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陸時報記者劉屏造假?哈佛大學William C. Kirby教授唬爛?

本文發表於 2008 年 03 月 16 日 01:50

大陸時報駐美記者劉屏,在2008.03.14從美國發了一則新聞,登在「陸時電子報」上。標題是:澄清周美青偷報紙事件  哈佛:警局檔案 50年後才得見

這則新聞,任何人只要坐在電腦前,花五分鐘驗證一下,立刻知道標題與內容是唬爛。

以下是此則新聞剪影(點滑鼠可以放大),新聞網址(數天後會失效);

screen-capture-1.jpg

此外,中央日報亦延伸新聞:總統大選/哈佛教授駁張啟典:校警看紀錄不可想像,新聞源頭顯然是來自這則劉屏記者的報導。

這則新聞是採訪美國哈佛大學資深教授柯偉林(William C. Kirby),依報導是柯偉林的「書面評論」(哇!鄭重其事咧!用書面的,不是口頭的喔)。各位讀者從大陸時報電子報的網頁影像,可以看到全文。裡面最重點,柯偉林的文字如下:

根據我的經驗,某個人能夠進到哈佛大學警察局,而且讓值勤警員把檔案資料給他看是不可想像的。不管是現在或過去的資料,都不是公開的資料,而且存檔的紀錄幾乎確定不會儲放在哈佛大學警察局的小房間內。哈佛大學的檔案都是分開存放的,而且按規定,除非超過五十年,否則不能公開提供研究之用。想要看過去的學生或是教職員的檔案,必須同時獲得本人(如果健在)以及學院院長的特別許可。」

我們只要花一分鐘,馬上可以查到「美國哈佛大學警察局」的網頁,注意喔,這間警察局的網頁,是掛在哈佛大學edu的Domain name下呢!不是掛在麻州、波士頓或劍橋的警政系統的Domain Name下咧,我們選它的Public Police Log

網頁內容如下(台灣時間2008.03.16凌晨01:00,點選可再放大):

chinatimes.jpg

網頁下方,有十幾個Adobe PDF的圖像,旁邊還有日期。隨便選一個下載來看看。我們選三月十二日的檔案下載來看看:

看了馬上就發現,這個PDF檔案,是哈佛大學警察局的日常報案及刑案記錄嘛!!

pdf.jpg

上圖是三月12日,哈佛大學警察局的記錄,注意喔,是公開的記錄,繞了半個地球外的我,都還可以下載觀賞呢!不過這個檔案是有加密碼的(Secured),你可以下載,可以看,但就是不能改(cannot edit or copy),不能用滑鼠去選,去copy。這是Adobe PDF的功能啦!政府機關文書、產品規格等等,都嘛是只給你看,不給你亂改的。

注意喔,這只是第一頁而已,裡面記錄了「竊案」(Theft Report),記錄了發生的地點,與處理的經過;還記錄了什麼東西被偷。但,那只是被偷的人去報案,小偷沒抓到,也還不知是誰。

再注意喔,這一頁最下一件案子,是Trespassing(未經所有權人允許,無故侵入私領域;啊!最近那鍋國民黨四匪立委就是犯這一條啊),記錄了地點、街道名字、時間,最重要的是,此案的嫌犯的狀態,是被逮捕(arrest),這廝名字叫做Macleod, Philip,62歲,但住址不詳。

哈佛大學柯偉林(William C. Kirby)教授,你在唬爛。我三分鐘,動幾根手指頭,距離你們哈佛大學一萬多公里外,就可以查得到你們哈佛大學警察局最近幾天的刑事案件報告,有名有姓有地點有案由。怎麼會是大陸時報標題所述的「警局檔案 50年後才得見」

在美國,居住所在地當地報紙也常有警局的每週治安逮捕報告列表,酒後鬧事,性侵都會上去,竊盜當然也會。那是公眾知的權利。

哈佛大學柯偉林(William C. Kirby)教授,如果你沒有唬爛說謊,那麼,就是大陸時報的駐美記者劉屏假造新聞喔!

再者,劉屏是採訪一位唬爛的哈佛大學教授,這人能代表「哈佛大學」嗎?劉屏記者,大陸時報,你們的標題,為何要說「哈佛:警局檔案 50年後才得見」呢?就算這位大學教授沒有唬爛,他也不能代表哈佛啊!照這種類比式的邏輯,劉屏記者在這件常識級的事務上涉及造假或隱暪,所以,你們大陸時報就是詐騙集團?

