們常聽到的政治人物官腔沒有點異曲同工之妙嗎?」而且也看的出你的確國文不太好。我說應該找專業人員評估,你好像以為我是該方面的專業人員?我的意思是蘇縣長沒有做過評估就很堅決廢校,不知道在堅決什麼。

    5.這個真的不只有在刑法上適用。而且你一定沒有去看過不得溯及既往原則的涵義,還是看不懂?重要的是它的精神。法也是講究精神的。

    打字真的好累,我認同,而且我也不認為辯贏誰可以改變結果。


    [站長回覆]:我從未說「不溯及既往原則僅有在刑法上適用」,而是說這個原則在刑法民法是百分百絕對適用,但在其他法上,適用度不是那麼絕對的百分之百。

    論定一件公眾事務的是非,是行使言論自由罷了,你看得到我這篇文章中,大言不慚地說,我有「裁決」的權力嗎?

    總爺國小的存在,一年是浪費400萬,這個數字去除以縣民數是沒啥小意義的,我要的是誰浪費了這筆錢,他就去支出,他不浪費這筆錢,我們就閉嘴。

    你說這件事蘇煥智沒有經過評估,我看你講這句話不太妙。併校後減少的浪費就是評估(蘇煥智在電視上講過),400萬是我估的,縣府應該有他們更精確的數字版本,縣府掌握了更精確的會計資本數據。只是節省浪費是顯而易見,他們沒有公佈這數字罷了。

  108. 無心表示:

    nick

    沒有必要的花費不就是浪費嗎?

    依照你說的合理人數,一所300人的小學甚至可以分成5所,每所60人剛好都是你所謂的合理人數
    那為什麼要這樣做來增加支出? 多出的費用就是浪費
    裁併與否,人數本來就不是唯一標準,否則偏遠地區學校就該裁光了

    至於你說的”照這種道理,豈不是留給麻豆地區一間國小就好了,這樣不是省更多
    你沒搞清楚前提(你這說法早有人提過了,這是會影響學生受教權的喔)

    1.一間國小容納不了全麻豆的學生(文正卻可以容納總爺的學生,更何況不是所有人都要轉到文正)
    2.不是每個學生都有家長接送,學生到校距離是受法律保障的(所以才要討論那300公尺)

    或者你可以告訴我們文正跟總爺同時存在的必要性在哪? 要讓我們每年多花400萬

  109. nick表示:

    我想很多人搞不懂我在說什麼,因為你們是從站長的觀點開始看下來的,所以你們都認為兩校距離300公尺太近了,把一個學區的學生跟給兩個學校了,因此認為有一個學校的存在是多餘的。

    我試著把我的觀點講清楚,因為我認為前面沒有人從這個角度去思考過。

    首先就是「學區」的意義,我認為學區之所以存在,是起因於過去農業社會,大家交通不發達,聚落與聚落大多是獨立分開的,所以學區劃分很必要。但是慢慢的經濟成長與工業社會的轉變,加上交通的發達,許多人有能力移動到更遠的地去求學與就業,因此尋找優質的學校跨學區就讀就成為常態。就算現在學區制度依然存在,但是有很多方法可以克服,戶籍地與住家分開就是一個最容易的方法。

    再來就是交通能力,過去小朋友上學,不是自己步行,就是騎腳踏車,但是現在絕大部分都是家長騎機車或是開車接送的,所以跨區就讀的情形就更多了,因此住家與學校的距離只要沒有達到需要住宿的程度,其實幾公尺或是幾公里都不是問題。政府也不會因為學生是從較遠的地方來就讀的就多花什麼錢,除非是學校有校車的那種,但是沒有這種國小吧。

    再來就是學校人數的問題,為什麼原本的併廢校實施要點就是以人數為標準,直到這次為了總爺國小才多加個距離太近也是理由。其實距離原本就不是理由,是蘇煥智一意孤行的結果,問題一直都只在人數多寡而已。當一個學校人數低於標準,那表示所編預算被太少人使用,是一種實質上的浪費,所以除了少數真正偏遠的學校,為了難以克服的交通問題而保留之外,其餘在非偏遠地區的學校就應該要被併校或廢校。

    而人們居住的環境的改變,已使得學區的劃分越來越不合現實,過去都是小聚落與小聚落的存在,所以大概一個聚落就一間小學,但是現今因為交通的發達,人們開始把住家與工作場所分開了,出門開車二三十分鐘到公司上班,是很普通的事。也就是以通勤為主的生活方式,才是現代的主流,一定要住在附近的那種觀念,早已不存在了。

    所以距離遠近不是評量浪費與否的標準,要看學校人數與班及平均人數才是重點,不管學生是哪裡來的,只要符合標準,就表示編給該校的預算有被合理使用。

    如果說因為在隔壁就是浪費,那所謂工業區,商業區,或是電腦街之類的,不都是自找麻煩嗎?


    [站長回覆]:工業區、商業區那叫自由市場經濟,有群聚效應。

    設學校跟設消防隊、警察局、派出所才能類比。這些是政府出資,需照顧到所有人,但也不該浪費。

    是的,全國幾乎不會有縣市,在廢校併校的辦法裡加入了「距離太近兩所小國小」的因素,理由很簡單,台灣近百年來幾乎沒有地方首長,在人口稀少地區,300米距離內設了兩所學校。因為一開始就沒有首長那麼白目,所以後端就沒有廢校需考量兩校距離問題。

    但總爺國小剛好是特例,1968年以前,它甚至是一所「私立小學」!(你大概還不知這段吧)

    它是私立的,以招收總爺糖廠員工子弟為目的,所以它就算距離文正國小只有300米,也沒有浪費的問題。

    再者跨區就讀並非義務教育的常態,也違反教育原理,政府有義務將各個學校做到一定的標準,各校要有特色是在同一基準再各自發展。

    你不該拿非常態的現象,再去cover另一個非常態的學校。

  110. nick表示:

    >>依照你說的合理人數,一所300人的小學甚至可以分成5所,每所60人剛好都是你所謂的合理人數
    >>那為什麼要這樣做來增加支出? 多出的費用就是浪費
    >>裁併與否,人數本來就不是唯一標準,否則偏遠地區學校就該裁光了

    我己經說了不是偏遠地區的問題了,要我再說第三次嗎?
    既然不在偏遠地區,那問題就在人數了不是嗎?


    [站長回覆]:偏遠地區國小,因為周圍一定距離內沒有第二所國小,所以不該廢。這就是距離因素。

    非偏遠國小,因為周圍一定距離內,而且是可怕的短短300米,就有另一所國小,然後這兩所學校都各有六班的小型國小。

    不在偏遠地區,依然可以用距離做廢校的標準。總爺這麼清楚的例子擺在眼前了。

  111. 回無心表示:

    你對法律的觀念不太好。

    我畫路線圖讓你比較好懂
    沒有違法
    >>>但當事人覺得個人權益有受到侵犯,這法律不完善
    >>>申請訴願,以「了解該法令是否合理正當」。
    >>>合理且正當,那就接受結果。
    >>>不合理且不正當,不用守該法。
    這些是證明縣政府有沒有違法的流程。
    嚴格點還要三審通過定讞,才能確定沒有違法唷

    你覺得沒有違反受教權,但回到我最開始的論點。有沒有違反不是你說的,是大法官說的,所以你主張的「縣府今天的所作所為並沒有違法(所以沒有影響學生受教權的,否則就有違法的問題)」最原始還是要看訴願的結果。而當初法院不受理訴願是因為教育部介入,並說明縣政府違法的事實,沒想到縣政府馬上修法,讓它合理。所以現在改由訴願。

    我講的就是按照法律來,反而你不怎懂法律。你有沒有去看公民不服從的觀念?

    2.你講到違建到很特別,但我想法院會給你申訴的機會讓你證明自己家不是違建。

    3.我一年出四百萬就不叫納稅人了,懂嗎?平均數跟總和數是有差別的,平均數是總和數除以人數。但有人幫出四百萬我也會很感謝他。


    [站長回覆]:把一年浪費400萬突然拿來平均,是你狡辯的手法。

    把一筆被浪費(或貪污)的錢拿來平均,根本沒有意義。就像國務機要費,起訴的貪污所得是一千多萬。照你邏輯,除以2300萬人後,一個人還不到一元呢,是不是就無關緊要了?

  112. nick表示:

    如果照站長所說的,那總爺國小的人數不是早該所剩無幾了嗎?
    為何還能保有156名學生呢?
    如果說是因為總爺藝文中心的成立,那不是很好嗎?
    為什麼不繼續下去?

    還有就是總爺國小一班平均有26人,我想這樣並沒有浪費編列給該校的預算吧?
    又不是瀕臨併廢校的學校,高過標準不少的。


    [站長回覆]:總爺學生數,沒有降到趨近於零,是因為縣府將該校劃為「自由學區」(不必遷戶口就可以登記入學)。

    我這篇文章的立論基礎就是相鄰300米,非偏遠,人口稀少地區有兩所小型學校叫浪費。

    你要挑戰的應該是我上面這段話;一班平均26人並沒有關係。

    學生人數不是廢校的惟一標準,例如周圍十公里內沒有第二所國小的山區海邊國小,我認為就不該廢;同理,300米內有兩所小型國小的,就該廢。

  113. 無心表示:

    nick

    你的意思我是懂的,
    問題在於一間學校有多少人才是合理人數? 60? 100? 還是300、500 ?
    我以前念的小學一個年級有5班、一班30人,全校有900個以上的學生

    900個學生只有一個校長
    一間60人的學校同樣要有一個校長
    校長的薪水都差不多,哪個預算才是被合理使用的?

    討論距離的意義在於,合併這兩所學校不會有人受教權被侵害
    不要再認為距離沒有什麼意義了,不是每個家庭都可以上下學接送的,尤其是雙薪家庭,上學可以接送,放學怎麼辦(國小4點下課,多數人都還在工作吧)?讓小孩自己走?小學生還有上半天課的怎麼辦?
    所以法律才要保障學生到校的距離

    教育預算是否應該做最有效率的利用?在一所學校(文正)的學生還沒達到容納的上限之前,就設立另一所學校(總爺)來搶學生,這會讓預算的使用更有效率、更合理?

  114. nick表示:

    如果你們真的覺得距離是關鍵的話,能不能說說看你們心目中應該要以多少公尺為標準?
    蘇煥智新定的要點裡,並沒有明確表示多遠叫太近,其中只說「如因學校距離太近,為整合教育資源,經本府審酌得進行合併。」
    你們不認為這東西可以隨意曲解的嗎?如果哪天縣府又更缺錢了,咱縣長就翻出地圖用圓規畫一畫,就讓好幾間學校消失了,你們能夠贊同嗎?

    站長舉出的「校地應位在本學區之適中位置、交通便利、鄰近大多數居民之適當地點,以學校為中心之學區面積,其半徑以不超過1.5公里,徒步通學所耗費之時間不超過半小時為原則,俾利學生就學及推行社區活動。」
    裡面只有上限,沒有下限。

    什麼叫太近?

    如果說300公尺內都得併校,那聽說該併掉的可只不是總爺與文正。

    而無心你說的接送問題,至少總爺國小的家長都克服了不是嗎?
    今天要不是總爺國小被盯上,按照過去的標準根本就不會有被併校的問題。

  115. 無心表示:

    不知道是誰法律觀念比較不好

    訴願法第一條
    “人民對於中央或地方機關之行政處分,認為違法或不當,致損害其權利或利益者,得依本法提起訴願。但法律另有規定者,從其規定。”

    訴願針對的對象是行政機關的處分,不是法律本身,你認為法律有問題要去聲請大法官釋憲才有用。訴願的結果只會告訴你行政機關有沒有違法,不會告訴你法令正不正當,

    再來訴願法第四條
    “不服縣 (市) 政府之行政處分者,向中央主管部、會、行、處、局、署提起訴願。”

    訴願本來就不是法院在受理的,而是該行政機關的上級
    這裡的上級是教育部,不違法也不是我說的,是教育部說的

    “法院會給你申訴的機會讓你證明自己家不是違建”
    連找誰申訴你都弄不清楚,我看你家拆定了,也不用三審定讞了,法院才不理你

    民主法治社會沒有不用守法這回事,除非那條法律跟跟高階的法律(例如憲法)牴觸,那它自然無效,只要
    法律是有效的,就應該遵守

    p.s 把浪費的錢拿來平均,您還真行

  116. 回站長表示:

    你要是覺得一年四元是事實就是事實,是狡辯,那就是狡辯,你早已先入為主。

    國務機要費跟這400萬性質也不一樣,也不能相提並論。如果國務機要費要是用的合法、合理,本身也不會侵害到納稅人的權益,因為預算的使用都會考量到國民收入的,佔多少%的GDP,使用也是是為了保護民眾利益而使用的,如果無法保護民眾利益,投資效應不符,那麼便會被刪預算,這是經過審核程序的。

    你站在納稅人的立場質疑,那你也該證明這比例是否對納稅人的權益造成傷害,不是嗎?還是就一個400萬的數據覺得多而反感而已?你覺得相除沒意義,為什麼?可是很明顯你對兩者的態度不同,該是有所差異的啊?

    你講的評估動作真簡單,所以才說不夠完善,過程草率,廢校動作粗操。似乎縣政府只從錢做評估?的確,不然人家就不會爭文化、爭受教權、爭學生的心理成熟度、爭說明會等作完整的評估。只爭存廢的合法性是一回事,廢也要廢個圓滿是另一回事,縣政府的做法顯然傷害孩童的心靈,而這部分是錢補不起來的。給人家一年的內心緩衝期會怎樣?小孩子心理成熟度不穩,你跟他講什麼他不懂,調適不過來,這種陰影要是造成學業低弱等連鎖反應是會影響一生的,很明顯的受教權就被影響,但知道確實會影響受教權時,也救不回來了。

    處理事情是一回事,把事情處理的圓滿又是另一回事,可能無法達到最圓滿,但盡量努力讓它圓滿不是很好嗎?

  117. 大盜表示:

    >處理事情是一回事,把事情處理的圓滿又是另一回事,可能無法達到最圓滿,但盡量努力讓它圓滿不是很好嗎?

    少騙人了你們,只要廢校就是不圓滿啦!講白了你們只是想吵大一點,能拖則拖。

  118. 大盜表示:

    >而無心你說的接送問題,至少總爺國小的家長都克服了不是嗎?
    >今天要不是總爺國小被盯上,按照過去的標準根本就不會有被併校的問題。

    那很好啊!就去新的學校讀,還在叫三小?

  119. 回無心2表示:

    1.這樣說好了,行政機關的處分必須依法有據,而且第一條也講到人民必須認為它違法或不當,本來就不是法的問題。是法律用在當事者是不是適切,這停留在事務的經驗與對當事人的評估等動作,但是當對某一條法律的存在或解釋是由不同機關判讀的,也就是提出解釋。我也說「當初法院不受理訴願是因為教育部介入」,受理訴願不是只有該機關,但會交給該事件直接機關負責為第一優先。但最後,確實還有問題,是在法院受理的,因為這變成法的解釋。也就是說,看負責的權責屬於哪裡,最後會有個最終機關定讞,也就是說,當雙方其中不服從該上層機關的決議時,就變成在法院受理。

    2.「“法院會給你申訴的機會讓你證明自己家不是違建”
    連找誰申訴你都弄不清楚,我看你家拆定了,也不用三審定讞了,法院才不理你」

    申訴當然找法院,不然找誰?教育部可以申訴嗎?

    3.民主社會當然有不守法這件事,你見聞少了。跟憲法相牴觸的自然無效,那馬丁路德那也不用搞民權。民主國家不是一開始就成熟的,法律也不是一開始就貼近憲法的。

    4.「把浪費的錢拿來平均,您還真行」
    謝謝,不然怎麼叫納稅人?

  120. 第六次說話的訪客表示:

    nick先生於7月27日4:13pm的發言說到:
    「如果今天是因為總爺國小人數低於併廢校標準了,那才表示他們浪費錢不是嗎?」
    --nick先生這句話基本上沒錯,但是『才』這個字應該去掉,因為那是「明顯且大條的浪費」。

    今日總爺雖然人數超過60人,但是鄰近就有個文正,
    而且就算把總爺的學生全部搬進去,也是勉強達到「仁類」的規模而已。
    在這種情形之下,還供養著兩組校長、主任、工友、及經常門預算...
    比起「60人以下還硬要供養」,這是「比較小條的浪費」。

    可是,不管是大條還是小條...浪費終究是浪費啊!

    以今日總爺的狀況,若說還要合理合法的存在,花用公家的錢來供養都不致成為浪費,
    只有一種情形--那就是「文正已經是瀕臨擠爆的超級大校」,
    如果總爺的學生都搬過去唸,有致使文正擠爆之虞,萬一周邊又無空地得以買地擴張,
    弄得必須挖掉操場才有地方蓋教室...
    那總爺的存在就不是浪費了;甚至,政府可能還會另外花錢向台糖買地將總爺目前校地再擴張三倍,
    讓總爺校地符合教育部1.8公頃的規定。
    搞不好到時候總爺還要扮演「紓解擠爆壓力」的角色,將文正的學生分流過來而增班。
    因為這樣比「另設新校」還要省(除非鄰近有更大的國有空地),所以總爺有繼續存在的籌碼。
       -----唉!只可惜事實不是這樣啊!

  121. nick表示:

    在我預測總爺國小是會廢掉的,畢竟廢不廢是看主政者的權力,不是看這邊誰的論點比較有道理。
    只是我希望能透過這個事件大家來論論裡面的一些道理,難保以後不會出現類似的案件。


    [站長回覆]:我這篇是大勢底定後才動手寫的。所以我文章根本沒有影響到什麼。

    其實我本文,及網友的對話,想討論的就是什麼樣的學校應該廢該合併,標準與程序在哪裡。

    30年前台灣的教育資源還不充裕,人口不斷在增加,所以社會上只看到一所所新學校被創立,從不知學校也可以「廢掉」。就像大家以為保險公司與銀行不會倒。

    導致一有學校被廢掉時,各種理由都出來了。例如歷史感情論、就學權利論、我愛母校論、辦學績優論、縣長(市長)鴨霸論云云。就是不願意被廢。

    1998年台灣新生兒30萬人,2007台灣新生兒只剩不到20萬人。整整降了10萬人。單就人數來看,有三分之一的國小該廢掉,但扣除偏遠的小型國小不該廢,但起碼也有10%-15%的國小,是該考慮要廢掉。國中小廢校是台灣未來二十年會經常發生的正常事。

    看這篇文章:
    http://blog.pixnet.net/Richter/post/4353764

    這是一個台北市老舊市區的空照圖,嘿,可以看到很多國小距離比總爺文正的300米還短呢!

    這個區域的國小,現在平均校舍使用率大概只有一半到三分之二。這些學校一樣培養過很多知名的人,有悠久歷史,但卻是學校整併最好的示範地區。因為人口外流,老市區留不住年輕夫婦(年輕夫婦多往郊區置產,或離開老市區,或去中國工作)。

    廢校併校後,也不需引進什麼大建設、大開發案;最值得改成綠地公園,這一帶最缺公園綠地停車場。

    我的眼光很遠,看的是台灣未來十年,二十年,關注台灣可能發生的事。我不知中國台北郝市長,有沒有我這種眼光及氣魄。

  122. 無心表示:

    我乾脆把完整個訴願法第四條貼出來給你看

    第 二 節 管轄
    第 4 條

    訴願之管轄如左:
    一、不服鄉 (鎮、市) 公所之行政處分者,向縣 (市) 政府提起訴願。
    二、不服縣 (市) 政府所屬各級機關之行政處分者,向縣 (市) 政府提起
    訴願。
    三、不服縣 (市) 政府之行政處分者,向中央主管部、會、行、處、局、
    署提起訴願。
    四、不服直轄市政府所屬各級機關之行政處分者,向直轄市政府提起訴願

    五、不服直轄市政府之行政處分者,向中央主管部、會、行、處、局、署
    提起訴願。
    六、不服中央各部、會、行、處、局、署所屬機關之行政處分者,向各部
    、會、行、處、局、署提起訴願。
    七、不服中央各部、會、行、處、局、署之行政處分者,向主管院提起訴
    願。
    八、不服中央各院之行政處分者,向原院提起訴願。

    完整法條的連結在這

    除非你對訴願的結果還是不服,可以去法院提出行政訴訟。注意,訴訟跟訴願不一樣
    法院是不會受理訴願的,法院只接受訴訟

    民主法治社會當然會有人不守法,但是不守法的人會受到法律的懲罰。

    我告訴你你的錯誤在哪

    1.
    “申請訴願,以「了解該法令是否合理正當」”
    訴願不會告訴你法令是否合理正當,只會讓你知道行政機關有沒有違法

    2.
    “不合理且不正當,不用守該法。”
    除非法條無效了,否則你不守法就是會被罰
    而有權力說出某法律是”不合理且不正當”的只有大法官(法院都沒這樣的權力),當大法官這樣說的時候這條法律就已經被廢除了,你自然不用遵守一條不存在的法律

    3.
    “嚴格點還要三審通過定讞,才能確定沒有違法唷”
    行政訴訟只有兩審

    4.
    而當初法院不受理訴願是因為教育部介入,並說明縣政府違法的事實,沒想到縣政府馬上修法,讓它合理。所以現在改由訴願。
    法院本來就不接受訴願

    行政機關本身就有解釋法條的權力,現在沒有更上層的機關認為它違法,現狀而言就是合法

  123. 膺懲暴支表示:

    原本我從電視新聞的粗淺印象 是蘇煥智霸道無理
    後來是看到站長學長的文章後才大大改觀

    原本我是溫情主義者 認為蘇煥智應該彎腰下來與縣民溝通 說服
    這星期以來看到部份總爺國小家長的表現以後

    我必需說
    我錯了
    這種學校不但該廢
    而且不必跟這種家長們談任何條件
    不把全民資源的浪費當做一回事的平民百姓
    其對社會的傷害
    跟貪官污吏是沒兩樣的
    (但這種平民百姓罪不及坐牢)

    總爺國小的家長們若還在看的話
    回去問問你們這次行動的總指揮
    為什麼要採取堅壁清野的抗爭方式
    我看不出你們護校有什麼正當性
    甚至不願與蘇煥智做任何妥協
    連原班同學繼續再一起唸書的可能性都沒了
    活動領導人的錯估形勢 也要負很大責任的

    我是個中小企業主管
    以後我招收面試新人時 履歷要是寫總爺國小畢業
    我可是會考慮再三的
    這所學校是連校友 都有一堆不理性的
    不會把我這家公司的最大利益當一回事的

  124. Masako表示:

    pylin先輩,
    您的高論一針見血!但被罩上”來鬧場的”。有點ㄦ”皮肉笑!”我有笑出來了。

    那「文正、總爺」兩國小距離300公尺根本不是問題(恭喜他們有進步了,前天還算1300m或1800m的),現在交通公具又方便,所以應可搭直昇機去他,馬的母校讀,保證一路特權進台大,可拿哈佛博士,又可選上地區領導人。

    如我所料,他們反廢校的絕對會一批一批重複提距離和4,000,000台幣、「孟母三遷」的堅持、還有「..餐飲業…」。
    恭喜網主此話題一出招來那麼多各路人馬,自由開講。同時祝福他(她)有福氣欣賞你的舊文章。昨天看了你寫的那連阿舍家是危樓,很好笑!是天意吧?!

  125. 回無心3表示:

    你也不用這樣貼,因為我看過了,你貼出來也不能說服我。 = =|||

    而且你似乎看不太懂所謂的不合理且不正當的字面意涵。

    1.訴願也是要寫報告書,要發文解釋為何如此裁決,不是嗎?所以除了告知你是否違法,也會告訴你這法用的合不合理。正如同強制猥褻跟妨害性自主兩個是不一樣的法條,你用錯條對方當然是無罪,這就牽扯到法令對當事者的正當合理性,而不是有沒有違法(看是違反哪一條,用錯條就是不合理)。

    2.依照訴願結果如果認為該法對當事人的適用性是不合理的,那為什麼還要遵守該法?也就是說,我判決你不符合強制猥褻的行為,你當然也不用擔起該刑責。當初教育部方面之所以訴願成功,不就是指總爺不符合南縣政府的併校標準,所以總爺國小可以不用遵守縣政府的併校法案。不是法條無效,是法條不適用,效力對當事者無效。 (結果是南縣政府違抗教育部的訴願決定併堅持併校,再修法讓它合法唷,這個新聞資料找的到)

    3+4

    好吧,法院是兩審,第一審是上屬機關。

    沒錯,行政機關本身就有解釋法條的權力,這跟它的專屬性質有關,我也提到了。但現在沒有更上層的機關認為它違法,我就不知道你為什麼這麼認為。明明是總爺國小訴願成功,南縣政府違抗訴願結果,並且不排除對教育部提起行政訴訴,或申請大法官解釋條文。只是教育部告訴南縣政府總爺不適用併校法案,於是南線政府就「量身打造」修法讓訴願結果不適用,目地是採硬闖的方式企圖讓它過關,而總爺提出二次訴願。 (其中時間不到一天,你就知道縣政府多想要那塊地了)

    你能說現狀而言是合法,但僅是現狀,也不是能夠作為支持總爺存廢的關鍵,強制執行法律效力完全要看二次訴願的結果,或最終定讞的結果,或是總爺國小放棄申訴。在結果沒有出來前,總爺國小都有權爭取自己的權益,或抗命,雖然縣政府透過另一些強硬做法干擾學校運作試圖造成不可挽回的既定事實(先上車候補票)。

  126. nick表示:

    大盜呀,你覺得累可以休息呀,不過是網路的一些討論罷了,沒有人要求你要做什麼吧?
    反正想說就說,沒有人規定不能有正反兩方的意見。
    我只是希望大家不要帶入情緒就好,對這電腦發脾氣是很不值得的。

  127. 回 膺懲暴支2表示:

    我會找機會告訴總爺國小的學生,要他們好好唸書,不要跟鴨覇的縣政府低頭,也不要為了賺錢而泯滅良心,堅守操行與道德,努力唸到台清交,成為傑出校友,成為社會上第一流的頂尖人物,不用受三流主管的氣,讓大家瞧不起蘇煥智的蠻橫無理。


    [站長回覆]:不把浪費公眾的納稅錢當一回事的人,我也會怕怕喔。

  128. 台北訪客表示:

    從昨天留言到今天看了版主的回覆以及一些網友的留言,我認為有些意見我必須作個說明與補充.

    首先是對於版主回覆的部份.
    版主對於我認為”此部落格的立場是偏頗的”顯然是不同意的.
    而關於此點,我必須要作個補充-對於這個說法,我並無貶抑的意思,只是在提醒瀏覽的網友,特別是反對併校的網友們,這部落格是由版主所設立的,他並不同於一般討論平台是由無預設立場的所謂公正第三人所建立的平台,換句話說這是一個已有鮮明立場的討論平台.
    另外,關於你以我一直質疑縣府不採納三贏方案來”證明”我是驢蛋一隻的事,我看不出這兩者的關連性,所以我決定微笑以對.
    至於你提到-“任何不廢校的方案,都是要花錢。廢校就是要省錢,結果反廢校的什麼多鸁方案都是要多花錢。”如果省錢是最高指導原則,那進一步擴大總爺藝文中心為總爺藝術園區的計畫,跟本不應該進行,因為那也必須花錢.
    還有關於學生的受教權的事,今天有空,我上網查了下資料,提到”教育部訴願會認為縣政府損害學童受教權,有違法之虞,撤銷原處分。”這個新聞並不只中華日報如此報導,台視新聞(http://www.ttv.com.tw/097/07/0970715/09707159073705I.htm);聯合新聞網(http://udn.com/NEWS/NATIONAL/NATS9/4426436.shtml);NOWnews(http://www.nownews.com/2008/07/15/329-2304807.htm)及中央廣播電台(http://www.rti.org.tw/News/NewsContentHome.aspx?NewsID=118198&t=1)等新聞煤體都有提及,當然你也可以再度辯稱這只是訴願會委員們片面的認定,那我只能無言.
    我一再說,總爺國小自成立始,一直都是在合法的狀況下所存在著,要廢他,就該拿出令人能信服的理由來.前面我已經提過,以年預算有上百億的縣府要以”因為會浪費400萬教育預算”的理由去廢除總爺國小,那是無法讓人信服的.

    再來是對於幾位網友提到反對併校一方屢次提到總爺國小的優秀是羞辱了文正國小的師生,我要提出嚴正抗議,對於今日之所以文正不如總爺(我敢大聲的說,因為我並不認為身為文正的學生有什麼好丟臉的,因為問題絕不出在學生,而是在校方的主政者),為什麼短短相距僅只300公尺的兩所學校(而且依版主所說總爺還是離聚落更遠更不方便) , 一所招生早早就已經額滿,另一所卻是在縣府大力支援進行所謂”活水計畫”下,每年學生人數卻還是逐年下滑?難道主政者不該自我檢討檢討?這些於學生又有何干?
    特別是阿宏網友,你的” 今天他們交一樣多的錢,得到比別人(例如文正的學生)好的教育品質,不是佔了其他納稅人的便宜嗎?應該偷笑了” 這個論調我也是深不能認同的,就如許多網友一再強調的-我們是納稅人,難倒不該要求運用我們稅金的主事者,提供給我們的小孩一個好的學習環境嗎?,為什麼要降格以求逆來順受?為什麼要” 在附近默默去找他們可以接受的學校。”?

    我還是一樣的意見-總爺國小是既已存在,且是合法存在的學校.所以要併校可以,請給我足夠的理由(要知道即便親生父母對自己子女也沒有剝奪其生存權的權利).

    我要再次強調-總爺國小的校地,僅有0.46公頃而已,相對於整個在規劃中的總爺藝文園區的31.3公頃,僅只不到1.5%,而且該校地遠在園區外圍,有什麼理由非得取得這塊校地不可?有什麼理由有經費畫大餅的去推動總爺藝術園區,卻沒經費維持一所已經存在並普受讚賞的優質基層小學?


    [站長回覆]:你說總爺藝文中心(或藝術園區)預定要花很多錢,並以對比總爺國小浪費的一年400萬。

    我不是蘇煥智的迴蟲,我不知道蘇煥智的想法是什麼,不過從兩件小事去看蘇煥智畫的總爺藝文中心這個大餅,有沒有用到台南縣既有的教科文預算:

    1.蘇煥智準備讓總爺藝文中心(或藝術園區)BOT出去。
    2.蘇煥智去邀請南藝大派一個新系來進駐總爺,也是間接由中央出錢來幫忙經營管理。

    此外,義務教育並沒有要提供你認定「好」的教育環境,只有提供你一個至少達到「基本標準」的環境。

    總爺國小該被廢,是基於矯正教育資源不合理分配(300米近距離內,非偏遠,人口稀少地區有兩所小型的國小);反廢校併校者如你,光要政府採用「三贏(多贏)」策略,而這些策略卻都是要多花納稅人的錢。

    你阿爸每個月給你10000零用,現在說只能給你一個月8000,你說好,給我8000也可以,但我需要一個月額外一筆5000元的錢來研究如何讓我節約。

    幹,這不是白癡是什麼。

    此外,沒有一個網站真正做到「無預設立場的所謂公正第三人所建立的平台」。我沒有邀請任何人來看我這篇文章,甚至我這篇文章是大勢已定後,7月17日才發表的。

  129. 台北訪客表示:

    大盜啊大盜兄,很感謝你寫這篇,我剛才看到-
    大盜 寫道:
    2008-07-27, 8:10 pm
    你們當然認為沒有對不起誰,所以講來講去繞來繞去就是總爺不能被裁併。
    從空間從資源分配的合理性,已經討論快500篇了,一再重複累不累啊?
    裁併是趨勢啦,不出五年台灣一些老社區的學校招生不滿就要被裁啦!等著看吧。

    哪一天,總爺的學生在自然狀況下人數不足,我們一定贊成併校.也希望到時候文正國小還在才好.


    [站長回覆]:你不敢面對「300米近距離內,非偏遠,人口稀少地區有兩所小型的國小」是否有浪費教育預算,所以才會死抱著「學生人數尚未達到舊版廢校標準」去打轉。

    很多網友原來是從電視上你們表演的片段,是認定蘇煥智鴨霸的。

    可是看到「300米近距離內,非偏遠,人口稀少地區有兩所小型的國小」事實描述,就改變對此事的看法啦。因為這才是關鍵,你講的學生人數未達廢校標準,其重要性遠低於此。

  130. 無心表示:

    貼出來是告訴你法院不會受理訴願,因為你一值在說法院不受理訴願是因為教育部介入等等的話,這是幫你加強基本常識

    1.
    行政機關固然可以依照某些法令做出處分,但屬於他本身權力的部分不見得一定要根據什麼法律,因為這是它行政權力的一部分,法令沒辦法詳細規定行政機關所有的作為。
    檢察官用錯法條那犯人當然會被判無罪,那不代表他行為是合法的,只不過犯的是另一條法。不能用強制猥褻就用妨害性自主嘛,最後犯人還是會被定罪。

    你的說法在這邊問題非常大,法條不適用在你身上不代表你可以不遵守該法條。今天某人被檢察官用違反性自主起訴被法官判無罪,所以他就可以不遵守違反性自主相關法律的規定?只不過他沒違反前法官不能用這個來罰他而已。

    “我判決你不符合強制猥褻的行為,你當然也不用擔起該刑責”
    你自己想就知道問題在哪了,你沒被罰是因為沒有違反這條法律,而不是因為你不用遵守,事實上你是因為遵守了所以沒被罰,哪裡來的不用遵守的法律?

    2.
    好吧,法院是兩審,第一審是上屬機關。

    你又錯了,一開始是向上級機關提出訴願,訴願結果不服向地方行政法院提出行政訴訟,對結果還是不服可以向高等行政法院提出上訴。
    所以我說法院只有兩審,敗訴之後如果對法條還是有疑慮,可以去申請大法官解釋,不過大法官不一定會理你。

    3.
    但現在沒有更上層的機關認為它違法,我就不知道你為什麼這麼認為

    因為這是現存的事實,原先教育部認為不適用的法條不存在了,而現在並沒有更上層的機構出來說縣政府違法,你也承認了現狀而言是合法。除非有上級機關出來說話,否則在法的層面還有什麼好談的,更何況你也說不出縣政府哪裡違法(請說明違反了什麼法,用錯法條跟違法不一樣喔)

    當然,家長要訴願或提起行政訴訟都是他們應有的權利(但是可沒有抗命的權力或權利);同樣的,修改相關法令也是縣府的權力

    4.
    在這談法律意義不是很大,因為你我說了都不算數,當然表達彼此的看法是好事,互相交流也有利於自己的思考更加成熟。也讓其他網友對事情更加了解

    p.s 就我搭火車的經驗,先上車後補票的人還真是不少呢

  131. 膺懲暴支表示:

    這真是最棒的雙鸁策略啊 太佩服站長老大的解說了

    以後看到抗爭的人談 多贏策略 配套措施 補償條件 等等 常常就是像下面這樣啊

    >>>你阿爸每個月給你10000零用,現在說只能給你一個月8000,你說好,給我8000也可以,但我需要一個月額外一筆5000元的錢來研究如何讓我節約。

  132. 阿宏表示:

    總爺國小的優秀並沒有羞辱文正國小的師生。

    是總爺家長高傲的態度(不屑去念文正)羞辱了無辜的人。總爺家長可以批評文正的校長老師差,也可以要求縣長設法改善。如果是以誠懇擔憂的態度提出這類要求,我想如前面網友所言,文正學生家長還要感謝呢。

    其次,一個人花和其他的人一樣多的錢給同一個供應者,卻得到比較好的商品或服務,不是佔了些特別的好處?如果這供應者是一般人,大家只好摸摸鼻子,頂多以後不要跟他買。但是現在這供應者是政府,如台北訪客所說,我們是納稅人,有權要求運用我們稅金的政府提供給我們的小孩一個好的學習環境,也有權要求政府不能無緣無故地(無法合理地)大小眼,給特定對象較優的品質,因為那等於犧牲其他人提升品質的機會與資源。也就是說,憑什麼總爺家長有權要求維持與過去一樣的師資(繼續犧牲文正的教育品質),而文正的不能要求把總爺較好的師資挖過來(平均師資可以提升)?