哈佛大學柯偉林(William C. Kirby)教授,劉屏記者,你們以為隔著太平洋,就可以唬爛我嗎?你們兩位,一個是住在美國幾十年,見聞廣博的高級知識份子;一位是消息靈通,社會經驗豐富,到處遊走的記者。你們兩位,不知道美國警察局的案件資料記錄,是公開的嗎?

我知道啦! 你們寫這條新聞,目的是要告訴大家,張啟典不可能看得到美國警局記錄;我花五分鐘,也讓世界知道,任何人都很容易看得到美國警察局的記錄,一萬公里外的外國人(相對於美國),都可以查得到哈佛大學警察局的報案、備案、刑案記錄。張啟典有沒有說謊是另一個故事;但張啟典當年一個留學生兼工讀生,雖然當年是無名小卒仔,卻是有可能看到哈佛大學警察局的某些記錄的。

27 回應 針對 “大陸時報記者劉屏造假?哈佛大學William C. Kirby教授唬爛?”

  1. Tiat表示:

    這個好~~XD

  2. 鉑鎂鑼表示:

    真的有這兩個人嗎?~~XD

  3. Ming表示:

    30年前美國情況我不太清楚,不過現在要查犯罪紀錄不是太困難。

    美國聯邦政府在1990年通過一項法案「The Jeanne Clery Disclosure of Campus Security Policy and Campus Crime Statistics Act」,規定所有的大學必須每天公布發生在校園的犯罪紀錄(以及包括至少最近60天),這就是上面我們可以看到的內容。這法案也規定所有大學每年10/1前必須出版年度安全報告(Annual Security Report)公布最近三年內的校園犯罪統計數字,有興趣的人可以去google法案的細節。

    很多美國警局也都公布犯罪紀錄供大眾查詢,哈佛大學和MIT所在的劍橋(Cambridge,MA)也有公布市區內的犯罪紀錄。另外性犯罪者的名單(sex offender registry)也都可以查的到,讓大眾知道住家附近有沒有性犯罪者。


    [站長回覆]:你講的是Clery Act,是紀念美國一位叫做Jeanne Clery的大學女生因為在校內宿舍被姦殺,經過幾年的討論推動,終於完成立法過程。這法律是強制要「主動」公布。

    至於非大學城的警察局主動、直接公布犯罪記錄,在美國也是很常見的。

    我一直不明白,這在美國是常識,卻有一個美國一流大學資深教授,及一個媒體記者,聯手唬爛我們台灣人。

    各位網友,你還在花錢買大陸時報嗎?你不怕這家報紙裡面有太多造假虛構的新聞嗎?花錢買來的新聞卻是假的,你不心痛嗎?這家把讀者當笨蛋的報紙,你還在看嗎?

  4. Jane表示:

    我在美國市立圖書館上班, 我們所有的incident reports 依法律規定必須是 public records, 雖然目前沒有放在網站, 但是任何人都可以到圖書館查看.

  5. 膺懲暴支表示:

    台灣跑社會新聞 治安新聞的記者
    要看今天有什麼代誌發生
    也都是跑到警察局
    要看什麼報案記錄刑案記錄都如入無人之境
    並不是說記者比較大牌警察局不敢得罪
    而是目前台灣也沒規定說那是絕對機密

    犯罪發生時 記者怎可能剛好都在現場
    都嘛是去抄警察局的記錄才知道 才能報導

    目前台灣是不像美國那麼進步
    台灣並沒有強制警察局要公開犯罪報案記錄
    但報案犯罪記錄也不是什麼機密了

  6. 洋奴表示:

    我在王瑞德的部落格上看到你的留言。以下是個人的一些淺見,僅供參考。
    從劉大記者引述的書面評論來看,如果真有這份評論的話,柯偉林(William C. Kirby)所指的應該是教職員學生的個人資料,而不是根據法律必需公開的犯罪記錄。或許我們應該質疑的是劉大記者對柯偉林提出的問題內容才對。