    所以我說在附近默默去找他們可以接受的學校,就是說總爺不需要降格以求逆來順受啊。放棄既得利益是痛苦的,所以我也不是主張要強迫去文正。

  133. 回 膺懲暴支4表示:

    標題錯了,應該是回無心4。

    法院可以受理訴願,但仍會交由教育部做第一步處理,但對訴願結果的「申訴」是由法院受理的。

    1-1,任何的「行政處分」必定依法有據。我們談的是行政處分。

    1-2,「實際上我不是因為遵守了才沒受罰,而是因為不遵守才受罰。」這應該是從若p則q,若非p則非q的簡單命題就可以解釋,試著釐清他們之間的差異。

    「不用負依據該法所產生的法律責任,也就是不需遵守它的法律效力。」我講的遵守是對行政機關處分而言,也就是依據法令產生的法律效力。我請問你,我需要遵守併校法則嗎?不用吧?甚至我不理它也沒關係。因為對象錯了,那自然也沒有遵不遵守的問題。在法律未介入人民生活前,沒有守不守法的問題,只有當事件產生時才有所謂的法律責任,探討該不該遵守也是這個法律責任,要探討人事時地物等。也就是說,當法因為事件而涉及到我身上時,才有遵不遵守的問題,而這遵不遵守,是對法律對我的決策,如罰緩或調職等,是不是理當服從。而不是我走在路上,什麼都沒做,就說我遵守了很多的法律。

    2.法院是兩審我有說錯嗎?第一審是上屬機關也沒錯啊?所以訴願+兩次訴訟,也是符合三審的原則,沒錯吧?

    3.你也認為現狀是合法的,但重點是現狀,不具法律效力的,尤其總爺國小已經提出訴願,因此法律效力應當暫緩執行。從一般熟悉的性侵案件來說,沒有做最終判決前,也是不用坐牢的,可能「一審現狀有罪」,但不是說政府就有權馬上抓你去坐牢,因為你有上訴的權力,任何的法律效力「目前沒有強迫執行力」。換句話說,即便縣政府修法,但經總爺國小提起訴願後,沒有得到結果前,縣政府是無權進行併校作業的,甚至要求總爺國小配合作業,總爺國小「本來就有有權抗令」,只是小蝦米會怕,壓力大。

    4. 「p.s 就我搭火車的經驗,先上車後補票的人還真是不少呢」做人要有點操守,我想不要當這種人比較好,要是可以,只要車上不查票(或查票時略施小技巧),謊騙你在哪站上車應該不難。 🙂

  134. 第七次說話的訪客--從孟母三遷看「挑學校」的情形表示:

    先向版主致歉--我這篇沒討論「併廢總爺的正當性」,先岔開主軸了。

    因為之前有聽到總爺家長所謂「孟母三遷」的說法(此一情形不限於總爺家長),
    一開始乍看之下還覺得有理,
    不過後來想一想....感覺不太對,
    因為我所知道的孟母三遷故事,不是在「挑選學校」,
    而是為孩子挑選一個正面成長的社區環境才對吧!

    三字經就說到「昔孟母,擇鄰處;子不學,斷機杼」,
    孟母的重點應該是在「選擇好社區」,比較接近孔子所說的「里仁為美」才是。
    ~~除非三字經在這句話中說謊了、騙人了,要不然用孟母三遷來為「挑選學校」做解釋,並不是很恰當。
    再者,好像也沒有什麼歷史證據,證明孟母有替他兒子「從眾多學堂當中挑一個自認為最好的,然後搬到那附近」。如果誰有這份證據的話,請提出讓大家分享,我會給他最熱烈的掌聲。

    當然,會有人說「那是仿效孟母『給予孩子優良教育環境』的精神」,
    如果說是「仿效那份精神」,是可以說得通啦---不過跟孟母比起來,會不會做得太過頭了?
    人家孟母不過是搬到「學校」旁邊而已,相當於住在「文教區」...但是孟母並沒有「指定」學校啊!

    如果說當家長的,發現到自家社區已經遭到色情行業入侵、變成風化區...為了孩子的正向成長,而搬家到其他住宅區~~我想這才是真正符合孟母三遷的精神吧。(不過最積極的作法,是將色情行業趕出社區。)

    有些「比孟母更積極」的家長,不但要「選校」,如果每個年級超過兩班以上,甚至還會「挑班」,要求自己的小孩一定要到哪個老師的班上(還好總爺太小,每個年級只有一班,要不然校長恐怕還會面臨家長挑班的困擾)。

    家長會「挑學校」,不惜遠道而來越區就讀,
    想必也是很關心自己孩子的教育,這在身為父母的用心是可以理解的。
    但是自家學區就有個學校,至少也是個水準合格的學校--只差不是所謂的「一百分」而已。
    難道家長對住家鄰近的學校已經懷疑到「無法讓孩子具有國小階段應有的智識及能力」,所以必須捨近求遠?
    我想事情不致於這麼嚴重吧!

    這幾十年下來,各校所謂「不適任教師」的比例已經降到很低了,(只是目前媒體發達,讓人覺得好像還很多)
    像那種「教國語的老師,外省腔國語讓學生根本聽不懂」、「教數學的,竟然說(1/2)+(1/3)=(2/5)」,
    甚至「教自然的還在罵採購單位幹嘛買來歪一邊的地球儀」...現在已經看不到了。

    家長要捨近求遠,讓孩子去唸家長心目中最理想的學校,那是無可厚非,
    你們既然要遠道而來讓孩子唸這樣的學校,
    那麼花費額外的心力、財力、物力,是你們「應當付出的代價」,
    不要說「因為鄰近學校沒那麼好」,結果「害你們」、「逼你們」捨近求遠,那是有失公平的。
    --只有住家學區內的學校,有拒絕貴子弟就學的情形,那才算是害你們捨近求遠。
    (有的家長是真正心甘情願這麼做,但是也有部分是基於「嫌棄」的心態)

    其他學校也許不是耀眼的明星,但是只要默默完成小學階段的教育目標,
    那就是值得家長安心讓小孩子去就讀的學校。

    --抓走了一個黑道老大,其他小囉嘍一樣會冒出頭來;
      今天沒了總爺,還是會有其他學校跳出來成為耀眼的明星,
      只要家長「追逐明星小學」的心態不變,就永遠會有「被追逐的對象」--縱使那不值得鼓勵。

    還有,國小是義務教育,不像高中以上可以用成績篩選學生,加上校長主任老師是會流動的,所以沒有哪一所學校會一直耀眼下去。
    有時候光是換了校長,情形就有所轉變,可能黯淡的變成耀眼,而耀眼的也可能變成平凡。
    就好像有些學校「排球全國幾連霸」、「跳繩連續幾年全國第一」...當那個專長師資不在之後,這些「霸業」往往就成為歷史,將來該項的冠軍獎盃已經擺在其他學校裡了。

  135. 無心表示:

    都跟你說法院只接受訴訟了,你還是訴願訴訟傻傻分不清,硬要說法院可以接受訴願,唉
    講清楚一點,認為行政機關處分”不當” 或 “違法” 都可以提出訴願,而訴訟只針對行政機關有違法才處理,也就是說你必須向法官說明行政機關”違反”了什麼法條,如果行政機關只是”不當”而沒有”違法”,法院是不理你的(用錯法條就是違法嗎?不是吧)

    這樣你還要硬坳成三審嗎?怎麼不加上個大法官變成四審,再來個公民投票變五審好了

    1.
    你是自然人,不是學校,你根本沒有違反”併校法則”的可能性,既然不可能違反,就談不上什麼遵守不遵守的問題(或者說,對你而言這是一條無效的法律)。這跟用強制猥褻或是妨害性自主的那個例子完全不同

    2.
    在我的觀念裡”不違反就是遵守”,法律要我繳稅我繳稅,法律規定我不偷東西我不偷東西─不做法律所禁止的是守法,依照法律規定去做也是守法
    我開車在路上不超速就是遵守交通規則,而不是被開了罰單有繳錢才是遵守;當然法律也有規定一定要做的事,你不做也是違法。但無論如何,當你討論到是否遵守法律對你的決策時,你已經是違法了(開你罰單是法律對你的決策,而當你違反了交通規則才會被開罰單)。

    而不是我走在路上,什麼都沒做,就說我遵守了很多的法律。
    事實上就是這樣沒錯,因為你沒有違反任何法律,不違反就是遵守

    3.
    現在政府在法律上有沒有權力執行我就不知道了,得找我念法律的朋友研究一下。但是你說總爺國小「本來就有有權抗令」是有問題的,除非這命令被認定無效,那他們自然不用遵守;就像我前面說過的,人民不能不守法,除非那條法律無效(對當事人)

    4.
    只要有誠實補票,對操守並沒什麼影響不是嗎。我可是想也沒想過要謊報我是從哪站上車的

  136. 大盜表示:

    其實從頭到尾反併校的就是一種特權心態在作祟而已。
    每次來就要重新哭夭一次,真累。尤其對著自私自利的人說道理,當然累。
    講一次不懂還可以說是討論,講兩次或許是辯論,講三次則是爭論。
    但是將近五百篇的攻防道理站在哪邊已經很明了。重覆的argument不只五次了,你們在這裡浪費站長硬碟空間實在看不下去。

  137. 回 無心5表示:

    是你不懂吧?法院本來就可以受理訴願,只是會轉交給該單位第一直接相關的機關處理。

    我還幫你找個資料
    http://book.sir.com.tw/pdf/CK01-2.pdf
    看一下訴願和行政訴訟的比較,你就知道是三審沒錯了。

    1.所以你也承認法有適用對象、時機、場合對吧?那當初總爺國小沒有受到併校法案效力的可能性,會什麼還是要被併校,還量身修了法?就好像我人在電腦前,交通安全法跟我就沒有關係,我也不用遵守交通法規,因為根本沒有這個問題(但當我處於交通環境下,我就受到該法的效力或約束力),但如果有人想要我死,硬把我修個違反交通安全什麼的,我也得死。 (這個觀念可以看我先前提到的不溯既往原則)

    2.顯然你沒有想通我給你的命題,觀念沒通。法律要你「做」什麼,這就是法律作用在你身上的效力與連帶責任,當然有遵不遵守的問題,因此遵不遵守仍是對法的效力而言。

    3.不是無效的,是暫緩執行。也就是說,訴願結果認為蘇縣長有理,當然可以併校沒問題;但是訴願結果沒出來,你怎麼併都不合理,尤其是當結果說蘇縣長併校是有問題的時候,那前面做的該怎麼善後?(訴願結果是可以請求撤銷或變更原處分的)

    同理,只要總爺有心打官司,那訴訟結果沒有出來前,他們是可以正常上課的。不過這地方就是縣政府硬先把老師調走,試圖干擾學校運作的問題了。而看的出來,蘇縣長是寧願想用補償方式事後賠償損失,也要讓總爺消失。

    4.你沒有,但不能說其他人沒有。正如法只要有漏洞,就有人會想鑽一樣,個人操守問題。

  138. SCOTT表示:

    樓上的大盜

    你要說特權 這些家長不會服氣
    他們會說 去總爺入學沒有違法(自由學區)
    你也可以帶你子女去唸
    而且越區的交通成本 是家長自行吸收 並沒有要求縣府派校車

    這些家長的想法不是沒道理
    我不認為他們是惡意要浪費納稅錢的壞人
    但他們是笨人 他們沒搞懂國民教育的本質
    國民教育僅是提供 有
    並沒有保證 最好
    人民與民意機關可以監督縣政府辦好國小
    嚴懲撤換不適任老師 危險教室重建
    但縣府沒有義務要把國民教育辦到最好
    辦到如他們的意
    這可以是他們的主張 但不是他們的權利
    他們錯把主張當成權利
    於是他們認為總爺不該廢
    他們也認為學校是他們的
    殊不知縣府仍有最終整併權

  139. 膺懲暴支表示:

    樓上的又來了

    修改併校廢校辦法是蘇煥智的權力
    就算是量身定做也是他的權力
    誰說廢校辦法就是不能改??

    教育部讓小學生訴願成功
    是蘇煥智沒把辦法改好
    辦法改好就沒有違法問題

    我想蘇煥智一開始並沒有要出狠招
    是與總爺家長互動過程中 感到這群家長的無法無天
    才痛下殺手的
    我從整個過程 包括總爺廢校的合理性與家長們的表現
    我想蘇煥智這樣做才是有氣魄

    一個人被起訴,罪證確定
    但法庭上不肯認錯 沒有悔意 不向被害人道歉 不肯庭外和解
    法官當然會從重量刑 加重其刑
    每個人都有KIMOJI
    太超過就被反噬

    總爺家長並沒有被侵害受教權 卻一直表演被迫害
    總爺家長並不是弱勢 卻一直以弱勢自居
    總爺家長無權要求讓他們滿意的教育環境 卻一直認為是該得的
    甚至面對一般縣民對他們維持總爺存在的浪費的指責 充耳不聞 或者死不承認
    這種家長被鴨霸的蘇煥智倒打一耙
    哈 剛好而已

  140. 無心表示:

    法院不受理訴願,是我跟念法律的朋友確認過的
    你自己找的資料裡面也寫了訴願的受理機關是行政機關訴願審理委員會
    訴訟的受理機關才是司法單位(法院),腦袋的資料該更新啦,不知道是誰告訴你法院還幫你轉交給其他單位處理的?(法院的人好心也許會這麼做,但這不是他的職責)

    既然自己都找了資料了,還看不出訴願跟訴訟哪裡不同嗎?
    訴願一級一審
    訴訟二級二審
    兩個不同的東西你硬是要合併成三審,說你硬坳還真沒錯

    法律”要你做什麼”你去做才是遵守
    法律”禁止你做什麼”你沒做就不是遵守?(換個想法:是法律要求你不要這麼做,而你照著法律不去做)
    恐怕不是我觀念不清,而是你觀念太過狹隘了

    總爺的事我想是大勢底定了,家長們要是有心告到底,拖上一整年都有可能。但他們大概也知道沒有什麼希望,早就在計畫要幫孩子轉到哪個學校了

  141. 回 無心6表示:

    1.

    http://law.moj.gov.tw/Scripts/Query1A.asp?no=1A0030020&K1=訴願&K2=移送 <<< 後面也是連結的一部分
    http://law.moj.gov.tw/Scripts/Query1A.asp?no=1A0020074&K1=訴願
    法院受理訴願,而且會看訴願的性質進行不同的處理,這要看訴願內容的性質而定。

    如果該事件與法院直接相關,那將由法院直接受理訴願。

    行政訴訟是二級二審,但提起行政訴訟本來就「要經過訴願的前提」。這是尊重行政機關的自決能力,在設計上,仍是以三審的精神為主。

    2.人家說格物、致知,講邏輯的都很吹毛求疵。你要說狹隘,我們從廣義化狹義化來講,廣義通常是為了適用大眾而產生的修飾手段,也就是通俗的講法,但真正要探討一個事物的深層,要從狹義下手。『如海德格認為:「詮釋是通過語言表達出來的理解」,一切解釋都是以理解為基礎所表達出來的「陳述」。』你對一個事物的認識是深的,你要能夠清晰且明確表達出它的細微部分。

    3.我也知道大勢底定,當然說不定二次訴願也可能來個大逆轉。打從一開始這事件就是不平等的,並且是不公義的,甚至處理上隱瞞部分事實,立論不足,未做深入的考量:我要爭的是一個程序正義。如果總爺國小的家長能夠堅持並依合法程序「走完」一年,我大力支持,並獻上敬意。

  142. 膺懲暴支表示:

    樓上這位

    劉泰英 顏清標在定讞之後 明明已走完所有流程了
    但他們的律師都會對記者 當事人 丟下一句 說要申請非常上訴
    非常上訴是最後一個可能的流程 但它有嚴格的要件 也不是當事人說要就可以
    通常這叫做 政治語言 心理學語言 啦
    當事人通常也不懂 非常上訴是三小
    但律師會讓當事人覺得很有希望 再拖下去
    其實會非常上訴是幾乎等於零

    總爺國小廢校事件當然沒有像 非常上訴 這樣
    我感覺再上訴 翻盤的可能性雖然渺小 但也還不是零

    不過你鼓勵家長們陪著律師再玩下去
    我是於心不忍啦

    這個案件蘇煥智並非無瑕疪
    但總爺家長希望不要廢校的要求一點也不合理

    我只能說事情再鬧下去 鬧大下去 不但不能摧毀蘇煥智的聲望
    反而讓台南縣民發現蘇煥智在這件事上非常有魄力
    發現蘇煥智 制止了縣府的教育預算浪費
    這是蘇煥智的政績 不是他的瑕疪

    哈哈哈

    敬告總爺家長們

    如果你本來就對蘇煥智恨之入骨
    就再玩下去吧

    如果你對蘇煥智之前並沒有那麼大仇恨
    再玩下去 你們只是當反蘇煥智人士的工具而已啦

    哈哈哈

  143. 回 膺懲暴支3表示:

    1.我想教育部裡面的人應該不是豬腦袋,會很認真的思索這個問題。目前就我所知,有個中小學教育永續發展會議,會對全國裁併校的問題進行通盤檢討,有小校再生或中央貼補等做法。所以事實上,從教育層面或法制層面,不會僅以縣政府的併校要點作為考量。

    2.你看起來不像好人,也不像能講理的人。

    3.老實說,我以前跟蘇煥智不熟,沒聽過這號人物,但我現在認識了,並且對這個人沒什麼好感。

    4.「同意不表示支持,反對不表示敵對。」還是回頭從事件的合理性看待。

  144. 大俠表示:

    你怎麼知道麻豆鎮民是支持總爺國小的家長呢?
    多數人贊成廢校!!
    不然你說這件事情鬧這麼大,麻豆地區的民意代表早就跳出來了~
    還需要跑到台北去陳情嗎?
    就是因為民意是支持的,所以總爺國小才要跑到台北去下跪~

    而且你憑哪一點說「蘇煥智的表現在綠營七個縣市長中排行最後」
    憑遠見的民調嗎?笑死人,你知道遠見民調調查台南縣幾個人嗎?兩三百個人!!
    有學過統計的人就知道這簡直狗屁不通!

    如果真的作的這樣差的話,
    台南縣的選舉,不可能在總統大選時,民進黨贏的票數,排行全國第一!!
    如果真的作的這樣差的話,不可能立委選舉,民進黨提名三席全上榜~

    要相信自己的眼睛!媒體的言論很難沒有立場~

  145. 路人甲表示:

    對於抽樣調查的民調
    請記得看看樣本數以及抽樣範圍
    不然很容易失真誤導人

    遠見雜誌的文章其實不那麼好
    看過好幾篇都被人一一點破其中偏頗的立場

    非偏遠學校就不要再拿偏遠學校出來說嘴
    免得不斷的打自己嘴巴

    還有支持反對這件事情會分藍綠嗎
    還要用藍綠把這些可能支持綠營的家長拿來說反蘇煥智
    其實立場不甚好

    何解??

    就像選前有些綠營偏中立或對民進黨失望
    他們的確有寄望ㄚ九上台能改變些什麼
    可是到現在呢
    水災的災民就一定是綠營的嗎
    難道這次投票沒有很多中南部的人投阿九嗎
    不滿的人民只有綠色的嗎
    中立的不會失望嗎
    淺藍隊阿九的行為不會搖頭嗎
    阿扁被踢
    譴責暴力的就只有綠營的嗎
    光是阿扁被踢這事件的處理就又慢了好幾拍了
    今天阿九主動在第一時間發言譴責暴力
    就不會出現陰謀論餘波盪漾
    也不會出現人民以暴制暴
    因為總統不表態所以人民覺得國家既然無法處理
    那就只好靠自己了
    難道每個事件的人民都要分藍綠嗎
    油價大漲搞的民不聊生
    請問中下階層的人都是挺綠的嗎
    關於口袋變薄這件事情絕對是不分藍綠的

    其實重點是在你是否贊成還是反對暴力不是用藍綠去區分你對蘇煥智贊成或反對的立場
    如果反對總爺被併的人原因一個接一個不斷跳TONE
    可是始終被人講破立場
    請問你們是否該想想
    何以贊成方理由總是可以充分
    反對方總是會被說破
    到底是贊成的一方會辯論而已
    還是反對方的立論基礎就比贊成方薄弱許多
    所以怎麼講都出現破綻呢

    講了這麼久還是有理由
    難怪蘇縣長要大刀一砍
    免得大家繼續歹戲拖棚

    我在其中一篇寫到人都是自私的
    只是今天這分自私
    變成了總爺國小的家長的自私
    對上了縣民等更多納稅人的自私
    在財政拮据的今日
    的確會特別關注這些併校可以減少的縣府開銷
    而這不是蘇縣長個人意志而已
    也是為了更多縣民的公平正義
    當這一小塊人強調一堆事情
    卻始終被更大一群人否決
    是否同在台南縣的人們
    你們也該少數服從多數了
    因為多數尊重少數但不代表我們還要服從少數
    你們的主張不代表你們的權利
    如果今天你們耗費的資源只是私人資源或是台南縣就兩個國小而你們國小佔了縣內三成四成的學生
    那麼這分爭議或許就不會像今天這麼容易出現答案
    可是今天你們對上的就算是鯨魚
    至少台南縣所有學齡兒童的家長對上你們一百六十人的家長
    就是一個懸殊的比例
    不然你要這樣挑
    請各位試想
    把所有的家長集合來討論
    看看大家是否還會接受總爺國小得天獨厚的環境
    這樣就知道到底是誰比較自私
    人都會為自己著想
    不過如果是公家單位出的資源
    你們只能主張並不能擁有所有的裁定權不是嗎
    政府機關才是基於公平原則而去執行他認為可以為更多人謀福利的政策
    當然如有明顯瀆職那就再說囉
    不過總之在位者必須盡力依照此一原則去做對更多人好的事情
    而不是在財力不允許的狀況下還優先考慮少數人的福利
    那樣只會讓更多人反感
    不是嗎
    你是少數人還是多數人呢
    想想這最簡單的分邊站
    或許您的想法就會有很大的轉變了


    [站長回覆]:站長我早就寫過一篇,講天下、遠見雜誌的民調,學理本身就有大問題,更不用說有可能上下其手咧

    違反學理的天下雜誌

  146. 理性表示:

    補充一下我知道的資訊,
    文正國小目前至少有六間空教室
    這些空教室足以容納總爺國小的學生,
    如果當初總爺國小的家長願意原班原師移到文正國小去~
    事情不就解決了?

    我原本也是溫情主義者 我也認為蘇煥智應該彎腰下來與縣民溝通 說服
    但後來的發展我也必須承認「我錯了」「家長不願意有任何的轉圜,唯一的訴求就是不要廢校」

    那你們有沒有去想想「其他的縣民想不想要廢校啊?!」

    文正國小也很美,不比總爺國小差,
    我去過那所學校,真的很漂亮!可以上他們ㄉ網站看看~

    真不知道在抗爭什麼?就為了出一口氣嗎?就為了給蘇煥智難看嗎?
    為了這些目的,鼓動小孩子的情緒,讓她們在電視前面下跪,抱頭痛哭,這樣對嗎???越寫越不理解!!
    大人們是真正為小孩子好,還是自私地只為了出一口胸中的悶氣?!


    [站長回覆]:有一個關鍵,總爺國小家長不曾公開明講,但從他們的意見文字裡很容易找到。

    那就是他們認為文正國小爛。這所學校是他們看不起、當初堅拒入學的學校。

  147. 綠營七縣市長中最差的就是蘇煥智表示:

    >>還需要跑到台北去陳情嗎?
    >>就是因為民意是支持的,所以總爺國小才要跑到台北去下跪~
    ————————————————-
    這是因為一開始蘇煥智就用技術性的方式駁回總爺家長申請遊行的路權
    不然家長也不會跑到台北去陳情

    台南縣對於民進黨就如同台北市對國民黨的義意是一樣的
    都是大本營所在
    如果連在自己的大本營都輸了
    那就是輸的非常徹底了

    遠見雖是偏藍的雜誌,但是這個評比若是看藍營的縣市長和藍營的縣市長相比,綠營的縣市長和綠營的縣市長相比
    這個準確度就很高
    (各陣營自己比較排名,這個就很客觀,因為遠見雖然偏藍,如果是藍綠相比當然是有偏坦的現象,但是對於綠營七位縣市長可就是一視同仁的比較了)

    藍營最差的縣長是台北縣長周錫瑋
    綠營最差的縣長是台南縣長蘇煥智
    而且這兩位可是連續兩年的表現都是各自陣營中最差的


    [站長回覆]:站長我早就寫過一篇,講天下、遠見雜誌的民調,學理本身就有大問題,更不用說有可能上下其手咧。

    違反學理的天下雜誌

    這種雜誌民調,連參考的價值都沒有。

    此外,遊行並沒有任何效果啊(不管在台北或麻豆);去台北之目的,是給台北的媒體拍,給中國台北的馬先生看得到。在麻豆也有媒體去拍,但有可能只放地方新聞裡。

  148. 沒有表示:

    樓上的討論離題了….
    雖然馬英九很差,但不表示他作的每一件事都是壞事

  149. 大盜表示:

    有過抗爭經驗的人都知道,抗爭後的結果(如果有結果)一定是打折再打折,關鍵就在於抗爭的一方要在何時何地見好就收。
    以這個case來看,縣府的底線就是裁定了,總爺家長能爭取的最大讓步大概就是原班遷往文正上課。
    如此一來只要擺平總爺校長的去處就好了。
    那為何總爺這一方不能接受呢?
    老話一句:他們怎可以跟文正併呢?

  150. 路人甲表示:

    你沒搞清楚我對於民調的定義
    我是說遠見的民調不準沒錯
    但我沒決定蘇縣長到底多好我只是懷疑抽樣統計的樣本
    我ㄧ開頭就說
    請注意統計學調查的樣本數與調查範圍
    這都會造成偏差


    [站長回覆]:站長我早就寫過一篇,講天下、遠見雜誌的民調,學理本身就有大問題,更不用說有可能上下其手咧。

    違反學理的天下雜誌

    這種雜誌民調,連參考的價值都沒有。

  151. 大俠表示:

    >>這是因為一開始蘇煥智就用技術性的方式駁回總爺家長申請遊行的路權
    >>不然家長也不會跑到台北去陳情
    ————————————————-
    這你怎麼知道呢?申請遊行的路權有被駁回嗎?
    我的意思是說,如果民意支持總爺國小的家長,會不透過地方上的議員的力量來爭取嗎?
    就是因為地方上的議員衡量地方的民意之後,才沒有出面~
    所以才直接跑到台北去,用「偏遠地區的小校」的話題模糊焦點,
    今天才在這網頁上被一一搓破!

    遠見雜誌我很早就不看了,
    因為裡面漏洞百出,
    它既然可以評比星等,有說評比的標準是什麼嗎?
    是幾分才是五顆星?是幾分才是三顆星?通通沒有交代!
    所用的數據還是前兩年的資料!
    仔細看過遠見的讀者,應就會摒棄這本雜誌!
    表現好不好,公道自在人心~

    而且這跟總爺國小的併校案也沒有關係~


    [站長回覆]:站長我早就寫過一篇,講天下、遠見雜誌的民調,學理本身就有大問題,更不用說有可能上下其手咧。

    違反學理的天下雜誌

    這種雜誌民調,連參考的價值都沒有。

    此外,遊行並沒有任何效果啊(不管在台北或麻豆);去台北之目的,是給台北的媒體拍,給中國台北的馬先生看得到。在麻豆也有媒體去拍,但有可能只放地方新聞裡。

  152. 路人甲表示:

    您要引用幸福城市排名
    我再點破幾個KEY POINT

    第一單就抽樣調查這問題已經提過
    第二請問絕對位置上最後一名是誰
    又絕對位置上台南縣第幾名
    這就好像您統計某班小學生考試成績
    如果分成男生女生統計
    您可能可以說某同學是男生第十九名男生只有二十名
    可是看總共成績卻發現他在全班四十名學生中
    成績也在25名並非就是下下等
    還有如果今天全班成績平均都在九十分以上
    只是一分兩分之差卻可能差上四五名
    而最後一名平均九十分
    請問您站在何立場說最後一名笨呢
    還有這項排名用以決定的因子是什麼
    你思考過跟幸福城市有絕對的關係嗎
    還是只看到遠見做出來的結果報告
    就認同他就拿來引用了
    如果您願意來此討論我很高興
    可是當您看到這裡的版主除了引用資料之外對於資料的正確與否以及其關聯性
    都會去思考
    我認為要用一篇遠見的文章就說綠營七縣市最後一名就是不好
    實在有態度上相當的偏差
    提供給您參考


    [站長回覆]:站長我早就寫過一篇,講天下、遠見雜誌的民調,學理本身就有大問題,更不用說有可能上下其手咧。

    違反學理的天下雜誌

    這種雜誌民調,連參考的價值都沒有。

  153. 老師在講你們都沒有在聽嗎?沒有聽.......表示:

    舉個極端一點的例子給你,今天有一所學校可以容納300人,你把它分成兩所,校地學生各一半讓兩所學校就在隔壁,這樣有沒有浪費?當然有,因為還要多一個校長、好幾個主任(主任由老師兼任好了,還是要給他行政加給)、工友、經常門預算…..會多出這些花費站長早就算給你看了,不要視而不見
    “兩校合併,人事費用起碼可以省下五人(月薪五萬計,年省300萬),經常門預算(水電辦公文具儀器設備)一年起碼省下100萬元,合計一年省400萬以上是沒問題的。”

    站長也有算錯的時候,也有更省的方法啊!300人必須分為10班,因為現在一班已經規定不能超過32人,如果要省不會像六十年代,一班有五十幾位學生,依目前總爺跟文正的合併來看,根本沒省到錢,你們都喜歡亂扯,再說一遍,總爺目前23人,文正大約15人,如果你們要讓他們35人一班,就真的可省一些錢了,或者依照以前50人一班,可省更多,需要這麼做嗎?為甚麼不依照潮流呢?小班制是未來的趨勢教育部都在推自由學區了,還這麼食古不化,悲哀啊!…….當然我不清楚為什麼以前是50人一班現在是30人(又降了),如果不想尊師重道不會先停止招收老師嗎?幹嘛繞了一大圈先廢校然後讓老師沒頭路.要省錢先治本嗎?
    中央要地方遷回條,結果蘇煥智說被當小兵,這就是他的個性,要當霸王吧!


    [站長田覆]:300是某個網友隨便舉例,你卻拿來亂套亂算。

    在廢校以後,因為學生沒有消失,幾乎都還在台南縣裡。

    總爺國小現況,教職員工14人;其中校長1人,主任2人,組長2人,老師5人,職工4人。

    第一種情況(教職員工人數節省最少):

    總爺國小六個班,原班併入文正國小,那麼,14個教職員工估計至少要過去9個,我所說的省5個是這樣來的。

    第二種情況(教職員工人數節省最多):

    總爺國小學生打散,轉學到麻豆、下營、佳里各個國小(我知道有不少學生其實是從五-十公里外來的)。因為被打散了,每個國小只收10-30個總爺學生,一個年級零星幾個,因為轉過去的人數太少,轉出學校不需增班。這種情形下,14個教職員工全部省下來,台南縣下學期或明年新聘教職員工,就可以少14個。

  154. Masako表示:

    「老師在講你們都沒有在聽嗎?沒有聽…..」
    整個事情是:「錢」不是問題,「距離」也不是大問題,
    問題是:過去特權集團圍起來包庇的空間,隨著”民智”大開,「輿論」把它攻破了!
    那空間該怎麼用,是全縣民的問題,而不用「老師在講你們都沒有在聽嗎?沒有聽」和總爺國小的家長們擔心!
    先擔心要念哈佛還是台清教交吧?!

  155. nick表示:

    一天沒看,怎麼突然多了一推藍綠互鬥的文章了,大家都離題太遠了吧。

    我接著講先前我提出的,距離太近是應該被清楚定義的問題,也有人認同這個觀點,我想這是必要的。
    一但這條新增要點被主政者擴大解釋,未來有可能延伸其他的問題。
    遠近本是主觀下的相對概念,不加以訂定明確標準,以掌權者的心態,小縣民的遠哪是遠。

    我的想法有幾點:
    1.近距離不比遠距離,不應以半徑長度為準,這樣不合實際,應以兩校之間能以徒步行走之道路長度為準,因為有些半徑距離雖近,但是實際徒步距離卻遠,取兩校之間最近的,能以徒步到達之道路線距離來計算,是為了照顧到無法由家長接送之學生的受教權。

    2.除了徒步道路距離之外,另應計算行走時間長短,若途經數個較大之路口,可能因為停等紅綠燈而花費甚多時間,可設定一合理時間,兩校之間最近徒步道路行走所費時間多少分鐘內為太近。

    3.若兩校途中有多處人煙稀少,學童單獨徒步上學有安全之虞的(如樹林、大水溝….),應一併加以考慮。

    4.另應找一到六年級的小朋友分別計算,取合理的數值,應以小朋友的步行速度去算,而且應背書包帶水壺餐具等上學必備物品,負重會比空手辛苦的多,卻是符合實際的。


    [站長回覆]:總爺與文正會這麼近,是歷史因素(總爺原先是特定學生來源的私校);在台灣,非偏遠人口稀少地區,要找到這種300米內有兩所國小的機會真的趨近於零。

    兩所學校會太近的,市區比較可能。例如有網友提到新竹市有兩所學校就在隔壁,但學區各自有區隔,這大概是當初只有一所學校,當學校膨脹到容納不下時,新竹市政府於是急於創立一所新學校來疏散,但找地過程不理想,最後只能在舊校隔壁找到土地(學校土地有面積、都市計劃分區等限制)。

    都市中相隔太近的學校如何併校,除了距離以外,還有學區內人口數(學童數)、校舍教室閒置率、面積等等做廢校併校的參考。這些反而比你講的距離「精算」還重要。

  156. 匿名訪客表示:

    看了文章,就大家提的角度看來不是沒有道理-就經費、可即時看到的成果而言
    但,同樣的從總爺的角度看來,他們提出的也不是沒有道理-對土地的情感、就縣府自訂的廢校標準
    公共議題本來就可以討論、需要討論
    即使縣府有權,但也不能如此一意孤行,別忘了,當初參選敗票時的態度有多謙卑、多願意傾聽民意,別忘了也曾為了土地而苦行
    而討論的人,能實事求是發表個人見解很好
    但,可惜又出現謾罵、也出現意識型態的對抗,跟縣教師會網站很多的留言都一樣,一個偏綠一個挺藍
    我發言
    只是希望大家在談這件事情時,能先將心比心、能態度一致,
    如果就縣長、百姓、總爺人(校友)、總爺教師、總爺學生
    無論何種角色,妳的態度是否都能一致!?
    否則,批評總爺家長怎樣怎樣,是否太過於絕對!?
    就像,有人說若不是看了這個文章,也會不認同縣府一樣
    是不是當妳又更深入瞭解總爺人的想法,妳又會改變態度
    要評斷一個人必須掌握更大的整體圖像
    ……..

    畢竟我們都不是當事者
    我們更沒有必要為了這個動怒


    [站長回覆]:你文章有一點我非常不同意。你認為不是當事人,所以不必為此動怒。

    這個事件,所有納稅人都是當事人,因為廢校與否涉及預算的浪費與否。這事件是公共議題,涉及所有人。

    總爺國小家長護校所有理由我都理解,但只有一點我無法忘懷,就是當總爺國小的存在會浪費預算(且沒侵害受教權),總爺國小家長並未對此事感到抱歉。

    有兩種可能,一是他們沒有意識到這叫做浪費大家的錢,二是他們認為浪費大家的錢是沒什麼大不了的。前者是他們沒有公民智識;後者就是公然歧視其他納稅人。

  157. Masako表示:

    整個事情是:「錢」不是問題,「距離」也不是大問題,
    問題是:過去特權集團圍起來包庇的空間,隨著”民智”大開,「輿論」把它攻破了!
    那空間該怎麼用,是全縣民的問題,而不用「老師在講你們都沒有在聽嗎?沒有聽」和總爺國小的家長們擔心!

    「畢竟我們都不是當事者」對!旁觀者清也!不是嗎?!
    「我們更沒有必要為了這個動怒」個人不認為誰(包括站長)動怒了,倒是人身攻擊口出惡言者才動怒喲。

  158. 路人甲表示:

    嗯我也覺得離題了SORRY
    總之不管誰的辯才再怎麼好
    民主社會的民意很簡單
    就是大多數的利益之所在
    其實這樣的版面已經不是電視台這種媒體刻意操縱結論的報導來引導人民思想
    而是四面八方各式各樣的人來發言
    已經是相對客觀的環境了

    如果這樣還不能讓少數人了解多數人的想法
    我想大概很多人都會有跟蘇縣長一樣大刀一揮的想法
    套句現在線上遊戲的話
    就是砍掉重練
    討論了這麼久
    還是只能看到以”總爺要存在”作為中心思想而出現許多各式各樣的理由
    那我們這些多數人再怎麼說
    也只能看到少數人的堅強意志吧

    哈哈

  159. 膺懲暴支表示:

    版主大大有提到一個概念
    我認為很重要 但沒人回應

    未來台灣廢校併校會是很平常的事
    少子化是一直持續下去 看不出未來趨勢會有變化
    過去十年因應少子化的策略 就是教改中的小班制
    讓每班人數減少 不需要廢校 不必減班 老師也不必面臨生存競爭 頭路難找
    小班制實行完了 但少子化一直在持續
    接下來當然就是廢校併校了

    像總爺國小這種明顯該廢 也沒害到受教權的
    如果還廢不掉 台南縣未來十年沒有一個學校可以被併被廢的
    很多學校廢校的條件還比總爺輕的
    就因為總爺抗爭成功 就再也廢不得了
    台南縣民就需要供養這種多餘的浪費幾十年

    所以那種學校多少年歷史 培養多少名人 學童相處人際關係的理由
    實在不重要了 要扯這些 每個學校都嘛有歷史 都廢不掉

  160. 過路人某甲表示:

    看大家討論得超有勁~連法學知識也出盧了
    但不知台南縣市以外的各位有沒有人實地去一趟麻豆呢(我想即使是台南人也是多數沒去過)
    去參觀一下總爺吧~(我不是台南人,還在當學生時為了報告,一個學期裡常常跑到麻豆跟總爺)
    從我第一次踏進總爺時,發現的確是個好地方,就只是偏僻點了,卻很適合發展新的東西
    一直到現在這個新聞,才知道原來有個小學在裡面(很沒存在感的學校)
    事情發展至今是已經拍板定案了,但還是併校的好,這麼小的區域裡沒必要有兩個國民小學
    而且這兩個學校的中間並沒有隔了一座高山或是分處在不同縣市裡
    且更何況是總爺的學生大都是非屬此學區中的學生了
    而且總爺藝文中心吸引一個小學在那邊只培育了此國小的學童(還不見得有培育到藝術氣息),那還不如多吸引藝術家和藝文界的進駐,還能更加薰陶更多的民眾

  161. 回 膺懲暴支4表示:

    有人提到,但沒有講很深,所以都被忽略。我大概講幾個重要的概念就好,打字很累。

    1.廢併校不是唯一的解決方案。
    通常會有廢併校問題的都是在經濟、生活水平上就處於弱勢的地方。於是民眾會認為不應將錢浪費在維持這些學校,故將其裁併可以做資源的有效利用,但這僅是一個觀點,而且是從既得利益者,本身就「已享有豐富資源者」的觀點下去看待。

    另一個觀點就是補償正義。這些原本就是地處偏遠的學校,當地政府的政績實際上在該區沒有造成任何正面的效應,反而在平地或某區的開發間接促成當地人口的流失,也就是開發的不平衡反而是造成他們面臨裁併校的原因。他們的教育品質也是落後於繁榮地區的,故再將其裁併校是不合正義的。於是應該透過經費的補償,預算的優先編列,好比離島當兵或因職務而出國者,都有所謂的加薪等補償,理應予補償,這是站在人權與受教權平等的觀點,尤其在國民教育的立場,國家不該虧待任何一位公民。

    同樣的,前次樂生療養院有提到日本有個在地老化的觀念。也就是說,併校或廢校是一種強制的手段,但也有透過自然機制,直到因為「少子化」的影響,該地已經沒有人可以入學了,這間學校就會被自然淘汰。由於出生率是不可預測的,台灣整體經濟狀態改善也會影響生孩子的意願,正如股票也有個穩定點或反彈點,並且有微幅的變動,故採取廢併校的強制干預做法有時會適得其反。好比今天森林小學的觀念興起,人民追求生活品質的觀念改變,只要山區生活機能完備,也不一定會有學生數不足的問題。另外,從競爭的角度而言,把學校的學區都改為自由學區,而不限制學區就讀,那麼最具教學品質的學校也會適者生存,反而距離不是很重要的因素。持這種觀念的就如把文正跟總爺都令為自由學區,由當地的家長與學生選擇何校是能留下的。

    所以,廢併校不是唯一的解決方式,而且總爺原先就不符合併校標準。

    縣政府自身的法條認定裁併校的標準如下:

    三、實施方式
    (一)將本校改為分校:將本縣各國小學年度學生人數(不含幼稚班)未滿60人之學校改為鄰近學校之分校。
    (二)將本校裁併:將本縣各國小學年度學生人數(不含幼稚班)未滿60人之學校併入鄰近之學校。
    (三)將分校裁併:將本縣現有分校學年度學生人數(不含幼稚班)未滿40人者併入鄰近之學校。
    (四)若有影響接送安全之因素存在,得不予裁併。
    (五)改為分校型態者,不得享有本要點之獎勵措施。

    總爺是不符合的。只是因為縣政府要開發總爺藝文中心需要那塊地,而強制併校。後來教育部也認為不合法。於是縣政府新增一條:

    七、學生人數高於裁併標準之學校,得依下列方式進行併校,亦可享有本要點所列之各項獎勵優惠措施:
    (一)如因學校距離太近,為整合教育資源,經本府審酌得進行合併。
    (二)學生人數高於裁併標準之學校,有意願與鄰校合併者,如其合併對學生接送之安全性及便利性無影響者,得由意願學校評估後提出併校申請。

    替總爺量身打造。也就是說,總爺國小不能從原本裁併校的觀點來看。如果今天不是因為這個開發案,事實上,按照教育的觀點,有其他更合理的解決方式,也不會激起所謂的縣民利益與學生家長利益的鬥爭(很明顯的縣民人數一定比較多)。

    2.少子化的觀點
    這邊特別談到少子化的觀點。少子化跟社會經濟結構有關,也可以說父母已經有考量到孩子對家庭的效用,也有可能是因為現代人較晚婚。日本也是少子化情形嚴重的國家。

    被廢併校的不一定是受到少子化的影響。開發越落後的地方,人民是不懂得節育的,也就是孩子會生很多,在社會結構改變下,反而貧窮。這個現象在城鄉差距的地方尤其明顯。都市地方廢併校的可能原因是少子化,但不是主要原因,因為透過小班教學,每年降低班級學生數可以得到解決,但無論如何,都是人口眾多,學生數一定不成問題(不易達到廢併校的標準),甚至交通也不是考量,透過自由學區反而能增加學校競爭,雙方受利。於是都市地區除了一些如眷村什麼的特殊地區,學校實際上面臨的是競爭力不足的問題,也就是競爭力不足,辦學績效不好的才會被廢併校。

    而如偏遠學校受到廢併校的學校主要的原因是城鄉差距,少子化不是影響,他們真的生很多,但是由於當地壯年人口稀少,學生數仍有不足的問題。也就是說,區域的開發不平衡才是廢併校的關鍵。於是才有回饋當地,投入更多資源的補償正義說法。從教育資源均衡的發展思維來看,將他們廢併校才是不合理的。

    總爺本身就沒有達到廢併校的標準,事實上也不是偏遠學校,是因為開發案,為了區域發展而犧牲的(於是他們能從補償正義的角度據理力爭)。從少子化的影響來看,總爺的存廢問題並無有指標性意義,許多廢校條件學校比總爺輕的也不會因此而廢不得。廢併校本來就有一定的標準,也有其特殊的機制,而少子化從來也不是廢併校的直接原因。在都市區域(我想麻豆生活機能算完善),應該是由學校競爭力做依歸,也就是改由自由學區,或是依照交通工具的方便性,將鄰近的學校化為同一學區,由市場機制自然淘汰。

    所以,從這觀點來看,總爺國小的性質較為特殊。並不能從少子化的觀點下去論述。


    [站長回覆]:依我看,膺懲暴支 網友並沒有把總爺國小存廢,與少子化去劃等號;他說的是少子化後會有很多國中國小面臨廢校併校問題,而且他講的是廢校併校是都市人口密集地區。偏遠地區廢校併校就要特別小心,因為有受教權問題。

    再來,又回到老問題了;我不知「義務教育學校存廢由市場機制來決定」的理論是哪裡來的。義務教育從不是自由經濟市場,何來市場機制。國中國小是由政府支應,預算由全體國民支出,政府絕不能單純以設校成本去考量存廢,問題是總爺國小的案例是設校成本的浪費。

    義務教育學校與警察局、消防隊才是一樣的,政府要做到的是所有地區都該有上述設施,而且平均分配。校長老師警察消防隊員表現不好,由縣府進行人事淘汰及調整。縣府是這個機制的運作者,而縣長由縣民監督,四年定期改選。

    「自由學區」概念是給某些學生人數一直下降,校舍開始閒置浪費的學校,可以招收不怕路程遠的家長來就讀,例如台南市的忠義、永福、博愛、立人、成功這種老牌的知名學校也已是自由學區了,這是台南市府為了促進教育資源能平均(郊區學校不致於擠爆,把交通成本轉嫁給自願到市中心的家長)。「自由學區」與「學校競爭力」毫無關聯。

    今天我們認定總爺國小該廢的關鍵在於300米外另有一所小型國小,如果總爺國小附近2公里內沒有第二所學校,而縣政府投入更多更好資源,讓它成為一特殊學校,交通成本轉嫁家長,我當然不會有意見。

    就算蘇煥智是巧取豪奪這個校地做其他使用,但他的理由依然有正當性,一樣就是因為300米外另有一所學校。

    此外我相信近幾年來總爺國小的教育表現可能比文正國小還好,我不了解的是,總爺國小的教學團隊到了別的學校就無法施展所長嗎?此外,另一個簡單的道理,總爺國小的教學團隊那麼優秀,請問其他國小的家長有沒有權利要求縣府把這個團隊轉到他們的國小呢?答案是有的,其他國小的家長跟總爺國小家長,是一樣大的。

    你在我這裡寫了那麼多文章,但就是不曾觸及核心問題:非偏遠人口稀少地區,300米內有兩所國小。這個理由壓過你講的任何理由。

  162. 閩媽表示:

    我是麻豆媳婦也住在總爺藝文中心附近,我非常贊成合併案,記得幾年前好像就有提過合併案但是没有成功,看到學生因合併案而跪在地上,我非常不認同,一些既得利益者操弄學生家長,浪費資源,總爺國小並不是山區小學,没了總爺國小學生就要爬山涉水去就學,說什麼剝奪學生就學權,很可笑

  163. 回 站長2表示:

    我想是你迴避問題吧?你不知道理論從何而來,代表你對這方面涉入不深,也沒有去做「找文獻做文獻探討」,只是用你目前的認知去看待問題,連做學問的功夫也不會。

    『此外,你講為何要廢總爺而不廢文正,很好,我講過了,我在意的是兩校太近的浪費,兩校必有一校該廢。但我沒有說一定要廢總爺不可。但最後我認為總爺該廢的原因,是它只有0.46公頃(遠不及教育部頒的1.8-2.0標準),文正有2.6公頃。土地因子是不能變的,但老師校長是可變的,你要認為文正校長老師很爛就直說,前面也很多人說啦,不缺你一個。』

    從你的質疑:非偏遠人口稀少地區,300米內有兩所國小。

    我這樣講好了。

    1.你覺得兩校必有一校該廢。
    2.真要說理由原因是總爺太小。

    那我從併校的觀點來看。

    1.如果兩校合併,弄個什麼總爺文正國小或文正總爺國小,或是將其中一個設為分校(有這條路可走),弄個300m的直路解決來往問題(實際上交通問題可以由家長資付解決,這條路不打通也行)。也解決了經費問題,因為我想校長會剩一個,主任也變少,但老師應該不會少太多,原本就算搬到文正,只要班級數沒變,水電費是沒有差的。所以,為什麼總爺學生必定得搬到文正?「他們可以在原地原班原導上課。」

    而且:
    2.土地的問題解決,也符合標準,因為是用一個新綜合體來看,校地變成0.46+2.6公頃。
    3.學區的問題也解決,都是同一個學區。
    這些是能夠輕易達到的解決方式。

    請你提出還有什麼問題?我想知道哪裡不周詳。

    5.併校法案是說做教育資源的整合,但縣政府有對「總爺併文重,與文正併總爺」做教育整合的評估差異嗎?連報告書都沒出來就做整合。這就是我說的,為何是總爺併文正,而不是文正併總爺。如果不是因為縣政府想要那塊地去做開發,只單純做併校的作業,你說的300m與0.46公頃問題其實很好解決,甚至從這地方去爭都顯得毫無道理。

    6.真正影響的關鍵是:總爺國小是受到總爺藝文中心開發案的犧牲者,它必須搬,否則那塊地不能開發。也因為如此,激起縣民與學生家長的衝突。


    [站長回覆]:我沒有迴避問題,我真的不知道義務教育可以用「市場機制」去看待的,我真的找不到。這是你要舉證的,怎麼會反過來說我無知,然後就應付過去了咧。關於這個命題,確是我無知。還請你趕快舉證。

    台灣中油公司以前是國營的,他設加油站是不能純考量市場機制的。台塑汽油是純民營的,他的直營店就純市場機制。台灣中油必需去阿里山設加油站,即使一天只有50人去加油;但台塑不會去那種一天只有50人加油的地方設加油站。這是「國營事業」與「市場機制」的差別。

    文正國小校地2.6公頃,納入總爺160學生及14教職員工,還是綽綽有餘的,而且,前面已有網友講了,文正國小有六間以上空的教室在那裡。「併成一所學校沒有空教室」,與「兩所學校有六間空教室,且距離300米」,怎麼講都是後者浪費。

    此外教職員工的精省,不會只有校長一人,詳: http://blog.kaishao.idv.tw/?p=1710#comment-16917

  164. 大盜表示:

    >你不知道理論從何而來,代表你對這方面涉入不深,也沒有去做「找文獻做文獻探討」,只是用你目前的認知去看待問題,連做學問的功夫也不會。

    『義務教育學校存廢由市場機制來決定』這是你提出來的,你來告訴我們是哪篇文獻,一篇就好。

    >真正影響的關鍵是:總爺國小是受到總爺藝文中心開發案的犧牲者,它必須搬,否則那塊地不能開發。也因為如此,激起縣民與學生家長的衝突。

    這一點從頭到尾沒有人否認過,好死不死你們總爺一直用各種歪理抗拒(包括什麼百人博士校友之類的),該說的都說完之後就是直接做了。

  165. 麻豆鎮民表示:

    看不下去了
    搬到300公尺外 只是小小不便 哪算得上犧牲
    總爺國小 跟一個藝文中心反而沒有必然關係
    何況文正國小離總爺藝文中心也只有700公尺
    麻豆其他國小家長 還羨慕不已
    你們一直鬧 讓總爺藝文中心不能有新的開發計劃
    才是麻豆人的公憤
    翁倩玉紀念館設在麻豆 麻豆人求之不得
    南藝大來設分部 麻豆人也求之不得
    總爺藝文中心能活化 是麻豆人的心願
    應該是柳營的人向蘇煥智抗議才是(翁倩玉是柳營人)
    總爺國小的家長再吵下去
    這些全都沒有了 再接下來 就是麻豆人向這些家長算帳的時候了
    當然不是武力報復 大家用選票更支持蘇煥智或他的接班人 政黨
    就是向總爺國小家長算帳的方式
    這件事因為媒體的不公
    才讓總爺家長可以操作成新聞事件 用來暗算蘇煥智
    在此向陳版主致敬
    沒有你仗義執言 這個事件差點就以 蘇煥智鴨霸 結案了
    我會把你文章轉給台南縣親友知道

  166. 路人甲表示:

    雖然抗議的理由都很正當
    不過要比起利益衝突
    仍舊是少數人對上多數人
    尤其這少數人抗議的方式還往媒體往總統陳情
    令有實質執行能力的縣長不快
    而且抗議的理由一下提這個一下提那個
    好像每個都講的不是很充分
    反而塑造了一種為抗議而抗議的氛圍
    好話說盡仍舊不聽
    沒法度囉直接執行
    不然要怎麼尊重你們才會覺得滿意呢
    恐怕也只有不要廢校而已吧
    不過學校整併絕對是風潮
    除了大家有提到的少子化現象
    另外大學由於進入門檻太低
    也會造成老師教學的障礙
    間接的會有學校開始被迫關門吧
    私立學校收個超低資質的學生進來
    卻教都教不會
    恐怕才是未來教育上的噩夢吧
    家長您只是希望有個學歷嗎
    那看看現在的學歷因為大學越來越多已經不值錢了
    反而是惡性循環的逼著小孩要唸碩士博士才能更突出
    卻讓家長錢越花越多
    不是嗎

  167. 回 站長3表示:

    1.承認自己無知是好,儒子可教。但學習要靠自己努力。老師給學生過多的資料叫填鴨式教育,學生主動找資料叫自主學習,查資料,主動求知的精神也是現代教育的精神一種。 (這樣說好了,你「主動」拿了多少的「研究證據」辯駁我?以及支持自己的立場?)

    2.你可以用加油站的案例去譬喻或類化,但不能用它同理看待教育問題。我覺得你應該去找教育界的案例或紀錄。

    3.綽綽有餘,但有空教室也不是說要搬過去吧?
    『「併成一所學校沒有空教室」,與「兩所學校有六間空教室,且距離300米」,怎麼講都是後者浪費。』

    這算的很奇怪。有空教室擺著會怎樣嗎?原本文正那間教室是怎麼用的?
    我這樣算好了。

    文正有學生教室,以及一些用不到的空教室。
    總爺有學生教室,以及一些用不到的空教室。
    於是總爺學生全部過去文正,把他們的教室填滿。
    所以文正有學生教室,以及很少的用不到的空教室。
    總爺則全部變成空教室。
    請問一下,我這樣算對不對?

    1.新文正的學生教室和=總爺學生教室+文正學生教室
    2.新文正的空教室=文正空教室-總爺學生教室
    3.總爺的空教室=總爺全部教室-總爺學生教室

    一學生教室的支出設為X
    那麼新文正的學生教室支出比原本沒有多也沒有少。也就是沒有省到任何錢。

    那我們換個想法,若有空教室擺著就是種浪費
    所以空教室越少就越省錢。
    (這要從空教室具有開發價值而言)

    於是,從等價性質來看。
    新文正的空教室=文正空教室-總爺學生教室
    於是它減少浪費了。
    但是總爺國小卻承擔了所有的空教室,
    所以他增加浪費了。
    但是浪費的總合不變。
    要是這個浪費拿去做總爺藝文中心的開發,
    那就不浪費了。

    換句話說,
    這是從總爺藝文中心的開發立場去計算。
    如果單純只是併校,這塊地仍舊包含了所有的浪費。
    如偏遠國小廢除後佇立荒野。
    (沒有開發價值)

    但是就總爺藝文中心的角度而言,
    文正的空教室是沒有開發價值的,
    但總爺的空教室有,
    所以總爺的空教室越多越好。

    那假如從兩校同存的觀點來看,他們個承擔了一部分的浪費,但這浪費是屬於教育資源的浪費。從利用空間的概念下手,要是學校教室都擠滿人才有問題。空教室是可以利用發展的(開發的概念),如英文學習中心、語文教室,或團體活動室等,能透過環境氛圍做不同教育性質以及多元教育的活動,具有開發價值。

    也就是說,
    從教育的觀點來看,
    兩間學校的空教室都具有開發價值。
    所以兩間教室的空教室都能加以利用,提升教學資源。
    於是文正的教室空間減少,
    支出仍是一樣的,反而是可開發資源減少。
    反不利學校發展(發展受到可利用空間限制)。

    於是得到一個結論。浪不浪費是從有沒有開發的價值與開發者的立場而言。今天如果文正有好好開發(或是總爺國小也能如此開發)並利用他們的硬體環境,使這些空教室得到充分的利用,相對的就會提升教學績效。而這樣也不會有空教室的問題,也不會顯出浪費給予總爺藝文中心開發。於是,這些開發潛力,是從教育性的開發轉移到總爺藝文中心的開發。

    這是從經濟層面,但教育資源的開發與總爺藝文中心的開發是兩個不同的性質,在考量上也不一樣。投資教育者跟投資藝文中心者不會單純從空教室去看到併不併校的問題。


    [站長回覆]:本來以為你還有料咧,原來只是一個不敢留email、不敢留代號的詐騙集團成員罷了。

    1.請快出示「義務教育有市場機制」的理論。這是一個我從未聽過的理論,也是你認為總爺應該留下的重大理論依據(總爺留下以便與文正去進行市場機制競爭,對縣民有利),你一直在迴避。我的無知是「沒聽過一個虛構的理論」。

    2.你不知道一所學校的預算,有分兩大部份,一是維持它是一所「學校」的基本費用(校長、主任薪水、校長室的辦公費用,工友保健員薪水);二是直接到學童手上的資源,這部份與學童數、班級數成正比。廢總爺就是可以省第一部份,第二部份因為學童都還在台南縣就讀,就沒有省到。

  168. 路人甲表示:

    呵呵有麻豆人說話囉
    這就是所謂的利益衝突
    更多人希望的是有大腳進駐此區域
    能促進更多觀光休閒價值
    而且附近的國小也因此多了一個校外教學區
    如果最後什麼案子都沒有啟動
    對於”非”總爺國小家長
    還有”非”小學家長的一般麻豆鎮民
    可能會認為這是更大的損失
    規劃的好
    其實此區會給更多鎮民帶來更高的價值
    而不只是少數人的教育園區
    對吧
    所以還是回到一個重點
    民主社會
    多數人的利益更重要
    尤其這多數人相對於此事件中的少數人
    應該有相當懸殊的比例吧
    多數可以尊重少數
    不過少數請服從多數

  169. 路人甲表示:

    要特別計算什麼空教室的浪費與否
    我是不大懂啦
    也不確定是否新的開發案的價值就不如空教室

    不過各位回應的版眾
    應該會發現反對併校的人除了自己偶有立論外而且常常跳TONE這裡講一下那裏講一下

    常會抓站長回文中的一些東西再去想辦法破解
    這就是很矛盾的地方啦
    真有其正當性
    怎麼一直因為別人的引申性言論然後才抓出問題處繼續打呢
    如果別人不跟您辯論
    那是否反對方就講不出個所以了
    真理越辯越明
    民意很簡單
    多數人的意見比較可能去執行
    就是這樣
    除非主政者有更高明的想法要去執行

  170. 回 站長4表示:

    這讓我想起當初爭法院受不受理訴願一樣。 = =

    還說我是詐騙集團。
    http://www.libertytimes.com.tw/2008/new/jun/21/today-north12.htm
    一個真實案例。
    這是一種趨勢與做法。
    變更學區本來就很彈性。
    當一地學區的學生人數不足時,該地的學校難以維持。
    但多數學區的學生人數不足時,該地的許多學校難以維持。
    你也不能全部都廢,又不能說廢就廢,
    所以合併學區或採自由學區交由「義務教育市場機制」的做法很平常。
    (總爺反而是特例)
    省的經費第一部分,我也說了,合併後經費確實省了,但是的確有方法在節省經費後,能使總爺師生仍在原地原班原導上課。


    [站長回覆]:你舉這例子是「家長以遷戶口及自付交通成本方式去選他心目中的學校」。我要問的是「政府興辦國民義務教育是不是有市場機制」,廢校併校設校的執行者是地方政府。

    雖然人民有遷移(遷戶口)的自由,但義務教育中的「越區就讀」,並不保證受教權,很多國小因為是家長心目中明星學校,面臨擠爆,於是各校以學童戶口遷入學區時間的先後做淘汰的基準。這剛好是政府不認為義務教育是市場機制,於是想出辦法來矯正的例子。

    當一所學校,越區就讀者眾,導致該校無法容納,這代表資源的分配不合理,地方政府本來就該拿出辦法矯正。

  171. 回 站長5表示:

    我這樣回答好了。可以有,不是不能有,但不是非得做。好比說政府是否要介入干預股票市場一樣,有其考量因素。

    你說的越區就讀不保證受教權,但是受教權的底線是政府必須提供國民平等且合理的教育權力罷了,政府一定會提供教育機會,但並沒有說人民不能追求更好的教育。有錢的人可以選擇更好的學府就讀,費用由自己資出,並無不可,也就是用牽戶籍的方式,在當地購屋並沒有違反受教權,或是透過私立小學的方式,那是追求生活的合理自由;政府能做的就是盡其所能的提高、監督學校的教育品質來降低此種趨勢,這是為了消弭貧富差距,讓教育達到均衡平等。

    你說的義務教育不是市場機制的論點則可以這樣解釋。
    1.教育機會是平等的,於是無分貧富貴賤,都有同樣的入學權力。
    2.由於辦學績效好,所以越區就讀現象普遍,面臨擠爆現象。
    3.誰可以入學?或優先入學?
    4.當地人,也就是該學區的兒童為第一優先。
    5.當地人招生不足,令擬辦法適之。
    這應該是招生的遞補順序方法,跟市場機制無關。家長慕名而來,越區只要人數擠爆,就會面臨誰有權先讀的問題,如果沒有擠爆,那麼跨區就讀沒有問題。篩選過程無考量背景因素,只是做個優先順序而已,沒有家長犯法,也沒有被強制說僅能在該區就讀。但是家長只要有錢買房子牽戶籍,仍有辦法到該區就讀,從犯罪學的觀點來看,有點像是增加犯罪困難度,原本可能開個三十分鐘的車,現在則要買個房子,所以讓「教育機會是平等的」,也就是抑止有錢的家長能透過該特性方便得利,讓他們必須負起更大的代價,從而消弭貧富差距。故,此概念接近以教育機會均等為出發,試圖消除貧富差距。

    義務教育沒有資源分配不均的問題,你不能說資源分配不平等,因為時從國家的角度來看,不會特別獨厚一所學校。反之你能說哪間學校利用了這些資源創造了更多的效應,辦學優秀。這跟該學校的校長、老師等有關,而家長只是選擇他們認為比較好的一所學校,不是不能選擇,而是名額滿了後該怎麼辦?政府的立場是給予家長選擇的空間,但有所謂的優先順序,以及盡所能督促教學品質。

    (在資源平等下,顯示的是校長的領導與教師的教學品質有問題,政府該從教學評鑑進行。)
    (原區的教學不好嗎?為什麼家長想要跨區就讀?進而從此現象瞭解改進。)
    (如果沒有跨區就讀這個機制,那麼也看不出民間對學校辦學的優劣選擇,吃虧的反而是人民,政府也不能見小知微。這就好像中國大陸對於市場自由機制的開放要「有多大」。)

    而這一點後來有問題,也就是從高中就近入學,十二年一貫的觀念開始改變。從學區來劃分的話,北一女、建中,要是能夠就近入學,也就是規範學區來看,那是不公平的(因為學校的品牌印象已經產生),此外,就近入學也有降低學校教學績效的不良後果,也就是說,學生來源數沒有問題的話,教師是不用擔心沒有飯碗的,於是教學品質是看個人盡業的程度。反而原本高中職透過考試方式能有教學的績效壓力,唯爭議點在為什麼成績差的學生就要讀濫學校?成績優秀學生就能享受更好多教學資源(當然窮學生也能夠過努力唸書讀建中,但在健中旁買房子肯定幹不來)?甚至優秀學生可能從小就有錢補習,家長提供了更多的教育資源。於是又回到政府的教育均衡職責(有興趣可以從福特經營理論開始觀看時代思維的改變)。換句話說,取消學區可以爭加學校的競爭力,這就是透過市場競爭力的方式,但是對教育資源的不均卻難以解決(歷史發展因素)。後來是透過繁星計畫保障偏遠地區的入學名額,消除資源不公與城鄉差距的問題。也就是說,在教育機會均等與教育資源均衡的觀念下,能不能越區是從教學績效與資源分配下去看,但義務教育不會有資源分部不均的問題。

    但是少子化是一個問題,也就是說,的確有些學校是該被廢除的。但是要廢除哪些學校?受到學區的限制,今天如果一間辦學不錯的學校因為學生數不足,或學生數來源受限,面臨關校的危機;另外一間辦學績效不好,但住戶多,而沒有此問題。這些住戶窮,他們無法搬家,於是被迫接受不好的教育,此時透過學區的重新劃分定義,反而是增加他們受教的權利。這也就是說,此時透過市場機制,讓家長自由選擇,是把好的留下,壞的淘汰的一種做法,而且也不會引起強制裁併校的行政爭議。這就是由消費者決定的市場機制。

    廢校併校設校的執行者是地方政府,但是國民教育是從國家的角度去看的。這我在法的精神有寫到,就是所謂的民意在公的意志上顯現。地方可以為開發建設去廢除一所小學,有它的民意基礎,但是一所小學的建設與發展也是有它的民意基礎,甚至行程程序的構成也是民意基礎;如果今天為了地方的民意要廢除一間學校,也必須以不違反其他構成的民意為主(不是說可以其他地方的民意,但是國家的整體民意可以)。於是,總爺國小的存廢不會僅由地方的利益著想,也會為了維持教育精神的整體性與法定程序等作多方面的審核,也就是由上層不同專業的人士做充分的討論。在民主國家,決策前是要經過充分討論的(由專家討論,跟這邊的討論看法會有所不同),這是為了取得一個團體共識,即便它可能會損害某部分人的權利,但是經過這道程序,它願意放棄它的權利或透過某種認同的補償方式來有益團體。 (矯正必須是經過充分深思熟慮的考量,而不是從簡單的多數少數,對誰有利拿去天秤秤。)

    如果今天走完這些程序正義,總爺國小確實是該廢的,雖然令人失望,但也令人心服口服,不是嗎?

  172. Akasaka表示:

    高雄市的七賢國中也要被廢校了 , 講到明星程度 , 出過的博士 , 這間學校偶想總爺國小也難比得過

    一句話 : 人欲無窮 , 但資源有限 , 特別是牽涉公共資源的時候. 還不知這兩間學校何以不能併校?

  173. 無心表示:

    原本懶得再回話的,但既然你又提了….(你也留個名字吧,別人要回話方便點)

    法院在一般的認知裡是一個司法機關,但它不免還是有一些行政上的工作,你當然可以針對他做出的行政處分提出訴願,但此時的法院是一個行政機關而非司法機關。說起來這算特例,你拿特例來跟我說法院會接受訴願,聽起來像是要訴願直接找法院就行,這跟某些媒體的手法一模一樣,難怪被說是詐騙集團。你自己回去看看你貼的連結,裁判書點進去看一下,大多數都是都是寫本件訴願不受理

    作為一個司法機關法院就是不會受理訴願,總爺的家長如果到法院去提訴願,得到的結果一樣是“本件訴願不受理”

  174. 人怕出名豬怕肥表示:

    回無心?

    1.訴願可以找法院。

    2.你有沒有看「本件訴願不受理」的原因?

  175. 無心表示:

    怎麼又跳針了
    解釋一下什麼叫做「義務教育市場機制」

    什麼才叫市場機制?
    1.要有買賣雙方
    2.雙方皆出於自願提供及購買
    3.價格由買賣雙方共同決定

    義務教育在2跟3就不合格了嘛

    買方是自願,那賣方呢?學校可以挑學生嗎?(依照你的想法)
    這價格是由政府決定的,跟買賣雙方無關
    這哪門子的市場機制,根本是鬼扯

  176. 無心表示:

    人怕出名豬怕肥

    1.
    你一開始的說法給人的感覺是”只是想訴願都可以找法院”,後來才變成”法院本來就可以受理訴願,只是會轉交給該單位第一直接相關的機關處理”,這就是法院不受理才轉給其他單位處理嘛
    要是這樣就叫受理,我乾脆把訴願書給總統,總統也會”轉交給該單位第一直接相關的機關處理”,這樣總統也可以受理訴願?

    2.
    你倒是說說看總爺的家長到法院去訴願會發生什麼事,最後處理訴願的會是法院還是教育部?
    這樣要算是誰受理?

  177. 無心 ?1表示:

    「義務教育市場機制」我解釋過了,但你可能看不太懂。

    我還是建議你自己做學問,找過文獻,做過探討後,再回答是不是鬼扯。這樣我在回應你。


    [站長回覆]:你沒解釋「義務教育是市場機制」。你講的只是一些巧門特例。

  178. 無心 ?2表示:

    你真的不死心。

    第 61 條
    訴願人誤向訴願管轄機關或原行政處分機關以外之機關作不服原行政處分
    之表示者,「視為自始向訴願管轄機關提起訴願」。
    前項收受之機關應於十日內將該事件移送於原行政處分機關,並通知訴願
    人。

  179. 無心表示:

    1.
    簡單的說,義務教育不可能是市場機制,至少不會是完整的市場機制,連一半都沒有
    你連市場機制是什麼都不知道,以為只要消費者能自己決定就是市場機制,該好好做學問的是你

    2.
    你是中文不好還是邏輯有問題,“前項收受之機關應於十日內將該事件移送於原行政處分機關,並通知訴願人”
    所以法院不會處理訴願,處理的是另外的行政機關
    實際受理的也是另外的行政機關,只因為法院幫你移送你就坳說法院會受理訴願?這樣說起來所有的政府都關都會受理訴願了,因為(依法)都會幫你移送嘛

    真愛硬坳


    [站長回覆]:義務教育不是「市場機制」,政府有義務讓所有學童在某個可及性的距離內,一定要有學校可以唸;每個學童也只能在居住地(戶籍地)學區裡上學。

    有家長對自己學區學校不滿意,原則上家長是不能隨便選學校的,但因為憲法明定人民有遷移(遷戶口)的自由,開了一個巧門。於是家長就用遷戶口方式,取得越區入學許可,但交通成本由家長自行負責。這是鑽巧門,不是常態,結果就有人以此做為「市場機制」的理由。

    有很多市區明星學校,就是因為遷戶口取巧的家長太多,於是以「校舍容量有限」為理由,有的是用抽籤的,有的是用遷入學區的年數來比較,越晚遷進來的被淘汰。

    就我所知,台北市有國小已經排到20年前就在學區內有戶口才算數了(一般小學生是6-12歲)。正因為義務教育不是市場機制,以照顧學區內學童為主,所以地方政府可以用像上面提到的辦法,去干預(拒絕)戶口在學區內,但不見得顛正住在學區內的學童。這種手法不算侵害受教權,而是保障真正長年住在此學區內家庭的受教權。

    「義務教育中的明星學校」其實是台灣教育的毐瘤,本來是教改最先要消滅的對象,無奈台灣民智未開,家長老師一起胡鬧。明星學校的形成,造成了教育的階級,與教育資源的浪費。其實有很多方法可以治它,例如把教育預算儘量用在非明星學校,升學率第一與最後的學校校長互調(借重那位第一的校長才華,去整頓其他學校,哈),偏遠地區教師有加給,資訊設備以偏遠優先等等。教育資源分配均等,本是憲法上所明文。

  180. 回 站長6表示:

    『你根本沒解釋「義務教育市場機制」。』
    這個我同樣用回無心的方式回你:回去多唸書。

    我可以提示你,「市場機制」跟「自由市場」是兩個不同的概念,而你混淆了。
    老實說,就這點我也不知道爭辯有什麼意義。也跟總爺國小沒有關係。

    (?有的縣政府的確有提供受理訴願的便民服務唷~)

  181. Masako表示:

    「…在民主國家,決策前是要經過充分討論的(由專家討論,跟這邊的討論看法會有所不同),這是為了取得一個團體共識,即便它可能會損害某部分人的權利,但是經過這道程序,它願意放棄它的權利或透過某種認同的補償方式來有益團體。…」
    「專家」是哪種專家?!留言裏有很多仍在教育界服務的先輩就很夠水平來討論此事,何必找些像NCC之流來裁決。想想六十年前沒設置此特殊學校的話,就沒有今天廢不廢了!
    還有提到「補償方式」是啥?是不是讓這些總爺國小的家長有優先權在那附近開啥麼「…餐飲業…」之類的。真的pylin先輩說中了:”錢” 。 “Money talks!”