    Mac 萬歲
    Power Mac G5 1.8 GHz/Mac Mini G4 1.5 GHz/MacBook Pro Core 2 Duo 2.2 GHz


    [站長回覆]:這就是這些造假記者最擅長的,用「特別設計的問題」再來引導他們要的答案。

    因為劉記者沒有列出他的問題,所以我們合理懷疑他的問題是有加料的,故意要誤導的。甚至哈佛這位教授的回函也是有被斷章引義的。所以,這則新聞,我不是單譴責哈佛這位教授,我也譴責劉屏記者。

    又:你可以看本Blog架站主機的照片: http://blog.kaishao.idv.tw/?p=183 ,我1991年起用Mac。

  7. KP表示:

    我在想的是,為什麼是去問William C. Kirby不是問別人?
    後來查了一下,這個William C. Kirby是個中國史學家,跟KMT這些人交好也不奇怪了。


    [站長回覆]:哈佛大學費正清東亞研究中心,自從創辦人費正清(John King Fairbank)以降,都是大中國主義者。他們夫婦在日華戰爭期間去過重慶,目睹蔣幫國民黨的腐敗,所以對蔣介石一直沒好感。

    在1949年蔣介石逃亡來台後,他們就以中華人民共和國為正朔(這倒也沒錯),不把台灣當一回事(這源自對蔣幫的不爽,費正清那一輩的對台灣大概沒啥概念)。所以蔣介石、蔣經國時代,跟費正清是沒有什麼往來的。費正清本人在1972年中美關係開始解凍後就訪問中國,蔣幫早就封他是親共學者,所以我相信馬的在哈佛期間,與費正清東亞研究中心沒啥往來。

    William C. Kirby無疑也是大中國主義者。其實他的立場也不重要,他對這種常識的問題,說了謊才代誌大條。或者,被以中國為名的媒體記者操弄,那才代誌大條。

    美國另一位有名的中國近現代史家史景遷,他當然也是大中國主義者,但起碼他對台灣民主與人權,與物質進步是很正面的態度,這與他太太金安平1950在台灣台南出生或許有關係,使得他常來台灣,也比較了解台灣。他岳父是我們成大建築系教授金長銘,因為其他被抓耙仔教授所擾,1960年代初去美國深造,就全家留在美國不再回台灣,安平當然是台南的安平之意。

  8. a-hok-a表示:

    請受小福一拜

  9. greatcsm表示:

    >>為何要說「哈佛:警局檔案 50年後才得見」呢?就算這位大學教授沒有唬爛,他也不能代表哈佛啊!

    他們擅長的不就是這樣以標題誤導大眾嗎?
    看看這則新聞:一年500億 馬英九無奈幫扁還債
    姑且不論馬英九是否能兌現他的政見,民進黨政府接收國民黨的爛攤子時,政府已經負債三兆多,再怎麼樣,都是國民
    黨造的孽,但是這種下標題法,一定會誤導大家認為阿扁每年害政府虧五百億

  10. CCT表示:

    謝謝版主的說明.關於周美青的事情,我剛才發現一件事,來這裡與大家分享討論.

    前幾天國民黨不是公佈周美青女士的麻州駕照與哈佛ID,說她在美國的名字不是採用中文的直接音譯,不是 Mei-ching Chou ,而是 Christine Chou Ma 嗎?國民黨陣營的意思是暗示說,綠營檢舉人表示當年在看到Harvard校警的報告中出現周美青的音譯名,整件事情顯然是胡說的.

    不過,我剛才去查看馬英九的官方網站關於綠卡事件的說明,其中有一張周美青的美國簽證圖檔.
    圖檔如上,原網址在: http://www.ma19.net/news/20080131/14894
    圖檔雖不十分清楚,但是可以看到姓氏與名字.就在人頭照旁邊,由上而下:
    第一欄是簽發地,圖中顯示是香港;
    第二欄是姓氏(Surename),圖中顯示是 MA CHOU;
    第三欄是名字(Given Name),圖中顯示的是 MEI CHING,而不是 CHRISTINE 啊!

    所以周美青在美國的官方文件上,還是有使用 Mei Ching 的例子,就看她當時拿出的證件是駕照還是學校ID還是護照吧.除非周美青後來又換回本名,否則就是她有不同的證件,使用不同的名字--她的身分怎麼這麼多呢?不過根據她後來的美簽,她的英譯姓名也不會是「美青.周」,而是「美青.馬周」.這跟張啟典教授看到HUPD的報告,還是同一人嗎?這得更加深入去細究到底怎麼一回事.