  182. nick表示:

    大家提到空教室,其實空教室還要看他的用途才知道是不是真的閒置的教室。
    我認為一個優質的校園,扣掉班級教室之外,還應該要有科任教室,或者說是專用教室之類的(像是音樂教室、美術教室、實驗室),這樣才能讓學童受到更好的教育品質。

    扣掉班級教室、專用教室之後,真的閒置的才叫空教室。

    至於站長的論點有他的道理,只是一直給我一種只要省錢就好,教學品質方面只要不損害最基本的受教權就好的感覺。(我有誤解請站長指正我)
    憲法是根本大法,裡面並沒有上限與下限的說明,要維持受教權是很容易的,但是符合受教權也可能同時是品質很差的教育。站長要面臨自己的子女就學還要幾年吧,等你自己有子女面臨就學的時候,我相信你會思考的是教育品質,而不是憲法裡的受教權,也不是教室閒置率等問題。

    既然少子化是未來的趨勢,未來家長對自己子女的受教品質要求必定是越來越高,一切都以節省經費為出發點的設想,不會是未來社會的期待。除非我們台灣真的越來越窮,窮到要犧牲教育品質了。

    我想少子化是必定的趨勢,但大家心中所想的似乎是少子化加上越來越貧窮的未來?如果說省錢省到教育品質打折扣了,那未來台灣的競爭力是否是越來越差呢?

    與世上許多已開發的先進國家相比,我們台灣的班級人數還是偏高,如果說算算人數就把學校併掉或廢掉,那充其量未來的學子受到的教育品質不會比現在更好,我相信不會有人說現在的教育品質已經很好不需提高了。

    我的期望是以教育品質為優先,再去計算最合理的經費支出。我想台灣還不至於窮到要犧牲教育品質的程度了,「再窮也不能窮教育」,我相信只要到選舉的時候,任何一個政黨都會這樣宣傳的。

    教育經費省過頭,是掏空國家未來的競爭力。

    一個高雄市公投的參考資料:
    http://campaign.tw-npo.org/2007102201595800/announce/20071022024740003.doc

    基本上我這部份的發言,是針對未來教育政策的趨勢去思考,不是針對總爺併校一案。


    [站長回覆]:我沒說過「省錢就好」,我的重點是「浪費不好」。兩者是有差距的。我甚至認為,都市的國小不需要編買電腦的預算(都市的家長有能力幫子弟買電腦,甚至捐電腦),買電腦的預算應以偏遠為主,偏遠的都有了,才來考慮都市的。大學畢業生服替代役,可以補充偏遠人力,都市的就免了。

    我常跑一些很偏遠的地方。其實我寫這篇文章目的,是發現真正弱勢的學校沒機會發聲,總爺國小這所不算弱勢的學校卻可以搶佔版面。廢總爺國小的錢省下來,或者都市教育浪費可以少一些,就可以讓偏遠的國小資源可以多些。

    你講的科任教室、專業教室,文正國小不可能沒有(從空照圖上看它不但校地大,校舍也完整)。需知總爺與文正都是六個班的學校,兩校合併也才12班(實際情形是,總爺的學生已打散到各校去了,去文正的只有極少數),這些專業教室都還夠用的。

  183. 無心表示:

    哈!我的經濟學程度還不需要你來提示這些
    市場機制跟自由市場當然不一樣,可是自由市場的存在是發揮市場機制的必要條件

    為什麼說義務教育不可能是市場機制,站長說的不能隨便選擇學校是一個因素。就算可以,也還有另一個重要的問題存在─付錢的不是消費者本身。義務教育是政府出錢讓你唸書,學生跟家長不用自己承擔成本,價格受到扭曲,市場機制根本不可能發揮功能

    在市場中,東西會賣給出價最高的人,廠商有權決定賣給誰。義務教育中,學校有權決定收哪個學生嗎?每個學生的出價都相同(政府決定的),那怎麼決定東西(教育)賣給誰?目前就是站長所說的”學區”的設置,這種都由政府決定的東西還能扯上市場機制,所以說你鬼扯嘛

    跟總爺國小的關係在哪?
    有人提出要用”市場機制”決定留總爺還是文正阿,看到這種明顯錯誤的東西當拿要出來批一下
    沒有自由的市場卻想要有市場機制的好處,根本是笑話

  184. nick表示:

    另外阿宏所說的論點,我的看法不同,引述如下:

    「其次,一個人花和其他的人一樣多的錢給同一個供應者,卻得到比較好的商品或服務,不是佔了些特別的好處?如果這供應者是一般人,大家只好摸摸鼻子,頂多以後不要跟他買。但是現在這供應者是政府,如台北訪客所說,我們是納稅人,有權要求運用我們稅金的政府提供給我們的小孩一個好的學習環境,也有權要求政府不能無緣無故地(無法合理地)大小眼,給特定對象較優的品質,因為那等於犧牲其他人提升品質的機會與資源。也就是說,憑什麼總爺家長有權要求維持與過去一樣的師資(繼續犧牲文正的教育品質),而文正的不能要求把總爺較好的師資挖過來(平均師資可以提升)?」

    第一,你好像把老師當做東西,是擺放在展示架上的商品一樣,是可以被挖來挖去的。

    第二,你是不是也認為文正的教育品質比較差,所以說這樣是繼續犧牲文正的教育品質。

    第三,你說要求政府不能給特定對象較優的品質,因為那等於犧牲其他人提升品質的機會與資源。可是目前教育部不是有編列五年五百億的教育經費給特定大學嗎?那些大學也是國立大學,那我們是不是可以要求教育部把哪些經費平分給所有同是國立的大學呢?

    要求運用我們稅金的政府提供給我們的小孩一個好的學習環境,我是認同這點的,這也是必要的。
    但是「也有權要求政府不能無緣無故地(無法合理地)大小眼,給特定對象較優的品質,因為那等於犧牲其他人提升品質的機會與資源。」我想這點是行不通的,品質能設一個下限,但是設平均上限,只會造成齊頭式平等,十足共產思想。

    只要品質在一個標準以上(教育部自有評鑑標準),受教者就不能說權益有受損,而政府要選擇性的在部分學校投入更多經費去投資優秀人才,也是政府的權力不是嗎?納稅人不能因此說為何政府獨厚某地區或某校,除非是品質在標準之下,也是能要求下限,但無權爭取平均上限。

    如果阿宏真的認為納稅人有這個權力,我想讓所有國立大學去分那五年五百億(也是納稅人的錢),會比計較那四百萬更好不是嗎?

    我認為用這種齊頭式平等的觀點去把總爺國小的家長們妖魔化是不適當的。

  185. nick表示:

    多謝站長的回覆,這樣我的印象會進行修正。
    不過我也強調那一篇不是在論總爺與文正的….

  186. 回 無心x表示:

    唉..「自由市場的存在是發揮市場機制的必要條件」我對你很失望。
    或者你可以試著論述兩者間的關係來為自己平反。

    本來唸書就要付錢,當然如果有人幫消費者出這筆錢,還是有人付錢啊?打個譬喻,簡單從市場機制的價格與競爭來看。有供求兩個同樣的商品(例如光泉豆漿與統一豆漿),同樣的價格,消費者會選擇品質較好的那一個,這本身就符合市場機制。

    東西會賣給出價最高的人,這當然,但是市場是以消費者為主體,你也要想消費者願意花多少錢買,最後在經過一連串的浮動後,市場機制會決定你物品的合理價格(在你有競爭對手下)。你似乎也欠缺思量,就算不是義務教育,如果有人出2000萬說我要進台大,台大就能收嗎?

    你的問題打結在「自由市場的存在是發揮市場機制的必要條件」我想很明顯,有錯誤觀念的是你,而且還不知道自己錯在哪。你可以參考政治經濟學。甚至我可以再提示你說,嚴格定義來講,全世界沒有一個自由市場的國家。

    (如果你真覺得這問題對總爺國小事件很重要,那努力論述吧。)


    [站長回覆]:挑起這虛擬議題的是你,現在又說不重要啦。

    點一首共匪的歌給你聽的啦

    下定决心 不怕牺牲 排除万难 去争取胜利

  187. 無心表示:

    就上面的留言,我已經看出你沒什麼程度,什麼都不懂還硬要說別人錯,你可以繼續鬼扯,我只是會笑你而已

    去找個念過經濟的人問看看就知道了,看看你的說法有多荒謬。價格被扭曲還想要有市場機制,你大概不知道”價格”這東西對市場機制有多重要吧。

    “但是市場是以消費者為主體”
    如果今天上的是企管、行銷,這句話就對
    但你談的如果是經濟學的市場,肯定該被當掉。供給者跟消費者是同等重要的

    雖然大學不是義務教育,可是公立學校全部都有政府補助,沒有我那2000萬台大不會倒,台灣的高等教育本來就不是自由市場,也沒什麼市場機制存在(不完全)

    p.s 政治經濟學這東西我恰好念過,分數是90分。

    給nick

    其實5年500億是個錯誤的政策,在分配上並不公平,分到最多的不一定是最需要的。更何況要成為頂尖大學不是有錢就可以

  188. nick表示:

    無心,我沒有說五年五百億是正確的政策,我舉這個例子是說,納稅人並沒有像阿宏所說的,有權力要求政府不能給特定對象較優的品質。頂多能透過謀體發聲表達意見,但是輿論不等於實質權力。

    所以像阿宏所說的,好像變成每個納稅人都有權力去干涉政府如何分配資源,根本是不行的。

  189. 大盜表示:

    站長:
    這群人犯了『總爺特權保衛症候群』。
    我看討論也差不多了,他們提不出東西,連『義務教育市場機制』這東西都掰的出來。跟我看到那些保衛抗稅的教師會頭頭鬧的笑話(還我繳稅義務權)很像。
    該砍就砍吧!

  190. 麻豆人表示:

    去過總爺藝文中心的人多會驚嘆她所散發出來的文化氣息
    她在日據時代是台糖的廠長宿舍,建築設計、景觀設計皆精緻

    糖業是台灣早期的經濟命脈,
    曾經,台灣百分之五十以上的外貿所得來自製糖輸出
    糖業除了經濟價值外,更深深影響早期台灣人的生活,
    許多老一輩的人都有偷搭台糖火車趴趴走、偷甘蔗吃的童年回憶
    糖廠象徵台灣在某時期的經濟與文化,
    總爺藝文中心因這一層的文化意涵,更顯珍貴~

    總爺藝文中心怎麼來的?
    1998年台糖公司拆除象徵總爺糖廠的地標「煙囪」,並進行廠區土地的標售,
    此時任立委的蘇煥智及在地人林傳山、楊禎偉、梁茂隆、許清保等人及麻豆公所、縣府文化局積極奔走下,
    於該年正式公告總爺糖廠為古蹟,搶救下台灣重要的文化資源~
    2001年縣政府正式成立「南瀛總爺藝文中心」。

    總爺藝文中心是許多人付出努力爭取而存留的瑰寶
    現在的總爺藝文中心不僅是一個麻豆人的後花園、區域的文化中心,
    更是台灣難得兼具豐富歷史文化、生態及藝術能量的地方
    因此總爺藝文中心不應默默發光,而應該繼續擴大!讓更多人享有這份資源~

    總爺國小裁併案,核心除了是「非偏遠人口稀少地區,300米內有兩所國小」所造成的資源浪費,
    更具有總爺藝文中心擴大發展的價值

    許多麻豆地區甚至台南縣的人是支持總爺國小裁併案的!!!
    感謝版主,讓「隱藏不敢發聲」的民意在這個版得以抒發!謝謝你!

  191. 無心表示:

    nick

    納稅人的確沒有直接干預的權力,但是透過輿論發聲,置之不理的人下次選舉就不一定選得上。這就是人民的權力,資源分配關係每個人民,當然每個人都有權力干涉,只不過不一定是直接的

  192. 回 無心x2表示:

    挑起學區問題的不是我,況且我已經提供基隆小學的實際案例說明這樣做是可以的。是你們一直吵什麼叫義務教育市場機制,說了又不懂,那我還要講更難、更深入的觀念嗎(因為你們不懂,就說沒有這個機制,這邏輯不好。)?我想被你問經濟學的那人跟當初你問的律師一樣吧?現在你又說台灣的大學不是自由市場,沒有市場機制,那我就拿篇新聞:大學錄取率破百 教育部:市場機制決定辦學不佳校系退場。裡面是不是有談到市場機制的概念?還是你也認為他是錯的?但是你似乎提不出精闢的見解。

    況且,政治經濟學既然你唸過,還有90分,那拿來論述一下有那麼難嗎?可是我看你什麼都沒論述,不是嗎?你只要講,我就知道你哪裡不懂,這樣促成討論。有90分就講出有90分的本事,還是三流大學教授亂給分數,還是考試作弊,開卷考完後什麼都忘了,你說我沒程度,你又證明自己有多少程度?我看你的回答都懷疑你真的有上過課嗎。你連市場機制、自由市場都搞不清了,還會懂政治經濟學?如果你懂,就知道什麼叫義務教育市場機制了。

    還有你們都不會自己找資料,也沒有提供學理依據,講不過抵死不賴又要人家說服,提不出支持自己的證據就毀謗人。我不覺得一個信仰有什麼好說服的。就像訴願問題,學區劃分的問題,人家不想講更多就說我是詐騙集團,現在又放共匪的歌給我。


    [站長回覆]:大學教育不是義務教育的啦,當然有市場機制啊!
    再偷偷告訴你,別傳出去喔!私立學校也有市場機制的喔!
  193. 大盜表示:

    這事件還有一個吊詭的現象,從頭到尾我看不到一個民代是站在總爺留存這邊的。
    或許當地的民意也真的對他們的表現不能茍同,再者可能這些家長本身有一大半都不是在地選民無法形成選票壓力也有關。


    [站長回覆]:有啦!縣議長是支持總爺家長的啦,不過縣議長的選區根本不在麻豆…….我記得他是台南機場附近一個眷村出身的(行政區屬台南縣仁德鄉)。

    這位縣議長與縣長不同黨,平常就常與縣長唱反調。縣議長反縣長是很自然的,如果縣議長跟縣長很麻吉,就不是縣民之福了。

  194. Masako表示:

    麻豆人桑,
    希望你(妳)們麻豆人有更多的人出來捍衛維護文化財,這是咱們台灣人共有的空間。讓這ㄦ的朋友分擔你(妳)們得不到在KMT黨報和電視台對等發聲的orz!

  195. 大盜表示:

    >還有你們都不會自己找資料,也沒有提供學理依據,講不過抵死不賴又要人家說服,提不出支持自己的證據就毀謗人。我不覺得一個信仰有什麼好說服的。就像訴願問題,學區劃分的問題,人家不想講更多就說我是詐騙集團,現在又放共匪的歌給我。

    神經病,你自己瞎掰的概念叫我們去找資料?沒有的東西怎麼找?你只要提供一篇就好了,不然是要隔空抓藥嗎?詐騙集團都比你認真ㄌㄟ!

  196. nick表示:

    無心你說的沒錯,但是這種機制大概只對第一次選上的有效用吧。那種已經連任的,沒有後顧之憂的可不甩這個。
    而且就像路人甲說的,只要一選上,就是四年的執政權,一但中間表現不好,選民也得等下次選舉才有重新選擇的機會。
    一個四年能夠成長很多,也可以腐敗很多。人民權力的保存期限好像只在選舉期間到投完票而已,之後就任人宰割了。

    另外輿論的發聲,不一定能正確反映多數民意,包括民調什麼的,我想這裡不論是挺哪邊的都會同意吧。


    [站長回覆]:監督政客的方法很多,不能因為你沒有用到,就以為他四年都可以為所欲為。民主國家,政客看到選票都會低頭的。縣議會裡,與蘇煥智不同黨的還是佔多數席次,這是制衡他的一股重大力量。

    廢併總爺國小這件事,從媒體的效果來看是蘇煥智在為所欲為鴨霸;但是蘇煥智敢這麼強硬,連下三道公文,實質廢掉總爺,從另一個角度來看,他應該是有看到另一邊沈默沒發聲的多數麻豆選民是支持他的,他在麻豆當然有他自己的椿腳系統,自動會回報民情。

  197. 阿宏表示:

    回Nick:
    第一,我是把老師當做商品一樣,是可以被挖來挖去的,沒錯。例如,台大等校拿了五年五佰億的錢之後就從一些其他學校挖了些老師(連清大都有)過去。如果政府願意多給偏遠地區的小學老師很高的加給(類似海軍潛艦加給),也會有年輕認真的好老師至少願意去一陣子,這樣也算是一種好的挖角。還有補習班名師的例子就不用說了吧。這樣做有什麼不好嗎?

    第二,我從沒說文正的教育品質比較差,這是從總爺家長的說法,所以要繼續犧牲文正教育品質的是總爺家長。我不知兩校教育品質如何,只是順著總爺家長的主張與說法推論下來,他們主張的弦外之音就變成是這樣了啊。

    第三,我在寫「政府不能給特定對象較優的品質,因為那等於犧牲其他人提升品質的機會與資源。」時就知道有人會拿五年五佰億當例子。首先,大學不是義務教育,公立大學的定位與角色要如何,大家可以討論後再決定的,這點與義務教育不同。例如要不要集中資源拼一間頂尖大學而犧牲其他的大學,這是一種政策,不違反憲法的任何精神,但任何人也可以贊成或反對,若贊成,那五年五佰億的作法是合理的。若反對,那當然就不合理。所謂的合理是目的與手段的一致。
    其次,回到小學這義務教育來說,我說政府不能無緣無故地(無法合理地)大小眼,也就是說若有緣有故是可以大小眼的,例如音樂班美術班等,不也是一種集中資源培養少數菁英?但是大家不太反對這種作法,因為這是合理的大小眼(為了長遠的公共利益),而且犧牲其他人的教育資源也很少。
    但是今天總爺學生比文正學生特殊到哪裡去,需要特別優惠他們嗎?我同意要義務教育設品質下限,可是並沒有主張要設平均上限,我主張的是要一起往上提升,不能一所學校一直快速上升,拉開與其他的距離,特別是這並不是靠自己能力或努力來的,而是靠集中公有資源來的時候。而且一旦這種現象發生,政府也有責任把好的品質擴張到其他學校,例如版主主張的輪調校長老師,給不同的資源等。其實因為有很多先天的不平等(如地理位置,家長收入等),所以才需要政府去調節,讓義務教育的水準接近。我的主張也不是共產思想,請不要誤會。若是靠自己的努力或能力,那是不能設上限的,若是用公有資源,那是可以視情形處理的。

    您說:「政府要選擇性的在部分學校投入更多經費去投資優秀人才,也是政府的權力不是嗎?」納稅人當然可以質疑政府何以獨厚某地區或某校啊!若有合理的理由(如音樂班,弱勢團體等),大家會接受,但是其他一般人呢?有什麼理由嗎?若照您這樣說,綠色執政不就可以看那個學區票多,就給多一點那些學校經費,輪到藍色執政就反過來。義務教育不能這樣亂搞,納稅人也該一起監督政客。

    我是真的認為納稅人有這個權力去質疑政府任何偏心的作法,包括五年五百億在內。看政府能否說出個合理的理由,偏心是怎樣的有理,或怎樣可以創造更多的公共利益。前面有人(只)算了空教室的效益,雖然對整個問題來說不完整,但是凸顯了一點:空教室的機會成本。總爺文正合併(不論怎麼併)後,其中一所的校地校舍可以挪做他用,就可能創造更多的或其他種的公共利益。能省得浪費就不在話下。蘇縣長其他政績如何,手段如何,我不清楚也不想討論,但是他這種政策的思考方向是對的,至於規劃出來的方案好不好,能否有效益,就難說了。但我發現似乎不少人連這種政策的思考方向也反對。

  198. 回 大盜x1表示:

    http://140.122.100.145/ntnuj/j51/j511-1.pdf

    其他還有些論文資料,這個是我看到比較完整的。 = =

    首先他們是公立學校且是義務教育,而且家長有一定的自由選校權做市場機制,也有國家對學校的教學品質績效要求,做強制退場機制。確實是有這東西,但是台灣並沒有將權力完全開放,讓它普及,只有透過跨區就讀的些微市場開放方式,觀察學校辦學績效,目前在有廢併校的特殊情況就會特別採用這個概念。


    [站長回覆]:這篇論文對於英美兩國「選校以促進競爭」有提到,並沒有太多著墨;然後結論裡對我國教育的啟發,則隻字未提「自由選校以促進競爭」。論文作者是教育學者,無法揣測人家不提「自由選校以促進競爭」的理由,但此理論現階段在我國並未施行,可預見的未來不適用,怠毋疑義。

    而美國的教育券理論,是要以家長自由選校權,去拉近公私立學校差距,目前也僅限部份實施;而我國的基本教育裡,私立國小佔全國國小之極小比例微乎其微,未若美國私立學校佔教育資源之多。

  199. 無心表示:

    你要繼續回文讓我笑我是很歡迎的(站長不知道歡不歡迎就是了)

    要貼東西我可以貼給你看
    市場機制

    在市場機制的要素裡你看到”價格”了沒有,看到其中價格機制是核心這句話了沒有
    你看到”供求機制”了沒有
    看完你還敢說你懂市場機制?

    如果大學有沒有市場機制?你說有就有,而且這機制超厲害的,厲害到沒有一家大學被市場淘汰

    p.s 1.我早知道你會對我的學校有質疑,不過我不想理會這種沒有意義的東西
    2.有兩個人告訴我價格對市場機制很重要,第一個叫亞當斯密,第二個叫Milton Friedman
    3.google了一下”義務教育市場機制”,這google還真爛,怎麼找不到相關的東西

  200. Halolo表示:

    >>這事件還有一個吊詭的現象,從頭到尾我看不到一個民代是站在總爺留存這邊的。
    >>或許當地的民意也真的對他們的表現不能茍同,再者可能這些家長本身有一大半
    >>都不是在地選民無法形成選票壓力也有關。
    *****************************************************
    有啦 是有民代想站在他們這邊啦(不過不是麻豆的) 可是聽說民代說事已成定局他們也無能為力
    沒聽說有麻豆的民代是一直站在反併校聯盟這邊的 這倒是蠻有趣的現象
    民代也不是省油的燈
    政客都是很敏感的 能不能或敢不敢選邊站 他們可是比我們這些老百姓聰明多了
    事實上所謂的在地情感這次好像沒有因這個事件而發酵
    很多麻豆人 甚至連總爺附近社區的人 都沒有對併校持悲觀的態度

    補充一下
    大家可以去看看日劇”怪獸家長”
    蠻有趣的一部片子

  201. 回 站長x1表示:

    從我國對教育的啟發有談到「教育績效責任法」,這個從開頭前幾張教育績效責任的五大類型就有包含市場的績效責任,有家長的自由選校權。從討論的主從概念來說,教育績效責任是主要的,但市場機制包含在這個概念裡。

    http://society.nhu.edu.tw/e-j/51/51-25.htm

    這篇有特別著重在教育層面市場化與學校競爭的關係。但是從歷史思維下去探討,並不是英國現行的教育方針,也就是說這篇探討當初傾向自由化的背景,並造成了一些不良的後果,後來又傾向於中央化。(表示政府是需要介入教育的。)

    「但此理論現階段在我國並未施行,可預見的未來不適用,怠毋疑義。」
    現在不實行意思是仍在討論考量(或是仍在草擬辦法),也不是說未來不適用。透過比較教育的方式,做通盤面的考量再進行教改,才不會隨便亂改造成難以抹滅的後果(例如建構式數學與九年一貫)。這是屬於政府上層的討論之一,不是定案,尚未屬於政府的公開資訊。一個政策的實行要經過縝密的考量,由不同的研究證據累積,做全盤面的了解後再實施,也就是透過他國的經驗做後果效度的預測,評估風險與效益評估等動作才會公佈。 (一個觀念走個4、5年都有。)

    (老實說,目前我國對教育的投資是不夠的。美國拉進公私立學校的差距,是透過提升公學校的競爭力,在自由選校與教學監督上著手,所以這方法的確有它的作用。也不是只用在公與私之間。)

  202. 路人表示:

    剛好為了找資料連結到站長這篇文章
    想請問站長關於本案中教育部的訴願決定書全文可查詢到嗎?
    我想要看看內文寫些甚麼

    因為去了教育部網站似乎好像找不到任何資料,
    所以來請教一下。

    感恩。


    [站長回覆]:我也找不到。

    教育部訴願審議委員會: http://www.edu.tw/sue/index.aspx
    上面有個聯結是「訴願案件查詢系統」: http://140.111.34.89/
    結果點下去它HTML原始碼是叫你Reload一次(幹),所以找到這裡皆無所獲。
    倒是有查一到一些PDF檔案,是前年、大前年,一整年訴願案文書的匯整成個檔案。
    我看今年的訴願文書,恐怕是明年才看得到吧。

  203. 大盜表示:

    競爭跟自由市場是不一樣的。在共產社會也有競爭,以前蘇聯的運動訓練部門背負史達林的聖旨,各地方學校拼命地栽培國手來競爭,但是蘇聯是市場機制嗎?無心是在告訴你,你的基本概念錯得一塌糊塗。
    其它站長替我講過了,競爭會增加優勝劣敗,我同意。但是義務教育首先考量的就是是不是每個小孩都上學了。至於教育品質如何提升那是其它議題,跟總爺存廢無關不要再來鬧了,

  204. gaji表示:

    “而建築專業者的我來看,總爺國小的校舍極為醜陋,毫無保存必要,甚至是整個南瀛總爺藝文中心的視覺障礙。”

    當然這句話或許與您對於「保存」的真正定義無關(也或許您對於「保存」的理解就是如此)

    但或許您日後會投入建築界的教職
    「用”美醜”來論斷保存價值」的說法
    是專業品味?還是專業霸權?甚至是專業盲點?
    有得吵了…


    [站長回覆]:我是建築評論者,我自己的學校我都敢講醜了,我自己老師設計的建築我都敢罵了( http://blog.kaishao.idv.tw/?p=766 ),區區總爺國小算什麼。

    總爺國小醜在:1.頭重腳輕,違反地心引力所產生的大自然美學原理;2.走廊無柱,長向少一排柱列,耐震力差,這種走廊無柱的校舍,經921驗證,是耐震力極差的設計。

    說學校醜,跟學生與家長根本沒關係,我罵到的是當年主事的校長(原校舍及增建),還有不知名的設計建築師。這是事實的呈現,跟專業盲點沒啥關係。

    會寫到這一段,是看到有媒體寫總爺國小是「古蹟國小」云云。此校校舍建築與總爺糖廠無關,是1960年代粗製濫造的台灣校舍產物(除總爺以外,全台灣到處都有),本身並無保存必要,不去動它,新化斷層很快也會摧毀它。

  205. 雅克表示:

    這說來說去還是情理法或是法理情的問題嘛…
    照老師的說法
    於法他當然是該被併掉
    但是家長卻一廂「情」願…
    —————-
    我不是當事人
    所以我是也搞不清楚是在反對什麼
    就我的觀點
    可能是對學校的感情吧
    可要是每件事當講感情
    那就乾脆別建設了
    我對以前一望無際的田比較有感情
    要這麼多大樓做啥….

    另外我在國小時前三年和後三年讀的是不同國小
    後者是我三年級時才蓋好
    離我家比較近
    我也是說轉就轉阿
    轉過去還不是大家都不認識
    重頭來過認識新朋友
    我不覺有啥不妥
    這對人際關係的培養相當有幫助不是嗎?
    難道現在的小孩子
    都這麼經不起環境的變動!?

  206. ......表示:

    該關版了吧!一件單純的廢併校問題在版主刻意操弄下產生這樣偏離主題的討論版,這次的廢總爺國小有誰贏了?還有版主的標題”麻豆總爺國小抗爭無理”….這樣的標題就先入為主了,還學縣長拿同一批照片出來講一樣的論調,這些都顯示這個討論版的立場多偏向縣長了,所以在整個廢校過程裡面身為地方父母官的縣長他的高高在上,不願意跟家長溝通的傲慢態度,版主可認為縣長這樣合理了…..
    所以還是強烈建議版主關版吧!反正你力挺縣長廢校.污衊家長們抗議的原因的目的已經達到了,反正縣長他很有魄力說他一定會廢校,也不勞版主你操心了,不要再把問題扯太遠牽扯到什麼地方發展.浪費教育資源…..等的不相關問題了,我們都有認知學校廢了以後,教育資源照樣被浪費.地方照樣發展不起來的,所以除了廢校會達成以外其他什麼國際級的藝文中心帶動地方發展的我相信我們縣長在他任期前幾年做不到,剩下的任期他一樣做不到的,所以麻豆人醒一醒喔別對我們縣長大人存太多幻想了,至於花了一億多整修的現有總爺藝文中心,這樣麻豆人就滿意了那真該查一查這些錢怎麼花的了,一億多弄成這樣那裡面文章可多了………關版吧~


    [站長回覆]:這是公共議題討論,你們又沒署名,你們連來告我妨害名譽、誹謗的資格都沒有;即使告訴成立,可處罰的項目也沒包括「關版、關站」這項目的啦。

    我沒有偏離主題,我有完整的論述,如果哪點有錯,這裡白底黑字都可以指證。我這篇是7月17日寫的,其實早已大勢底定了,我這篇文章根本沒有影響到什麼結果,只是讓整個事件,能完整揭露,很多網友提到了,原本在電視媒體媒體上呈現的是蘇煥智鴨霸,來我這裡才看到電視沒報導的,轉而支持廢校。

    你們要強力監督蘇煥智,我高興都來不及呢,如果成立相關網站,務必通知我過去觀賞。

  207. 路人甲表示:

    為何要關版ㄚ
    我覺得討論都是大家一起參與
    離題˙也是因為大家的討論
    版主當然有自己的主觀
    可是參加討論的人來自四面八方
    結果支持廢校的人多難道是版主可以主導的
    這樣才能知道媒體的心態往往與現實不符阿
    如果很多人反對廢校而且攻佔這裡的版面
    是否就像奇摩的某些討論區很愛刪減別人的發文呢
    開版讓大家討論只是提供電視媒體之外的另一種思考
    為什麼版主提出的距離以及預算就讓很多人改觀呢
    該重視的是人會什麼會這樣思考吧
    電視媒體訴諸感性
    結果有人用理性告訴他事實
    結果大家自己選擇答案
    偏向廢校的人多是事實
    這些都是自然發生的
    統計起來贊成廢校的多
    也不是一篇文章說什麼版主立場不公
    或是家長態度傲慢之類的
    就可以否定的ㄚ

  208. 雅克表示:

    對阿
    為啥要求關版
    講不贏就要動手腳!?
    這是民主的社會
    大家都有自己的想法
    大家在這也只是發表討論自己的想法阿
    你不支持大伙的論調
    你大可以回覆說說你的想法阿
    況且這一長串討論下來
    這件事也並不只是並不併校這麼單純
    而是還有許許多多的社會問題
    不管正反雙方在這發表意見
    無非是希望這社會、生活更好
    所以當然是要討論到自然停息
    關版無理

  209. 路人甲表示:

    而且來到這版面的人們
    可能因為朋友講知道此網站
    或是因為新聞然後用了GOOGLE搜尋發現此網站
    難道你要說來到此網站的人本來就有分立場的嘛
    這可是很自然的取樣阿
    誰知道網路的背後是誰過來ㄚ
    要是這裡贊成的大多數都是特地過來的
    那我還真佩服版主
    可能要請他出來帶領社會運動了咧
    至於討論有沒有離題
    可以看見版主自有分寸
    不勞非網站管理者費心吧
    不喜歡看大可不要看
    不喜歡看還要看那是自己愛看
    版主的多篇文章都很有自我見解
    不妨多看看網站內其他文章
    多了解這個你覺得很主觀很有批判性的版主

  210. 疑惑表示:

    漂亮的草皮原本是一個水泥球場
    可以查證看看


    [站長回覆]:我的歷史縱深,是蠻深的咧

    這張日本時代的總爺配置圖,嘿,連總爺國小都還沒有(總爺國小址是右上角的神社),也還沒有你講的水泥球場喔。


  211. nick表示:

    站長在自己家架設主機設站,除非有違法的行為,否則外人沒有理由要站長關版吧….

  212. nick表示:

    謝謝阿宏認真回答我的意見。
    第三點你的補充就比之前說的完整也有道理的多了。
    不我提出的一二點我也有話要說。
    關於你回應我的第一點,我想你前面並沒有說是以較好的條件吸引優秀的老師,而且在義務教育的範圍裏面,目前也沒有這種機制,好像偏遠地區的積分會比較高吧,不過不足以成為誘因。所以單純的調動並沒有任何誘因吸引優秀的老師。而且老師也是人生父母養,有家庭要照顧,也會置產,隨意的調動是憂不是喜,因此老師才會擔憂未來超額教師會越來越多的問題,就算能保有工作,但是誰喜歡被迫換學校呢?如果沒有以更吸引人的工作條件為前提,如此將老師挖來挖去是將老師物化的觀點。

    第二點的部份,既然你說是順著總爺國小家長的說法,我想這就變成一種誤用了。我認為不能先將對方全盤否定了,再去引用對方部分的說法來舉證,然後說是對方的說法。既然已經不認同對方的說詞,就不要再去擷取部份觀點來為己所用。怎麼他們其他的意見就不可取,單就這部分被放大解釋呢?

  213. 沒有表示:

    ……兄,你也可以在自己的blog發表先入為主的文章啊!
    看不爽就叫人關版,你當這裡是中國嗎?

  214. 路人甲表示:

    中國
    是直接擋網站的囉
    你看都看不到

    該慶幸台灣很民主 允許各式各樣民主發聲
    可能也是民進黨過去八年太民主
    很多人也把自由當作民主
    認為什麼都可以隨心所欲
    但是卻忘記了尊重他人

  215. Masako表示:

    路人甲桑,
    你說對了!
    「…不妨多看看網站內其他文章…」
    多了解台灣的”過去”與”現在”,然後展望你我”將來”得要以生命來死守的寶島。

  216. 總爺國小反併校有理表示:

    站長田覆]:300是某個網友隨便舉例,你卻拿來亂套亂算。

    在廢校以後,因為學生沒有消失,幾乎都還在台南縣裡。

    總爺國小現況,教職員工14人;其中校長1人,主任2人,組長2人,老師5人,職工4人。

    第一種情況(教職員工人數節省最少):

    總爺國小六個班,原班併入文正國小,那麼,14個教職員工估計至少要過去9個,我所說的省5個是這樣來的。

    第二種情況(教職員工人數節省最多):

    總爺國小學生打散,轉學到麻豆、下營、佳里各個國小(我知道有不少學生其實是從五-十公里外來的)。因為被打散了,每個國小只收10-30個總爺學生,一個年級零星幾個,因為轉過去的人數太少,轉出學校不需增班。這種情形下,14個教職員工全部省下來,台南縣下學期或明年新聘教職員工,就可以少14個。 Masako 寫道:

    2008-07-28, 6:36 pm
    「老師在講你們都沒有在聽嗎?沒有聽…..」
    整個事情是:「錢」不是問題,「距離」也不是大問題,
    問題是:過去特權集團圍起來包庇的空間,隨著”民智”大開,「輿論」把它攻破了!
    那空間該怎麼用,是全縣民的問題,而不用「老師在講你們都沒有在聽嗎?沒有聽」和總爺國小的家長們擔心!
    先擔心要念哈佛還是台清教交吧?!