  11. LKK表示:

    I believe you can get the public records based on the date/year, if you physically search for them. These old records can not be searched by computer/Internet. You need to visit the archives physically. Nevertheless, what Ma/Chou did was to collect the publications from Taiwan Independence Groups to report to KMT. That is why it is widely believed that Ma/Chou directly and indirectly produce the Black List in the White Terror period (1945-1992). We dislike these spy students A LOT, and they should be indicted for their crime!!


    [站長回覆]:周美青的「周」,用的是香港式的Chow,跟周潤發(Chow Yun-Fat)、周星馳(Stephen Chow)是一樣的。她也是在香港出生,我們一直在懷疑她的「美國永久居留證」(綠卡)是靠香港出生的身份,再輾轉取得的。

    再者被指控偷報紙雜誌的動機,也許不見得是要回報給蔣幫國民黨,也有可能單純是不讓其他台灣留學生看到台獨出版品。其實這種事很常見,國民黨支持者趁四下無人,把民進黨綁在路邊的旗子撕了;民進黨支持者把國民黨的海報撕了,我其實覺得是小事。問題出在馬英九全家是撒謊一族,說謊還很自然,這才可怕。更可怕的是很多台灣人還看不情楚。

    哈佛大學醫學院張啟典教授,在電視上點頭說有證物,不過還沒拿出來。不過就法律上而言,他是人證,人證也是證據,只是沒有物證強。

    這些人戕害人權,扼殺言論自由,可是當年他們都覺得很光榮,為黨國效忠。從波士頓通訊來看,他們打台獨比打共匪還用力;國民黨在野以後又跟中國哥倆好。這些在台中國人心跟本不在台灣。

    陳文成命案也許不是馬英九造成的(因為不同校,不同州),但一樣是像馬英九這種人把「情報」回報台灣給蔣幫國民黨所造成的!

    我人在台灣,當然不可能跑去哈佛大學警察局探求真相,不過令人憤恨的是,大陸時報記者劉屏還編出這種違反一般美國人常識的謊言,來欺騙台灣人。

  12. YZ表示:

    又有人陷害馬英九了,兩人怎麼可能是同學?

    名校雙博士 民運實踐者 楊建利 求仁得仁

    http://www.tangben.com/07/091007/08.htm

    “楊建利原籍山東,畢業於北京師範大學數學系。1986年留學美國,1989年5月以柏克萊加州大學中國學生聯誼會主席的身分,攜帶捐款回北京聲援天安門廣場學生民主運動,親身經歷和見證了「六四」屠殺,從此立志投身中國民主運動。

    1991年,楊建利以全優成績取得柏克萊加州大學數學博士學位後,為了系統地研究和吸收西方民主社會政黨運作和現代政府管理經驗,為中國社會未來的良性轉型作準備,在最大限度內實踐他「和平、理性、非暴力」的理念,決定棄理從文,進入哈佛大學甘迺迪政府學院攻讀政治經濟學,2001年取得第二個博士學位,曾任哈佛大學研究員。”

    “台灣總統候選人馬英九在楊建利繫獄期間,多次表示楊建利是他在美國哈佛大學的同學,他很關心他在大陸的待遇,一直堅信楊建利是無罪的。馬英九在會見美國華裔學者宋永毅時還表示:「建利出獄後,請轉告他:我歡迎他來台北玩!」”


    [站長回覆]:「他,馬的」確實長久以來關心中國民運,不過蔣幫國民黨在戒嚴時代一直「號稱」支援被奴役國家,馬的是順著這條思路下來。

    但是台灣真的要關心中國民運,至少要保持一個獨立的政治狀態,才有能力去影響中國。馬的「終極統一」思想,對中國釋出善意(牠們的善意,與否定台灣獨立的存在、直接投降無異),這明顯就與「支持中國民運」是邏輯顛倒的。

    我就想不通像吾爾開溜、魏京生這種強烈反對台灣獨立的中國民運人士的邏輯在哪裡。中山樵(孫文日本名)也強烈贊成台灣不屬於中國一部份啊,這樣他當年才有一個革命的後備基地,及落跑逃亡的路線啊。

    就像台商最該支持台灣獨立,台灣越獨立,台商才能從共匪政府拿到更多特權啊!台海兩國統一以後,特權就全沒啦!

    至於馬的與這位中國民運人士,兩人該算是「學弟」還是「同學」,應該只是筆誤(寫文章、轉述的人筆誤),這小事罷了,不必深究。

    馬的這種人反對台獨還勝過反共,去看他三十年前的波士頓通訊便知。中國永遠是他的爸爸,台灣人只配做他奴隸。

    我最擔心馬的勝選後,2008將是台灣人最後一次選總統!

  13. Masako表示:

    反對台灣建國入聯的中國民運人士,他們根本就是沒腦袋,何來其邏輯?
    今天日本朝日新聞刊載林毅夫,(其妻陳雲英),將於五月就職於世銀上級
    副總裁兼主任經濟研究員。很驚訝他們的出世(因為今天才知其大名),人人
    有選擇國家的自由。希望他們尊重台灣,不要成為另類「版樣」(not榜樣)的台奸。


    [站長回覆]:林毅夫早就是台奸了。至少在國防部的記錄裡,他是個敵前叛逃的台奸,依然通緝中。

    都已經背叛台灣了,就別奢望他尊重台灣。

    就像陳進興說他很疼愛白曉燕,中國共產黨說疼愛天安門的大學生一樣,剩下腦殘會相信。

  14. 羅賴巴表示:

    CCT大看得還真仔細
    那張圖片烏漆嬷黑,不太好觀察
    我比較好奇他們說的那個法源依據實質內容是什麼
    看看是不是又在唬爛


    [站長回覆]:馬的「美國永久居留權」,馬的講法也不是沒道理(有非移民簽證代表「永久居留權消失」邏輯上是可以通)

    問題是,美國的移民法律,沒有這一條啊,永久居留權、公民權、不是可以自動消失的,這是人權的大代誌,要有司法程序的。

    美國又不像以前蔣幫國民黨獨裁政權,會註銷台灣人的護照,不准回鄉。馬英九以前做職業學生,就專門在舉發台灣留學生的。

    李慶安立委竟然還說,她在台灣宣誓為台北市議員時,美國籍就自動失效了。(美國的確不允許美國人擔任外國官吏沒錯,問題是這個「外國」是李慶安的「本國」啊)

    照她這種講法,萬一李慶安的丈夫去嫖妓時,她丈夫與她的婚姻就自動失效了。

    這個例子很好,的確有太太受不了老公去嫖妓而離婚,但法律上沒有說嫖妓就等於自動離婚啊。

    關於馬的永外居留權,我有寫一篇,至今仍是如此。

    陳水扁、謝長廷、蔡同榮都賭大的了,如果馬的能舉出正式文件,證明他法律上喪失「美國永久居留權」,就全退出政壇了。

    不過是拿出一張紙,馬的卻拿不出來!

  15. Masako表示:

    當時是KMT黨國不分的軍隊,他能狠心置陳雲英在台,後兩在美重聚。
    說得是,可見他們身段之柔軟兼深謀遠算!
    國際法庭有「中籍」,今世銀又出「中籍」,咱們台灣人真得要更加緊
    教育工作,建國入聯,能維護有品有格的台灣identity!

    P.S.上月底本市市長夫人介紹我與某女士認識,很巧她是建設基隆港的
    日本人的孫女。她給了我日殖的相關史料,她本人三或四歲回日。


    [站長回覆]:林毅夫原本是台大學生,有人說,因為快被二一或是三二了(快被台大退學了),才利用成功嶺寒訓(寒假,不是入學前)轉而投考(轉學?)陸軍官校,出盡了風頭,是明星學生,每次有大官去陸官,他都是站第一個,下部隊以後也都是重要的職位,他叛逃時是金門最前線的上尉連長,這個職位不但重要,也是外賓參訪必到之處,這見這位台大生改讀陸官的,是天之驕子。

    他會游泳到中國去,很簡單嘛,以前的教育都是大中國教育,他對中國的熟悉度,比台灣高多了;他可以背黃河流經中國幾省,但可能不知道濁水溪流經台灣那些縣。中國當然是他的祖國啊。