    很顯然的版主跟Masako的說法是不一致但就是要總爺收起來就對了.雖然版主一開始是以浪費教育資源及400萬為主題.但終究也讓討論的主題越來越窄.簡單的問題便成了原來老師們才是版主口中浪費我們400萬納稅的元凶.情何以堪.叫老師們的立場如何是好.因為版主說總爺國小現況,教職員工14人;其中校長1人,主任2人,組長2人,老師5人,職工4人。

    第一種情況(教職員工人數節省最少):

    總爺國小六個班,原班併入文正國小,那麼,14個教職員工估計至少要過去9個,我所說的省5個是這樣來的。
    如果是這麼辦教育.那麼上面說的把每所學校的人數增加為每班50人.那以麻豆國小為例7個班及210學生可變成每班40-50人.只需五位老師.以前的老師每個班及都可教50人.現在每班35人左右.現在的老師能力不輸以前.以前可以教50人.現在也應該沒問題.所以這個部落格對於納稅人400萬的韃伐其實都是對老師們的薪資有意見.卻把這些錢說都是總爺國小浪費的.多麼可惡.以後你的的小孩碰到不適任的老師或教育的問題時.你們這群人是最不夠格表示意見.我是不清楚當初一個老師教50人.現在老師一個人教30人.是否是對台灣過多的教師做解套.但教育資源該花就花.並不事像你們說的省省吧……..這根本事雞生蛋.蛋生雞的一個辯論.毫無意義.要省就一個老師教50個學生吧.當然你們考慮過流浪教師的問題嗎.不是因為總爺國小才有流浪教師的.總爺的存在沒有浪費教育資源.對了.麻豆地區的培文國小最近要建新校舍.(拆除舊教室.準備概新教室)所以五個班及縮編為四個班及.人數由原本30多為增加為40多位.這是在執行節省教育資源嗎.就像版主上面所言.學生都仍在培文國小沒有影響受教權. 註:建新教室要兩年還是趕在明年開學吧.老師的權益呢.


    [站長回覆]:我可沒說這群老師是浪費教育資源的元凶,而是「總爺國小繼續存在」與「總爺國小廢校」兩個去比,可以節省教師人力。所節省的並不是這群原總爺老師,而是全縣可以少招新老師。

    一班50人或一班30人,是另一個議題,這也有教育資源使用是否合理與浪費的內容,你有空你自己去開一個站討論。這與「300米內非偏遠人口稀少地區,有兩所國小」根本無關。

    你應該是個國小老師吧,看到國小老師邏輯這麼差,真是悲從中來啊。教育是很神聖的,舉發一個不適任的笨老師也是神聖的行為喔。

  217. PAUL表示:

    原來如此,浪費教育資源的,是這些原本五十位學生一個班級,現在變成三十位學生一個班級,真的很浪費,享受這些資源的學生,包括我的小孩,我们做家長的,真的該檢討了。


    [站長回覆]:大班變小班,的確讓教育預算增加了,每個納稅人負擔的單位成本增加了。

    你若認定這是浪費,你也可以跟我一樣,開一個網站專門聲討這件事。記得來通知我,我會去發言討論。

    不過要跟你講一聲,「小班制」是十多年前教改的重大結論之一,實行十多年來我並沒有聽到有反對的聲音(無論是家長、主管教育的各級政府、納稅人,統統沒有)。教師團體基本上也贊成小班制,第一可以減輕負擔,第二是少子化後同時大班變小班教師員額剛好沒裁減到,不用擔心學校減班後老師要調校。

    「小班制」造成的教育預算增加(浪費),基本上沒什麼人反對;

    「總爺國小不廢校」,至少編教育預算的蘇煥智(台南縣政府)不爽,大多數麻豆人不爽,知道詳情的納稅人不爽。

    這就是兩者的差別。

  218. 別再拖了!表示:

    實在聽不下去這些言論~
    過去一班五十人的教學,確實讓很多學生沒受到充分的照顧–
    現在變成三十位學生,是回歸到教育的常態–
    怎麼能跟跟總爺國小的併校案相提並論?

    請反對總爺國小併校的人士,提出一個在情感因素之外,說服大眾的理由
    這裡的討論大家會支持併校的主要原因是:「兩個未達飽和的學校,各自有空教室,距離近」
    既然文正國小有六間空教室,校園面積大且完整,大家想破頭都想不出不能合併的理由!

    學校的人事物會變,那是會變動的因素,現在好不代表以後好~
    如果老師真的那樣好,總爺的學生本來就是家長特地從學區外送來的,本來就不在乎距離的遠近
    那這樣隨著老師轉學到那位老師任教的學校就好了啊~
    為何要這樣堅持?

  219. PAUL表示:

    我才真的看不下去了……………實在聽不下去這些言論~
    過去一班五十人的教學,確實讓很多學生沒受到充分的照顧–
    現在變成三十位學生,是回歸到教育的常態–
    怎麼能跟跟總爺國小的併校案相提並論?

    我们都是過來人,難道你以前受的教育比較差嗎?沒有受到什麼照顧嗎?是強詞奪理吧!

    請反對總爺國小併校的人士,提出一個在情感因素之外,說服大眾的理由
    這裡的討論大家會支持併校的主要原因是:「兩個未達飽和的學校,各自有空教室,距離近」
    既然文正國小有六間空教室,校園面積大且完整,大家想破頭都想不出不能合併的理由!

    這是法律規定嗎?你是不是也把感情因素帶進來了,我家也很大啊,你的七仔可以來,真的非常好笑。蘇換智已經把第二份併校公文廢除了,他的理由是太粗糙沒辦法引起大眾認同。他又發了第三道廢校公文,如果他覺得對,幹麻一改再改。


    [站長回覆]:你應該不是公務員(或公職民代),所以預算的浪費你沒有義務回答,預算的浪費也不是你造成的。

    雖然理論上你沒有義務回答,但你既然來此留言,你有回應大家疑問的必要(還沒到義務的層次)。你也可以繼續不針對重點回應,當然我們可以繼續聊。

    我們納稅人有權利反對預算的浪費、明顯的浪費。總爺國小存在的浪費,已條列如上,你有不承認的自由,我們也有宣傳應該廢校理由的自由。

    我們納稅人有權利制止政客浪費。蘇煥智只是我們請來的僕人罷了,他做得好是應該的本份,做不好我們也罵他。總爺廢得好也是他本份,我也不會稱讚他,其實我也想問蘇煥智,為什麼你今年才廢?這是你上任第一年就該解決的事;我也想問陳唐山,為何1994總爺糖廠關廠時你不廢總爺國小,一直浪費到今天,你們兩個也有份。

  220. 雅克表示:

    PAUL…..讓我講句最帶情感因素的話
    …阿既然你家很大
    那總爺國小全校遷到你家去好了
    順便改成私立小學
    讓你當董事長吧

  221. 路人甲表示:

    三十人跟五十人的差別喔
    其實重點在於所有家長都贊成阿
    不要講的那麼複雜什麼浪費不浪費討論太多
    基本上家長幾乎都贊成三十人小班制
    這樣他們才會覺得老師能夠盡力照顧好他們的小孩
    要是回到以前五十人一班
    是省老師人數沒錯
    不過教學品質恐怕家長也會不滿吧
    教改這麼久大概這項家長最沒有怨言了吧
    誰不希望小班教學
    老師可以多一份心力照顧他們家的小孩呢

    就像現在大多數人都贊成廢校
    民意代表要是覺得這是好議題可以抓住下次選舉的票源
    一定會出來幫助反對方的
    前面就有人說了
    政客是很敏感的
    辯論很簡單可能可以暫時有輸贏
    可是目前的民意
    其實
    看看政客的反應
    看看民意代表的反應
    看看台南縣縣民麻豆鎮鎮民的反應
    其實答案目前來講應該很清楚吧

  222. 站長表示:
    本文發表至今,討論數破500,有網友反應討論數太多,害得網頁有時拖不動。

    站長我為體貼服務所有網友,特別去安裝了「回應分頁功能」;

    每五十個回應就分成一頁,

    並把「回應分頁功能」修改成本站固定風格色調,並把英文修改為漢字介面。

    現在每次Reload,送出回應,只需載入五十篇回應。

  223. 碼係麻豆人表示:

    TO站長
    蘇煥智第一任的時候就說過要廢了~
    當時候有開座談會,也是家長反彈,所以也不了了之啦~
    而且當時候沒有去執行合併案,還有一個原因是因為總爺藝文中心才剛剛在發展
    沒有現在的規模,當時候也還沒有南藝大進駐總爺藝文中心的需求
    當時候也還沒有翁倩玉設文化館的規劃~
    所以就擱著了~
    總之,麻豆人大多希望縣政府不用花錢就引進國立大學進駐
    別的不講,光是學生在麻豆鎮的消費就可以帶動商機~
    現在家長這樣一搞,南藝大都退怯了,因為南藝大被說成「大學趕走小學」
    總爺國小的家長很多都不是麻豆人,他們當然不關心麻豆鎮的發展~
    只關心自己的小孩是否擁有總爺藝文中心那片綠地~


    「早在民國91年,即已有計畫要將兩所學校合併經營,
    以解決兩個相鄰學校互相競合的問題,將教育資源作更有效率的整合及運用。
    只是當時候有更多迫切的政策要去推動,所以後來沒有繼續執行」蘇縣長說

    唉~希望不要再鬧了~讓原本的規劃順順利利地執行
    這才是真正的雙贏~總爺國小反併校聯盟提出一堆什麼雙贏的規劃
    簡直是屁!一方面保留總爺國小(浪費資源),一方面要縣政府多花錢買地蓋校舍給南藝大(少說花十億啦)
    雙重浪費!什麼要雙贏,根本是大輸!

  224. 教育人表示:

    我認識幾位總爺國小的家長
    他們讓子弟去就讀總爺國小的心態如下

    1.總爺國小是他們無意中發現的一所環境極為優美的國小,或者是認識的親友介紹的優美學校,或總爺校長老師希望免於被廢校四處求來的學童
    2.總爺國小沒有學區限制,他們合法去就讀,且自負交通成本
    3.只要你肯去登記,你家小孩就可以是總爺的學生,所以他們不認為有特權
    4.總爺家長中有不少是學歷收入較高的,這種人本來就重視教育,學童先天資質就不錯(跟鄉下學生比),前面網友說得很多獎的榮譽是這樣來的
    5.總爺藝文中心的資源與活動可以直接參與

    但是相鄰這麼近有兩所學校,確實是無法解釋的一種浪費,全台南縣100所國小,就這兩所最近,真的是莫名其妙的近。

    總爺國小的優美並不在校內,而是在校區之外的藝文中心。

    總爺國小家長一開始不認為自己有什麼特權,也真心喜歡這個環境,所以不能忍受蘇煥智要廢校。

    但是家長某些過份的行為,是家長誤會自己是學校的主人,以為要改變現狀,他們有最終決定權。

    整個活動確實有反蘇煥智的人士在幕後煽動,這群家長老師只是幕前的卒子。反蘇人士根本不在意什麼受教權的,他們要的是任何一件事以打爛蘇煥智名譽的機會,即使只是媒體操作。

    總爺老師校長可能很怨嘆,這幾年來辛苦到各地招生,收留有障礙的孩子,目的就是要高於最小廢校人數標準,沒想到蘇煥智臨時變更廢校標準,前功盡棄。

    到處去求學生來唸也不是很健康的心態,學生跨區是扭曲教育資源分配,是免於被廢校,保住自己在這裡的工作,以免像流浪老師被踢來踢去。

    這麼多錯綜複雜的背景,造成了這麼一所不正常的學校,引起這麼分歧的討論。

    我贊成站長講的,總爺國小1994年就該廢了,那時廢了不會有任何抗爭,一個不正常背景下的學校,會有很多不正常的情況,使得整個情況就是這麼不正常。

  225. 阿宏表示:

    Nick:
    你可能有點誤會,我的主張是要以比較好的工作條件去吸引優秀老師到偏遠地區,不是在相同工作條件下強迫他們調遷。至於物化,用高薪挖角如果算物化一個人,那恐怕不只老師,許多行業的工程師、行銷人員甚至CEO早就被物化了。

    Paul:
    我們以前受的教育的確比較差。一班快六十人,教室後門的關不起來,擠得要死。連坐都不舒服了,不用談其他的。現在小孩幸福多了。

    教育人:
    謝謝你提供家長心態。我也好奇總爺的老師又是怎麼想的?他們的工作無論如何是有保障的,就算不想去文正(如現在的情形),也可以去其他可能也是不錯的學校,幹嘛一定要讓總爺留下來?難道他們也是總爺畢業之類的,對學校也有濃厚的情感?

  226. Masako表示:

    教育人桑,
    你提
    >>4.總爺家長中有不少是學歷收入較高的,這種人本來就重視教育,學童先天資質就不錯(跟鄉下學生比),前面網友說得很多獎的榮譽是這樣來的

    如果這是事實,真替他(她)們悲哀!連基本的公民道德都不懂都不守法,更別說回餽麻豆了!

    記得幾十年前台北市有對夫妻皆是博士,他們的老大(女ㄦ)IQ是天才,老二(男)卻是智弱,結果他們夫妻就自己帶頭首創一個扶助有智弱學齡家庭的NPO機構!

  227. Masako表示:

    重要的是他們率先自掏腰包,出錢又出力!

  228. 教育人表示:

    我的想法是這樣的,
    在今年五月蘇煥智要廢校之前,
    這群家長是無辜的,合法的。他們沒有特權,只是學校附近比別人優美。
    總爺國小之前的存在,是縣府的責任
    蘇煥智提出要廢校時,這群家長也有權利發表自己的反對意見與看法
    可是當社會出現一種不希望兩校那麼近還共存 浪費教育資源的聲音
    麻豆人出現總爺國小不該破壞總爺藝文中心的發展時
    這群家長就該適可而止了
    再吵下去,這群家長就沒有正當性了
    看到這裡很多當事人把蘇煥智當成惡魔
    當事人不理會一般人民的反彈
    當初總爺國小家長醜化蘇煥智的後座力
    就打回總爺國小家長了

  229. 見識到表示:

    跟各位關心總爺國小廢校之事的大哥大姐们報告,總爺國小學生们,已陸續完成新學校轉學手續;今天下午兩點,文正國小相關人員將正式接收總爺國小相關財產。孩子們難過啊!總爺國小就此走入歷史;今天也利用了時間帶孩子到學校幫忙老師整理,順便道再見,再約這些老師們到尖石鄉那羅部落玩。版主,您若有空,對原住民的議題有興趣的話,可以到那羅錦屏國小上方巴善家,您告訴他們您是台南來的,他們一定以貴賓相待。

    這十幾天來,兩方為了總爺國小存廢之事爭辯不已,看了此部落格的文章,真是令人嘆為觀止,更讓我這從山上來的泰雅人,見識到雙方之堅持。

    八月底將帶著孩子返回部落探親,屆時將邀約幾位部落人士好好的研究欣賞此部落格,以做為部落人下山打拼時,了解平地社會最好的教材。

    今早觀看自由時報時(聯合報、中國時報本人不想看),在南縣焦點新聞處有一段話是這樣寫的───縣府又在一天內連下兩道公文…………,兩份公文看似背道而馳,就法律層面而言,可以說是其嘔心瀝血之作。縣府為了總爺併入文正國小的「合理性」及「合法性」,可以說是絞盡腦汁、夙夜匪懈,相關人員也將相關法規、條文翻透了,而且發揮的淋漓盡致。或許就法律層面上,縣府已將總爺併校案過程,修飾、調整到完美無缺境界,除了法之外,情、理方面恐怕很難對等的評價與認同。經過這一連串破天荒的公文轟炸,…………,所以一直難以理解外界為何投以同情的聲浪。…………

    聽說自由時報發行量及閱讀率全國第一,上述報導恐怕已超過上百萬人次閱讀了,小弟我想聽聽各位大哥大姊們的看法,讓我再震撼一次吧!

    小弟已欣賞過部落格其他的文章,相當的棒!另有一事想請問版主,此文章前面的照片,真的是阿美族太巴塱的祖居嗎?怎麼感覺少了點原味呢?也許我這泰雅人不懂阿美人吧!說真的,看了您的部落格,您真的滿用心的,且是個厲害的人物!加油!


    [站長回覆]:你提到的自由時報報導,最好貼上它的網址,方便讓讀者連過去看。只要多幾秒鐘,至少讓讀者方便,你也比較有證據力、說服力。那兩篇是:

    總爺國小案 南縣府連發2公文 先撤715併校 再發81併校
    http://www.libertytimes.com.tw/2008/new/jul/31/today-south9.htm

    縣府的理性 不解學生的感性
    http://www.libertytimes.com.tw/2008/new/jul/31/today-south9-2.htm

    至於阿美族太巴塱的祖居一文,你大可到該文末尾去留言,在這裡留其他文章的問題,對讀者是很不禮貌的(別人不知你我在談什麼)。

    阿美族太巴塱的祖居是「重建」的啦,依照七十年前,我的祖師爺千々岩助太郎博士(1897-1991)的寫真、建築構件測繪圖,依原樣,在原址重建的。

    我幫我祖師爺千々岩助太郎博士(1897-1991)建了一個介紹網站,也與祖師爺的家屬後代一直有交流。

    我對原住民部落與建築一直有研究,無論是數百年來的歷史,或者是現況。我的邏輯很簡單,總爺國小這根本不是弱勢,如果可以搶佔版面及消化浪費資源,倒楣的將會是真正弱勢的原住民部落學校。

    我自己也是蕃族後代,只不過我是一個祖先被漢化的平埔蕃,我們都是南島子民。

  230. 1234表示:

    改天大陸可能說 台灣廢掉併入大陸 . 因為 台灣才幾百年歷史 , 何況 人數比大陸數10億少,才隔條幾百KM 海峽
    如果 版主說 麻豆總爺國小抗爭無理 . 那我也要說台灣獨立跟本是 抗爭無理
    但是 你會同意嗎 ?? 一直口口說台灣要獨立 台灣有自己文化 , 現在憑那一點要否決掉 總爺國小 ??? 就算隔一牆 , 你去新竹市看 培英國中 建華國中是在隔壁 . 為何不合校 ??
    少假清高.
    KMT 小馬哥是假清高, 樓主也是如此 . 總爺國小有自己的歷史
    那天”收不到學生” 就自然廢校了 , 不須縣府如此強暴的手段 .
    對拉 自由時報 和聯合 中國都是一樣差. 都只會報對自己有利的新聞 . 至於真相 對藍綠兩邊人來說 他們只選自己願意相信的 .


    [站長回覆]:台灣與中國是互不相屬的兩國家,沒有更上位的行政管轄;

    總爺與文正都是蘇煥智以縣長身份管的兩所學校。你要討論台南縣、台南市合併,起碼還有討論的可能。

    距離近不是總爺文正併校的惟一理由,而是兩所都是非偏遠地區,六班小校,附近人口稀少。

    新竹的培英與建華,他們是位於都市人口聚集處,此二校各有學區,學生數夠撐起兩所人數超過一般平均人數的學校;當兩所學校教室與設備閒置率,都到一半時,也就是該討論併校的時候了;如果閒置率還沒到,暫時不該併校。

    或者也有一些有創意的想法,例如更正都市計劃,廢除不會影響交通的路,讓兩所學校可以連接,把其中一所的一半校地做都市中的公園綠地,一半併入另一所學校,兩校合併,校地為原兩校加起來的四分之三。這種多嬴策略,才是不浪費錢,不必多花錢,讓教室設備更合理有效運用,市民多一塊綠地公園。

    我這篇文章只分聰明與笨蛋,真實與詐騙,沒在分藍綠。

  231. 路人甲表示:

    報業是民營的
    他們的選擇就在於銷售量
    各位沒看到自由蘋果才是前兩大嗎
    而中時聯合加起來的分量似乎也只是跟自由差不多
    這是台灣人的選擇
    把台灣跟中國舉例在一起其實就我們來說感覺是不合宜的
    我們的立場應該是台灣跟中國是兩個國家吧
    總爺跟文正則是台灣內政是台南縣縣政
    不過如果您是對岸的中國人把台灣當作地理上中國大陸的一部分
    那麼您的立論立場就可能跟此次廢校差不多了
    所以才會說出那台灣廢掉併入大陸……..的言論
    個人以為您立場上就有點模糊了

  232. 見識到表示:

    1234先生或小姐您好:
    您可能誤解了我所摘錄的報導文章,這一段報導…所以一直難以理解外界為何投以同情的聲浪。………
    這一句應該是這麼解讀的…………所以…(縣府)一直難以理解外界為何投以(總爺國小)同情的聲浪。…………

    如果您願意去買份自由時報,從頭到尾將那報導文章看一遍,對自由時報這一次的報導,相信您會有不同的看法。

    竹市小弟還蠻熟悉的,曾在明湖路打拼過8年,建華及培英國中我還滿多學生的,姪女亦剛從培英中學畢業,您說的都是事實。

    總爺被廢了,唉!!!!雖孩子難過,但相信一段時日後就可適應,內心深覺總爺國小廢掉實在太可惜了,但在看了此部落格雙方文章後,覺得我的態度實須保守謹慎,因有太多的爭議點尚未講清楚說明白。

    如果我所知道的訊息無誤,此事件應不會就此劃下句點,還擔心甚至會影響到一、兩年後之選舉。
    在此祝福雙方能早日達成共識,畢竟紛擾不休非地方之福也!

  233. 二次發言的南投 辰思表示:

    感謝版主開了這一議題討論,讓小弟釐清許多觀念。

    本人是國小教師,曾在北部都會學校及原住民學校服務過,由於現在服務的學校是原住民學校,有本分校,而其中一校區是早期的台電子弟學校,但是本分校共有同一學區,所以對文正和總爺國小的議題十分有興趣。透過這些討論,也反省和修正自己的一些觀念。

    現在服務的學校,有二校區共同一個學區,小學生全部只有八十餘人,也沒有台電的子弟了,但仍維持二個學校區,因少子化的現象,如同上面有人言:到處去求學生來唸也不是很健康的心態,學生跨區(我們學區學生是特地花交通費,到較遠的校區,到一向認為有好的傳統的學校去讀,其實效果呢……)是扭曲教育資源分配,是免於被廢校,保住自己在這裡的工作,以免像流浪老師被踢來踢去。……這麼多錯綜複雜的背景,造成了這麼一所不正常的學校,……,一個不正常背景下的學校,會有很多不正常的情況,使得整個情況就是這麼不正常。曾待過平地【正常】學校的老師到我們學校服務過的,都表示過這地方,不正常,不應有二校區。因為有二校區其實不利老師教學及社區發展的。只有當局者才能深刻體會的,我也只能默默地期盼以和立縣的政府,能有以理、和的精神,進行廢校的討論事宜!不知台灣現今有幾所因早期特殊背景設立的學校仍在,是否如總爺或我們學校一樣?

    不過,最後仍要再次地非常感謝版主有這個部落格,讓不同的意見能做互相交流,閱讀此部落格獲益良多,感恩啊!!粉感恩!
    萬分祝福
    大家平安
    分享心情
    校校皆安


    [站長回覆]:您好,我大概猜得出你的學校了。我2002年去看過921重建後的親愛國小,這是有布農族石板屋特色的國小。我完全不會認為在這裡多花錢是浪費,這所新校舍是2000年以前制式校舍成本的兩、三倍。

    我的Blog有介紹サヨンの鐘,這是1943在春陽部落拍的電影。

    對於偏遠地區小學的廢校併校,我其實是非常反對的,能維持應儘量維持,或為它創造特色。本文談的總爺國小,並不是弱勢的偏遠國小,反而是一所浪費教育資源的國小,我常在想,非偏遠學校若能減少浪費,反而是在救真正偏遠的國小。

  234. 回 二次發言的南投 辰思表示:

    我的ID叫「回」。

    你的學校特殊(似乎是偏遠小學),跟總爺無法相提並論,只是我不希望你用這「特殊背景」的認知去看待其他同樣的狀況,因為這特殊的時代背景早已被時間合理化,一點也不特殊,也避免誤導社會大眾。

    我找了一篇探討家長自由學校權的論文,裡面有詳細論述該項措施的正反看法,與實施後的可能利弊缺失。樣本雖屬台南市,其文獻探討與結論部分仍具有一定價值。

    王秋晴:台南市國民小學實施家長學校選擇權意見之調查研究
    指導教授:顏火龍 博士

    http://lib.nutn.edu.tw/paper/index.htm

    該篇可以在此搜尋到。

    我大概簡單就總爺事件做幾點澄清,而理由可以從論文裡找:

    1.學生跨區並無扭曲教育資源。教育資源是政府給的,無虧待任一間學校,學生跨區是結果,反映該校校長與教師的教學品質的公平競爭,決定保不住飯碗的劣質教師的合理機制。該地居民也能選擇就讀總爺,而總爺沒有考量任何家長背景與特權。

    2.自由學區的學校非不正常學校,法定上屬於合理,並受到保護,且有其正面作用,亦是「趨勢」。

    3.同區兩校有利予教師教學品質的提升,然教師屬非理性文化會反對投入更多心力在教學上而反對同區兩校。

    4.只有一間學校,缺乏競爭力,教師鐵飯碗,亂教都能混一輩子(或自認為教的好),一但孩子出去課程銜接不上或考基測才知道問題多嚴重,學生總有出社會的一天,需要競爭力。 (不能用教師的觀點去看,該由父母心與孩子的學習效益去看待。)

    5.雖然自由選校權有些爭議,也有其缺失點,但沒有犯法,也不是不對的行為。在兒童最佳利益的原則下,家長為孩童選擇辦學優秀的學校在教育概念中有受到受教權的保障,是被認定的合理權益。

    6.總爺國小廢併校事件是屬於政治迫害而非從教育的眼光做資源的整合。教育經費是投注在孩子身上的人力投資,「把孩子教不好的學校才是浪費資源」。

    7.題外話,針對站長對偏遠小學「非偏遠學校若能減少浪費,反而是在救真正偏遠的國小。」
    併校節省的是「行政人事」的多餘費用,在學生的投資上不會有所改變,學校的「教學績效才是直接影響經費的使用浪費與否」。無論如何,總爺即使被裁併校(或其他符合廢併校條件者),省了這筆人事費用,偏遠國小都不會因此提高教育經費。目前全國國小總計2653所,政府給予教育經費的基準是均的立場,偏遠學校尚多了特別編列預算,已受法律擇優之保障。96學年度教育經費支出為6938.7億元,占國民生產毛額比率5.36%,占國內生產毛額比率5.51%,而總爺國小一年省的400萬,在教育經費支出中可以「忽略不計」。


    [站長回覆]:本Blog「姓名」處是給你填一個代號,不是給你你愛填的題目的。姓名是一個辨識身分理解對方的重要參考,你這樣變來變去,大概不認為「信用累積」有什麼重要吧!

    你提的這篇論文,思考的層次也太粗淺。

    1.

    例如他說「學生跨區並無扭曲教育資源」,教育資源只要最終花在學生上,無論學生怎麼分佈都沒有扭曲,即使台灣全國只有一所學校,都不會扭曲教育資源啊,因為交通住宿成本由家長去承擔啊。

    義務教育的教育資源,是地方政府在花錢的,地方政府還有其他的錢要花。簡單例子來說,跨區就讀使得行政區內產生比學區就讀所不必要的交通流量,地方政府就要花錢做交通建設;跨區就讀集中到某些市中心學校時,市中心學校數及容量就要增加。市中心「有七所學校」,與「五所學校另兩所學校用地是公園綠地」,對都市空間品質的差異是極明顯的。

    2.

    自由學區學校是法定允許的,但不代表它是正常。請看台南市政府為自由學區的定義,裡面就講到它是「(3)其他因地理環境或特殊情況者」,人家都寫是「特殊情況」,我看不出它是「多數」,也看不出是「正常」。

    3.4.5.

    家長有選擇權會促進自由競爭,這毋庸置疑;問題在於形成「自由競爭」的教育環境要預先建置多少教育成本。一個學區內本來一所大型學校,拆成兩所中小型學校,才有自由競爭的環境對吧,那麼建校成本何來?如果都市地區的家長可以有自由選校的環境,鄉下地方只撐得起一所國小的不就倒楣?城鄉差距就是這群光有經濟學概念的豬頭想出來的啦。

    6.總爺國小是政治迫害?請問哪位抗爭的老師家長,目前去了綠島?誰被降級了?要看什麼是教育上的政治迫害,去看柯旗化老師的著作再來跟我談吧。

    7.浪費就是浪費,就像貪污只有100萬也是嚴重貪污。全台灣值得檢討併校廢校的非偏遠國小還很多(大部份在都市),這邊省了錢當然可以投注在其他方面。

  235. 沒有表示:

    總爺國小廢併校事件是屬於政治迫害?我不贊同
    政治迫害是中國人、國民黨的專利啊,愚昧的台灣人是學不來的


    [站長回覆]:運用媒體,刻意隱藏真相(非偏遠,人口稀少地區,300米內有兩所國小),偽裝可憐,批鬥縣長,這種人明明是強勢,有誰迫害他們啊?

  236. 1234表示:

    我也不認為總爺國小廢併校事件是政治迫害, 至於樓上說 政治迫害是中國人、國民黨的專利啊 . 那可錯拉 認為當權從 綠色恐怖 到白色恐怖 還有以前的紅色恐懼症 , 都是當權自己想法, 今天如果要省 廢校 就算只有一個理由 一百個反對 想廢的人還是會想廢, 畢竟廢校後那塊地將來會如何只有相關人會知道 , 至於要省resource . 當然須要
    但是 錯在當官自己以為自己想法最對 ,(台北縣也是如此 馬英九 不也如此) .當初廢校前如能多些溝通和努力 ,
    讓總爺國小師生 都沒雜音 就算成功,畢竟被廢的學校 不只總爺 還有其他學校 不是嗎 ? 但是 有嗎 ?? 從縣政府做法就是很明顯使用技巧方式 拔掉反對的聲音 (這以前 kmt 也使用過多次). 如同一個簡單的蘇花高 搞 18年變政治問題, 但是問題還是沒有解決 why ?? 今天總爺可以廢 但是當下決定做了就得自己承擔問題 , 自然得接受外面批評
    至於有 guts, 別美化那些大官想法, 如同很多地方 開交流道旁地皮是政客有 月眉還開條交流到特別下去某遊樂區, 說穿都是當權要錢 . 台灣沒有報紙可以相信 自由比起中國 只有好一點點 , 實際去看新聞你會發現真相
    還有 大家都只選擇自己願望相信的真相, 今天廢總爺 就是一邊受損 一邊得利, 只有安撫受損一邊 問題才是解決
    (那像蘇花高搞18年 從 kmt 到 dpp 沒有一個人能解決 也沒有人願意有 guts 當年西部開高速公路 國三 穿過一堆風景區 不知道 當年是否有反對聲音??? ) 但是如果併校後 皆大歡喜 那些家長 老師 須要反對嗎?
    如同 今天 要台灣併入大陸 , 我可是反對 雖然我們和大陸說同樣話 北京&閔南 & 客語
    但是 , 我不認為台灣該併入大陸 , 同樣 總爺該不該被併入縣府要花更多 “努力” . 不是靠一些公文 說廢就廢 .
    台灣人可是很聰明的 ,可惜 聰明人都當醫師 或商人去了

    沒有 寫道:
    2008-08-01, 1:14 pm
    總爺國小廢併校事件是屬於政治迫害?我不贊同 政治迫害是中國人、國民黨的專利啊,愚昧的台灣人是學不來的
    ==> 你嚴重污滅台灣人的人格
    我懷疑你是韓國派來 , 打算 說 台灣人也是韓國人的後代


    [站長回覆]:

    1.總爺國小廢校,沒有人受教權受損,得利的是納稅人。不知你「有人受損」講法從何而來。

    2.有些人值得溝通,有些人跟他們溝通是浪費時間。例如說,我就不贊成去與死刑犯溝通。

    3.綠色恐怖是一些白色恐怖的劊子手自己幻想出來的名詞。

    4.總爺國小該不該廢,這個主題辯不下去(因為已經輸了),就改辯什麼蘇花高、月眉遊樂區等其他主題。

  237. 三次發言的南投 辰思表示:

    站長您好:

    非常感謝您的回饋!!

    這所學校有兩個校區,其中一校區所在電廠社區,學生只有個位數,無台電子弟,其餘二十餘位均是另外社區的學生坐班車去的,兩校區相隔約3公里,因共用一學區(其實有區分學區比較佳),二校區各有五十多位及三十多位學生;但同為一村。若以憲法保障的義務教育受教權、校地條件的選擇及納稅人的權益(題外話:雖然我是教師沒納稅,但我認為有所得就該納稅,而且18%該檢討,前任政府沒成功可惜)。以我的看法大概會保留照片中的校區,另一校區毫無保留必要性。

    對於站長所言:『偏遠地區小學的廢校併校,我其實是非常反對的,能維持應儘量維持,或為它創造特色。』但是以在都會及遍鄉和原住民學校教學的經驗,偏遠地區小學的廢校併校,需考量的是人數真的過少,對學生的同儕學習及教師的教學推展是否有利?維持太過迷你的學校,但是其教學內涵無控管(後述),除了提供場所,供社區使用外(不一定是社區的文化中心,教會才可能是),爾後孩子到國中仍會有不利影響產生,倒不如每日有交通車接送(有一定的交通時程,不可太遠或路況太危險),反而可以提供學生多一點同儕學習相處的機會;而省下的錢可以另聘夜間老師提供下課後弱勢生的補救教學。而創造特色而言,立意良好,但現在教育界的學校特色,比起台灣早期學校多元是好的;但在偏遠地區小學往往把教學時間,流於為發展特色而疏於教育原本就是弱勢的孩子基本能力,唱唱跳跳很好看,長官和媒體喜歡,但是學生沒有基本的閱讀能力,好可惜(這也是我們學校老師苦心經營圖書館的本意,有空上網看一看學校的閱讀網站)。故偏遠地區的老師們,其實大多送自己孩子到平地去讀。除非自己任教的學校不錯,或怕被廢校……

    順提回應「回」的問題:
    一、雖然『這特殊的時代背景早已被時間合理化,一點也不特殊』但是在現今家長的心中和言語表現,系出何校還是有自命特殊的地方,我想這是論文中無法量化的,可能需要長期田野調查才能分析;或身處其中才能深刻體會的。加上我親自走訪總爺及文正,雖無訪談人士,但從硬體及佈告欄的呈現,也能看出兩校特殊背景的地方。這是不利社區發展的。

    二、『學生跨區並無扭曲教育資源。教育資源是政府給的,無虧待任一間學校,學生跨區是結果,反映該校校長與教師的教學品質的公平競爭,決定保不住飯碗的劣質教師的合理機制。』公立小學屬義務教育,有沒有調查過:有跨學區學生家庭的社經地位?沒有跨學區學生家庭的社經地位?會不會在強化社經地位的延續,文化不利的複製,而非促進社會流動,這是國民教育應為的嗎?另以『決定保不住飯碗的劣質教師的合理機制而言,』以我在教育界的觀察,看看幾年來,無實施淘汰劣質(教學不利)教師的合理機制,有的話,其實已糟踏學生多年,對上關係沒作好,家長關係沒打好,或發生違反教師法的情事,才被逼退,所以教育界根本無教學品質的控管,書面表面工夫做得好,誰能動得了己有正職資格的老師……唉,所以想起當年我剛從都會自願調到偏鄉教書,唉……我不敢相信竟會如此教學……如此不可思議的事……

    三、『同區兩校有利予教師教學品質的提升,然教師屬非理性文化會反對投入更多心力在教學上而反對同區兩校。只有一間學校,缺乏競爭力,教師鐵飯碗,亂教都能混一輩子(或自認為教的好),一但孩子出去課程銜接不上或考基測才知道問題多嚴重,學生總有出社會的一天,需要競爭力。』混的老師沒差,外面風評可以充耳不聞;認真老師會因爭取學生,彼此可能有非理性的表現或誤會。但是兩校區的家長必有非理性爭執,但是對外人言:我們沒有。以人性言同一社區,孩子不同學校畢業,沒有比較嗎?結果呢……社區的營造,難有共識……有興趣可以討論……另外用同區兩校來提升教師的教學品質,如果兩校是私校有可能,但是都為公立的學校,提昇一點點有一點點可能,要看教師性格而定,誰能動得了已有正職資格的老師;但是『提昇學生的競爭力』因素太多,不是用同區兩校可以輕言去論斷的。

    我知道我的學校無法跟總爺及文正例子相提並論,只是有些時空因素及學生有些來自同一學區,所以有些聯想……不過感謝站長和回的回應,讓小弟有機會再一次整理一下思緒。感恩啊……

  238. Masako表示:

    「…故偏遠地區的老師們,其實大多送自己孩子到平地去讀。…」看了真的很感概!
    在日本有些任職公立老師,也是自己把小孩送進私立寄宿學校,不讀公立的。真的很諷刺。

  239. 回 二次發言的南投 辰思2表示:

    我從論文的觀點回答,這樣比較有根據,也能回頭翻閱促發想法。 (以下無關總爺與文正或您的學校)

    1.內文提到社區營造的部分,確實跨區就讀的情況不利於社區意識的營造。然從社區資源的觀點來看,社區型的學校占有地利之便(交通因素,家長每日接送其實需要頗大的毅力…),學校也不能因多數孩童非來自該社區就脫離社區意識的營造,或以此為藉口,在社區發展上仍必須不遺餘力,透過活動的辦理,資源的分享與整合,可以重新建立口碑,誘使家長回流。如果本地社區的學校很好,好到跟其他學區的學校一樣或近乎一樣,且能跟當地居民有良好的情感互動,那麼讓第二胎或新居民孩子的「重新選擇」,自然會減少跨區就讀的現象。反之,跨區就讀的情況也能及時給予學校警惕。因此,無論跨區就讀與否,學校仍必須投入社區營造,發展自我特色,如同生命體般接受挑戰,適時調整與修正。

    2.這點我在上面論述有談到,有兩篇相關研究。

    http://140.122.100.145/ntnuj/j51/j511-1.pdf

    http://society.nhu.edu.tw/e-j/51/51-25.htm

    家長的社經背景會影響選校,完全的市場自由化也易造成文化再製與階層再製。但國民教育可以透過配套措施的控管弭平此種爭議。例如透過學習成就以及學校評鑑的監督,年級考試的方法,確認辦學績效的品質(類似國小基測);政府公開學校教學績效之評鑑,給予家長參考;透過教育卷的方式,協助發展特色學校;發展學校特色,並給予家長參閱各學校的相關資訊。研究中指出,社經背景主要影響到的是資訊來源,中高社經的家長會主動注意學校資訊,明確選擇優良學校,底層則不會,任由政府分發,而學校從生產的機能來看,並不會考量家長背景,否則有違教育機會均等的原則。故透過政府主動提供「知」的傳導,可以解決這紛爭,唯此法是建立在學校各有不同的特色,非單純以升學主義看待,否則易造成明星學校的現象。此外,正因為教師長期受到公務員鐵飯碗的保護,才會有怠惰的心態,故仍必須適時且適當引進家長的介入。

    3.至於政府對於教師的責任釐清,就是透過教育績效法的導入問題了,必須先確認教育的本質,規範教師的績效責任,以及職業權責,定義清楚何謂不適任教師,以及「法律上保護的鐵飯碗到何種程度」。英美兩國是從測驗上入手,而美國在聯邦教育改革法案中的懲戒包含『各學區必須對每所學校的評量成績提出報告,進行比較並提供家長有關學校辦學品質、教師的資格、以及學生在主要學科的進步情形等各項資訊,如果一所學校連續兩年教學成績表現低劣,家長可將學生轉出至其他學校。五年仍未改進,州政府可以接管、請私人經營管理、轉變成公辦民營的委辦學校,或對學校教職員進行重大的改組。』涉及到能從教學結果將無教學效能的教師強制撤換的法律硬性決定。


    [站長回覆]:你在這裡寫那麼多篇,只是要為你自己過去一個觀點辯護。你認為文正國小與總爺國小都留下來,由市場競爭去決定誰廢誰留。

    沒錯自由競爭市場經濟是人類近百年來突飛猛進的最重要的理由。

    1.請問你只提到學校與學校競爭,那班與班為何不能競爭?