    他一家也都是怪人,林毅夫確定叛逃後,蔣軍怕丟臉,就以「失蹤殉職」去處理,還按月付給他家撫恤金呢!一直到很久以後,情報確定這廝還活著後,才停發(林逆毅夫上岸後就一直隱姓埋名,並接受中國安排繼續到美國留學)。然後就是你寫的,牠把牠太太接到美國。由於他特殊的背景,使得他在中國一路都很順。

    這廝既然是經濟學家,邏輯應該不會差。如果台海兩國統一了,他就再也沒有利用價值了;所以台灣越獨立,他才會有被利用的價值,才會有大官可以做。

    至於基隆港部份:

    我所知,主持基隆港建設的主要人物很多,初期主持人是海軍少將角田秀松,後來連後藤新平也曾是基隆港局長(大官兼任以象徵重視),技術上的負責人,是石黑五十二、中山秀山郎、川上浩二郎、石橋絢彥、杉山輯吉、牧野實、高津慎、長尾半平、十川嘉太郎、高橋辰次郎,還有英國或美國的工程師。我有位學長曾考察過日本時代基隆港的築港,並寫在他書裡,不過他重點在當年的紅毛土技術細節:

    https://pylin.kaishao.idv.tw/?p=6

    (以上提及的這些人,都是1900左右,日本時代初期參與基隆港築港,最高層級的人)

    不知您遇到的這位,是領導人層級的日本人,還是中階的工程師?大概是什麼時期?

  16. JR表示:

    每一期的學生報紙都會刊犯罪紀錄,我們當年(十多年前)都是拿來看看哪些地方出過事,以後要小心;順便也當八卦看,因為有的豬頭幹的事還真的蠻好笑的。所以這則新聞一出來,我就知道有鬼。

    可憐的Kirby,大概不知道他被唬弄了。應該把劉的報導翻成英文寄給他看…

  17. Masako表示:

    日本友人的祖父是松本虎太さま(1879-1959)。

  18. YENCHEN表示:

    劉屏的新聞可靠度 不高 而且動機常常居心叵測 感覺比較像共匪派的記者
    做為台灣的駐外記者 他是失格的 不過 做為余建新的家僕 他再適合不過了
    但這個blog當然統媒也不會登拉

  19. Masako表示:

    朝日新聞有輕描淡寫那一段「變節游水」,可惜沒有詳細記載牠家領了多少台灣人所納稅的血汗錢?
    可否提供一下?星期五有漢語課,打算把牠這轟動的歷史向日本朋友介紹介紹。


    [站長回覆]:這應該是一個跟林毅夫同時代的台大人寫的:

    http://gallery.lib.ntu.edu.tw/?p=218

    林逆毅夫叛逃前,是名人,很多人知道他。

  20. 林炳炎表示:

    Masako さん

    再等20天我從日本回來, 一定會在我的BLOG貼

    >>>日本友人的祖父是松本虎太さま(1879-1959)。

    松本虎太さま是台電末任社長, 希望Masako さん與凱劭連絡, 我們應該好好處理松本虎太さま的歷史, 他是紅毛土的權威, 因此奉派蓋大甲溪達見壩, 他是京都大學卒業!!

  21. Masako表示:

    林さん
    松本さま的女兒與孫女婿們會很感激,明早我會把伊東先生所賜資料郵寄到您辦公室。

  22. TAIWAN表示:

    馬英九真是假 !

    http://groups.msn.com/REPUBLICOFTAIWAN/

    西藏人被屠殺屍體的照片 !!

    看看西藏想想台灣! 一中市場的下場 !! 台灣人還要被殺一次嗎 ?

    都是中國人幹的好事 !!

    六十一年前, 台灣人被屠殺, 一槍斃命, 六十一年後, 西藏人被屠殺, 也是一槍斃命!!

    http://groups.msn.com/REPUBLICOFTAIWAN/

  23. 阿森表示:

    台灣①定贏,逆風向前行!

    凱劭先生記得打電話給您的朋友,多拉一票是一票喔!

  24. lilou表示:

    何不直接與受訪哈佛教授連絡確認?


    [站長回覆]:我又不是當事人,我以什麼身份去跟哈佛教授聯絡?