    2.請問我國的義務教育,從教育資源均等分配,轉為「自由競爭式的學校」,教育總資源會增加多少倍?

  240. 三次發言的南投 辰思表示:

    謝謝回的回應,如果上級有權決策者,不是官大學問大的心態,可以多參考一些論文研究(可惜的是很多論文大都放在圖書館,供下一位寫論文的人參考,而非供大家討論公共議題時思辯用)或國內外的經驗來擬定(非一味媚外),相信我們的孩子可以少當幾年的白老鼠。

    如果政府可以用年級考試的方法,確認辦學績效的品質(類似國小基測),當然需有教學的前測和後測,才能知道學校辦學績效;但不宜用目前流行的書面的教學評鑑,表面工夫只可以看出學校重視此次評鑑而己,而且為了應付上級的評鑑,有時是犧牲老師的教學及備課時間,更不利孩子的學習。

    曾到國外參觀過小學,他們十分重視親職座會,每月至少一次,父母沒來的需親自向校長或老師電話溝通說明,以我的經驗,家長多關心,常和學校及老師溝通,老師才會驚惕,也才有機會反省自己教學的不足。所以各位有孩子的家長,多和學校及老師溝通,相信孩子的學校就會更重視教學品質。『因為教師長期受到公務員鐵飯碗的保護,才會有怠惰的心態,故仍必須適時且適當引進家長的介入。』這是基層教師的真心話!

  241. 回 站長x2表示:

    我想關於受教權的問題,相信教育界的專家會有不同的見解,畢竟你不是教育背景出生的。而關於納稅人的問題,我想也不是所有納稅人都支持總爺併校。就幾點論述,我僅就學術研究成果並提供實際個案加以佐證,無異於表示在專業的領域,對此事件,或板上討論的一些如併校整合、受教權等的立論基礎與解釋觀點是有所不同的。

    就你所提:「

    1.請問你只提到學校與學校競爭,那班與班為何不能競爭?

    2.請問我國的義務教育,從教育資源均等分配,轉為「自由競爭式的學校」,教育總資源會增加多少倍?」

    之問題。首先,誠如你說的班與班的競爭問題等,也有相關的資料可以解答。之所以不談論,實乃偏離主題,避免轉移焦點。而先前我亦曾提過福特經營(生產)模式,便有涉略到班級競爭的概念(班與班能合理競爭,但不能惡性競爭),相關資料請自行尋找。

    至於你所問的教育總資源會增加多少倍,你可以參考美國教育改革法案投入了多少經費在『轉為「自由競爭式的學校」』,也想想為什麼常聽到一句「窮不能窮教育」。教育為一國之根本,若能修正我國長期以來教育制度的詬病,使資源浪費降低,解決公家學校低教學效益的問題,投資這筆錢並無不可(審核預算通過),甚至是使納稅人的錢得到合理的運用,也是投資國家未來之生產力。


    [站長回覆]:學教育的才懂教育,這是一種傲慢心態。有老師教育學原理拿到A,分發到學校後照樣惡補、體罰,督學來了參考書藏起來。杜正勝、李遠哲不是教育出身,所以不該領導教改(其實杜正勝是師範系統出身也教過國小,李遠哲父母都是師範學校老師)。

    總爺國小存廢問題,是公共資源的分配問題,人人可以談,可以發表意見。我07.17會寫這篇文章,就因為我認定這所學校存在是教育投資的浪費,抗爭者根本不是弱勢,也沒有剝奪此校學生繼續受教育,縣府初步安排也很合理,差別只是不能在這一所特定的學校繼續就讀罷了。反而是家長不接受任何條件,就是態度強硬不能廢校。我國沒有一條法規,明定特定學校收了學生後,他就有權利在此校待到畢業而不能剝奪。

    我當然相信會有納稅人不計較花在總爺國小的錢。但這次廢校併校爭議裡,媒體的處理顯然沒有告知閱聽人,這所學校與另一所學校只有300米,這所學校並不是偏遠學校,兩校目前都是小校(六班),兩校附近人口稀少。這是資訊的極度不對稱,而且總爺國小反併校的理由依我看不成立。從本文的回應來看,確實有很多網友看了我文章後才改變心意,原本從電視上的片斷影像,認定蘇煥智是欺負弱勢的鴨霸;轉而捍衛自己納稅錢。有網友認為此事會牽動台南縣政治生態,言下之意是蘇煥智傷得很重,我倒認為資訊越公開,蘇煥智反而會得到多數人民支持他廢校。

    教育上的投資當然是越多越好,問題是政府預算資源的分配不是只有教育一項,路燈夠不夠亮也很重要,很多車禍死傷就是這樣來的。教育的投資不是無限上綱,民主國家的人民發現政府有任何浪費,起而抗議是天經地義的,我這篇文章就是督促政府不該浪費。教育也分好幾種,義務教育與高等教育、師資培育教育的目標與分配比例都不同,也都可以討論。例如現在私立大學太多,也有人建議國立大學可以縮減名額節省預算,讓私大去承擔。

    我國近十多年來最大的義務教育預算擴張,應該就是小班制(30人)這個政策,此政策政府財政願意支持,家長全票贊成,老師全部贊成,甚至,連沒有小孩唸國小的納稅人也不反對(原本這是可能反對的族群,因為他享受不到)。

    小班制達成了,但少子化依然是現在進行式,所以併校廢校不是總爺這一所國小,而是任何縣市都將會發生的事。本案也不是全無壞處,至少更認真討論到廢校併校的基本條件。教育預算該怎麼用,本來就是公共議題,不限於修過教育原理的人才能發聲。

  242. 總爺庄人表示:

    聯合報對總爺案異常關心
    不但有專題追蹤
    8/1聯晚甚至將此新聞放在頭版版面提醒讀者關心
    究竟總爺案是有什麼重大機密
    報導篇幅,時間密度,議題持續性
    連重大社會(殺人飆車性侵)經濟(股市油價電費)事件都望塵莫及
    以下是目前聯合報系對此事件4/23~8/1

    70天中共計70餘篇的相關報導
    ==============================================================

    01.縣長想併校 總爺國小惶恐
    2008-04-23聯合報.C1版.南縣.教育.記者謝玲玉/新營報導
    http://tinyurl.com/5q9576
    02.總爺國小恐被併 家長抗議
    2008-05-02聯合報.C1版.南縣‧教育.記者吳政修、謝進盛/綜合報導
    http://tinyurl.com/67hllz
    03.總爺國小拒併 盼變南藝附小
    2008-05-08聯合報.C2版.台南縣新聞.記者謝進盛/官田報導
    http://tinyurl.com/6bnb7w
    04.總爺國小併校 家長反對
    2008-05-13.聯合報.C2版.台南縣新聞.記者劉金清/新營報導
    http://tinyurl.com/6ggwtn
    05.搶救總爺國小 家長掛布條拒併校
    2008-05-14.聯合報.C2版.台南縣新聞.記者謝玲玉/麻豆報導
    http://tinyurl.com/5f8ba9
    06.學童哀求留總爺 縣長不鬆動
    2008-05-17.聯合報.C2版.台南縣新聞.記者謝進盛/麻豆報導
    http://tinyurl.com/5vnpv7
    07.廢校荒煙蔓草 教師會痛批
    2008-05-17.聯合報.C2版.台南縣新聞.記者劉金清/新營報導
    http://tinyurl.com/5nb955
    08.人多學校反而併入人少學校
    搶救總爺國小 2千人連署
    2008-05-18.聯合報.C2版.雲嘉南新聞.記者謝玲玉/麻豆報導
    http://tinyurl.com/576pjs
    09.強併總爺國小 校友痛批縣府
    2008-05-19.聯合報.C2版.雲嘉南新聞.記者謝玲玉/麻豆報導
    http://tinyurl.com/6ytdpg
    10.《記者之眼》
    廢校若蠻幹 罷免縣長聲四起
    2008-05-20.聯合報.C2版.台南縣新聞.本報記者謝玲玉
    http://tinyurl.com/5bmg5v
    11.裁併校 議員建議法制化
    2008-05-20.聯合報.C2版.台南縣新聞.記者劉金清/新營報導
    http://tinyurl.com/5tzedb
    12.文正總爺新校名 家長不領情
    2008-05-22.聯合報.C2版.台南縣新聞.記者謝進盛、吳政修/綜合報導
    http://tinyurl.com/6ett57
    13.坐校門口 吃素便當
    搶救總爺國小 師生素素看
    2008-05-27.聯合報.C1版.南縣.教育.記者謝進盛/麻豆報導
    http://tinyurl.com/6xe3x3
    14.《星期評論》
    併校一頭熱 願景令人憂
    2008-05-30.聯合報.C1版.南縣‧教育.記者劉金清
    http://tinyurl.com/6kyftj
    15.搶救總爺國小 家長擬告縣長瀆職
    2008-05-31.聯合報.C2版.台南縣新聞.記者謝進盛/麻豆報導
    http://tinyurl.com/5lpaxt
    16.縣長保證 總爺併校資源更多
    2008-06-03.聯合報.C2版.台南縣新聞.記者吳政修/新營報導
    http://tinyurl.com/6nu4gb
    17.總爺國小何去何從
    先毀再建 總爺校友批牽強
    2008-06-03.聯合報.C2版.台南縣新聞.本報記者謝進盛
    http://tinyurl.com/6kl2re
    18.總爺、文正國小併校 比大小?
    2008-06-04.聯合晚報.A9版.生活.記者謝進盛/台南縣報導
    http://tinyurl.com/6dtjsr
    19.縣府很阿Q:
    併校後保留總爺名字
    2008-06-04.聯合晚報.A9版.生活.記者吳政修/新營報導
    http://tinyurl.com/69dt9o
    20.總爺校友超優
    平均10幾人出1個博士
    2008-06-04.聯合晚報.A9版.生活.記者謝進盛/台南縣報導
    http://tinyurl.com/5odckg
    21.《總爺國小何去何從》
    總爺併校 學習弱勢兒憂明天
    2008-06-04.聯合報.C2版.台南縣新聞.本報記者謝玲玉、謝進盛
    http://tinyurl.com/5tsxbh
    22.《總爺國小何去何從》
    併校形同廢校 毀掉兩校特色
    2008-06-05.聯合報.C2版.台南縣新聞.本報記者謝玲玉、謝進盛
    http://tinyurl.com/5f4ufl
    23.《總爺國小何去何從》
    總爺併校 民代:乾脆改名煥智國小
    2008-06-05.聯合報.C2版.台南縣新聞.記者謝進盛、劉金清/綜合報導
    http://tinyurl.com/5s4ryp
    24.總爺併校 縣府家長會再交手
    2008-06-10.聯合報.C2版.台南縣新聞.記者謝進盛/麻豆報導
    http://tinyurl.com/5kurzm
    25.麻豆總爺國小
    反對學校被併 小學生告縣府
    2008-06-17.聯合報.C4版.教育.記者謝進盛/台南縣報導
    http://tinyurl.com/6qxazu
    26.不捨母校遭裁併
    國小生告縣長
    2008-06-18.聯合晚報.A10版.社會.記者謝進盛/台南縣報導
    http://tinyurl.com/6qxazu
    27.總爺拒併校 小五女生告縣長
    2008-06-19.聯合報.C2版.台南縣新聞.記者洪肇君、謝進盛/連線報導
    http://tinyurl.com/62kfd2
    28.小五鄭雅心告官
    「不懂大人事 只想在總爺畢業」
    2008-06-21.聯合報.A3版.焦點.記者謝進盛/台南縣報導
    http://tinyurl.com/6co6aw
    29.搶救總爺國小
    小學生告大縣長 跪求教部
    2008-06-21.聯合報.A3版.焦點.記者陳智華/台北報導
    http://tinyurl.com/57jt4q
    30.原班搬去文正…噓…開庭火爆
    2008-06-21.聯合報.A3版.焦點.記者洪肇君、謝玲玉/連線報導
    http://tinyurl.com/6ntzmo
    31.人本:也是機會教育
    2008-06-21.聯合報.A3版.焦點.記者謝玲玉、柯佩君、劉金清/連線報導
    http://tinyurl.com/59mvf8
    32.爭議併校 孩子學到什麼
    2008-06-21.聯合報.A3版.焦點.本報記者劉金清
    http://tinyurl.com/686eyn
    33.最後畢業典禮? 總爺國小離愁濃
    2008-06-21.聯合報.C2版.台南縣新聞.記者謝玲玉、謝進盛、吳淑玲、吳政修/綜合報導
    http://tinyurl.com/5favr2
    34.馬總統關心小校 總爺家長叫好
    2008-06-22.聯合報.C2版.雲嘉南新聞.記者謝玲玉/南縣報導
    http://tinyurl.com/6ayh2m
    35.總爺案紛擾 副議長盼蘇收回
    2008-06-24.聯合報.C2版.台南縣新聞.記者劉金清/新營報導
    http://tinyurl.com/5lutar
    36.總爺國小併校案
    中央盼暫緩 縣府執意推動
    2008-06-27.聯合晚報.A6版.焦點.記者邱瓊平/台北報導
    http://tinyurl.com/67eqkh
    37.他山之石3 南市
    忠義國小 融入孔廟園區
    2008-06-27.聯合晚報.A6版.焦點.記者蔡宗明/台南報導
    http://tinyurl.com/5o6lnb
    38.家長持續槓縣長
    2008-06-27.聯合晚報.A6版.焦點.記者謝玲玉/台南縣報導
    http://tinyurl.com/5j589c
    39.總爺國小案 南藝大校長鬆口
    2008-06-27.聯合報.C2版.台南縣新聞.記者謝進盛/官田報導
    http://tinyurl.com/58tyql
    40.南縣:把餅做大 資源才夠
    2008-06-28.聯合報.C4版.教育.記者謝玲玉、謝進盛/台南縣報導
    http://tinyurl.com/6gyrlj
    41.總爺國小併校 家長提三贏方案
    2008-06-28.聯合報.C4版.教育.記者陳智華/台北報導
    http://tinyurl.com/6k8eaw
    42.《面對縣長》
    家長被指操弄抗爭 圖何利?
    2008-07-01.聯合報.C1版.南縣.教育.記者謝進盛、謝玲玉
    http://tinyurl.com/569bbg
    43.總爺結業式 相約開學見
    2008-07-01.聯合報.C2版.台南縣新聞.記者楊濡嘉/高雄報導
    http://tinyurl.com/5vbbwx
    44.總爺併校案 法院等教部答覆
    2008-07-01.聯合報.C2版.台南縣新聞.記者楊濡嘉/高雄報導
    http://tinyurl.com/6qdpd7
    45.文正國小到總爺 擬建便橋相連
    2008-07-03.聯合報.C2版.台南縣新聞.記者謝進盛/麻豆報導
    http://tinyurl.com/6mz3qf
    46.總爺國小併校對談 「縣長落跑」
    2008-07-06.聯合報.C2版.雲嘉南新聞.記者謝玲玉/麻豆報導
    http://tinyurl.com/6pqndt
    47.總爺國小教職員 辦理移撥、轉僱
    縣府強硬 3天不報到就資遣
    2008-07-08.聯合報.C1版.南縣.教育.記者謝進盛、謝玲玉/台南縣報導
    http://tinyurl.com/6a3qa3
    48.《冷眼集》
    馬耳東風沒人理?
    2008-07-09.聯合晚報.A8版.焦點.記者邱瓊平/特稿
    http://tinyurl.com/64n2my
    49.縣府沒違法 教部沒辦法
    2008-07-09.聯合晚報.A8版.焦點.記者謝鎔鮮/台北報導
    http://tinyurl.com/5jq7bm
    50.老師嘆:不去行嗎?
    2008-07-09.聯合晚報.A8版.焦點.記者謝進盛/台南縣報導
    http://tinyurl.com/5olojt
    51.總爺廢校 家長轉陳情監院
    2008-07-09.聯合晚報.A8版.焦點.記者謝進盛、謝玲玉/台南縣報導
    http://tinyurl.com/6nnewo
    52.總爺教職員移撥 縣府挨批粗暴
    2008-07-10.聯合報.C2版.台南縣新聞.記者謝進盛、謝玲玉/綜合報導
    http://tinyurl.com/638nd5
    54.國內首例
    總爺廢校風波 小學生告贏縣政府
    2008-07-15.Upaper.2版.焦點.記者謝進盛
    http://tinyurl.com/5zvu24
    55.正向規劃 共創總爺總贏
    2008-07-15.聯合報.A15版.民意論壇.曾旭正/台南縣前副縣長(南縣下營)
    http://tinyurl.com/55uhje
    56.小學生告贏縣長 總爺可望留校
    2008-07-15.聯合報.A3版.焦點.記者謝進盛/台南縣報導
    http://tinyurl.com/5ha6lv
    57.蘇煥智批教部 干預地方自治
    2008-07-15.聯合報.A3版.焦點.記者劉金清、吳政修/台南縣報導
    http://tinyurl.com/6p9e4x
    58.人民權益受損 訴願成功範例
    2008-07-15.聯合報.A3版.焦點.記者謝進盛/台南縣報導
    http://tinyurl.com/6czwnv
    59.總爺校友優 15人有一博士
    2008-07-15.聯合報.A3版.焦點.記者謝進盛、謝玲玉/台南縣報導
    http://tinyurl.com/6nsxej
    60.「開學見!一起在總爺畢業」
    2008-07-15.聯合報.A3版.焦點.記者謝進盛/台南縣報導
    http://tinyurl.com/68azsk
    61.縣府連下3令 續推總爺併校
    2008-07-16.聯合報.C1版.南縣.教育.記者謝玲玉/麻豆報導
    http://tinyurl.com/65wwa5
    62.堅裁總爺 縣府擬提行政訴訟
    2008-07-16.聯合報.C1版.南縣.教育.記者劉金清/新營報導
    http://tinyurl.com/6qlzjx
    63.《記者之眼》
    退一步總贏 讓併校案落幕
    2008-07-16.聯合報.C1版.南縣.教育.本報記者謝玲玉
    http://tinyurl.com/6g52ch
    64.《聯合筆記》
    蘇煥智宜讓勿爭
    2008-07-17.聯合報.A15版.民意論壇.張懷俊/總爺校友、退休教師(南縣新營)
    http://tinyurl.com/6gqvhq
    65.執意併總爺 縣長請三思
    2008-07-17.聯合報.A15版.民意論壇.張懷俊/總爺校友、退休教師(南縣新營)
    http://tinyurl.com/5ux6xh
    66.進駐總爺國小 南藝大暫緩
    2008-07-17.聯合報.C1版.南縣.教育.記者謝進盛、謝玲玉、吳政修/綜合報導
    http://tinyurl.com/6hthyk
    67.《面對縣長》
    文正到總爺 闢路搭橋創雙贏
    2008-07-29.聯合報.C1版.南縣.教育.記者謝玲玉、劉金清
    http://tinyurl.com/5baq6x
    68.走過60年總爺國小 吹熄燈號
    2008-08-01.聯合報.C1版.南縣‧教育.記者謝玲玉、劉金清/綜合報導
    http://tinyurl.com/6yftjk
    69.家長13日遊行抗議
    2008-08-01.聯合晚報.A12版.生活.記者謝玲玉/台南縣報導
    http://tinyurl.com/6h9f29
    70.奔走無功 總爺國小今走入歷史!
    2008-08-01.聯合晚報.A12版.生活.記者謝玲玉/台南縣報導
    http://tinyurl.com/5twyda


    [站長回覆]:我試了一下,你這些網址全是「付費」的聯合滋事庫,要有付錢,有帳號密碼才能看了。不過網友們看標題也該知道大概是怎麼回事了。

  243. 無理至極表示:

    事情發展到現在
    真理越辯越明~
    家長們只是被操作的棋子~不要被有心人士利用了!(背後的教師會、國民黨只想要利用這個事件打擊蘇煥智)

    越辯下去,所有人的只會指責你們的私心
    大家不懂的是 文正國小還有六間空教室,為何不願意進去文正國小唸書?
    如果說,要的是一份「特殊」的教育禮遇,想要自己挑老師、挑校長!不顧義務教育的精神(尊重學區制。尊重隨機安排的師資)那多花點錢到私立學校去唸書!!不要浪費我們納稅人的錢!

    竟然還說要自己聘任大學教授到總爺授課,
    那是「佔用公共空間 設立私塾」!
    這樣的行為 可恥至極!總爺國小是我們納稅人共有的空間!不是你家!!!!
    你要在家裡請大學教授來開課,我們大家可以同意!!但是不可以霸佔公共空間,開課給自己家的小孩!!!

  244. 修過教育理論的人表示:

    修過教育理論的人應該發聲了,這件事情的抗爭主軸根本荒腔走板,抗爭「受教權受到迫害」,試問怎樣受到迫害了??沒有學校可以讀嗎?

    文正國小就在隔壁,走路不到十五分鐘就到了,憑哪一點說「我不願意接受那所學校?」義務教育階段是學區制,不滿意的學區,可以!請自付交通費,或是搬家或遷戶口

    「想要在這裡畢業」根本是似是而非的理由,總爺國小發的畢業證書與文正國小發的畢業證書,會影響到你的光明前程嗎?「縣政府欺負人」難道說這句話的人沒有在欺負廣大認命接受學區制的人嗎?回到你自己的學區去唸書就是欺負人,簡直荒謬至極

    說到受教權,所謂的教育機會均等,包含「齊頭式的平等」(所有學生皆擁有接受教育的同等權利)

    以及積「極性的別待遇」(在基於正義與公平的原則下,教育資源的投入應有所不等。例如特殊教育學童)

    但是受教權不包含義務教育階段家長可以選擇教師,在義務教育階段非弱勢者要求更多的資源、要求理想中的師資,根本是無理取鬧

    要求更多的資源可以,但限於先天條件較差的弱勢族群!並不是總爺國小這些抗爭的人,這些社經地位較高,足以跨學區接送孩子上下課的「中產階級」

  245. 膺懲暴支表示:

    這群學生及家長 13日要去縣府遊行呢

    時間太多不會去孤兒院做義工
    錢省下來給南投的原住民小學生吃營養午餐有多好

    遊行的口號是 民主已死 真是有意思

    麻煩家長們 找出法律規定 設一所學校要他們同意 廢一所學校要他們同意的條文吧
    麻煩家長們 蒐集過半台南縣民的連署書 證明他們是民意主流
    台南縣民聯署是有點過份 但起碼麻豆鎮民人數過半連署也可以

    還有一個搞不清楚狀況的教育部官員楊昌裕

    教育部國教司司長楊昌裕昨天指出,總爺國小併校案,希望台南縣政府在法之外,兼顧情理,但教育部對台南縣政府併校採強硬態度,表示遺憾。

    楊昌裕指出,廢併校是縣市權責,但希望台南縣在法之外,要兼顧情理,尤其國小是社區的文化情感堡壘,縣市政府和國小及社區居民溝通不良,爭議大,會種下民怨,教育部希望台南縣政府要發揮耐心溝通。

    這位楊司長滿口仁義道德 四平八穩

    口口聲聲說社區 可是總爺國小的學生 不是來自總爺國小所在的社區

    也跟本不是社區的文化情感堡壘

    這跟滿口愛台灣 結果有美國綠卡護照 一樣好笑

  246. 總爺家長之ㄧ表示:

    如此的操弄總爺國小併校之議題,原本單純表達孩子.家長及老師對縣府處裡的手法過於粗暴,但爲什麼情況會走到如此,似乎已到藍綠對決之狀況,相信這不是絕大部分總爺國小家長所樂意見到的事,更不是我當初所支持的行動

    清楚的很,總爺國小反併校行動聯盟,已不單純是家長們所組合的,早已加入其他的團體,甚至有某政黨在背後操縱,我不得不問,現在的行動聯盟,真的能代表所有家長的聲音嗎??不然動員看看, 目前妳們的作為能引起大多數支持嗎??奇怪的很,認識的部分家長,平日關心孩子的學業也沒有這股勁,

    但打起蘇縣長卻特別有勁.各位親愛的夥伴,我們好好的把孩子安頓好.孩子總得要適應環境,而不是環境來適應孩子,我將不再願意成為藍綠對決中籃軍的一顆棋子,其他的夥伴們,妳們願意嗎??

  247. 回 站長x3表示:

    1.學教育的都不見得懂教育了,其餘的還要說嗎?最初師院體系就有工作保障,成績只影響到分發服務的學校,書不好好唸也有工作,惡補、體罰等也是惡習;後來不是透過學者研討而強制改的嗎?教學現場所需要的知識與技能與考量教育大環境的知識與技能也是截然不同的。所以,教師的教育知識與教育界教授的知識要分清楚。還有,杜正勝雖師範體系出生,但其就學期間很努力的唸歷史,所以轉考上了台大歷史系;李遠哲的父母是老師,但他不是老師,而且時空背景差異大(李遠哲幾歲了…),不過因為他覺得美國的教育不錯,所以我們的教改「倉促」的改了很多。

    2.我極力澄清的就是在教育中認定的資源浪費與一般民眾認定的資源浪費認知有所出入。而學生教育的問題從在教育中認定的受教權來看也會有不同的見解。至於合不合理,不是說縣政府說什麼家長就要接受,也不是家長說什麼縣政府就要接受,有一定的法定程序,完整走完可能三年也有,故是縣政府刻意迴避此機制。

    3.我想,你能懂我爭議的點是,即使「這所學校與另一所學校只有300米,這所學校並不是偏遠學校,兩校目前都是小校(六班),兩校附近人口稀少。」,我也認同「確實該廢」,但是縣政府的做法不是從教育專業的眼光下去做教育資源整合,而是從總爺藝文中心開發案的利益為主要衡量。

    4.關於經費的浪費,這邊我也澄清,教育的經費使用情況特殊,考量情況也不是從節省了多少錢去考量,而要從它的使用效益加以評估,所以我的立論基礎在該事件是否構成浪費的充足條件。而我也提到,兩校合併,「能夠節省的僅在行政事務上的經費」,而總爺師生仍然能夠原地原班原導上課。

  248. Masako表示:

    總爺庄人,
    你真有耐心會努力讀完那些把「讀者當人看」的黨報,縱使可免費官賞的我也不會浪費青春去瞧一眼,雖然吾青春已逝是「反攻大陸解救同胞」級的LKK!真是阿呆(あほう)年代。
    拜託你麼好好心,都幾世紀了還在論「藍、綠」。此處,大家談的就是「依法行事」用”輿論”來攻破歪理歪報。
    放心台灣的孩子資質超高,適應力強,擺在Finland、 Norway或非洲也會出人頭地。最重要的要訓練他(她)們能尊師重道,能感謝用心愛這鄉土:提供給他(她)們水喝、新鮮空氣可吸的自由寶島。

  249. 回 修過教育理論的人表示:

    我修過教育理論。

    我在上面曾寫到:

    『我找了一篇探討家長自由學校權的論文,裡面有詳細論述該項措施的正反看法,與實施後的可能利弊缺失。樣本雖屬台南市,其文獻探討與結論部分仍具有一定價值。

    王秋晴:台南市國民小學實施家長學校選擇權意見之調查研究
    指導教授:顏火龍 博士

    http://lib.nutn.edu.tw/paper/index.htm

    裡面有涉略你缺乏的資訊。

  250. Masako表示:

    膺懲暴支桑,
    說得好、說得妙!
    「教育部官員楊昌裕」他只不過是代打代跑代言的樣版而已!
    看看他們高高在上的宅男的嘴臉就知,像他,馬先生針對Ms.顏聖冠北市議員一樣,輕視KMT自創的法規!
    一夕之間突然要娛樂愚民,要「兼顧情理」。大概又會來個不溯及往條例。悲哀的良心教育事業。

  251. Masako表示:

    「…能夠節省的僅在行政事務上的經費,而總爺師生仍然能夠原地原班原導上課。」能節省就是節省吧,不管是行政事務費或教員薪資或其它支出,不是嗎?

    說三道四,原來還是「要那塊”原地”!」 的「地」吧!台灣地那麼多!何不選台北蔣匪廟是最好的景點,我絕對會幫忙募款建校。

  252. 路人表示:

    通篇只見版主對於心儀政黨的無條件擁護
    不見公共政策討論應有的深度
    省400萬, 老師都還有工作, 學生都還有學校, 所以可廢!
    就這樣?
    這種思維的縣長號稱要去搞藝文中心
    若無利益考量, 其誰能信!
    所以這個版是在維護這個縣長, 還是會適得其反?
    想清楚吧….


    [站長回覆]:沒有深度的是你啦。

    「學生都還有學校」,是300米直線距離的學校,而不是5公里外的學校,這就是公共政策的討論。此外義務教育並沒有讓家長自由選擇的權利,這也是公共政策討論;不該浪費錢更是公共政策討論。

    反而是你這幾行才是貧乏沒內容。就是你這類的人,才加強了我極力主張總爺國小該廢。

    蘇煥智當然有利益考量啊!他引進南藝大來充實總爺藝文中心的軟體及經營,這就是利益考量,台南縣民的利益。他若是廢了總爺國小,引進了賺錢為目的的休閒養老機構購物中心,引進建商在這裡蓋公園豪宅,這才是圖利財團。

    如果蘇煥智廢了一所偏遠弱勢的學校,我照批。

    我從來不想去討論反併校人士背後有什麼政黨與動機,光判批他們主張不合理就夠了。

  253. 台北訪客表示:

    原來是每天會固定上來看看的我,現在變成無聊時才上來瞧瞧的地方.
    看到現在,不禁要說-“回”兄,這就是你的不應該啦,侵門踏戶的在這個明顯立場的部落格發表反併校言論,無論再有道理,也是殺無赦的.
    上篇的”路人”兄,認知真確,這也是我一段時間以來,沒有發言的原因啦~~
    政治意識幾乎貫穿了整個討論.
    連我貼了幾個新聞證實教育部訴願會的確認定併校是侵害學童受教權的事,版主及支持併校的網友卻仍然可以視而不見的公然認為併校案並沒有侵害受教權,這還有什麼可說的?


    [站長回覆]:就是你這類的人,才加強了我極力主張總爺國小該廢。

    政治意識貫穿整個討論是你啦,我這裡有說要挺蘇煥智嗎?我還認為要追究蘇煥智為什麼六年前不廢咧!

    「侵犯受教權」只是訴願文書裡的用語,單就「廢校」一事違反台南縣政府併校廢校辦法而作結論。

    訴願委員會沒有讓台南縣政府去答辯(台南縣政府講的),單憑訴願狀,就做出結論。

    訴願委員會最大可議之處,他沒有就「文正國小只距總爺國小300米直線距離,兩校均為六班小校,文正校地是總爺六倍,總爺校地遠不合標準,兩校都不是偏遠,是人口稀少地區」去做評判。他們是就程序去審判。沒錯,就程序而言,蘇煥智這個笨蛋怠惰修法,教育部的訴願會判他輸是活該,我之前也罵過了。

    你去看教育部的高官還在大談總爺國小與社區的關係(總爺國小創校所倚賴的社區已消失),就知道這群官員沒有就事論事。

    就你還抓著一句無心的用語,大作文章。

    既然於情於理都該廢校併校,那麼蘇煥智去改正他的廢校併校辦法,有可不對?

  254. 路人表示:

    我完全同意我是個沒有什麼深度的廢物
    擋人財路, 更是白目
    還請版主千萬不要因為我這種人而主張廢校
    實在是擔待不起啊!
    再說, 學子何辜?
    這個版就留給各位繼續相濡以沫囉!
    不才就此別過….


    [站長回覆]:學子受到了啥侵害?我這篇文章講的就是學子沒受侵害,就義務教育而言,家長沒有創立新設學校、否決併校的主導權。

    光這樣無病呻吟,講不出道理(前面也有網友反對我的,但還有講出一些道理),這裡是我的主機,還讓你發言,已經夠尊重你了。

    這個案子至今,針對「蘇煥智圖利」,反併校人士也有講一些,我也都看了,沒一個成立的,也都沒有證據。

    如果未來總爺的發展,是蘇煥智與財團勾結開發,我一樣不會放過他,我一直是主張總爺藝文中心能發揮文化教育的功用;但這與總爺國小存在是浪費,所以該廢是兩回事。

  255. 路人甲表示:

    幹你娘勒 總爺國小死學生只會裝可憐 苦肉計
    浪費納稅人的錢


    [站長回覆]:幹,不要唬爛,他們沒有裝可憐。

    他們只是隱暪了部份事實不告訴你;他們只是誤導大眾,把不屬於他們的權利,當做他們該有的福利罷了。

    明知是浪費納稅人的錢還執意為之,若有公務員身份就是貪污;

    若沒有公務員身份倒是沒有罪可言,每個人都可以大聲主張他拿的資源要最多最好,只能道德譴責。

    既然納稅人對公務員縣長民代貪污都咬牙切齒,當然要出聲反對資源浪費。

  256. wade45表示:

    蘇煥智歪哥歪到如此地步你們還為她說話阿!

    他選立委的時候錄音帶還有唱到一首歌曲!啥米!古早關公有正義,大家來挺蘇煥智o

    今昔對比真是不勝唏噓!

    蘇煥智真是法律人的恥辱@@

    我是法律系的的學生,帶是我不承認有蘇煥智這種混蛋學過法律!

    居住在台南的鄉親都對蘇煥智咬牙切齒!十分憤怒o

    大家不信可以問住在台南的朋友阿!

    我老爸就是煥智以前ㄉ樁腳

    因為怕牽連老爸所以不方便透露她做了啥米壞事!


    [站長回覆]:請就事實,法理來討論這件事。

    你要是我學生,寫這種沒內容的文章,一定把你當掉。你的文章看不出你有一絲法律人的學養,這也影響到你說你阿爸是蘇某人椿腳的真實性,影響到你講台南鄉親討厭蘇煥智的真實性。

    當掉是你太笨太爛,連道理都不會講,不是你罵蘇煥智,我也有在罵蘇煥智為何六年前不廢。

  257. 簡單一句話表示:

    簡單的說. 就是縣長有權力就可以粗暴的愛怎麼做就怎做就是了.
    討論?? 有什麼好討論的??
    有權力的人最大. 一向是這樣.
    中華郵政改台灣郵政又改回中華郵政.
    花了人民兩千萬的納稅.
    結果呢?
    今天如果蘇縣長的操作和溝通能再細膩一點.
    會有這麼多風波嗎?

    蘇煥智不理教育部的訴願判決.
    現在縣長是比教育部還大就是了.

    ( 總爺的廢校有那麼急迫嗎?? 看不出來. )

    只要道理講得過. 動作可以粗暴多一點沒關係啦.

    討論. 有討論的必要嗎?? 護駕比較實際啦.


    [站長回覆]:你看不出總爺廢校急迫性,那是你能力問題,你笨,你的感知器官壞去了。笨還拿出來炫耀,真是有意思。再退一萬步講,你看不出廢校急迫性,那就請你針對我講的浪費提出辯駁。

    蘇煥智不是沒溝通,反而是沒有權利的人拒絕溝通。

    教育部的訴願是要台南縣政府另為適法的處理,那麼蘇煥智就修他縣政府有權修的辦法。

    學校不是家長的私產,縣府收回學校、廢校,只要沒侵害受教權,300米以外就有另一所國小,有何粗暴可言。

  258. 感知器官在你媽那表示:

    感知器官壞掉了.
    去問你媽吧. 看他怎麼叫的.

    浪費??
    少來那一套.
    學校地點有關都巿計畫. 藝文中心也是.
    都巿計畫就有關地價的變動. 有學校有藝文中心附近的地價就開始漲.
    你他媽的最好去把附近的地價查一查再叫.

    沒幾個巿長沒介入這種資本家的炒地皮.
    幾乎每個縣巿政府都一樣. 台中前陣子才爆偷拍喝花酒就是這種事.

    你以為什麼要急著廢校?
    錢啦.
    當然有急迫性.
    建商資金都投下去了如果案又不過就準備資金積壓.
    蘇煥智當然想盡辦法把你學校廢了.

    另行適法?? 修法? 除了台南的單行法規他能修什麼屁法.
    只要把同黨的議員搞定了再拉幾個無黨籍的議員. 修法就跟吃屎 ( 只有政客吃屎 ) 吃飯一樣容易.
    簡單的說議員就只是他的立法局而已.

    你說對了. 學校不是家長的私產.
    但是是巿長和議員的私產
    你去打聽看看. 最好是蘇煥智的親友一個都沒在巿政府任職.
    安插人事這種事在縣巿政府幾乎所在多有.
    不要欺騙別人啦. 我都親眼見過.

    少在那裏假正義.


    [站長回覆]:只要蘇煥智不是把總爺國小用地賣給建商,那麼總爺藝文中心以外的地價在漲干總爺廢校啥事?麻豆的地價房價也有在漲,總爺藝文中心的存在也很久了。

    任何縣市也都有讓週邊房價高漲的重大建設(公園、音樂廳、藝文設施、綠地、學校),要指控縣市長是不是有歪哥,起碼你把「那一塊地正要開發」,與「開發者姓名(幕後幕前)」全部揭露出來才能判斷,光鬼扯,沒有證據,那麼全台灣的重大建設是不是都該停了。

    再者廢校設校併校辦法是縣府的管理辦法,法律位階不高,不需縣議會通過。縣政府是花錢的人,當然可以訂定管理辦法。

    你要舉發蘇煥智有歪哥儘管去,網路世界那麼大,隨你去發揮,我又沒阻止你;但這與總爺國小的存在是浪費,該廢掉,沒有直接關係,誰當縣長都該廢掉浪費的學校。

    反併校廢校的都是你這種貨色,只要資訊公開,民意會反撲的啦。

  259. 貪污縣長還沒去關??表示:

    聽說蘇縣長賄選被起訴. 一審無罪地檢署還在上訴中.

    也難怪要這麼急. 萬一二審翻盤要進牢裏坐坐. ( 已有人撰文懷疑總爺藝文中心規畫單位 “可能被懷疑” 有回扣. 還差點被告 )

    相比對蘇煥智如此急著把總爺國小廢掉. 也就不那麼讓人驚訝.

    也難怪樓主說 “總爺藝文中心以外的地價在漲干總爺廢校啥事” . 擺明了就是護駕.

    只要把這個學校廢掉當然 “可能有” 前金後謝. 我就懷疑你們有回扣. 來告我啊. ( 查 IP 厲害來查好了. ) 急迫就是急在前金後謝啦.

    存在學校是浪費. 接受炒地皮的建設公司不是浪費. 真是好個御前侍衛. 蘇煥智沒給你張 “御前護衛忠犬金牌” 真是太可惜了!! 科科


    [站長回覆]:你的IP是210.203.21.239,時間是2008/08/02 3:09 PM。

    我閒閒沒事幹嘛去告你呢?你沒有說服力,沒邏輯的無腦的說詞只會當笑話罷了。又沒達到什麼破壞力。

    總爺國小家長,及幕後藏鏡人,為何不敢來辯總爺國小的存在是浪費呢?

    蘇煥智賄選案我有看過,檢察官證據力太薄弱了,台南地檢署這種沒有證據硬要起訴的白爛檢察官好幾個呢。

  260. Jack表示:

    最近聯合報異常關心這個話題, 不知道是什麼原因. 板主點破這許多, 讓我恍然大悟, 並且支持併校.

  261. 紅豆湯圓表示:

    看聯合報要小心,不要被矇騙了。看似有理,其實充滿大支那思想的一步步拆解台灣人意識,不可不慎!

  262. 家長表示:

    回貪污縣長還沒去關.你說的太好.太實際ㄌ.蘇x智上有話好說中一小部份就提到要蓋渡假村.前幾頁版主有把這節目放上來.可查閱.如果併校只是單純的併校而以就不會有那麼多的是非.總爺國小不予這樣被犧牲.需要監察院好好查一查真相一定要大白.這樣就不會冤枉任何人.總爺國小也不會是別人利益下被犧牲的一部份.小朋友讀書的權益不要是在這種情況下被趕出原來的校園.常到校.所以更瞭解反併校的家長真的很偉大.為ㄌ小孩的未來努力的爭取留校.這點不是任何一個人可否定的.其中根本.沒有被任何一方給操弄.身在其中所以更加明白.也更了解縣長的所作所為.連自己的貼身幕僚.也奉勸他適可而止ㄌ.但礙於職位也不敢多說什麼.真希望公平天理的那天會到來.也希望縣長不是這種人.


    [站長回覆]:總爺國小廢校沒有學童被犧牲,偏遠地區國小被廢校才有被犧牲。

  263. 小心看新聞表示:

    個人從事媒體工作一段時間
    呼籲大家看新聞要小心,很多新聞都是為了收視率、政治取向在操作~
    許多媒體人私底下都會說「縱使知道事實是什麼,怎樣有收視率,我就怎樣報」
    這個事件,新聞中不會交代整個來龍去脈,沒有記者點出兩校距離如此近的事實真相
    因為「小學生槓上大縣長」,有刺激收視率的新聞性,
    所以記者可以不顧真相地一面倒!

    這則新聞會引起大家這麼大的迴響,是因為版主點出很多讓網友「恍然大悟」的真實性
    像今天的新聞,那位家長說「不把小孩當人,把小孩當工具」
    真正把小孩當工具的,是那些教師會、國民黨的人(家長只是不自知的棋子)
    鼓動小孩子的「情感」,去抗爭!而這些正是媒體所要的「新聞性」

    看新聞的人,要小心,不要被當工具而不自知了

  264. 小心看新聞表示:

    回貪污縣長還沒去關
    你還真的要小心被告
    這個案子已經被判無罪了!
    要人家告你,也寫下真名,不要當縮頭烏龜!有LP說人貪污前,要先有LP說出自己的名字
    版主真名真性寫下自己的意見,你還說人家是「御前護衛忠犬」
    版主你不考慮告他嗎?


    [站長回覆]:我才沒那美國時間去告他,他的文字並沒有什麼力道。要指控人貪污,起碼也該有人事時地物亮出來供檢驗,他沒有,所以也沒啥作用。

  265. forrest表示:

    To :貪污縣長還沒去關
    ” 聽說蘇縣長賄選被起訴, 一審無罪地檢署還在上訴中”
    那到底蘇煥智有沒有真的被因賄選被起訴,你到底是聽的誰說,是不會說清楚講明白嗎?有就有沒有就沒有,上網去yahoo一下都不會嗎 ?
    另外假設蘇煥智真的因賄選被起訴(是真是假我不知道,請聽說先生找出明確的報導吧),他也只是賄選嫌疑犯,跟貪污有何關聯?你到底想說什麼,你到底有沒有讀過國文啊?(國語也可以啦)!簡單一件事情都說不明白,你要不要考慮再回去重讀國小啊。
    你要懷疑蘇煥智要裁撤總爺國小是因為跟建商勾結,可否出示明確的報導或證據,我不是蘇煥智,也不知道假設蘇煥智看到這種指控有何反應,但我覺得你這麼想當揭弊英雄可以去跟壹週刊接洽;或上法院提告;或自己具名寫一篇文章發表,比你在這邊打嘴砲詆毀他人有用多了,左一句聽說,右一句合理懷疑,還要版主去查你id,笑死人,自己的言論自己不敢負責,還在那邊洋洋得意。
    To: 家長
    我不知道你使否是總爺國小學生的家長,如果是我真的替總爺國小蒙羞。你有本事就論證因為總爺國小的裁撤損害到你什麼權益,是不是有違法之虞,有什麼有力的理由反駁版主的論證。但說不出什麼理由,就又開始人云亦云, 有本事就具名舉發蘇煥智貪污收賄,否則在網路上匿名講一些543,如果你的小孩知道自己的父母做這種事,真是替他蒙羞。


    [站長回覆]:那位仁兄講的東西毫無證據力與邏輯,所以也不必太抬舉他,連告他都不必。

    蘇煥智一審無罪的新聞在此: http://news.epochtimes.com/b5/7/3/2/n1634698.htm

    蘇煥智根本沒出錢,哪來賄選。這只是黨員聚會。這可以起訴的話,很多競選活動都可以起訴,國民黨黨部集會也可以起訴。

    檢察官果然濫權。謝清志高鐵南科振動案更是南檢濫權的極致表現,沒有任何證據,光靠想像就可以起訴,一審已判無罪,雖可再上訴,但檢察官恐怕變不出新事證,當然就是濫訴。

    不過我是很討厭啥競選造勢的,候選人全部到電視台錄影,天天辯論,總爺國小廢校事件也值得做辯論題目。所有候選人上電視講清楚,選民在家自己看就行了。

  266. 匿名訪客表示:

    “中國台北”馬英九先生喊話?

  267. 雅克表示:

    討論真長阿
    我懶的看了
    我先對我目前看到的發表我小小的意見

    對於法的精神那位
    你說到民意這詞
    救我膚淺的國文程度來翻譯
    就是人民的意見
    只要是人民提出的就是民意
    而你卻說版主題的不是?
    阿步然只有你說的事喔?
    還有就是你說 權利優於法律
    …那乾脆也不要法律算了
    我今天騎機車不戴安全帽
    是我的自由阿頭是我的
    我有權利決定戴不戴
    所以警察不可以開我單
    你的意思是這樣嗎?
    另外你又說到「如果你連四元也要爭,我想你人生應該過的不怎麼快樂」
    這種說法也太感性不可理喻了吧
    別說四塊錢啦
    請你們家每人一天給我一塊錢供養我吃飯
    你要嗎?
    重點不是那錢的問題
    是事情的是非對錯吧?

    還有nike
    就我目前看到的你的發言
    你一直搞不清楚浪費是什麼…
    家長想每天用私人飛機載小孩去上學
    不影響他人的情況下
    當然OK阿
    錢是他出的當然沒麼浪不浪費阿
    重點在於別人講的
    明明一所學校就夠了
    卻硬拆成兩個
    多養一組人不就多花錢了嗎
    當然啦你可以說就算合併
    可是老師們一樣有工作
    還是照付薪水哪有差
    這部份可能要請其他人說明了

    總之在我看來
    會有這麼多問題
    就是反對方
    只在乎到自己的自私嘛
    認為我爽有什麼不可以
    自私大家都會有
    可是要有個節制的點吧
    不然照你們認為的總爺這麼好
    那我希望我們屏東的孩子
    也能享受到這種教學
    所以我強烈要求總爺國小全校老師教職員、軟硬設備
    全部搬到屏東來
    你們贊成嗎?

  268. 台南鄉親表示:

    TO wade45

    我雖不是台南縣的人,
    但我在台南縣多年,他們大多數的人都很純真很樸質,沒有踩到他前,他是不會哇哇叫的
    這也是他們不會站出來舉牌抗議,聲討總爺家長抗爭無理,
    大多數的台南鄉親贊成總爺國小跟文正國小合併!

    這麼簡單的道理你看不出來嗎?因為鄉親贊成合併,所以民代沒有壓力,
    如果鄉親不贊成合併,民代聽到鄉親的聲音,就會跳出來聲援總爺國小!

    要說到你爸是蘇煥智的樁腳,
    是不是你爸跟蘇煥智要求什麼「回饋」,他不給,所以你氣成這樣??
    台南鄉親都知道蘇煥智非常認真在做建設,沒時間跟樁腳「搏感情」
    當初台南縣人選他的原因是「認真作建設」,可不是選他出來「跟你爸搏感情」


    [站長回覆]:我們是主人,蘇煥智只是我們選到為我們做工的的僕人罷了,也不必抬舉這個人。

    他如果去廢偏遠弱勢國小,我也會出來聲討他;這蘇煥智如果歪哥,當然不會放過他。

    這次是因為總爺國小根本不是偏遠弱勢,與另一所學校太近,是一個浪費預算的學校,而且反併校者掌握媒體發言,刻意隱藏事實(兩校太近的事實),錯以為設一所學校是他們權利(縣府才有權分配教育預算)。

    地方政府固然要讓每個學童有義務教育學校念,每個學童住家一定距離內要有學校唸,但憲法裡也有教育資源平均分配的條文(避免集中及浪費)。我才認定反併校的是無理取鬧。

  269. 菸酒生表示:

    陳大哥你好:
    我會知道這篇文是因為在某論壇看到的轉貼文,不過轉貼者也有提出他的看法,
    我看過覺得好像也有點道理,不過總覺得有點怪?
    我把它貼過來這,給您看看! 說不定你能給我解惑,也提供您做個參考。
    ==============================================
    1.3公里小學生步行也要十五至二十分鐘
    我們那個時代甚至要走接近半小時
    這就是為何縣政府要故意用直線距離三百公尺來誤導你們
    讓你們以為真的就在隔壁而已
    如果人數不夠那廢校也沒話說
    既然兩校人數都夠(嘉南大圳以西的回文正,中營國小學區的回中營也還是夠)
    兩校當然還是比一校方便
    否則水林國小和燦林國小,文開國小和洛津國小都更近
    為何不合併?因為人數沒低於門檻
    這是以同樣鄉下小鎮做比較
    如果都市裏的話,1.3公里距離內的學校更不知凡幾了
    ^^^^^^^^^^^^^^^^^^^^^^^^^^^^^^^^^^^^^^^^^^^^^^^^^
    這段好像有道理,我也看了google map 的確是很近!

    其次就算距離近真的要併校節省成本
    你知道併校與廢校的不同嗎
    所謂併校,是把學生低於六十人的小校降級為分部分班
    但學生是不必移動的
    如此還是一樣可節省人事成本
    為何縣政府不考慮如此?
    無非還是要把總爺國小那塊地送給南藝大罷了
    南藝大是國立大學,要增設一個系需要縣政府來割地賠款嗎
    總爺國小旁邊台糖閒置的土地一大堆
    縣政府沒錢買那就讓南藝大自己想辦法
    有何理由非要縣政府送國小土地給南藝大?
    何況南藝大本部在官田本來就和麻豆沒多遠了
    另外縣政府要在總爺園區內設翁倩玉紀念館就更好笑了
    翁倩玉是柳營人又不是麻豆人
    你會把顏思齊紀念碑蓋在斗六嗎
    總爺國小本身的校友有得過吳三連文藝獎的彩墨畫名家不紀念
    去設翁倩玉紀念館理由竟然是糖廠建築有日本風味可以配合翁倩玉的旅日背景吸引日本觀光客
    你就知道蘇煥智腦袋裡面裝些什麼了
    我們痛心的是總爺被政客這樣亂搞
    不過這不是你們關心的 聽聽就好
    ================================================


    [站長回覆]:總爺國小半徑400米內幾乎沒有住家,所以1.3公里的步行距離才是誤導。

    看這張圖,住在總爺半徑400米圓周的人,他改到文正國小,只要多走500公尺。

    (他距文正0.9公里,距總爺0.4公里,當然多走0.5公里)

    再者,都市型的國小,我也知道有兩校差距在1公里內,甚至0.5公里的,但人家是兩校都是20-40班的中大型國小(人口密度大)。總爺國小與文正國小都是6班的小型國小。你看那文章只抓著縣府原先訂定的人數沒低於門檻在誤導你,沒告訴你兩校都是小型國小,兩校所在地不是偏遠地方,但人口密度稀少。文正國小有六間空教室,校地大於一般國小標準,直線距離300米,不知執意要拆成兩校的理由何在。

    南藝大進駐總爺藝文中心,是要借助他們藝術專業,活化藝術中心。總爺國小是可以「參與」這個藝文特區的活動,但不若一所藝術大學的單位可以「創造」藝文中心的活動。

    一部汽車是可以載小孩,但小孩不會開車啊!還是要有大人來開車。所以你看對一個藝文中心來說,大學比較重要,還是國小比較重要?要求南藝大派一個系來總爺藝文中心,人家還不一定會來咧,是去求人家,又不是人家愛來佔你土地。人家是來幫忙的(以國立大學資源預算,來幫你地方的藝文中心)。你看他用「割地賠款」四個字,就知是胡說八道。總爺國小的繼續存在,對麻豆人來講才是「租界」咧!

    設翁倩玉紀念館,應該是翁的老家柳營的人來抗議為何不設他們那裡,麻豆的人怎會反對在麻豆創造新的觀光景點。

    當然總爺國小的存在,是不會礙到總爺藝文中心的開發;但總爺國小廢不廢,重點不在總爺藝文中心,而是300米另外還有另一所國小。

    說個題外話,前面還有網友認為國小應該有「群聚效應」咧!可以提供使用者更多的選擇與競爭咧!你看這些人是耍笨,還是詐騙集團?

    再來那個傢伙最關鍵的講法是「兩校比一校方便」,看到沒,我當然知道兩校比一校方便啊,我更知道「五校比一校方便」、「十校比一校方便」。

    你就知道他只顧他方便,不在乎浪費你的錢。設學校跟設消防隊一樣,每個消防隊有其服務半徑,也要考量人口密度,想一想麻豆鎮上有沒有必要設兩、三個消防隊,來讓麻豆鎮民更方便,如果消防隊的設置預算是外國人來贊助的當然沒差,但如果麻豆鎮人自己出錢,大家就會反對了。

    假設你家是四樓透天,一層一個廁所是合理,某一層樓設計兩間廁所給你用,更方便,我看你會不會接受。

    至於分校與併校,分校可以省的是校長與主任沒錯,但職工(工友、廚師、事務員、保健員)、科任老師還是沒有省啊。還有教材教具的浪費咧。又例保健室設備體育設備禮堂電腦室,併成一校十二個班都還夠用,拆成兩校就要設兩套。

    併校能不能省大錢,要看兩校原有的班級數。舉例來說,兩個30班的國小併成60班的國小,能省下的就是一個校長及三主任;但兩個6班的國小併成12班的國小,因共用而省下的就多了。

    反對總爺併校的人士常說小校併入大校,他們總爺人數上是大校,豈有併入小校之理。其實總爺文正就人數都是小校,總爺只是多幾十人罷了;重要的是以校地看文正才是大校,是總爺的六倍(也就是總爺校地遠不符標準),大校地併入小校地,這還不知是什麼教育理論、公共資源運用理論可以解釋的。

    總爺國小還有個特點,它學生部份是越區來讀的。當然這沒有違法,縣府原先是把總爺國小設成自由學區,你家小孩也可以去唸。請問一所國小,是為社區存在,還是為越區存在?(特殊教育學校是例外,這是為有障礙的學生設立的)。總爺國小原先依存的社區,就是台糖總爺糖廠員工宿舍區,這個社區1994年就不存在了。

    我們去看國民小學的各種理論,都說國小是學區制,是為社區存在的,是要與社區共存共榮的,我就是沒看過有啥教育理論告訴我們,一所義務教育學校是為越區存在的。

  270. 回 站長x3表示:

    針對你對菸酒生『我們去看國民小學的各種理論,都說國小是學區制,是為社區存在的,是要與社區共存共榮的,我就是沒看過有啥教育理論告訴我們,一所義務教育學校是為越區存在的。』提出的答覆。

    國小設學區制是為社區存在的硬性規定,但能不能跟當地社區有良好互動是另外一回事(要名實相符),如果辦學不好,反而當地民眾被迫承擔,使社區發展下滑(例如孩子被迫進入某些被當地民眾公認的流氓學校),這也是此制度的缺點。總爺國小也算是社區型小學,當地的居民也能就讀,唯學區的性質不同,同時允許開放其他區的民眾前來就讀,然而在額滿的時候,仍以當地社區的民眾為第一優先順序有入學資格,也是保護當地社區發展的一種措施。易言之,在能夠以優秀教學績效吸引外來子弟的認可下,當地居民能夠優先享受良好的教學品質,與社區的營造沒有相悖,甚至可以透過外區子弟維持當地優良學校免於被廢除的窘境。所以當地學區與自由學區兩種制度其實各有優缺點,會由時空背景因素做最適當的考量而決定。

    最新關於自由學區的新聞
    http://www.libertytimes.com.tw/2008/new/aug/2/today-north7.htm

    此外,在節省經費的議題中,人事的任用有一定的規範比例。
    請參考:國民小學與國民中學班級編制及教職員員額編制準則

    摘要如下(校長主任以及行政業務組等就不說了):
    輔導教師:每二十四班一人。
    幹事、助理員、管理員及書記七十二班以下者,置一人至三人。
    保健員(護士阿姨?):每四十班一人。
    學校人數200~500人者,有1%行政人員的配額。

    所以無論是併校中的分校制與廢校制,省的經費是一樣的。因為是從學生班級數與學校人數決定配額,與土地因子無關。至於運動設施、禮堂等,屬於土地因子,一個或兩個並沒有造成經費上的衝突,反而可以給予學生更充裕的活動空間,下課還不用搶盪鞦韆?教材教具是由教科書廠商提供,基本上每間學校都會有資源共用的情況,所以不會浪費。而電腦教室,就比較特殊,目前的衡量標準是至少每間國小都有一間電腦教室,上電腦課的時候符合一人一幾,學校人機比例最低19:1共三個原則加權評估,不足的話教育部「才」會有補助經費。超過的話,其餘則由校方自籌,或觀看當地縣政府是否會想發展資訊教育而編列特別預算。也就是教育經費不會花錢在第兩間電腦教室,但如果想要,可以透過家長自願提供或跟某公益團體申請等,所以併校後即使是分校制,仍然只會有一間電腦教室。 (不過原本多的有可能會充公,先給予迫切需要的學校,否則會銷毀。)

    (大校併小校或小校併大校,是從我們希望哪個經營團隊留下的概念去評比。)


    [站長回覆]:有些既有條件是很難更動的,例如兩校面積(文正是總爺六倍),兩校距離(直線300米)。

    但有些條件是很容易改變的,也不必多花錢。例如,不適任教師的淘汰,教學團隊不符期待。

  271. Easy表示:

    一、先謝謝陳先生對太陽堂的介紹,先聲明我不是太陽堂的人,我只是個台中人,很汗顏我這個台中人對太陽堂居然了解的這麼少,也汗顏我們的台中市政府沒有好好介紹,本來對外地人問太陽堂時,僅只會介紹太陽堂有名的顏水龍先生的馬賽克貼畫,但因先生的介紹,讓我了解更多,每次去太陽堂買餅時,會看更多,所以常在知識回答問題時,引用陳先生的網址~在此感謝。

    二、也因為太陽堂的文章(是從顏水龍先生的網站連到陳先生網站),讓我見識到總爺國小的事件,對於部份網友的反對意見,版主能引經據典,非感情用事的回答,真是讓人長知識了!本來我也是被傳媒誤導的人,也被傳媒的選擇性報導(人數多的併人數少的)感到不解, 無論是不是麻豆人,也不是我繳了多少稅的問題,是這片土地的一份子,就該了解真相,什麼是合理的?什麼是不合理的?

    三、無論你的工作為何,每個人都有其專業的地方,版主以其專業並花時間去以淺顯易懂的圖文說明讓別人也了解,社會多些這樣的人,該有多好~

    四、有些網友指版主的立場偏頗,不了解版主的背景的我看來,除了介紹各地的建築文化,版主的真正立場應是名顏水龍先生的頭號粉絲吧~

  272. sckang表示:

    首先,感謝板主的部落格和眾多回應,讓我清楚這個事件的原貌。新聞媒體告訴我總爺160多人比文正100多人大,媒體沒告訴我文正校地比總爺大的大;媒體告訴我總爺60年很有歷史意義,但卻沒人說文正90年了更有意義。真是他媽的媒體詐騙集團。

    在少子化的台灣,裁併校勢必是會是即將面對的問題。我本人是高雄出身的。當年的三民國小,一個年級15班,每班50多人。一二年級只能上半天共用教室。現在聽說老師也越裁越少,即使一班30人也依樣。七賢國中居然要裁校了??!我剛好正逢七賢是高雄375名校的年代。當時的七賢國中,一個年級30幾班﹝我那年男生18班,女生好像14還是16班,沿著中央樓梯左邊男生右邊女生隔開﹞一個班也是50人起跳。人多到把操場拿來蓋教室!現在還不是沒小孩?!裁校有這麼嚴重??真是唯恐天下不亂。

    一個打一開始就不該存在的學校,消失了只是回到他本來的地方而已。問個題外話,高雄煉油廠區的國光中學現在如何了?就算社區依然存在,應該也面對少子化或者無新人無小孩的問題了吧?他們又如何因應呢??

    扣掉一些純鬧場的丁丁留言,當然反併校的板友還是有些看法可以討論,不過,最終還是回到“資源的分配與利用”的問題。只要是有限的資源,就一定有分配的爭議。土地是有限資源,預算是有限資源,相近而學生皆不足的兩校,顯然是資源的浪費。我完全同意板主的主張,只要這兩校可以關閉一間,怎麼選都是關閉總爺而不會是文正。

    至於前面有人提,義務教育和自由市場??天哪,既然是義務教育,哪來的自由競爭自由市場??還把大學退場拉進來著墨?別鬧了。再強調一遍,義務教育是國家資源的投入,自由市場完全不適用這種概念。

    總爺文化園區還真不錯,有機會一定要去看看。


    [站長回覆]:高雄的國光中學,創校之初是為中油員工子弟就讀,有初高中部,1968後,初中部先是被徵為代用國中,1971改制市立,也收附近非中油員工子弟;但高中部維持私立,也開始收非中油員工子弟。私立學校本無預算資源分配的問題,就是學校股東與學生交學費支持罷了;雖然這所學校設立目的與總爺國小很像,但沒像總爺國小那樣在極近距離內另有公立學校。

    高雄的國光中學在2005年改制為公立,學校找到了一個爸爸來接管,不是高雄市政府接管,為「中山大學附屬國光中學」,詳學校網頁: http://www.kksh.kh.edu.tw

  273. 回 sckang表示:

    「義務教育,哪來的自由競爭自由市場??」同樣的問題,自由市場與市場機制是兩個不同的概念。義務教育可以有市場機制,但不建議過度市場自由化。相關的討論上面已有,可以回頭瀏覽。

    並有兩個主要的文獻資料可以引證:

    http://140.122.100.145/ntnuj/j51/j511-1.pdf
    http://society.nhu.edu.tw/e-j/51/51-25.htm

  274. sckang表示:

    回“回XX”板友

    第一個建議是,給自己一個足以識別的ID。網路雖然是匿名,但是,在討論中,總該要有個相對應的代碼,例如Z先生。我是沒有板主的氣魄說把自己真名PO上網路,但至少,努力維持自己的網路人格還是有的。

    再者,回到這個議題,有競爭才有進步是老生常談,物競天擇優勝劣敗隨處可見,但是,把這個引入義務教育,首先要看的,還是這有沒有違逆義務教育的精神。吃的飽又吃的好當然求之不得,有人吃的好但有人吃不飽就該值得檢討,表示資源的分配出了問題。今天不單單是總爺文正的比較而已,以台南縣的眼光,還應該要考慮其他鄉鎮的資源問題。就算只有總爺文正的競爭好了,站在資源合理運用的立場,換了我也是廢總爺而留文正。

    說真的,就你提出來兩篇論文,我的解讀其實是討論增進效率﹝成果﹞的問題,而非資源分配的問題。簡單說,如果今天這裡就是需要兩個小學﹝都會區中相近小學多的是﹞,要討論自由選擇市場機制才有意義。而且,這裡的市場機制運作的結果應該是要使兩個小學的效率向上提升,而不是關掉其中一個小學﹝因為前提在於,這裡需要兩個小學﹞。但今天,總爺文正間,並不存在足以support兩個小學的條件。我想這是最大的差異所在。


    [站長回覆]:其實我國基本教育(國中國小)也是有競爭的機制,就是私立學校。我國法律規定初等教育也可以由私人興辦。私立學校收高額學費,但提供更好品質,提供另類選擇。可惜我國私立小學非常稀少,大概只有都市才零星存在;我國的私立小學少到無法達到自由競爭帶動整體教育進步的程度。

    台灣從日本時代中期,基本教育(小學)就達到普及程度,入學率八成,日本時代末期達到九成;二戰結束時,台灣人識字率在七成以上。小學的興辦已有很好的基礎,所以戰後私立小學發展的空間極有限,再加上台灣在1960年代很長時間曾禁止新設學校。

  275. Halolo表示:

    8/2/2008 TVBS的2100全民開講有一段關於總爺國小的討論 大家可以去YouTube上找找
    看了之後實在是蠻讓人吐血的
    一堆狀況外的人在討論這些事情 實在是連小學生程度都不如
    只是憑著他們從媒體上片段的認知 加上自己主觀意識拼湊 就形成了一堆胡言亂語
    我覺得這板上任何一位去當來賓 都比他們言之有物
    不過我比較生氣的是民進黨的立委蔡煌瑯 連他也完全沒有針對這件事做切要的說明
    跟個被媒體愚弄的百姓差不多 真可惜浪費一個可以把事實真相公諸於世的機會

    這件事在八月份還會有好幾波高潮
    聽說有記者會 還有遊行呢
    我是對他們用”台南縣民主已死”作標題很有意見
    我是道地的台南縣人 我不覺得台南縣民主已死
    民主並不表示每個人的要求都一定要被滿足
    總爺國小的併校就足以當作宣判台南縣民主的指標嗎?
    有這麼嚴重嗎?


    [站長回覆]:我很久沒看2100了,原來反併校的人士這麼神通廣大,可以直通中資媒體。要再靠夭自己是弱勢就不必了。

    蔡煌瑯立委是很用功的政客,但論述的水準與能力低,常在電視上看他講話,卻不能切中要害,早就對他不抱期待了。

    遊行抗議就隨他們去吧,這件事鬧越大,廢併校的基本條件事實越能彰顯。本文發表至今,很多網友來看了以後,都很錯愕,原來兩校條件是這樣,而不是媒體印象,於是轉而支持該廢校。

  276. Halolo表示:

    又來說一下有關總爺國小學權益受影響的問題好了
    基本上 併校這件事對學生的受教權並沒有影響
    配套措施不是沒有  只是家長接不接受罷了
    我最近聽到一些社區中的家長提到  反併校聯盟一直要家長們不要幫孩子辦轉學
    據說他們在等八月這一波大動作後看情勢能不能扭轉
    問題是在於現在已經八月了  離開學不到一個月時間
    學生還不知道自己可以轉到哪個學校去
    就算知道  家長也因為一些無形的壓力不敢辦轉學
    可是總爺國小已經被併入文正國小了
    沒有校長  沒有主任  沒有老師 沒有職員 財產跟校地都被接管了
    學生也該有地方去啊
    很多家長或學生也希望趕快到新學校去辦好轉學的手續
    可是現在很多人是面臨辦轉學也不是  不辦轉學也不是

    到底剝奪學生受教權的是誰呢?