    這份報導,白紙黑字就寫在報紙上,兩個人(教授與記者)名字就在上面;我揭穿媒體白紙黑字,是造假說謊。

    至於是劉屏說謊,還是哈佛教授說謊,是他們兩者自己的事。請注意我文中還有一個重點,那就是警局公佈某些犯罪資料(無論是在報紙、公佈欄、網路)在美國是常態,是常識;這件事並不是記者去採訪一個「目擊證人」(若是這樣,那麼責任在說謊的發言者,不在記者)。所以這件唬爛報導事件責任,當然集中在教授與劉屏記者身上。

    如果哈佛教授的話不是登出來的意思,那一樣是劉屏說謊造假。那是哈佛教授自己要去澄清的,不是我主動去向哈佛教授查證的!

  25. 時間會証明一切表示:

    貪污是國家滅亡的開始..

    誰對誰錯,時間會証明


    [站長回覆]:貪污自古即有,世界各國都有。貪污與滅亡沒有必然關係。

    蔣介石蔣經國沒貪污嗎?他們是沒有把錢放口袋,但整個台灣都是他的,總統做到死,官邸住到死,四十多座行館用到死,他何必多此一舉,抓一把錢放口袋。

    蔣介石蔣經國污掉的不是$,而是人民應有的政治權力、言論自由,及普世價值。

    民進黨當然有貪污,但我怎麼看,都只是國民黨百分之一不到。

  26. 哈哈哈表示:

    本來是要查學術資料 用該教授的名字搜尋 卻誤打誤撞的闖入這個網站 看完以後還真市三條線 大陸記者當然有其政治傾向 但他應該不至於敢假造哈佛教授的談話 哈佛教授也許如你們所說的親共(或親藍) 但是像資料查不查的到這種一翻兩瞪眼是就是不是就不是的事實他應該不敢說謊 好歹他也是堂堂一個研究中心的負責人(大約至少政大國關中心主任那種層级) 沒國政府的資料有所謂的五十年保護法 即五十年後除非明顯涉及國家安全機密等级的 一律強制公佈 反之層外人甚難輕易得見 即使官方的史學工作人員要申請也非常不易 等於像是國內的大溪密檔只對極少數人開放 而且還只是部分保密層級較低者 申請者不僅要有層層手續 還有時空的嚴密限制(如 不准攜出影印 不准攝影 有時甚至禁止當場手抄等) 國外學術界行規甚嚴 柯偉林氏想來沒有必要為了訴無瓜葛的馬英九撒謊丟掉教職(不向吳敦義錄音帶案說謊為其真實性背書的台大教授還是可以安然無恙) 至於連蔣介石對親共的費正清恨之入骨 甚至為了無法用匪諜或漢奸(因其本來就不是中國人)稱之特地發明了「國際奸人」一詞謾罵之都不曉得 尤其突顯你們完全缺乏基本事實還侉侉其談的無知 不過這個網站大概也是助選用的 選完後就不再有留言了 事後證明謝志偉全無根據 誰是如陳X扁一般的信口胡言之人 至此已昭然若揭了 (不要生氣 我這樣形容謝志偉他應該覺得我在誇讚他 拿台灣之子 本土英雄 飽受政治迫害的正義廉能又知恥的貧農之子形容他 真是高攀他了 大家心理一定也覺得他賺到了 不是嗎 )


    [站長回覆]:警方的治安報告、司法的審判文件,跟你講的政府文件保護保密,根本是兩回事。

    我沒說哈佛這位教授刻意說謊,但他講的明顯是錯的。像竊案這種治安的報告、報案的記錄與社區安全有關,並不是機密;法院的判決書起訴書,也不是機密,一樣是可以公開展覽,現在是網路可以查得到。

    還有我這Blog運作兩年多,最近一個月都還有新文章,才不是為啥選舉成立的,網站一直架在我家裡。你大概是網路白癡吧,連網頁界面都不會用。

    至於吳敦義錄音帶,奇怪為何江文瑜沒被起訴?詳看: http://www.libertytimes.com.tw/2008/new/mar/2/today-o1.htm

  27. 匿名訪客表示:

    站長在唬爛啦!

    那些PDF檔案內記載的都是沒提當事人的機械式簡述,其中根本無法佐證綠營編出來的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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