  277. Masako表示:

    「憲法」的存在另外的解碼是在限制高高在上的「國家官僚官」,要轍頭轍尾執行「憲法」所訂的法規,
    而不是玩法愚弄「平常百姓」。所以大家應該研習「憲法」,用「憲法」來堵塞亂搞的濫霉體濫報的興風作浪。

  278. 無心表示:

    那位”回”先生堅持很久的”義務教育市場機制”其實在多國家實行過類似的制度,不過對於目前的台灣根本不適用,用這個來決定文正跟總爺誰留下就更行不通了

    小學在台灣屬於義務教育,學校的開支以及老師的薪水都是由政府直接支付,這就使得”市場機制”這個概念沒辦法完全套用在上面(事實上台灣的高等教育也有類似的問題,公立學校有著政府大量的補助,根本不必擔心會倒;而私立學校雖然同樣也受補助,但少得多,使私校在競爭中處於一個不公平的地位)

    為什麼會說市場機制沒辦法完全套用在台灣的義務教育上呢(即使廢除了學區制,讓所有的家長選擇自已想要的學校)?因為只要達到不會被廢校的標準之後,老師們並沒有”做得更好”的誘因。老師們為了安定的生活,會想要學校保留下來,因此想盡辦法吸引學生來念,教育品質因此提高;但人數達到標準之後呢?教育品質的再提升並不會此老師拿到更高的薪水,更多的學生只不過增加老師及行政人員的工作量而已。

    結果很可能是出現一堆學生數在廢校標準之上不多的學校,而校園中卻有不少的資源閒置。以總爺的這個例子,即使開放自由學區,我相信文正一定還會有不少人去念,最後兩所人數都在廢校標準以上,沒有學校會被廢掉。

    那廢掉資源閒置比較多的學校如何?這裡又會產生新的問題,就是其他學校不一定能夠容納多出的學生,就像文正的學生要是全搬過去總爺(不要全部,一半好了),總爺肯定容納不下。比較好的方法應該是保留比較好的那個教學團隊,轉到較大的學校去,但這仍然不會解決教育品質的問題。

    根本的解決辦法應該是取消政府對所有學校的直接補助,改為教育券發放給家長,並且讓老師的薪資與教學的績效做連結。家長可以自由選擇想要的學校,並且用教育券支付學費(並且允許家長加碼),學校的經費來源以及老師的薪水則完全來自學生的學費(教育券)。老師為了增加收入會努力提高教學品質以吸引學生就讀;好的學校由於有較高的收入可以繼續擴張,而較差的學校會失去經費來源而無法繼續經營。這才是真正的市場機制,單方面開放家長自由選校卻繼續政府對學校的補助,達成的效果有限

    教育券在美國曾經實行過(現況我不清楚),但並不是很成功,原因是受到了許多利益團體的大力反對,而教師團體絕對是其中一員,提出許多冠冕堂皇的理由卻只為了保護自己的金錢以及政治利益


    [站長回覆]:美國的教育券制度在部份地區實施過,但還不是全國的通例。還有一點是,美國收家長教育券,向政府換錢的學校,也包括私立學校。

    美國是最崇尚自由市場經濟的國家,所以有經濟學家把概念動到教育上。有它學理上的可能性,只是說,要佈置出一個可以自由競爭的基礎教育環境,恐怕要先花很大成本。

    以台灣為例,首先要增加「可以選擇的校數」,那麼學區範圍先放大三、五倍,交通問題要政府負責(學童公車),校數要增加(可能要先限制每校最大只能6, 12, 18班才能實質增加校數),有些大型學校要先支解,有些地方要設立新學校(一所全新的國小土地建物大概要1-3億)。辦學太爛的學校如何退場(校長老師全數解散?),如何吸引財團來辦私立學校(能拿得出1-3億的只有大財團),問題一大堆,幾乎是無解。

    台灣可以實施「教育券」制度的,看來只有「幼稚園托兒所」而已,第一這種用途的土地建物不會太大,設立門檻低(一所幼稚園的成本只有一所國小的幾十分之一),私人可以辦,地也容易找;第二台灣的「公立」幼稚園還沒像國小一樣已普遍設立,還有很多地方可以新辦。

  279. double.s表示:

    ……兄,你連留個讓人看的懂的ID的勇氣都沒有,還好意思叫人關版,玩什麼口舌呢,講一些五四三的,在突顯什麼嗎。
    那我也建議「……」,該讀書了,真的,該讀書了吧。

  280. 一尾表示:

    我相信總爺國小是個辦學相當成功的學校,
    也相信總爺的教師們在教學上都是相當卓越的。

    併(廢)校決定看似是既成事實。
    不過我更在意的是,
    同樣是義務教育,教師們領著同樣的薪水,
    為何在家長的心目中,會這樣執著於總爺,
    我想這是其他學校的教師校長們該好好去想想的。

  281. 路人甲表示:

    ……..
    一兩天沒上來看到各位的發言
    哇咧
    真是唇槍舌戰精采萬分
    不過請大家注意幾點吧
    第一
    如果不是自己的子女能否公正的看事情呢
    第二
    國中是不是義務教育
    義務教育應該是政府主動在辦學吧
    那根自由市場到底啥關係
    為什麼要自由競爭呢
    少子化是事實所以很多學校都會慢慢消失至於廢校併校再說囉
    大學也是類似不過目前大學不是義務教育
    所以很多私立大學
    可是口碑不好又沒有人沒有錢那就很自然的是市場機制
    別搞混了
    義務教育只是希望全國人民有的基本水平吧
    別要求政府太多了
    政府只要做到基本的水平
    其他的就看中小學自己是否做的好了不是嗎
    第三
    政府只是在教育這一塊盡力做到教育資源的平均分配
    如果這裡面沒有自己的小孩
    是不是你就會更自私的審視這些外在
    為什麼要這樣浪費
    為什麼不想辦法把這些錢省下做其他的教育建設
    這就是大多數人的思想
    不是說省下這四百萬有多好
    只是大多數人認為可以多省一些教育又能做好不是更好嗎
    第四
    為什麼報導的媒體
    反對的都是藍媒
    還是特定幾家大篇幅報導
    各位真的被引起同情心了又如何
    結果當抗議越來越大越來越多人注意
    也會有越來越多人不想只是相信媒體或是想知道更多細節
    於是有部分人開始上網路尋找
    赫然發現此一GOOGLE搜尋名列前茅的網站
    我相信也不用全部看完
    看個十來篇就會發現站長雖然偏向台灣意識但是內容言之有物
    請問來這邊看的人是不是自己也會想到這些站長提的公平正義問題
    第六
    政客真的是非常敏感的
    如果今天真的台南縣民都很支持總爺
    各位不是都說鄉下地方人情更濃嗎
    怎麼感覺好像比台北還冷漠
    抗議都小貓兩三隻
    民代都不跳出來說話
    我看事實是民代都已經分析過也了解過一般民眾的想法了
    如果還跳出來就是他們下一屆不想要當了
    抓到一個有藍媒撐腰的話題怎可不出來秀一下呢
    原因很簡單
    他們在地方
    更知道民意之所往
    今天我們看到討論到更多更深奧的立論都沒有用
    因為民眾很簡單的看法就是這樣
    如果他們認為這其實是對一小堆人好卻沒有順便給一大堆人好處
    那麼這不是那一小堆人的自私是什麼
    民代才不會不跳出來大做文章呢
    請問來這裡看到文章的人
    如果不是反對總爺國小廢校的人
    是不是很快就會先注意到距離問題教育資源經費等問題
    會更自動的去思考這些站長講的問題
    而不是媒體不斷利用感性的報導引起的同情心去要求大家支持
    立場人人都有
    問題是
    經過幾番辯論
    同情心在此議題上完全站不住不是嗎
    你有沒有因為搬家而需要換個國中國小唸書的經驗
    請問到了新學校就要呼天喊地嗎
    還不是不得不適應
    儘管你可能不願意可能因為父母就業問題或是其他…..
    不過還是去了
    可是你要埋怨的一直去想我無法適應還是趕快想辦法適應環境呢
    經過這麼多的討論還有決定
    答案都已經出來了
    不如趕快想想如何在新學校生存
    老師也好家長也好學生也好
    只是個國小
    現在才幾歲
    不要老用輸在起跑點當藉口
    誰知道新環境的老師會不會是某些學生的明燈呢
    藉口這麼多卻不願意去看看文正的軟硬體是否能給學生好的教學品質
    不是反向打了文正國小一個悶棍嗎
    好像變相的嫌棄文正國小
    可是卻又發現總爺的大多數人竟是跨區就讀
    那是不是像我們這些六年級生的時代
    很多家長為了讓自己的小孩讀明星學校所以遷戶籍什麼的
    就是要讓她念那所學校
    這種心態不是很像嗎
    那如果是這種心態
    請問你們是不是因為沒辦法念這所學校而有所不甘呢
    這都是心態上的自我不平衡
    可是更多人在意的本來只是資源分配的不平均
    現在各位偏要往這些標題吵
    恐怕會讓更多人覺得你們只是自私
    要繼續擴大戰線也好
    以後會有更多人發現台灣媒體就是這樣做新聞的
    會有更多人反而更贊成廢校
    理由很多
    不過其實都是因為這一小堆人刺痛了一大堆人的內心深處了

  282. 膺懲暴支表示:

    總爺國小表現傑出 是家長們的一面之詞
    其他學校的成就 並沒有在這次 拿出來公開地對比

    講別的學校多爛 自己多好 也是反併校的一個講法而已

    看看他們家長的反併校其他好笑理由
    老實說看不出這群家長真的有比較突出

    就算總爺國小的教學團隊很成功
    蘇煥智並沒有把這些人解除教職 叫他們回家
    這群人也都還在台南縣各國小任教

    糾正教育資源的浪費很重要
    檢舉不適任老師校長也很重要
    什麼是好校長好老師 我長大後也有不同體悟
    有些老師很嚴格當年幹得要死 有些老師很好混大家都處得不錯
    有的老師專叫我死背考高分 但也有老師教我們如何思考
    小時候很喜歡的老師現在覺得沒什麼
    但是小時候很討厭的老師現在覺得他很有道理

  283. gigi表示:

    中央通訊社:
    台南縣政府計畫將校地較小的總爺國小併入學區重疊、且校地較為完整的文正國小,八月份已將總爺國小的教職員完成介聘到其他學校的動作,並計畫興建一座橫跨嘉南大圳麻豆支線的景觀橋,以連接文正國小與總爺藝文中心,方便原就讀總爺國小的學生通行。
    台南縣政府工務處指出,景觀橋預定以鋼骨方式興建,長約三十五米、寬三點五米,相關興建經費約新台幣一千一百餘萬元,將以行人及自行車的通行為主;若進度順利的話,年底前就能啟用。970803

    恭喜~恭喜~縣政府要花你們的納稅錢來蓋一條沒路用的橋囉~因為全校只有個位數的學生要轉去那邊~更心疼了吧~
    比四百萬多好多耶~


    [站長回覆]:我一直反對這座橋的。就算總爺國小全數到文正國小,也看不出這座橋有必要。既然總爺國小只有零星幾人轉到文正,這座橋更沒必要了。蘇煥智你這笨蛋頭殼壞去了,趕快停止此計劃!

    註:還有人以為我是蘇煥智的御前犬咧。

  284. 總爺庄人表示:

    “TVBullShit台”前陣子下午call-in節目
    還找一個家長一個學童 現場sng連線
    真是有夠離譜= =
    兩個人就可以代表所有總爺國小的師生家長心聲?_?
    那位主播跟董志森的一搭一唱~
    自以為正義之聲~~媒體真的太自大了…

    8/04中國天空新聞也有這則新聞~~~主播講的義正言詞

    ~結論是蘇煥智玩法擅斷 總爺果小抗爭有理…..

    [八卦之一]
    這群家長8/04又要帶小朋友來台北參觀教育部和監察院
    不知道會不會去參觀總統府
    我是建議他們可以去見識一下信義區的沙灘
    順便去淡水看看快被武松除掉的紅樹林

    [八卦之二]
    總爺之前為了舉行六十週年校慶向許多校友募款
    數字可觀
    校慶後還剩下不少
    剛好碰上這次反併校活動
    剛好作為抗爭經費
    像是遊覽車錢 抗爭活動後慶功宴 惜別餐會大大小小數十攤
    到現在似乎還有剩
    能讓這群人8/04遊台北
    8/13到新營舉行’台南縣民主已死嘉年華’遊行

    [八卦之三]
    家長會的成員也有部分人士心態可議
    一位住新營的家長梁若梅女士
    (公眾人物: http://mag.udn.com/mag/campus/storypage.jsp?f_ART_ID=133409 )

    明明就在附近曾文農工任教(總爺國小東北方 車程小於五分鐘)
    竟大言不慚的要求除非提供保母以及專車接送
    (因為其子女行動不便)否則免談
    還質疑文正是否有無障礙空間 教室在二樓會造成不便
    與會的文正校長即告知文正教室都在一樓
    且皆有無障礙空間
    梁若梅女士家長當場語塞

    [八卦之四]
    當初總統難得公開發表關心此案之談話
    http://tw.youtube.com/watch?v=9pTNLcdbC9o
    相當大之原因是當初他到台南longstay時
    是住在總爺國小家長會幹部家長徐澤佼家
    (公眾人物: http://udn.com/NEWS/DOMESTIC/DOM5/4427869.shtml

  285. 膺懲暴支表示:

    這位梁若梅很爆笑

    http://mag.udn.com/mag/campus/storypage.jsp?f_ART_ID=133409

    家長梁若梅說,南藝大並沒有非要總爺校地才能合作發展的說法,縣府為何不逆向思考,扶持總爺和文正各自發展特色,這更是地方發展之福。「當初總爺藝文中心是我們選擇學校的考量,今天竟變成廢校的因素,」梁若梅感傷的說,「我們也可以省下力氣辦轉學,但為了孩子,我們已有奮戰到底的準備。」

    總爺和文正各自發展不就是快樂地拿我們納稅錢在開玩笑嘛
    要是他能補足兩校並存的幾百萬浪費 我也贊成讓他繼續快樂下去

    總爺藝文中心是選校考量 那麼蘇煥智說要搭一座景觀橋時
    就該停止抗爭了吧 有那座橋後 從文正國小要來總爺藝文中心
    只比從總爺國小出發 多100公尺

    廢校因素是兩所學校太近 別牽拖藝文中心

    這人是老師喔
    看他那麼快樂地花大家納稅錢而面無愧色
    怎麼教學生啊

  286. 麻豆總爺國小抗爭無理…

    http://blog.kaishao.idv.tw/?p=1710

  287. Halolo表示:

    我是反對蓋一座橋連接總爺和文正國小
    這根本是浪費錢的舉動
    可是換個角度想
    如果不蓋
    總爺國小的家長是不是又要說蘇煥智跳票了呢?

    這些反併校的家長立論是越來越薄弱
    也可能是因為之前的很多訴求都一一被戳破
    所以如果看他們從一開始在夾報文宣 媒體報導上的論點 一直到現在所公開發表的言論
    會發現他們從硬凹到沒得凹 反而讓人摸不清他們到底要的是什麼 立足的點又在哪

    我倒是蠻想看看監察院王聖人院長對這件事的回應態度—-


    [站長回覆]:我在成功嶺時,王小弟王剩人在做次長級的官,也已經是政治明星,被請去成功嶺演講,全成功嶺100連裡有十來個到大禮堂代表去聽,其他的連在自己連部看電視轉播。

    我印象是,他很重視節約不浪費喔,也反對預算上的浪費。他退出政壇後,在台灣募款捐建很多中國的小學,他應該知道什麼樣小學才是弱勢該幫忙。就看王剩人怎麼回應吧。

  288. 總爺家長另種聲音表示:

    拜託各位先生、女士,煩情在使用──總爺國小家長──此一詞時,請改用行動聨盟或部份總爺國小家長或…………。據了解,看到行動聨盟如此操弄此議題,有些總爺國小家長也看不下去,慢慢的開始有不同的想法及作為了。所謂的行動聨盟,已不能代表全體爺國小家長,8月中旬之遊行時,有多少是總爺國小真正的家長及學生,請拭目以待!


    [站長回覆]:感謝您的明理。我這文章是07.17寫的,此時間點您應該比我清楚,已大勢底定。

    不過整個事件從一開始我也有密切觀察。一開始,我也支持在併校廢校過程中,家長與蘇煥智對話,或提出條件,例如原班原老師併入文正,拉近文正國小與藝文中心的距離,這是縣長命令下可以做到的。後來也得知,總爺國小有學生是有身心障礙的,這種特殊學生是真正弱勢,台南縣需要有特殊學校去收留。也從網友回應得知,文正國小疑似有不適任的師長,若是不適任,也是應該解決的。

    只是到後來發現,有些反廢併校的成員,就是要搞爛蘇煥智,其他反而不怎麼在乎,才寫下這篇文章。

    蘇煥智不是不能批,但這件事他並沒有什麼大錯。今天他廢的是弱勢的偏遠學校,我也會出來罵他。

  289. Halolo表示:

    蘇煥智鐵了心 堅要總爺裁併

    【聯合報╱記者謝進盛/麻豆報導】 2008.08.04 02:50 am

    台南縣麻豆鎮總爺國小併入鄰近文正國小,數月來從地方延燒成全國話題;儘管學校訴願成功,但縣府堅決併校,縣長蘇煥智昨天上午重申「併校已是確定政策」;家長會則持續力爭,除今天上午將前往監察院陳情,13日還要到縣府遊行。

    這起併校案沸沸揚揚,縣府強力運作,教職員已經完成安置,並計畫興建一座橫跨嘉南大圳麻豆支線的景觀橋,以連接文正國小與總爺藝文中心,方便原就讀總爺國小的學生通行。

    縣府工務處指出,景觀橋預定以鋼骨方式興建,長約35公尺、寬3點5公尺,總經費約1100餘萬元,將以行人及自行車通行為主;預計今年底啟用。

    蘇煥智昨天上午勘查,麻豆鎮長陳彰茂、縣議員郭秀珠、楊麗玉和學區的總榮、南勢、寮部、龍泉4名里長,力挺意願濃厚。

    蘇煥智說,橋梁興建完成,總爺、文正國小距離僅300公尺,對大部分學區內學生,上學反而更短;縣府會把橋梁設計成景觀橋,也會在學區內南勢、總榮、寮部、龍泉等4里召開說明會,希望學區內學童躍踴前往就讀。

    對於總爺國小學生家長今天將北上監察院及教育部等單位陳情,13日還要到縣府前遊行。蘇煥智表示,裁併校政策已確定,不會隨中央改變;他尊重人民集會、陳情自由,縣府隨時歡迎家長理性溝通;若只是要到縣府來抗議、羞辱縣府,那他就不願意配合對方起舞。

    家長會執行秘書簡妃君說,縣府鴨霸作為,外界自有公斷;他們會據理力爭,會照既定行程前往陳情。一名家長會成員也說,扣除畢業生,總爺132名學生僅不到10人會轉往文正,如今縣府還要花大筆經費,是否妥當,老百姓都看在眼裡。
    **************************************************************************************

    這齣戲還要怎樣演 真是越來越讓人霧煞煞了
    先前要搭橋 家長說那就等橋搭好再談併校
    也沒聽到他們說不要搭橋啊
    現在他們又運作不要總爺學生轉學 要大家要堅持到底不要輕言被打倒
    一直放話說文正國小不好 一直要人家不要轉去文正
    那造成真正要轉學去文正的不多
    現在又開始再吵說建這座橋是浪費
    我覺得反併校聯盟內很多成員心態真的很要不得
    如果他們想玩這場遊戲 想搞垮蘇煥智 那也不應該愚弄其他的家長 愚弄其他麻豆鎮民或台南縣民
    不過換個角度想 如果真的需要轉學去文正的學生真的如他們所說只有十多人
    那是不是代表總爺國小在這個學區內存在的正當性更薄弱了????

  290. 總爺社區的人表示:

    主題:配當老師嗎

    第142筆留言 留言者:學生家長

    是什麼見不得人的信呢?
    身為一位老師,為什麼要寫信叫一位五年級的女學生轉交給另一個五年級的女生呢?
    還要她看完交回。是怕信被家長發現,就不要做有失為人師表的蠢事,我已經忍你很久,
    你再去惹我女兒,我就投訴到教育局。
    留言日期:2006/7/21 9:9:14

    留言者:alen

    請您放一百二十個心,我從來不是您所認為的那個對象,您也無須多慮,我的身分是什麼,
    我自己很清楚,身為老師的份際,我也自當嚴守,所以,請您無須大動肝火。
    留言日期:2006/7/21 14:14:35 163.26.148.234

    留言者:學生家長

    要我放心,那就公開7/20信件的內容,看看你是如何輔導我的女兒的。
    如果得不到校方善意的回應,我是不會讓我的女兒參加學校暑期輔導,我也不會善罷甘休!
    留言日期:2006/7/21 15:34:05

    主題:家長、教師與孩子期待相輔相成

    第143筆留言 留言者:alen

    自古以來,老師的最大責任就是傳道、授業、解惑,但是隨著時代社會不斷移易,學生跟老師還有家長之間的角色,已逐漸轉化為相輔相成的型態,因為學生在學習過程中,他所面臨的不見得只有課業上的問題,同儕之間的相處,甚至與家人之間的相處,也許都已不同以往,都可能會造成學生學習上的問題,而老師的另一項輔導的功能就該適時發揮,與家長方面進行同步的協助,而學生是否真的敢向自己的導師說出自己心裡的話,這就因人而異,而與家長間的親子互動,是否真能達到預期也未知,因此,當學生願意向任何一位師長說出他心中的感受時,師長也該適時給予協助與了解,的確,我只是一個剛踏入教育界的菜鳥,對於學生,我很希望能更成為他們無話不談的朋友,因為,在求學過程中,能遇到一個亦師亦友的老師是一件十分難得的事,我不敢奢望每個學生的認同我,但能獲得大多數人的認同就已經足夠,或許是我雞婆,也或許是我處理事情的方式仍是十分單純,以至於讓您產生誤解,但請您相信,我的目的也跟您一樣,都希望每個學生不論在學業或是人格發展都能均衡且穩定,希望這番解釋能讓您體會我的真正用意,我無意冒犯,也認同您關心孩子的心情,希望能夠透過三方面的相互幫忙,讓每個孩子更加成長。
    留言日期:2006/7/21 14:46:02 163.26.148.234

    留言者:學生家長

    不要說些長篇大論,我只問你寫信給我女兒的用意何在?一個不相干的老師,
    透過小學生轉信給她的心態實在令人不敢恭維,理由何在?
    她只是一個國小的小女生,你跟你女朋友分手六年,干她什麼事,找別人傾訴吧!
    是你缺少朋友吧!離她遠一點,不要逼我把事情鬧大,她不缺良師益友,在我眼裡,你不值得尊敬
    留言日期:2006/7/21 15:23:21

    留言者:alen

    是的,您的批評,我自當虛心接受,對您造成如此大困擾,在此甚感抱歉,如今我該做的,
    就是完全符合您的要求,最後,還是對我的無知與魯莽感到抱歉,尚祈原諒。
    留言日期:2006/7/21 15:33:37 163.26.148.234

    ps.這樣的老師,叫我如何寄託希望
    沒有小孩就讀的人,是無法了解父母心中的痛
    如今,我只能沉默的把小孩轉到較遠的大學校
    遠離是非,這樣公平嗎?


    [站長回覆]:這是一個不適任老師的問題,你可以投訴、舉發、抗議,叫蘇煥智處理,我都支持。校長置之不理,還有喜歡出風頭服務選民的縣議員、立委。

    但這跟總爺國小與文正國小距離太近造成浪費,該不該廢有什麼關係呢?

    這種老師在任何學校都可能存在,也一樣該排除掉。總爺國小與文正國小太近產生資源浪費,這種情形在其他地區也可能發生啊。如果說因為兩個學校中有一個好老師(壞老師),所以就不該併校廢校,這也牽扯太遠了吧。

  291. 回 Halolo表示:

    針對這座橋的問題可能要從邏輯下手。

    1.如果沒有這座橋,兩校距離就不能用直線距離來算(中間是條河),而要從道路距離。

    2.照縣政府計畫,總爺國小的原址會保留,並交予南藝大發展。在縣政府給予教育部的訴願答辯書中,有提到會蓋這座橋來解決學生的交通問題,以及「共享總爺藝文中心資源」引進南藝大進駐增進教育資源的方法,無關家長問題,這本來就是發展計畫的一環,而總爺國小也是因為這座不知道蓋不蓋的成的橋而被迫併校。 (蘇煥智100%假設這座橋蓋的好做沙盤推演,大家也都著墨在直線距離)

    3.如果縣政府用訴願答辯書為依據,抗令一次訴願結果(阻撓二次訴願),強制執行併校作業,那可想而知,這座橋不蓋的後果。

    4.如果這座橋不蓋,那也表示整個併校作業真的與教育資源整合無關了。(一般來說,有廢併校問題的學校,縣政府會尋求教育部的介入,會有個兩校磨合期與研訂相關配套措施。當然,從教育的觀點來看,該廢的會是文正,不過也會有個機會提供資本讓他們兩所競爭看看。)

    5.這座橋是為了總爺藝文中心發展而蓋的,將來南藝大進駐後,還要跟台糖談週邊土地的問題,會花更多錢。

    6.去文正的只有十多人,那說當地「可能」要沒有小學了。因為從辦學績效來說,當地人其實也偏好總爺,如果當地家長寧願跨區就讀,這也是適者生存的一種。 (換文正國小面臨真正廢併校的危幾)

    7.而從老師額度的觀點解釋,文正國小沒有新增老師,當然能轉入文正的學生數有限。

    8.蘇縣長希望透過發展為藝術小學的方式吸引學生就讀,可能至少要4年的時間,也不知道成不成。因為人家有前科,所以當初總爺國小的家長才會希望橋先蓋好,好比說溫泉會館與台北美國學校設立分校等的跳票,質疑政策執行力。

    9.說了這麼多,我想還是觀望一下後續發展。至少目前總爺國小的家長行使的都是國家給予的人民救濟管道。

    10.關於「總爺社區的人」提到的,其實老師與學生以及老師與家長間有種信託關係,這也屬於受教權的概念。家長(國家)要的是孩子「受到教育」,而不是「只進到學校」。在家長的權力行使上就是找另一所好的學校,而國家就是不適任教師的檢舉。


    [站長回覆]:我初步反對這個橋的理由:

    1.這個橋可能會擾動諸羅樹蛙棲息。因為我沒看過橋的設計圖,不知其位置及設計手法,所以暫不能定論。
    2.真正需要從南端走這座橋到文正國小上學的學童數量極少,可能才十幾、二十個而已。
    3.造價1000多萬嫌高了些。就我所知一座鋼橋只需幾百萬就做得起來。

    不過如果這個橋是讓文正國小師生方便來到總爺藝文中心,參與這裡的活動,我倒是贊成這個理由的。

    至於你講到上面這位寫私人書信給女學生的老師的行為,只能說他行為不檢,不適任,並不能證明他沒把書教好吧。他有可能是教學上100分的老師啊!只是他的大頭管不了他的小頭罷了。如果該教的他都有教,他並沒有侵害受教權啊,但他可能侵害了人權,這種不適任老師當然還是要清除。

    甚至我也贊成老師的道德標準應該高些,教學能力檢驗的考核也該多些,老師不該是鐵飯碗。

  292. sckang表示:

    如果就這個併校案來說,蓋這個橋沒有任何意義。我相信真的在總爺國小附近非得跨過這個橋才方便的沒幾個。就算有,為了1公里的路程建橋??現在的小孩那麼衰弱嗎??如果本來就是家長接送,那者1公里就更不算什麼,而且這個橋也不是為了汽機車的使用來建的。

    不過,如果考慮文正的小朋友可以有一條快速沒有汽機車的路直接到文化園區,增加文化園區對這個學校的可近性,我認為這對文正是個好事。等於把當初總爺的優勢之一轉來文正。

    再者,現在到處都在開發腳踏車道,我不清楚整個文化園區,有沒有可能成為一個很好的踩腳踏車的休閒區域。如果有,那這可以歸入整個園區腳踏車道的一部分,這似乎也很不錯。

    第一點是沒用處,第二點是正面的好處,第三點未知,由勞了解的人提供資訊。考慮文正的小朋友的方便和安全,我會支持這個便橋。希望真的是只供行人腳踏車通行,不要有機車進來攪局﹝這似乎在很多所謂的腳踏車道都會發生的問題﹞

  293. 要算帳先把錢算清楚表示:

    從頭到尾你就在著 “浪費公帑” 打轉.

    別的回應是垃圾. 只有你是對的.

    請你把 “不廢總爺. 浪費四百萬元公帑” 的帳拿出來算一算.

    從哪邊可以省到四百萬. ( 一年 )

    如果一年沒有省到四百萬. 請你吃一公斤香蕉. 同時閉嘴!!


    [站長回覆]:前面算過了,是你感覺器官有異,沒注意看。

    這種淺顯的事實還要我證明,那更證明你笨得澈底。

    400萬是保守的低估,現況甚至可以省到800萬。

    總爺國小一年的預算約1000萬(14個教職員工人事費750萬,經常門預算250萬)

    原先是六個班原班轉到文正,這樣的話會有9個教職員工會一起過去,那麼只省5個教職員工(含校長),計300萬;在這種情況下省的經常門預算也只有100萬,合計400萬是這樣來的。

    另總爺國小原來的經常門預算250萬中的150萬,轉而由文正國小支出。

    以上是省最少的情況。

    現況是只有少數學生轉到文正,總爺國小廢掉以後,師生職工轉到其他學校,今年台南縣就可以少14個「新進」教職員工的名額;每年都有老師退休產生缺額,有少招新進人員,就有省到錢,別講說這些原來總爺國小教職員工還在領薪水就沒有節省。

    原有學生打散到各國小,如果散得均勻,散到五、六所學校,讓各國小不必增班,那麼接收這160學生的五、六所國小也不必增加人事支出,那等於14個教職員工的人事費就省下來。這就是我說的現狀甚至可以省到800萬的由來。

  294. 鹿英丸之北京不要這樣表示:

    要算帳先把錢算清楚 寫道:

    2008-08-04, 12:26 pm
    從頭到尾你就在著 “浪費公帑” 打轉.

    別的回應是垃圾. 只有你是對的.

    請你把 “不廢總爺. 浪費四百萬元公帑” 的帳拿出來算一算.

    從哪邊可以省到四百萬. ( 一年 )

    如果一年沒有省到四百萬. 請你吃一公斤香蕉. 同時閉嘴!!

    ========================================

    上面是批踢踢病畜的制式留言

  295. 併校有理表示:

    如果大家都來這個BLOG看到這一篇,我相信大部分的人都會贊成併校的!
    我實在想不出你們不想併校的原因,難道這其中有什麼利益存在嗎?


    [站長回覆]:反併校廢校,看起來是沒有人有直接利益關係。

    不過若從動機論去想,也很有趣。蘇煥智啟動了這個併校廢校的前例,未來台南縣也還有若干可能被廢校的例子,最擔心的應該是老師,深怕廢併校後老師的職缺減少(校長主任的職缺也減少),甚至他自己也有一天會被調到其他學校。不過這種擔心是多餘的,台南縣有100所國小,每年數十甚至上百老師退休,職缺是一定都有的,只是收新進老師數會減少,想破頭也不知現有老師在害怕什麼,只能說這些老師先想到自己利害關係,人自私也是很正常自然的,不過公眾的聲音也要出來就是了,濫用資源者,本來就是透過公眾平台發聲來制裁,為一己之私阻擋大學進駐,阻擋總爺藝文中心的再發展計劃,公眾本來就該發出聲音。

    這個案子裡,家長是有所不便,但也還沒達到被犧牲的程度。

    再來是反併校廢校的人把矛頭一直指向蘇煥智一人。有選舉本來就有恩怨,有執政者本來就有在野反對者。在野者攻擊執政者是理所當然,就看執政者有沒有智慧去向選民充份說明。本案縣府一開始在媒體戰是居下風的,併校併校的道理沒有講清楚,到了七月縣府態度變得強硬不再溝通,相信也是被激出來的。

  296. 總爺庄人表示:

    今天 8/04這群家長真的到監察院開記者會
    http://udn.com/NEWS/DOMESTIC/DOM5/4454553.shtml
    節錄「…..對於總爺國小學生家長今天將北上監察院及教育
    部等單位陳情,13日還要到縣府前遊行。 蘇煥智表示
    ,裁併校政策已確定,不會隨中央改變;他尊重人民集
    會、陳情自由,縣府隨時歡迎家長理性溝通;若只是要
    到縣府來抗議、羞辱縣府,那他就不願意配合對方起舞。

    監委上班了 總爺國小家長陳情盼勿併校(2008/08/04 12:00)
    http://www.nownews.com/2008/08/04/301-2314838.htm
    節錄「…..監察委員正式上班的第一天,真的是忙翻了!
    即將被併校的台南縣總爺國小家長,在多方奔走不成
    的情況下,上午大隊人馬來到監察院陳情…..」
    ….台南縣總爺國小家長:「我們沒有掉一滴眼淚,
    我們還是笑咪咪的往前走,因為我們知道公平正義會
    站在對的這一方。」…..

    南縣總爺國小廢校 家長至監察院陳情
    中央社╱中央社 2008-08-04 12:41
    http://news.yam.com/cna/politics/200808/20080804927397.html
    節錄「…..搶救總爺國小反併校行動聯盟代表徐澤佼表示,總爺國小
    廢校行政程序粗糙,在民意反對下,台南縣長蘇煥智仍執意執行
    廢校,學生受教權…..」
    [當初馬先生難得公開發表關心此案之談話
    http://tw.youtube.com/watch?v=9pTNLcdbC9o
    相當大之原因是當初他到台南longstay時
    :是住在總爺國小家長會幹部家長徐澤佼家]

  297. 總爺庄人表示:

    這個案子到底為什麼這麼重要啊?
    可以讓聯合放頭版?2100專題討論?
    怎麼以前都沒看過他們這麼關心地方教育

    實在有點莫名其妙…

    總爺國小裁併案紛紛擾擾炒到現在已將近三個月
    從地方炒到中央
    由訴願行政訴訟走到陳情監院
    誰是贏家?
    沒有
    誰是輸家?
    縣府 家長 學生

    尤其部分家長會成員及其他盲從的家長子女
    還是相信萬惡縣府會受正義制裁
    至今仍未到其他小學辦理入學登記(最遲應在七月下旬辦理)
    到了現今已經八月
    才有一些稍微清醒的家長急急忙忙要辦轉學
    但是有些家長的想法和態度真令人啼笑皆非
    舉例而言
    有部分家長把子女轉到麻豆國小
    要求和同在總爺轉來的同學編在特定老師的班級
    麻豆國小表示如果早點來辦理就容易處理
    但是這些人偏要在編班作業已完成的時點才來作這樣的要求
    無異是將原先麻豆國小的學生權益視為無物
    若真從善如流按照這些人要求不就承認他們有特權?

  298. 路人表示:

    不管任何原因,不贊成將小孩當作抗爭的工具.只憑一堆情感上的理由保留所謂優質的環境.如果正文辦學不力,家長可以反過來監督這所學校.不應該浪費一堆資源給這些特殊的族群.300公尺2所小學校.合併是應該的.誰併誰那是可以討論的. (有差嗎?)只是覺得一堆老師,急著在撼衛自己的工作權吧.


    [站長回覆]:老實說,我認為反併校聯盟是很有勇氣的。這件事,是非很容易判斷,真相與事件背景完整揭露以後,反廢校聯盟很難在「理」上站得住腳。尤其是他們的目標,是要浪費納稅人錢,這是千夫所指的事,躲起來偷偷地做都來不及了,實在很佩服他們勇於現身的勇氣。

    還能撐這麼久,我想是該聯盟中,有人相信中國台北的馬先生可以給他神奇的力量吧。

    老師的工作權是不能隨便撤掉的,但廢校是可能讓老師面臨要調動的問題。不過台灣國小很多,台南縣有100所國小,每兩公里半徑至少一所,我是不太相信原來的老師會被調到一個太遙遠的地方。

    公立國小的老師,拿的是納稅人給的薪水(他們還不必納稅呢),縣政府負管理之責,縣長權力來自縣民。權力的關係雖然這麼清楚,但我在猜有些老師可能以為他是學校的主人吧。他喜歡上這裡,就不能調他走了。

  299. glavin表示:

    唉 看了幾頁 實在看不下去
    明明格主已經把考量的因素寫的很清楚了
    偏偏就是有人拿根本案不相關的事來論辯
    不然就是拿什麼情感因素的啦 教育品質的來說嘴
    最扯的是 乾脆就抹黑格主 來個陰謀論 說格主跟台南縣政府有關或是蘇煥智有利益這云云
    我以前不清楚這議題 也沒有任何立場 但看完這些反對併校者的回應 我只能說 個人無論如何是不會反對併校的
    當然 我個人意見不足為重
    重要的是 說到底 合是看不出這二間學校除了一些學生家長的主觀因素以外 有什不能合併的理由
    我到博士班都唸憲法行政法 格主說的沒錯 我看不出這案子有什麼地方侵害受教權
    國民教育本來保障的就是國民都有平等的接受基礎教育 這是國家一定要做到的
    國家能確保的也只是讓每個學童儘可能享受到同等教育資源
    但是國家怎麼可能確保到每個老師都教的很好 每個學校都辦的很好
    教育品質 學生情感 說到底 這些跟受教權有什麼關係
    當然 除此之外 你可以選擇私立學校 whatever 這部分才是自由市場 有權付費選擇自己所認為更好的
    更何況 一直在說自己的心情 說因為總爺辦學如何如何的好 不要和文正併校
    這心態不是把文正當次等學校 我倒不知道該如何解釋? 之前大盜所說的歧視 實無過言
    至於程序不正義 我到現在也還無法看出來 這個行政程序有什麼不合法的地方
    致於情感沒照顧到 只能說台南縣政府粗魯 果真的認為不合法 那就尋求法律途徑救濟就是
    説不出本案的道理 卻一再扯一些不相干的 實在是浪費格主的時間

  300. jill表示:

    前些天看談話性節目,說台南縣長在任內已有過幾次類似行為,像搬了什麼要改建什麼之類的,但截至目前為止好似都沒做,所以我想,若總爺國小真被廢校了,那是否該來看看這次蘇縣長是真要有做為?還是又是另一次的虎頭蛇尾???廢不廢校在此時已不是最重要的了,但蘇縣長的言行將來大家可回過頭來看看是對是錯!


    [站長回覆]:我沒看過你講的電視節目。所以也不知道你講的是什麼事。

    蘇煥智他開的支票跳票,去找他要,去逼他實現。我這裡只討論總爺國小該不該廢,反併校廢校合不合理,我的答案是1994年就該廢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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